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要素费用分配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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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要素费用分配的核算教学目的和教学要求:本章讲述各种费用的横向归集和分配(即在各种产品及期间费用之间的归集与分配),是成本核算中最基本的内容。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了解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和帐务处理的基本程序,掌握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费用发生后如何归集起来,再按受益对象分配出去,直至生产终结计算出完工产品的成本。要求掌握费用发生的每一环节的归集和分配。教学重点和教学难点:了解成本的开支范围;理解各种费用的横向和纵向的归集与分配共同构成工业企业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间接计入费用的基本分配;原材料定额耗用量比例分配法;原材料定额费用比例分配法。教学形式和教学时数:以课堂讲授为主,课下辅导和习题练习为辅,在此基础上安排一次课堂讨论。课堂讲授以传授基本知识为目的,习题演练以及时巩固、及时纠错为目的,课堂讨论以帮助理解、加深印象为目的。教学时数:12学时。教学内容:第一节要素费用分配核算概述我们在上一章已经知道要素费用包括:外购材料、外购燃料、外购动力、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利息费用、税金以及不属与以上各要素的费用的其他支出。这里对要素费用进行核算,主要学习将发生的要素费用合理的分配计入产品成本或期间费用。企业发生的各种要素费用应该按其发生的部门(或地点)和用途进行合理的分配。(一)要素费用的分配去向1.基本生产部门发生的费用按用途,可分为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费用和用于生产部门组织和管理生产的费用(包括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费用)两部分。(1)直接用于产品生产并专门设有成本项目的费用,例如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材料或从事产品生产工人的工资费用,应记入“基本生产成本”总账和该种产品的基本生产成本明细账的“直接材料”或“直接人工”成本项目。(2)用于生产部门组织和管理生产的费用对于基本生产部门组织和管理生产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费用),则记入“制造费用”总账和所属明细账进行归集。月末分配记入“基本生产成本”总账和该种产品的基本生产成本明细账的“制造费用”成本项目。2.辅助生产部门发生的费用对于辅助生产部门发生的各种费用,也可按用途分为直接用于辅助产品生产(或劳务)的费用和用于辅助生产部门组织和管理生产的费用两部分。对辅助生产有以下两种处理方法。(1)直接用于辅助产品生产(或劳务)的费用,应记入“辅助生产成本”总账和相应产品或劳务的明细账的“直接材料”或“直接人工”成本项目。用于辅助生产部门组织和管理生产的费用则先记入“制造费用”总账和所属明细账进行归集。月末分配记入“辅助生产成本”总账和所属明细账的“制造费用”成本项目。(2)如果辅助生产不对外提供商品产品、而且辅助生产车间规模较小、辅助产品或劳务单一时,为了简化核算工作,不设“制造费用”科目,辅助生产部门发生的费用直接全部记入“辅助生产成本”总账和相应的明细账。3.销售机构、行政管理部门以及筹集资金发生的费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用于产品销售的费用、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的费用,以及筹集资金发生的费用,应分别记入“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总账和所属明细账,做为期间费用转入“本年利润”账户,冲减当期损益。(二)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间接计入费用的分配间接计入费用的分配方法如下:首先,选用适当的分配标准,常见的分配标准主要有三类:①成果类,例如产品的重量、体积、面积、产量、产值等;②消耗类,例如生产工时、机器工时、原材料的消耗量、原材料费用等;③定额类,例如定额消耗量、定额费用、定额工时等。其次,计算分配率。费用分配率的计算公式如下:最后,求出分配额。费用分配额的计算公式如下:某分配对象应分配的费用=该对象的分配标准额×费用分配率第二节材料费用的核算材料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耗用的原料及主要材料、半成品、辅助材料、包装物、修理用备件、低值易耗品等。不论是耗用的外购材料还是耗用的自制材料,都应按照发生的部门(或地点)以及用途分配计入产品成本或当期损益。一、材料费用的分配去向1.基本生产车间耗用的材料基本生产车间耗用的材料按用途,可分为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材料和一般耗用的材料。(1)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材料,应记入“基本生产成本”总账和相应产品的基本生产成本明细账的“直接材料”成本项目。(2)基本生产车间一般耗用的材料,则记入“制造费用”总账和所属明细账进行归集。月末分配记入“基本生产成本”总账和相应产品的基本生产成本明细账的“制造费用”成本项目。2.辅助生产车间耗用的材料对于辅助生产部门耗用的材料,也可按用途分为直接用于辅助产品生产(或劳务)的材料和一般耗用材料两部分。(1)直接用于辅助产品生产(或劳务提供)的材料,应记入“辅助生产成本”总账和相应产品或劳务的明细账的“直接材料”成本项目。用于辅助生产车间一般耗用材料先记入“制造费用”总账和所属明细账进行归集。月末分配记入“辅助生产成本”总账和所属明细账的“制造费用”成本项目。这种处理方法与基本生产类似。(2)如果辅助生产不对外提供商品产品、而且辅助生产车间规模较小、辅助产品或劳务单一时,为了简化核算工作,可不设“制造费用”科目,辅助生产车间耗用的材料直接的全部记入“辅助生产成本”总账和相应的明细账。3.销售机构、行政管理部门耗用的材料销售机构、行政管理部门耗用的材料,不计入产品成本,而应分别记入“营业费用”、“管理费用”总账和所属明细账,做为期间费用转入“本年利润”账户,冲减当期损益。二、直接材料费用中间接计入费用的分配1.原材料定额耗用量比例分配法。原材料定额耗用量比例分配法,就是以原材料定额耗用量为分配标准,分配原材料费用的一种方法。其计算程序是:(1)计算各种产品原材料的定额耗用量;(2)以原材料定额耗用量为分配标准,计算原材料费用分配率;(3)计算各种产品应分配的原材料费用。计算公式如下:某种产品原材料的定额耗用量=该种产品实际产量×单位产品原材料消耗定额某种产品应分配的原材料费用=该种产品原材料的定额耗用量×原材料费用分配率为了便于考核材料消耗定额的执行情况,加强原材料的消耗的实物管理,也可以按定额耗用量的比例分配计算各种产品的实际消耗原材料的数量,然后再根据原材料的单价计算各种产品应分配的原材料费用。计算公式如下:某种产品应分配的原材料费用=该种产品原材料耗用量×原材料单价2.原材料定额费用比例分配法原材料定额费用比例分配法,就是以原材料定额费用为分配标准,分配原材料费用的一种方法。其计算程序是:(1)计算各种产品原材料的定额费用;(2)以原材料定额费用为分配标准,计算原材料费用分配率;(3)计算各种产品应分配的原材料费用。计算公式如下:某种产品原材料的定额费用=该种产品实际产量×单位产品原材料费用定额某种产品应分配的原材料费用=该种产品原材料的定额费用×原材料费用分配率3.产品重量比例分配法产品重量比例分配法,是以产品重量为分配标准,分配原材料费用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一般在产品所耗用材料的多少与产品重量有着直接关系的情况下采用。其计算程序是:(1)以原材料定额费用为分配标准,计算原材料费用分配率;(2)计算各种产品应分配的原材料费用。计算公式如下:某种产品应分配的原材料费用=该种产品重量×原材料费用分配率4.产品产量比例分配法产品产量比例分配法,是以产品产量为分配标准,分配原材料费用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一般在产品所耗用材料的多少与产品产量有着密切关系的情况下采用。其计算程序是:(1)以原材料定额费用为分配标准,计算原材料费用分配率;(2)计算各种产品应分配的原材料费用。计算公式如下:某种产品应分配的原材料费用=该种产品产量×原材料费用分配率三、编制原材料费用分配表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现列示M制造公司的原材料费用分配表,见表3-1。表3—1原材料费用分配表M制造公司2001年6月应借科目成本或费用项目直接计入分配计入工资费用合计定额耗用量(千克)分配金额(分配率1.8)基本生产成本甲产品直接材料15200260006480080000乙产品直接材料7400120002160029000小计226003800086400109000制造费用费用基本生产车间产车间机物料消耗20002000辅助生产成本供电车间材料45004500供水车间材料65006500小计1100011000管理费用其他20002000营业费用包装费18001800合计39400125800企业还应根据原材料费用分配表,编制原材料费用分配的会计分录:借:基本生产成本——甲产品80000——乙产品29000制造费用——基本生产车间2000辅助生产成本——供电车间4500——供水车间6500管理费用2000营业费用1800贷:原材料125800如果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的日常核算,表3-1中应分为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分别反映各种材料费用的耗用情况。四、燃料费用的分配燃料费用的分配程序与方法和原材料相同,可比照上述材料费用分配来进行。第三节外购动力费用的分配外购动力费用是指企业从外部单位购入的电力、蒸汽、热力等所支付的费用,应按照发生的部门(或地点)以及用途进行分配。一、外购动力费用的分配去向1.基本生产车间耗用的动力基本生产车间耗用的动力按用途,可分为直接用于产品生产工艺的动力用电和车间一般照明用电。(1)直接用于产品生产工艺动力用电,属于直接燃料及动力,应记入“基本生产成本”总账和相应产品的基本生产成本明细账的“燃料及动力”成本项目。(2)基本生产车间照明等用电,则记入“制造费用”总账和所属明细账进行归集。月末分配记入“基本生产成本”总账和相应产品的基本生产成本明细账的“制造费用”成本项目。2.辅助生产车间耗用的动力对于辅助生产部门耗用的动力,也可按用途分为直接用于辅助产品生产(或劳务)的生产工艺动力用电和照明用电两部分。(1)直接用于辅助产品生产工艺动力用电,应记入“辅助生产成本”总账和相应产品或劳务的明细账的“燃料及动力”成本项目。用于辅助生产车间照明用电先记入“制造费用”总账和所属明细账进行归集。月末分配记入“辅助生产成本”总账和所属明细账的“制造费用”成本项目。这种处理方法与基本生产类似。(2)如果辅助生产不对外提供商品产品、而且辅助生产车间规模较小、辅助产品或劳务单一时,为了简化核算工作,可不设辅助生产的“制造费用”科目,辅助生产车间耗用所有电力直接的全部记入“辅助生产成本”总账和相应的明细账。3.销售机构、行政管理部门耗用的动力销售机构、行政管理部门耗用的电力,不计入产品成本,而应分别记入“营业费用”、“管理费用”总账和所属明细账,做为期间费用转入“本年利润”账户,冲减当期损益。二、外购动力费用中间接计入费用的分配企业各车间、部门通常都装有仪表,在有仪表记录的情况下,应根据仪表所示耗电量及单价计算应分配的外购动力费用;但是,车间内的生产工艺动力用电,一般无法按产品分别安装电表,因而生产工艺动力用电的费用属于间接计入费用,需要在各种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分配动力费用的标准通常有:生产工时、机器工时、机器功率时数和定额耗电量等。三、外购动力费用分配表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现列示M制造公司的原材料费用分配表,见表3-2。表3—2外购动力费用分配表M制造公司2001年×月应借科目成本或费用项目分配计入金额(元)机器工时(分配率0.2)度数(分配率0.3)基本生产成本甲产品直接燃料及动力555000111000乙产品直接燃料及动力30000060000小计855000570000171000制造费用费用基本生产车间产车间机物料消耗7500022500辅助生产成本供电车间机物料消耗5000015000供水车间机物料消耗200006000小计7000021000管理费用其他6000018000营业费用包装费200006000合计795000238500根据外购动力费用分配表,编制外购动力费用分配的会计分录:借:基本生产成本——甲产品111000——乙产品60000制造费用——基本生产车间22500辅助生产成本——供电车间15000——供水车间6000管理费用18000营业费用6000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238500第四节工资及福利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