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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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现状调查是环境影响评价的组成部分,一般情况下应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特点,结合环境要素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确定各环境要素的现状调查范围,并筛选出应调查的有关参数。环境现状调查中,对环境中与评价项目有密切关系的部分(如大气、地面水、地下水等)应全面、详细调查,对这些部分的环境质量现状应有定量的数据并做出分析或评价;对一般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的调查,应根据评价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环境现状调查的方法主要有三种,即:收集资料法、现场调查法和遥感的方法。收集资料法应用范围广、收效大,比较节省人力、物力和时间。环境现状调查时,应首先通过此方法获得现有的各种有关资料,但此方法只能获得第二手资料,而且往往不全面,不能完全符合要求,需要其他方法补充。现场调查法可以针对使用者的需要,直接获得第一手的数据和资料,以弥补收集资料法的不足。这种方法工作量大,需占用较多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有时还可能受季节、仪器设备条件的限制。遥感的方法可从整体上了解一个区域的环境特点,可以弄清人类无法到达地区的地表环境情况,如一些大面积的森林、草原、荒漠、海洋等。在环境现状调查中,使用此方法时,绝大多数情况使用直接飞行拍摄的办法,只判读和分析已有的航空或卫星相片。第一节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调查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调查是环境影响评价的组成部分,要清楚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必须要对项目建设之前,项目建设所在地的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进行调查。一、自然环境调查的基本内容与技术要求1.地理位置建设项目所处的经、纬度,行政区位置和交通位置,要说明项目所在地与主要城市、车站、码头、港口、机场等的距离和交通条件,并附地理位置图。2.地质一般情况,只需根据现有资料,选择下述部分或全部内容,概要说明当地的地质状况,即:当地地层概况,地壳构造的基本形式(岩层、断层及断裂等等)以及与其相应的地貌表现,物理与化学风化情况,当地已探明或已开采的矿产资源情况。若建设项目规模较小且与地质条件无关时,地质现状可不叙述。评价矿山以及其他与地质条件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时,对与建设项目有直接关系的地质构造,如断层、断裂、坍塌、地面沉陷等,要进行较为详细的叙述,一些特别有危害的地质现象,如地震,也应加以说明,必要时,应附图辅助说明,若没有现成的地质资料,应做一定的现场调查。3.地形地貌一般情况,只需根据现有资料,简要说明下述部分或全部内容:建设项目所在地区海拔高度,地形特征(即高低起伏状况),周围的地貌类型(山地、平原、沟谷、丘陵、海岸等等)以及岩溶地貌、冰川地貌、风成地貌等地貌的情况。崩塌、滑坡、泥石流、冻土等有危害的地貌现象,若不直接或间接威胁到建设项目时,可概要说明其发展情况。若无可查资料,需做一些简单的现场调查。当地形地貌与建设项目密切相关时,除应比较详细地叙述上述全部或部分内容外,还应附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地形图,特别应详细说明可能直接对建设项目有危害或将被项目建设诱发的地貌现象的现状及发展趋势,必要时还应进行一定的现场调查。4.气候与气象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的主要气候特征,年平均风速和主导风向,年平均气温,极端气温与月平均气温(最冷月和最热月),年平均相对湿度,平均降水量、降水天数,降水量极值,日照,主要的天气特征(如梅雨、寒潮、雹和台、飓风)等。如需进行建设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除应详细叙述上面全部或部分内容外,还应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中的规定(如地面风场),增加有关内容。5.地面水环境如果建设项目不进行地面水环境的单项影响评价时,应根据现有资料选择下述部分或全部内容,概要说明地面水状况,即:地面水资源的分布及利用情况,地面水各部分(河,湖,库等)之间及其与海湾、地下水的联系,地面水的水文特征及水质现状,以及地面水的污染来源。如果建设项目建在海边又无需进行海湾的单项影响评价时,应根据现有资料海湾的地理概况,海湾与当地地面水及地下水之间的联系,海湾的水文特征及水质现状,污染来源等。如需进行建设项目的地面水(包括海湾)环境影响评价,除应详细叙述上面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外,还需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中的规定,增加有关内容。6.地下水环境当建设项目不进行与地下水直接有关的环境影响评价时,只需根据现有资料,全部或部分地简述下列内容:当地地下水的开采利用情况,地下水埋深,地下水与地面的联系以及水质状况与污染来源。若需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除要比较详细地叙述上述内容外,还应根据需要,选择以下内容进一步调查:水质的物理、化学特性,污染源情况,水的储量与运动状态,水质的演变与趋势,水源地及其保护区的划分,水文地质方面的蓄水层特性,承压水状况等。当资料不全时,应进行现场采样分析。7.土壤与水土流失当建设项目不进行与土壤直接有关的环境影响评价时,只需根据现有资料,全部或部分地简述下列内容: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主要土壤类型及其分布,土壤的肥力与使用情况,土壤污染的主要来源及其质量现状,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水土流失现状及原因等。当需要进行土壤环境影响评价时,除要比较详细地叙述上述全部或部分内容外,还应根据需要选择以下内容进一步调查:土壤的物理、化学性质,土壤结构,土壤一次、二次污染状况,水土流失的原因、特点、面积、元素及流失量等,同时要附土壤分布图。8.动、植物与生态若建设项目不进行生态影响评价,但当项目规模较大时,应根据现有资料简述下列部分或全部内容: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植被情况(覆盖度、生长情况),有无国家重点保护的或稀有的、受危害的或作为资源的野生动、植物,当地的主要生态系统类型(森林、草原、沼泽、荒漠等)及现状。若建设项目规模较小,又不进行生态影响评价时,这一部分可不叙述。若需要进行生态影响评价,除应详细地叙述上面全部或部分内容外,还应根据需要选择以下内容进一步调查:本地区主要的动、植物清单,特别是需要保护的珍稀动植物种类与分布,生态系统的生产力,稳定性状况;生态系统与周围环境的关系以及影响生态系统的主要环境因素调查。二、社会环境调查的基本内容与技术要求1.社会经济主要根据现有资料,结合必要的现场调查,简要叙述评价所在地的社会经济状况和发展趋势:(1)人口。包括居民区的分布情况及分布特点,人口数量和人口密度等。(2)工业与能源。包括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现有厂矿企业的分布状况,工业结构,工业总产值及能源的供给与消耗方式等。(3)农业与土地利用。包括可耕地面积,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构成及产量,农业总产值以及土地利用现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附土地利用图。(4)交通运输。包括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公路、铁路或水路方面的交通运输概况以及与建设项目之间的关系。2.文物与景观文物指遗存在社会上或埋藏在地下的历史文化遗物,一般包括具有纪念意义和历史价值的建筑物、遗址、纪念物或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等。景观一般指具有一定价值必须保护的特定的地理区域或现象,如自然保护区、风景游览区、疗养区、温泉以及重要的政治文化设施等。如不进行这方面的影响评价,则只需根据现有资料,概要说明下述部分或全部内容:建设项目周围具有哪些重要文物与景观;文物或景观对于建设项目的相对位置和距离,其基本情况以及国家或当地政府的保护政策和规定。如建设项目需进行文物或景观的影响评价,则除应较详细地叙述上述内容外,还应根据现有资料结合必要的现场调查,进一步叙述文物或景观对人类活动敏感部分的主要内容。这些内容有:它们易于受哪些物理的、化学的或生物学的影响,目前有无已损害的迹象及其原因,主要的污染或其他影响的来源,景观外貌特点,自然保护区或风景游览区中珍贵的动、植物种类以及文物或景观的价值(包括经济的、政治的、美学的、历史的、艺术的和科学的价值等)。3.人群健康状况当建设项目传输某种污染物,或拟排污染物毒性较大时,应进行一定的人群健康调查。调查时,应根据环境中现有污染物及建设项目将排放的污染物的特性选定指标。第二节人气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大气环境现状调查包括大气污染源调查,污染气象调查分析,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三方面内容。一、大气污染源调查1.大气污染源一个能够释放污染物到大气中的装置和活动(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设施或者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建筑构造),称为大气污染源(排放源)。凡不通过排气筒或通过15m高度以下排气筒的排放,均属无组织排放。污染源的排放能力称为源强。连续源源强以单位时间内排放的物质或体积表示,瞬时源源强则以排放物的总质量或总体积表示。高架源的有效源高是指烟囱的几何高度与烟云抬升高度之和,He=Hs=H。排气筒的几何高度是指排气筒底所在地平面与排气筒出口处的高度,抬升高度是指排气筒出口处至烟云变平轴线的几何高度。2.污染因子筛选与大气污染源调查对象在污染源调查中,应根据评价项目的特点和当地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对污染因子(即待评价的大气污染物)进行筛选。首先应选择该项目等标排放量P1较大的污染物为主要污染因子;其次,应选择特征污染物。同时,还应考虑在评价区内已造成严重污染的污染物。污染源调查中的污染因子数一般不宜过多。对某些排放大气污染物数目较多的企业,其污染因子数可适当增加。3.大气污染源调查方法大气污染源调查一般有以下三种方法:(1)现场实测。对于排气筒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例如,由排气筒排放的802、NOX或颗粒物废气体积流量及浓度的测量方法见《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2)物料衡算法。物料衡算法是对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物料情况进行定量分析的一种科学方法。对一些无法实测的污染源,可采用此法计算污染物的源强,其公式如下:∑G投入=∑G产品+∑G流失式中,∑G投入——投入物料量总和;∑G产品——所得产品量总和;∑G流失——物料和产品流失量总和。既适用于整个生产过程中的总物料衡算,也适用生产过程中任何工艺过程某一步骤或某一生产设备的局部衡算。同时,通过物料衡算,明确进入环境中气相、液相、固相的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3)经验估计法。对于某些特征污染物排放量,可依据一些经验公式(例如,燃煤排放的502)或一些经验的单位产品的排污系数来计算。4.大气污染源调查内容大气污染源调查的核心是核定源强、排放量及相关参数,具体调查内容如下:(1)对于一级评价项目应进行以下各方面的调查。①按生产工艺流程或按厂、装置分别绘制污染流程图。⑦按厂或装置统计各排放源和无组织排放源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③对改扩建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给出:现有工程排放量、改扩建工程排放量、改扩建后工程的削减量,按上述三个量计算最终排放量。④除调查主要污染物正常生产的排放量外,对于毒性较大的物质还应估计其非正常排放量。如:点火开炉;设备检修;原料、燃料中毒性较大成分的含量波动,净化措施达不到应有效率的设备等。除少数要求较高的评价项目,一般对上述内容中排放量显著增加的非正常排放时进行调查。⑤将污染源按点源和面源进行统计。面源包括无组织排放源和数量多、源强源高都不大的点源。对于范围比较大的城区或工业区,一般是把源高低于30m、源强小于0.04t/h的污染源列为面源。建设项目可参考这一数据,根据污染源源强和源高的具体分布状况确定点源的最低源高和源强。厂区内某些属于线源性质的排放源可并入其附近的面源,按面源排放统计。剖M泺啁亘川台:WM凶腻Hp下。b’坐1l,J、/义’阻且因;蚓刖幽同反\lll山H内径(m);③烟囱出口处烟气温度(K);④烟气出口速度(:ntis);⑤各主要污染物正常排放量(t/a,t/h,kg/h);⑥毒性较大物质的非正常排放量(kgha);⑦排放工况,如连续排放或间断排放,间断排放应注明具体排放时间、时数和可能出现的频率。⑦统计评价区内面源时,首先进行网格化。可以评价区左下为原点,分别以东、北为石和y的正轴。网格单元可取lkm×1km,评价区较小时,可取500m×500m。然后按网格统计面源的下述参数:主要污染物排放量[“(h-km。)];②面源有效排放高度(m)。网格内排放高度不等时,可按排放量加权平均取平均排放高度,如果面源分布较密且高度差较大时,可酌情按不同平均高度将面源分为2~3类。对于建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