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公文写作基础知识第一节公文概述第二节公文规范第三节公文格式第二章公文写作基础知识第一节公文概述一、公文的定义公文的定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公文即公务文书,泛指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合法组织在处理公务时形成和使用的各类应用文书。包括通用公文和专用公文。•狭义公文特指《条例》和《办法》规定使用的相关文书。亦称“法定公文”、“党政公文”或“通用公文”。第二章第一节•狭义公文–定义•1.在《条例》中,中共中央办公厅将党的机关的公文定义为:“是党的机关实施领导,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格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和交流情况的工具。”第二章第一节•2.在《办法》中,国务院将行政机关的公文定义为:“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行政公文二、公文的特点(一)法定性1.作者的法定性2.效用的法定性3.制发程序的法定性(二)工具性:是进行公务活动的工具(三)规范性:内容;形式(格式、程序)(四)时效性(时代性;及时性;时限性)第二章第一节三、公文的作用1.指挥和指导作用2.规范行为作用3.联系协调作用4.宣传教育作用5.凭据记载作用第二章第一节五、公文的分类(一)按使用范围分1.通用公文即《办法》、《条例》中规定的公文。又称为“一般公文”、“法定公文”。2.专用公文指有关职能机关或行业专用的公文。如外交文书、军事文书、司法文书等。第二章第一节(二)按发文机关所属组织系统分1.党的机关公文《条例》规定的公文文种14种:决议、决定、指示、意见、通知、通报、公报、报告、请示、批复、条例、规定、函、会议纪要2.行政机关公文《办法》规定的公文文种13种: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第二章第一节(三)按行文方向分1.上行文: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报送的公文。如报告、请示。部分意见可以上行。2.下行文: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发送的公文。如命令、决定、指示、决议、条例、规定、批复、通告、公告、多数会议纪要、多数通知、部分意见与函等。3.平行文:向平级和不相隶属机关传递的公文。如函、议案。部分意见、通知、会议纪要可以平行。★(意见、部分通知、部分会议纪要,行文方向有特殊之处)第二章第一节(四)按涉密程度分普通公文、秘密公文、机密公文、绝密公文按阅读范围:对外公开件、国内公开件、内部使用件等(五)按处理时限分平件、急件、特急件等;如以电报方式传送分平急件、加急件、特急件、特提件第二章第一节第二章公文写作基础知识第二节公文规范具体地讲,我国现阶段的公文的规范,主要是指《条例》和《办法》中有关公文的若干标准以及由国家技术监督局制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中的有关标准;再加上长期社会实践,探索和总结的一些已经被公认的原则和规律。以上这些,构成了我国现代公文应遵循的规范。第二章第二节一、公文文种的规范(一)文种选用的原则1.按组织系统的职能范围选用文种(如通告)2.按组织的级别权限选用文种(条例)3.按组织之间的工作关系选用文种(上、平、下行文)4.按公文的适用范围选用文种第二章第二节•1.公报——适用于公开发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件。如《中国——阿尔巴尼亚联合公报》》•2.决议——适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如《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决议》•3.指示——适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提出开展工作的原则和要求。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制止乱砍滥伐森林的紧急指示》•4.条例——适用于党的中央组织制定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规章制度。如《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5.规定——适用于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带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如《关于毕业论文的相关规定》•6.命令(令)——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实施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7.决定——适用于对重大事项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安排,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消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如《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关于批准设立重庆直辖市的决定》•8.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第二章第二节•9.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10.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上级机关的指示;发布规章;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11.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第二章第二节•12.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13.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14.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15.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第二章第二节•16.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17.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18.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第二章第二节(二)避免文种混乱现象1.混用公文文种2.生造公文文种3.误用公文文种第二章第二节二、公文行文的规范(一)行文精简的规则(二)按权限行文的规则(三)职能部门行文的规则第二章第二节(四)联合行文的规则1.同级政府可以联合行文。如:省政府与省政府之间;市政府与市政府之间2.同级政府各部门之间可以联合行文。如:省政府所属各厅、局级之间3.上级政府部门可以和下一级人民政府联合行文。如:国务院各部委与同一行政级别的省政府之间第二章第二节4.政府与同级党委、军事机关可以联合行文。5.上级政府部门与下一级党委、军事机关如处于同一行政级别,可以联合行文。6.政府部门与同级人民团体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可以联合行文。如:政协、工会、等等第二章第二节(五)文件抄送的规则(六)协商一致的规则(七)向上级请示的规则(八)报刊发布公文的规则(九)文件退回的规则第二章第二节三、公文语言的规范千百年来,在公文的形成和发展中,形成了公文语言的特殊语体,即公文语体。其特点是:准确、简明、朴实、庄重(一)准确是公文语言的第一要素。后面的三个特点是以它为基础、前提和条件。第二章第二节–1.精选同义词准确达意。如“公布”与“发布”。–2.巧用附加语限定语意。–3.善用关联词彰显文脉。–4.适用模糊语勾勒概略。(二)简明简明即简洁明确。–1.遣词用其基本意。–2.组词酌用文言词。如“悉”、“顷”“务”“当”“毋”等。–3.常用缩略语。(1)力求规范。(2)先全后简。(三)朴实即质朴、平实,浅近而不雕琢、夸张、古奥。–1.切记雕琢堆砌。–2.言说直陈其事。(四)庄重即严肃、郑重。–1.冷静、客观的文风。–2.使用具有普适性的书面语。–3.使用规范化、模式化词语。四、公文其他规范(一)文字排列规范(二)用纸规范(三)结构层次序数规范(四)引用规范(五)数字使用规范第二章公文写作基础知识第三节公文格式一、公文格式的含义按照《条例》《办法》中的规定,公文的格式项目可以分为:指定性格式项目——如标题、主送机关、正文、成文日期、印章等选择性格式项目——版头、发文字号、签发人、秘密等级、保密期限、紧急程度、份号、附注、附件等等第二章第三节二、公文格式的制作(一)眉首部分(又称“文头部分”)1.公文份号(1)概念:印制份数顺序号(2)适用范围:“绝密”、“机密”公文应标明份号(3)标注:用七位阿拉伯数字标识,如0000123(4)位置:文件首页左上角第二章第三节2.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1)性质:是公文涉密程度的标志,密级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2)适用范围:涉及国家机密的公文(3)标识方法:绝密★十年(4)位置:文件首页右上角顶格写3.紧急程度(1)性质:是对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间要求。行政公文分为:特急急件。党的公文分为:特急加急。(2)适用范围:紧急公文(3)标识方法:用汉字标明“特急”,中间空一字(4)位置:眉首部分右上角、密级下方4.发文机关标识(版头)(1)是发文机关的标志,具有法定性、权威性和效用性。(2)用套红大字居中印在公文首页上部(红头文件),以示庄重。(3)形式:A“发文机关名称”+“文件”;如《国务院文件》。B“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如《中共中央文件》C联合行文时,可用“主办机关名称”+“文件”,如《黑龙江省人事厅文件》;也可用“几个同级机关名称”+“文件”,但“主办机关”排列在前,“文件”位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例如:《黑龙江省人事厅、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委员会、黑龙江省财政厅文件》。如果联合行文机关过多,必须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5.发文字号(是发文机关为制发公文所依次编排的文号)(1)组成:“机关代字+发文年份+发文顺序号(2)注意: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标全称,用方括号[]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如◆渝委[2008]3号◆国办发[2009]21号第二章第三节◆渝府[2004]5号◆渝工商大[2005]9号(3)位置:位于发文机关标识下空两行,居中排布(4)一般必备(5)关于“发文字号”要注意的几个问题:①联合行文,只标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②机关代字用简称,比较固定,不能随便乱用。③“国发”的这个“发”字,有上级发下来文件的意思,一般单位不能随意使用。如对上级行文不能用“发”字④“命令”(令)和“公告”,走单独的发文序号。(如第207号)第二章第三节⑤批复和函,可在发文代字中标注文种“批”和“函”。◆渝委函[2004]5号6、签发人(1)概念:代表机关核准并签发公文的领导人。(2)适用范围:仅供上行文使用(3)标注方法: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一字,签发人居右空一字。签发人后用全角冒号,冒号后标识签发人姓名,如签发人:王利。第二章第三节(4)注意:如有多个签发人,所有单位批准该文发出的负责人均需签名。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放在第一列,其他签发人从第二行起在主办单位签发人之下按发文机关顺序依次顺排,应使最后的签发人与发文字号平行排列。(二)公文的主体部分(文身部分)公文的主体部分又称“内文”,这是公文实质性内容的部分。由于公文内容的长短不同,主体部分的位置经常变动。1.公文的标题(1)完整式的标题由“发文机关+发文事由+文种”构成(又称标题三要素)◆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发文机关发文事由文种◆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发文机关发文事由文种第二章第三节(2)非完整式:或省略发文机关或省略事由,留用两项。◆关于加强对企业国有、集体产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省略发文机关)★红头文件;机关内部文件;个人的行文等可省发文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通知(省略事由)★内容简单或复杂的公文;或“公告”“通告”等可省事由公文标题前面的两项可以省略,最不可以省略的是文种这一项。第二章第三节(4)标题中的介词“关于”A公文标题中使用“关于”,把发文机关与事由部分隔离,因为事由部分的行为主体与发文机关不一致。如果没有“关于”,不仅语法结构欠严密,且易使人误解。如《xx部关于严格执行会议费规定的通知》和《xx部严格执行会议费规定的通知》意思明显不同。B在批转、转发或发布性通知中,因事由部分的行为主体与发文机关一致,可省“关于”。★(5)标题中,除了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以外,一般不使用标点符号。但有时,不使用标点符号会引起误会时,可以使用。◆国务院关于“九五”期间深化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三八”妇女节◆“一二·九”运动第二章第三节(6)公文标题在公文首页横隔线之下,正文之上各空一行居中排列。公文标题可据情况一行或多行排列。多行排列时应注意对称、美观,分行不破词,“的”字不排行首。第二章第三节改错题:A仪南乡政府通知春耕生产要认真抓好改:仪南乡人民政府关于认真抓好春耕生产的通知B重庆市教委关于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