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讲真理观和认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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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讲真理观和认识方法1第三讲真理观和认识方法人类为了做到有效地、现实地改造世界,就必须通过认识活动观念地把握世界。因此,真理作为人们在观念上对客观世界的本质和规律的正确的认识,就成为人们执着地追求的对象。所谓真理观,就是关于什么是真理及其检验标准?什么是认识真理的正确方法和途径?真理和谬误的关系?等问题的学说。真理观包括认识论、真理论等理论内容。一、以实践为基础的认识论认识论就是关于认识活动的本质和规律的学说,也就是关于人们如何获得真理的学说。真理观的核心内容就是认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是一种以实践为基础的认识论。1、实践的客观尺度与真理·实践是人们能动的改造客观世界的自觉的、客观物质性的活动。·实践的特点:社会性历史性、客观性、能动性。·实践的本质特征是对象化。人类为使外部生存环境更加适合自己生存的需要,人类在改造外部世界的实践活动中就要促使世界发生与人类的目的、要求、需要相一致的改变,这就是对象化。·实践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的、基础的范畴。因为:没有科学的实践观,就不能理解自然和世界的本质和发展规律。不懂实践,就不懂精神变物质的辩证法。不懂实践,就不懂认识是能动的、辨证的反映过程。不懂实践是社会生活的本质和基础,就不能形成以实践为起点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就不能说明社会历史的本质和规律。·实践的两个客观尺度: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人的实践同动物的活动的区别在于:动物仅仅是按照与肉体存在和需要直接联系着的本能的要求进行活动的,因而它本质上是一种消极适应环境的活动。而人的实践活动是一种有目的、自觉地改造世界的活动。·人的实践活动之所以是自觉的,其标志在于人的实践活动是受两种客观尺度,即是受两种客观规律性或必然性制约的:第三讲真理观和认识方法2一是,受外部世界的客观规律,即真理尺度制约。二是,受人的内在要求和规定性,即价值尺度制约。两种尺度在内容上都客观的,它们对于实践活动有重要意义。因为任何成功的实践都必然是实现了这两种尺度相统一的实践。人们通常用真理尺度来概括制约实践的外部世界的客观规律;用价值尺度来概括制约实践的人的内在尺度。真理:是人的主观对客观事物本质和规律的正确认识。人们可以按照任何一个物种的尺度或综合几个物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从而创造出适合人们要求的新物种来,以满足人们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的区分只是在一种相对意义上而言的。真理的概念既概括了真理尺度的内容,也概括了价值尺度的内容,因为这些内容都是指客观存在的事物(包括作为实践的主体和客体的人或人的社会集团)的本质规律。真理尺度是指实践的客体的本质和规律对实践活动的制约性,价值尺度则是指实践的主体即人的本质和规律对实践活动的制约性。2、哲学认识论及其历史演进(1)中国哲学史上的知行观。在中国哲学史中,认识论的研究是以讨论知和行的关系为表现形式的。“知”是指知识、知觉、思想、认识等,即人的认识活动。“行”是指行为、行动、践履、实践等,即人的实践活动。先秦道家的老子提出“不行而知”的观点,认为人们可以“不出户,知天下”(《老子》四十七章),否定感觉和实践在认识中的作用。宋代程朱学派则提出了“知先行后”的观点。朱熹发展并完善了这种知先行后的理论,他说:“知行常相须,如目无足不行,足无目不见。论先后,知为先;论轻重,行为重”(《朱子语类》)。明代主观唯心主义者王守仁在认识路线上与程朱学派并没有什么区别,但他反对把知行看作是两件事,从而提出了“知行合一”的理论。主张“只说一个知,己自有行在;只说一个行,己自有知在”(《传习录·上》)。·然而,从哲学认识论上来看,无论是“不行而知”,还是“知先行后”或“知行合一”都是一种把人的知识看作是人的头脑中所固有的,否认人的实践活第三讲真理观和认识方法3动是认识的直接来源的先验论的唯心主义观点。先秦儒家的荀子则提出了“知之不若行之”的观点,他说:“不闻不若闻之,闻之不若见之,见之不若知之,知之不若行之”(《荀子·儒效》)。他强调人的一切知识都来源于感官对外物的接触,强调人的实践对于获取知识具有重要意义。明清之际的王夫之则建立了“行先知后”、“行可兼知”、“知行相资以为用”、“并进而有功”的比较完备的朴素唯物主义的知行统一学说。他主张人的知识来源于实践,实践对于人的认识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同时他还注意到了认识对实践的反作用,把知和行的“同功并进”看作是一个循环往复、无穷发展的过程。王夫之的知行观达到了古代唯物主义的最高水平。近代孙中山提出了“知难行易”说,这是为了要破除一些人在民族主义革命中的“不知固不欲行,而知之又不敢行”的畏难苟安心理,激发人们“无所畏而乐于行”的积极奋斗的精神。孙中山在理论上肯定了行先知后,行是知的基础和来源,同时又十分重视知对行的指导作用,主张运用“因知以进行”的原理来指导当时中国的革命实践活动。毛泽东在他的哲学著作《实践论》中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总结了中国革命的实践经验,批判地继承了哲学史上,特别是中国哲学史上关于知行关系问题的研究成果,提出了“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的理论。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认识和实践统一理论采用中国哲学传统术语的一种表达形式。(2)西方哲学史上的认识论。先验论和反映论。先验论是一种唯心主义的认识理论。一般主张在人所处的现实世界之外,有一个超越经验、超越时空、永恒存在的理念世界,人们无法通过经验获得理念世界的知识,而只能通过某种先天的形式或手段获得。反映论是主张认识的本质是主体在观念上对客体的反映,人的全部知识都来源于这种反映活动,并对认识的自然前提和基础作出唯物主义解释的一种认识理论。哲学史上的所有的唯物主义哲学家都在认识论上持反映论的观点。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前,各种唯物主义反映论的认识论观点正确解决了认识的自然前提和认识的来源问题。但是,它们都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基本上都属于直观反映论的范畴。第三讲真理观和认识方法4其主要缺陷在于:第一,它们都不懂得实践在认识中的重要基础作用,都是脱离了人们的实践活动去谈论认识问题的,因而没能真正揭示认识的本质和发展规律。第二,它们都没有形成对认识活动的辩证理解,没有把辩证法的观点引入认识论,因而把认识都理解为直观反映,没有揭示出认识中主客体的辩证关系和认识发展的辩证过程。经验论和唯理论。所谓经验论,是一种认为经验是人的一切知识或观念的唯一来源,片面地强调经验或感性认识的作用和确实性,往往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贬低甚至否定理性认识的作用和确定性的认识论观点。经验论者认为作为感性认识的经验是可靠的,理性认识是不可靠的,理性认识是间接的、抽象的,思想越抽象就会越空虚,越远离真理。唯理论是一种与经验论相对立,片面强调理性作用的一种认识论学说。唯理论者认为,只有依靠了理性思维活动直接把握到事物本质和规律的那种“理性直观”知识才是可靠的,而依靠感觉经验得来的感性认识则是不可靠的知识。可知论和不可知论。可知论是哲学认识论中主张客观世界是可以被人们所认识,人们在观念上能够实现对客观世界的把握,达到与认识客体的一致的观点。从哲学史上看,所有的唯物主义者和彻底的唯心主义者都承认世界是可知的。不可知论是一种否认认识世界的可能性或者否认彻底认识世界的可能性的认识理论。不可知论者断言人的认识能力不能超出感觉经验或现象的范围,不能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黑格尔的认识论。他在客观唯心主义基础上把辩证法应用于认识过程,比较好地揭示了思维和存在,主体和客体的辩证关系。在黑格尔看来,绝对精神是现实的基础,它既是自己通过运动发展逐渐实现着的客体,而同时它又是整个运动发展的绝对主体,世界的发展就是绝对精神发展的外部表现。因此,绝对精神的自我实现过程也就是它的自我认识过程,思维在现实世界中所认识的就是那一开始就已经是思想内容的内容。所以,思维和存在,主体和客体是同一的。第三讲真理观和认识方法5黑格尔还认为,逻辑的思维形式不是外在的形式,而是具有内容的形式。这样,他就在客观唯心主义基础上制定了辩证法、认识论、逻辑三者一致的原理。黑格尔批判了经验论和唯理论的片面性,也反对康德的先验论和他割裂本质和现象、贬低理性认识能力的观点,主张本质和现象、共性和个性、理性和感性是辩证统一的,认识是由现象到本质、由感性到理性、由直观到思维的辩证运动过程。黑格尔还提出了实践的理念高于理论的理念的思想。(3)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是认识论发展史的变革马克思、恩格斯在总结、批判和继承以往哲学史上的认识论特别是德国古典哲学中的认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建立了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理论。以后,列宁、毛泽东和其他的马克思主义者又进一步发展了这一理论,使其更加深刻、全面和丰富。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的特点:第一,是建立在唯物主义的反映论立场上的。第二,把科学的实践观引入了认识论,为解决认识的主体和客体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的所有认识论问题,提供了坚实的基础。第三,把辩证法引入认识论,强调辩证法是全部认识过程本身所固有的属性。(4)现代西方哲学中的认识论问题。现代西方哲学在认识论方面的一些共同特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反对唯物主义反映论。二是,否定或歪曲实践在认识中的作用。三是,否认真理的客观性,主张怀疑论和不可知论。四是,企图调和科学和宗教,宣扬信仰主义。·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一方面从人类实践包括生产、科学、文化的进步中汲取营养、发展自己,另一方面也是在与形形色色的现代西方哲学的认识论的相互比较、批判借鉴、斗争的过程中不断发展、完善的。3、实践是认识的基础(1)实践的主体和客体与认识的主体和客体。·主体和客体的分化、发展是在实践基础上形成的。人是在劳动即实践中由猿进化为人的。劳动使人从自然中脱颖而出,人在具备了意识之后,就开始思考和处理自己与自然的关系,这就是认识和实践活动。这样,人就把自己作为认识第三讲真理观和认识方法6和实践活动的主体,把自然作为客体,从而完成了主体和客体的分化。·主体和客体在实践中形成了三种关系:一是,实践关系,即主体通过实践改造客体,以满足主体需要的过程。二是,认识关系,即主体为了实践能够取得成功,主体在实践基础上主观把握客体的本质和规律的过程。三是,价值关系,即客体存在及其属性对于主体需要的意义的关系。在上述主体和客体的三种关系中,实践是最基本的关系。·认识的主体和客体,也就是实践的主体和客体。这是因为,一方面,只有进行着实践活动的人,才会产生对认识的需要和进行现实认识活动的可能性,这时人才能成为认识的主体;另一方面,只有进入实践范围的客体才能成为现实的认识客体,而与人的实践无关的外部世界,或者是由于人们尚未形成认识它的实际需要,或者是由于人们尚不具备认识它的现实条件而不能成为认识的客体。·作为认识活动的主体,主要有以下一些特点:首先,人是作为一个有血有肉的物质实体而存在的。其次,人是作为社会性的存在物而成为认识的主体的。再有,人作为认识主体必然是有意识、能思维,因而是有能动性的。·作为认识对象的客体,其特点在于:首先,认识的客体必然是不依主体的存在和主体的意志而转移的客观存在,这是认识的唯物主义前提。其次,外部世界只有纳入了主体的实践活动范围,成为实践活动改造的对象,才能成为认识的现实客体。再有,认识的客体是受到实践活动作用的外部世界,而不是与实践活动无关的客体。(2)实践在认识中的基础作用。第一,实践是认识的目的。第二,实践是认识的来源。第三,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第四,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讨论:认识的来源是客体还是实践?第三讲真理观和认识方法7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因为:一是,没有实践就没有主、客体的相互作用,就不能形成认识;二是,没有实践客体就不会传递出关于自身本质和规律的信息,无法形成理性认识。二、能动的反映论认识是主观对客观的能动的反映,这是辨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观点:坚持反映论,即认为认识来源于主体之外的客观事物,这就坚持了认识论的唯物主义;坚持反映是一个能动的过程,这就坚持了认识论的辩证法。1、认识是主观对客观的能动的反映(1)认识是通过主客体的相互作用实现主观对客观的反映。在认识活动中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是一种双向运动、不断反复的辩证过程,包括主体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