第三章商业银行的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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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商业银行的负债管理第一节存款的种类和构成一、存款的种类传统存款类型*⑴活期存款*支票存款*⑵定期存款*定期存款公开帐户*消费者定期存单*可转让定期存单(CD)*退休金帐户*⑶储蓄存款:主要针对个人客户2创新存款类型*(1)NOW帐户(1972年)*概念*在金融机构开立的可签发支票的有息存款帐户*使用支付命令书*按平均余额支付利息*个人、非盈利机构可以开立*意义:*抹杀了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储蓄存款之间的区别*抹杀了商业银行与其他银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区别*⑵超级NOW帐户(1983年)*与NOW帐户的主要区别*起存金额为2500美元*没有最高利率限制*⑶货币市场存款帐户(MMDA)(1982年)*与SuperNOW帐户的主要区别*利率相对更高*转帐有次数限制*对存款人没有限制*(4)可转让定期存单(CDs)*概念*20世纪60年代由美国花旗银行首创*按某一固定期限和一定利率存入银行、并可在市场上买卖的票证*既是定期存款,也是有价证券*产品优势3*一般面额较大,10万至100万美元,利率一般高于同期储蓄存款,可在二级市场转让*银行可获得稳定资金来源,还可降低存款准备金*(5)自动转帐服务帐户(ATS,1978年)*概念*在电话转账服务的基础上创立*可同时开立有息的储蓄存款帐户与无息的活期存款帐户*协定帐户*可同时开立活期存款帐户、NOW帐户或MMDA帐户我国主要的存款类型*1.企业存款*概念*企业在生产流通经营过程中暂时或较长时间闲置而存入银行的货币资金,以及由于银行放款而产生的派生存款*分两大类*结算户存款(活期存款):主要通过转帐方式办理*定期存款:一般不能提前支取;到期支取时,一般只能转帐,不能提现1.企业存款*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单位协定存款**单位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外汇存款**集团账户存款*2.储蓄存款*我国储蓄存款相关规定4*我国的储蓄存款原则*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储蓄存款利息税*我国自1999年11月1日开始征收个人储蓄存款利息税,税率为20%*2007年8月15日开始,降低为5%*2008年10月9日开始,暂免征储蓄存款利息税*存款实名制**2000年4月1日开始实行存款实名制*结息*账户管理费2.居民储蓄存款*活期储蓄存款*个人通知储蓄存款*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整存零取存款*零存整取储蓄存款*存本取息储蓄存款*定活两便储蓄存款*大额可转让定期储蓄*外币储蓄5*教育储蓄3.外币存款(1)*⑴甲种外币存款*概念:法人(或单位)的外币存款*⑵乙种外币存款*凡居住在中国境内外、港澳台地区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均可开立*⑶丙种外币存款*概念:持有外币的中国境内居民,可以开立*外币储蓄品种*美元、日元、欧元、加拿大元、英镑、瑞士法郎、新加坡元、欧元、港币我国金融机构存款状况(1994年-2007年)我国存款业务的发展特征*近年来发展速度较快*结构上,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占比较大(通常在50%以上),增幅较快,受金融市场波动影响较大;而企业存款增长低于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存款业务类型日益丰富,形式多种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及存贷比(2003-2010年)我国商业银行的存款创新*1.商业银行进行存款创新的原因*满足客户需求,应对竞争*提高声誉与吸引力,提高在市场上的地位*某些具体因素:如:金融产品的生命周期*2.商业银行进行存款工具创新应注意的问题*符合存款的基本特征与规范*采取积极的营销策略6*坚持效益性原则,符合需要*不断进行创新*我国商业银行理财新品当前市场主要的银行理财产品*1.货币型理财产品*特点:投资期短,资金赎回灵活,本金、收益安全性高*投资方向:货币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低,流动性风险小*2.债券型理财产品*特点:产品结构简单、投资风险小、客户预期收益稳定*目标客户群:主要为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投资者。*投资方向:银行间债券市场、国债市场和企业债市场*收益及风险特征:风险较低,收益也不高。最大风险来自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3.贷款类银行信托理财产品*投资模式*银行将募集来的客户资金投资于信托投资公司的信托计划,到期后由信托投资公司根据投资情况支付本金和收益*按照优先级、次级受益人分层,由次级受益人承担风险,但是享受杠杆化收益*风险*①信用风险,完全由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者承担*②收益风险,委托人的收益上限是贷款利率*③流动性风险,只有在信托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贷款类银行信托理财产品计划才能提前终止*4.新股申购类理财产品*收益率的影响因素*①新股中签率*②上市首日平均涨幅*③其他因素:主要包括闲置资金的使用等*增强型新股申购理财产品*主要是为了增强信托资金的使用效率,作为新股发行间歇期资金使用途径的探索*风险7*①系统性风险*②网下申购的流动性风险*5.结构性理财产品*(1)概念*运用金融工程技术,将存款、零息债券等固定收益产品与金融衍生品组合在一起而形成的一种新型金融产品*(2)主要类型:根据挂钩资产的属性,大致可分为*外汇挂钩类*指数挂钩类*股票挂钩类*商品挂钩类等*(3)主要风险*挂钩标的物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本金风险*收益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终止的风险*未能成功认购保本理财产品的风险*6.QDII型*概念*合格的境内投资机构代客境外理财*挂钩标的*①基金*②交易所上市基金(ETF)二、存款的构成*存款的构成*1.存款的稳定性*核心存款:相对于易变性存款,对市场利率变动和外部经济因素变化反映不敏感的存款*如银行的交易存款帐户和不流通的定期存款帐户*为降低经营风险,商业银行应扩大核心存款的比例8*2.存款的利率*取决于存款的期限、银行的经营实力和经营目标*银行支付的存款利率与银行对存款的需求有时相互矛盾*一方面,存款规模反映银行资金实力是否雄厚*另一方面,存款又构成银行经营成本的主要部分第二节存款的定价存款的定价*1.主要考虑因素*利率(或汇率)¡ª¡ª法定利率,市场利率*服务成本或费用的支出状况*有关法律法规的约束*风险程度*其他已有的相似产品的定价,顾客对产品的认知程度,市场容量大小等*2.定价方法*(1)以成本为基础定价*(2)以边际成本定价定价的方法*(1)成本加成定价法*按照单位成本加上一定比率的利润来制定产品销售价格*比如银行最低贷款利率,往往根据产生的管理费用,风险状况来确定*(2)认知价值定价法*银行根据购买者对产品的认知价值来制定价格的一种方法*(3)随行就市定价法*银行按照行业的平均现行价格水平来定价*比如银行贷款利率的浮动往往根据行业平均水平9*(4)密封投标定价法*通常采用公开招标的办法*如国家开发银行发行债券时,通常以金融市场招标产生最低利率*(5)撇脂定价*高价厚利定价法*产品生命初期,高价策略*有时甚至采取限销策略*(6)渗透定价*薄利多销定价策略*银行以相对较低的价格推广创新产品,通过有意压低单位利润水平,刺激需求,在短期内以吸引大量顾客,提高市场占有率*如有些中小银行(北京银行、民生银行)跨行取款免收手续费*(7)折扣定价法*银行为了鼓励客户使用产品的一种减价方式*如招商银行对客户使用信用卡消费时进行现金返还*(8)关系定价法*对有长期全面合作关系的大客户,银行通常会给予其更周到的服务和更优惠的存贷款利率第三节非存款性的资金来源*银行非存款性资金规模影响因素*取决于存款量和投资与贷款需求量之间的对比关系*并要考虑如非存款性资金来源的成本、风险程度、政府的法规限制等问题同业拆借非存款性的向中央银行贴现借款资金来源证券回购国际金融市场上融资发行中长期债券10一、同业拆借*定义*在会员银行之间通过银行间资金拆借系统完成,是流动性盈余的银行向流动性短缺的银行提供的信贷*西方国家同业拆借*在西方国家,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不支付利息,商业银行对一部分活期存款也不支付利息,刺激了商业银行将闲置资金头寸投放到同业拆借市场*我国同业拆借*我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主要是补充准备金不足和保持银行流动性*同业拆借利率已实现市场化,基本体现了市场对资金的供求关系我国同业拆借的基本情况*形式*头寸拆借*为清算资金收支差额而发生,与票据交换有密切的关系*期限:7天以内*资金拆借*由于金融机构之间资金运行的不平衡(时间差、空间差等)而形成;主要表现为异地拆借*期限:7天以上,4个月以内我国的同业拆借市场利率*1990年3月21日以前*利率放开,由拆借双方自行商定*1990年3月21日¡ª1995年1月1日*实行利率上限管理*1995年¡ª1996年1月3日11*按不同拆借期限分档次制定利率上限*1996年1月3日*公布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利率*1996年6月1日*放开对利率上限的限制,由拆借双方按自主报价的方式进行融资二、向中央银行的贴现借款*定义*商业银行持中央银行规定的票据向中央银行申请抵押贷款*利率由中央银行规定,这一利率是中央银行调节商业银行准备金的最重要的利率之一*我国商业银行从中央银行申请贴现资金*一部分通过票据贴现完成*有一部分以再贷款方式取得,即信用贷款我国目前关于再贴现的一些规定*再贴现的对象*在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开立存款账户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及其分支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再贴现,须经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再贴现的票据*已办理贴现的商业汇票*再贴现的利率*由人民银行制定、发布、调整*办理方式*人民银行总行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再贴现窗口和授权再贴现窗口*受理、审查、审批各商业银行总行或分支机构的再贴现申请*并经办有关的再贴现业务再贴现*1981年,在上海的一些银行开始办理票据的承兑和贴现业务,1985年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有关12商业票据贴现的管理制度。1986年,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开始办理再贴现业务。1994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开始办理再贴现业务。*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贴现率作为一种基准利率,与同期再贷款利率脱钩,并且扩大了浮动幅度。*1999年9月,人民银行调整部分再贴现政策,要求:加快发展以中心城市为依托的区域性票据市场,扩大再贴现业务的对象和范围,简化和改进再贴现业务的方式,提高业务效率。*2000年11月,我国第一家专业化的票据经营机构¡ª¡ª中国工商银行票据营业部在上海开业。标志着我国票据业务的发展进入专业化、规模化和规范化的新阶段。*2001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商业票据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对再贴现的总量安排、结构投向、再贴现率及其业务操作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再贷款的发放对象*1993年以前*再贷款为中央银行的主要业务*1984年以后*贷款对象主要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1999年12月*增加对中小金融机构的再贷款*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再贷款浮息制度*实施情况*从2004年3月25日起*对期限在1年以内、用于金融机构头寸调节和短期流动性支持的各档次再贷款利率*在现行再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加0.63个百分点三、证券回购*定义*商业银行以其持有的流动性强、安全性高的优质资产13*以签订回购协议的方式融资*回购协议的一方暂时出售这些资产*同时约定在未来的某一日以协商的价格购回这些资产*回购协议可以带来盈利*回购协议利率较低,银行以此融资用于收益较高的投资,则会带来更高的盈利我国回购业务的发展情况*1993年下半年*非银行金融机构无法从拆借市场中获取资金,转向国债回购市场寻找资金来源渠道*国债回购业务大量增加:1995年为3200亿元*存在问题*买空卖空*交易主体混乱*变相拆借资金,防碍信贷资金的正常运行*利率过高*1995年8月整顿,1997年初暂停*1997年6月*1997年6月5日*人民银行要求商业银行停止在证券交易所及各省的证券交易中心从事证券回购业务与现券交易*发布《银行间债券回购业务暂行规定》*1997年6月9日*人民银行强调禁止拆借资金进入股票市场,禁止各商业银行及分支机构从事股票交易*1997年6月16日*全国银行间拆借市场开始办理银行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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