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能源基础管理第一节能源计量管理一、概述(一)基本概念1.能源计量能源计量是指在能源流程中,对各个环节的数量、质量、性能参数、相关的特征参数等进行检测、度量和计算。2.能源计量器具能源计量器具是指测量对象为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和载能工质的计量器具(二)依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以下简称《通则》)规定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的基本要求。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等独立核算的用能单位。(三)种类及范围1.输入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的能源及耗能工质;2.输出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的能源及耗能工质;3.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使用(消耗)的能源及耗能工质;4.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自产的能源及耗能工质;5.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可回收利用的余能资源二、能源计量器具的分类(按结构特点分类)1.量具即用固定形式复现量值的计量器具,如量块、砝码、标准电池、标准电阻、竹木直尺、线纹米尺等。2.计量仪器仪表即将被测量的量转换成可直接观测的指标值等效信息的计量器具,如压力表、流量计、温度计、电流表等。3.计量装置即为了确定被测量值所必需的计量器具和辅助设备的总体组合,如里程计价表检定装置、高频微波功率计校准装置等。三、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一)配备原则1.应满足能源分类计量的要求。2.应满足用能单位实现能源分级、分项考核的要求。3.重点用能单位应配备必要的便携式能源检测仪表,以满足自检、自查的要求(二)配备要求1.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应满足《通则》规定。2.用能单位应加装能源计量器具。3.耗能量(产能量或输运能量)大于或等于《通则》规定中一种或多种能源消耗量限定值的次级用能单位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应按照《通则》规定要求加装能源计量器具4.单台设备能源消耗量大于或等于《通则》规定中一种或多种能源消耗量限定值的为主要用能设备。主要用能设备应按《通则》规定要求加装能源计量器具。5.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应符合《通则》表3规定的要求。6.对从事能源加工、转换、输运性质的企业(如火电厂、输变电等用能单位),其所配备的能源计量器具应满足评价其能源加工、转换、输运效率的要求。7.对从事能源生产的用能单位(如采煤、采油企业等),其所配备的能源计量器具应满足评价其单位产品能源自耗率的要求8.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应满足《通则》表4规定的要求。9.主要次级用能单位所配备能源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电能表除外)参照《通则》表4规定的要求。电能表可比表4的同类用户低一个档次的要求。10.主要用能设备所配备能源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电能表除外)参照《通则》表达4规定的要求,电能表可比表4的同类用户低一个档次的要求。11.能源作为生产原料使用时,其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应满足相应的生产工艺要求。12.能源计量器具的性能应满足相应的生产工艺及使用环境(如温度、温度变化率、湿度、照明、振动、噪声、粉尘、腐蚀、电磁干扰等)要求。四、能源计量器具的检定检定是一种法定的行政行为,用来查明和确认测量仪器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一)检定方式1.1强制检定强制检定是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所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对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并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以下简称《强检目录》)的计量器具实行定点定期检定。执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机构对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发给国家统一的检定合格证书,对检定不合格的,则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或注销原检定合格印。未按规定申请强制检定或检定不合格,超过检定周期继续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可处以罚款。1.2非强制检定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一般多为用于生产和科研的工作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当自行定期检定,如果本单位不能检定,依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第6号公告,对企业使用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和检定方式由企业自行管理(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1、尺:竹木直尺、套管尺、钢卷尺、带锤钢卷尺、铁路轨距尺;2、面积计:皮革面积计;3、玻璃液体温度计:玻璃液体温度计;4、体温计:体温计;5、石油闪点温度计:石油闪点温度计;6、谷物水分测定仪:谷物水分测定仪;7、热量计:热量计;8、砝码:砝码、链码、增铊、定量铊;9、天平:天平;10、秤:杆秤、戥秤、案秤、台秤、地秤、皮带秤、吊秤、电子秤、行李秤、邮政秤、计价收费专用秤、售粮机11、定量包装机:定量包装机、定量灌装机;12、轨道衡:轨道衡;13、容重器:谷物容重器;14、计量罐、计量罐车:立式计量罐、卧式计量罐、球形计量罐、汽车计量罐车、铁路计量罐车、船舶计量仓;15、燃油加油机:16、游体量提:游体量提;17、食用油售油器:食用油售油器;18、酒精计:酒精计;19、密度计:密度计;20、糖量计:糖量计;21、乳汁计:乳汁计;22、煤气表:煤气表;23、水表:水表;24、流量计:液体流量计、气体流量计、蒸气流量计;25、压力表:压力表、风压表、氧气表;26、血压计:血压计、血压表;27、眼压计:眼压计;28、汽车里程表:汽车里程表;29、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30、测速仪:公路管理速度监测仪;31、测振仪:振动监测仪;32、电度表:单相电度表、三相电度表、分时记录电度表;33、测量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34、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量仪:绝缘电阻测量仪、接地电阻测量仪;35、场强计:场强计;36、心、脑电图仪:心电图仪、脑电图仪;37、照射量计(含医用辐射源):照射量计、医用辐射源;38、电离辐射防护仪:射线监测仪、照射量率仪、放射性表面污染仪、个人剂量计;39、活度计:活度计;40、激光能量、功率计(含医用激光源):激光能量计、激光功率计、医用激光源;41、超声功率计(含医用超声源):超声功率计、医用超声源;42、声级计:声级计;43、听力计:听力计;44、有害气体分析仪:CO分析仪、CO2分析仪、SO2分析仪、测氢仪、硫化氢测定仪;45、酸度计:酸度计、血气酸碱平衡分析仪;46、瓦斯计:瓦斯报警器、瓦斯测定仪;47、测汞仪:汞蒸气测定仪;48、火焰光度计:火焰光度计;49、分光光度计:可见光分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红外分光光度计、荧光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50、比色计:滤光光电比色计、荧光光电比色计;51、烟尘、粉尘测量仪:烟尘测量仪、粉尘测量仪;52、水质污染监测仪:水质监测仪、水质综合分析仪、测氰仪、溶氧测定仪;53、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54、血球计数器:电子血球计数器;55、屈光度计:屈光度计;56、电子计时计费装置:电话计时计费装置;57、棉花水份测量仪:棉花水份测量仪;58、验光仪:验光仪、验光镜片组;59、微波辐射与泄漏测量仪:微波辐射与泄漏测量仪。(二)检定周期的确定确定检定周期的原则是按照《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确定的原则和方法》(JJF1139-2005)执行。五、能源计量管理体系用能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提升能源计量管理工作水平,应建立完善能源计量管理体系,主要从以下4个方面采取措施:(一)建立完善能源计量管理文件、制度(二)能源计量人员配备(三)能源计量器具管理(四)能源计量数据管理第二节能源统计管理一、概念与特点(一)能源统计的概念能源统计是运用综合能源系统经济指标体系和特有的计量形式,采用科学的统计分析方法,研究能源的勘探、开发、生产、加工、转换、输送、贮存、流转、使用等各个环节运动过程、内部规律性和能源系统流程的平衡状况等数量关系的一门专门统计科学。能源统计的研究对象可概括为以下几方面:1.能源加工、转换、输送、贮存、流转、使用等各个环节运动过程以及相关联系的数量表现及其规律,揭示能源内部运行规律。2.研究能源利用状况,挖掘节能潜力,促使合理有效地使用能源。3.研究能源综合平衡状况及其规律,反映能源资源的形成及能源使用方向,揭示能源供需之间的矛盾。4.研究如何搜集、整理和分析能源系统数量关系的方法论。(二)能源统计的特点能源系统相当复杂,它包括能源资源、能源生产、能源加工转换到最终用能等环节。能源统计工作可以分为三级:第一级为从一次能源到加工转换;第二级为加工转换到交付最终用户使用;第三级为能源在最终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第三级能源统计工作最为复杂,是用能单位能源统计的重点。二、任务与程序(一)能源统计的任务能源统计的总体功能是提供信息、咨询和监督基本任务是准确、及时、全面系统地搜集、整理和分析整个能源系统流程的统计资料,如实反映能源各环节的管理水平、能源利用效率、能源综合平衡状况等情况,为宏观决策和管理,为用能单位生产、经营管理提供统计信息及依据。具体有以下几项任务:1.为各级政府和部门制订方针、政策,编制能源计划提供可靠资料;2.对能源管理和能源方针、政策、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统计检查和监督;3.为加强能源科学管理,挖掘能源潜力,提高能源利用率服务;4.为用能单位生产、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降低能源消耗服务;5.对能源生产及需求进行统计预测(二)能源统计工作程序1.确定统计范围;2.建立统计指标体系;3.采集数据,进行整理加工,编制统计报表,计算各类能源综合指标;4.绘制综合平衡分析图表,对能源系统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5.将能源统计结果报送有关部门。三、原始记录、台帐和报表(一)能源统计原始记录能源统计原始记录是用能单位通过一定的表格、卡片、单据等形式,对能源活动过程和成果所作的最初记载。能源原始记录的常用种类(1)能源生产和销售方面的原始记录,如产品验收入库单、产品出库单、能源化验单、产品销售发票、货运单等。(2)能源购进方面的原始记录,如供货单位的销售发票、托收承付凭证、运转部门的承运单、本单位的验收入库单等。(3)能源领用消费方面的原始记录,如领料单、限额领料单、用能设备运行登记表、工艺能耗记录表、报废单等。(4)能源调拨方面的原始记录,如调拨单、出库单、外协拨料单等。(5)能源库存方面的原始记录。由于库存量的增减与能源收入、支出直接相关,因此在仓库保管中使用的原始记录,包括了能源的领料单、退料单、调拨单、入库单、出库单等。能源盘点、结存方面的原始记录有能源盘存表、盘盈盘亏报告单等(二)能源统计台帐能源统计台帐是编制统计报表的基础,用能单位能源统计应严格遵循“原始记录→统计台帐(计算表)→统计报表”工作步骤。能源统计台帐种类:1.统计报表台帐是根据统计报表的要求,为便于数据的整理、汇总而建立的一种由能源原始记录到编制统计报表之间的过渡性台帐,具有汇总报表的性质。2.专项指标台帐这是针对某一能源活动专设的台帐,如能源消费使用方向台帐、能源回收利用台帐等。3.历史资料台帐是将各种有关能源的统计资料按月、年整理登记,以便研究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各环节变动的情况。4.分析研究台帐是根据分析研究能源管理活动情况的需要,可将有关资料进行搜集、计算、整理,集中表现在台帐上,便于分析、对比、发现问题。5.能源管理台帐根据能源统计、会计、业务需要,用能单位建立的台帐。有能源购入贮存台帐、能源加工转换台帐、能源消费台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台帐、节能台帐等。(三)能源统计报表用能单位能源统计报表是以表格形式科学、准确、简明的描述用能单位用能过程中能源购入、消费和贮存的数量关系。用能单位能源统计报表分为两类:一类是报给上级和统计部门的报表(外报),其格式由有关部门规定;另一类是用能单位内部的统计报表(内报),它是作为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信息交流、传递的工具,也是向上级和统计部门提交能源统计报表的依据。1.用能单位能源购入贮存量统计将用能单位的用能体系看作一个系统,作为研究对象进行能源消费统计分析与评价,首先要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