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欧洲的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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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欧洲的学前教育第一节德国的学前教育一、发展简史德国的义务教育始于6岁。此前,上学是自愿的,也非公共教育中的一部分。但约75%的3岁儿童与80%的5岁儿童都接受过某种形式的学前教育。德国是幼儿园的发祥地。文艺复兴前主要形式是家庭教育,母亲扮演重要角色。16世纪马丁·路德宗教改革对德国教育的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再浸礼派中出现了最早的集体幼儿教育设施。他们创办了共同的教育设施,对所有教徒的幼儿进行共同教育。注意儿童独立自理能力的培养,强调幼儿健康和幸福的公共责任。进入18世纪主要实施强迫教育,要求5岁儿童必须到学校接受教育,否则对家长课以罚金。18世纪末泛爱主义接受卢梭的思想,反对压抑儿童身心发展的经院主义和古典主义的教育,强调教育的最高任务在于增进人类现世的幸福,培养掌握实际知识的健康乐观的人。在其所创办的学校中,以鼓励儿童的积极性为教育的主要手段,以奖励好的行为来替代体罚;他的教学方法在于使学习变成有趣的游戏,特别是语言教学;法文和拉丁文要通过日常应用来学习;户外活动和游戏占主要地位。18世纪到19世纪初人物主要思想康德认为教育是塑造新人并进而改良社会的重要工具。他批判了家庭教育的弊端,主张发展公共教育,要求挑选受过良好教育并有远见卓识的专家办理学校教育。同意泛爱派的主张:重视幼儿的保育和儿童的游戏,认为游戏是实施儿童德、智、体育的重要方法与途径之一;如果听任野性的冲动自己的看法:受卢梭自由教育思想的影响,反对对儿童进行“奴性的约束”,但儿童的自由必须是有约节制的。如果听任野性的冲动自由发展,儿童就会成为一个无理性的人。赫尔巴特《教育学讲授纲要》主张0~3岁的教育主要包括体育、智育、德育,尤以体育为重,智育包括感观教育和语言教育,德育则强调把握分寸和服从成人;4~8岁主要进行德育和智育教育。19世纪上半期1802年,被称为“巴乌利美设施”的保育所和1819年瓦格蔡克设施;从1824年,1826年开始,德国的幼儿教育受到了英国的重要影响,幼儿教育设施逐步发展,并开创了幼儿教育论的高潮时期:出现了弗利托娜的幼儿学校运动和阿尔古斯堡的托儿所——魏尔特的活动和思想,”幼儿园之父”福禄贝尔的思想逐渐成熟;福禄贝尔:1837年,开办了一所学龄前儿童教育机构;1840年将其命名为“幼儿园”;在幼儿园工作中逐步形成了包括游戏和唱歌、玩具“恩物”以及作业的幼儿教育体系:同时还在幼儿园中做了训练幼儿教师的组织工作。幼儿教育专著:《人的教育》、《幼儿园教育学》、《慈母曲及唱歌游戏集》1851年8月7日,普鲁士政府查封幼儿园,1860年取消禁令;1860年,柏林福禄贝尔主义幼儿园妇女促进协会成立;1861年,该协会设立四所幼儿园和一个幼儿园师资培训机构;1863年,家庭教育和民众教育协会诞生;1874年,两协会合并为柏林福禄贝尔协会;1871年以别劳夫人为核心的教育协会总会成立。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1914年)前:德国幼儿教育机构呈多元化之势;后:1944年,德国政府制定《青少年法》,使幼儿园得到极大发展,成为德国幼教中的主流。1966年后在其他发达国家影响下德国日益重视幼儿教育;1970年,联邦德国教育审议会公布了包括学前教育在内的全国教育制度改革方案——《教育结构计划》,将3~6岁的幼儿教育第一次纳入教育体系的基础部分;1980年,联邦德国已有近80%的幼儿入园。二、法规与体制(一)相关法规1578年,再浸礼派《学校规程》1717年腓特烈威廉一世颁布了一项教育法令;1737年颁布另一项普通学校方案,规定5~15岁的儿童必须接受教育。1763年布鲁市政府颁布一项普通乡村学校法,明确提出要对5~14岁的儿童施以强迫教育。19世纪上半期,德国各地政府相应制定了幼儿教育的法规和政策。1814年,石勒苏依格一荷尔斯泰因公国在《一般学校规程》制定了“监督学校”的规章;1821年,迪谢尔多尔夫发布了政令,允许初等学校的教师及守寡的退休女教师在家中开办监督和教育6岁以下幼儿的“保育学校”,这在保护贫民阶级幼儿的同时,保障守寡的退职女教师的生活。1825年,黑森·卡塞尔选帝侯的指令。普鲁士政府对幼儿教育设施采取的保护政策:1838年,建立资助柏林托儿所的“中央基金”;1842年,免除托儿所有关团体的印刷税和手续费;1843年,免除托儿所地租;1839年,拜恩内务部制定了幼儿所规定,是德国当时最详细的规定,代表着当时德国各邦的幼儿教育政策。19世纪上半叶,德国各邦的幼儿教育政策是:①将幼儿机构视为私人或团体的慈善设施而予以鼓励设立,并加强监督管理;②在幼儿学校及托儿所中加强对贫民子女的宗教、道德教育,把这作为抵制当时革命运动及维持社会秩序的一种手段;③认为贫民幼教设施不应像英、法的幼儿学校和托儿所那样进行读、写、算等正规学校课程的教学,主要是给予幼儿家庭式的照料和安排,开展室外游戏以保障身体健康。总的政策倾向是“控制但不援助”,与英法等国的“控制但援助”的政策形成了反差。第一次世界大战后,魏玛共和国成立,与1922年制定了,《青少年法》。强调设立“白天的幼儿之家”,包括幼儿园、托儿所及幼儿保护机构等,提出训练修女担任看护工作,加强幼儿教师的培训。在政府颁布的幼儿园条例中宣布:各种各样的幼儿教育机构,凡招收2-5岁儿童者,均称幼儿园。“二战”后德国制定老人一系列教育政策,其中主要有:1946年起草了:《关于德国学校民主化的法律》;1965年,联邦德国通过了《关于统一的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法律》;1970年,公布了《教育结构计划》。但忽视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是德国教育的一大弱点。2000年6月13日,德国总理施罗德在德国议会就教育问题发表演讲时,呼吁对德国现行教育体制实施全面改革,为不同家庭背景和经济状况的每个孩子提供平等受教育的机会。(二)体制1.行政与管理联邦德国教育的行政体制主要分为四级:联邦德国政府教育机构;各州教育部;地方行政公署及其所辖教育处;县市教育局或教育科(最基层)。2.学前教育机构德国的学前教育机构主要有四种形式:①普通幼儿园:德国有三种幼儿园,公立幼儿园、私立幼儿园和独立自主的幼儿园。由于学前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的范围,所以幼儿入园需缴纳入园费。其在年龄编班上,有一个非常鲜明的特点——混龄编班,即将不同年龄组的儿童编在一个班级(小组)中游戏、生活和学习,每班至多不超过20个人。②学校附设幼儿园:适合于那些已达6周岁、或下半年将达6周岁,但体格与智力未达到入学标准的儿童。③学前班:与小学相连,但针对的是5岁儿童,以帮助他们顺利渡到小学。④特殊幼儿园:德国对有生理、精神和思维障碍的学生提供了广泛的特殊教育服务。除了以上机构外,德国还有多种形式的其他辅助幼教机构,主要是托儿所和“白天的母亲”;近年来又出现了一种新型幼儿园——林间幼儿园。三、课程德国幼儿教育课程的新思路:①幼儿园教育的目标是加强孩子的自我意识,并进一步挖掘其个性特征。孩子应该被看成一个独立的人。幼儿园的任务是通过一种家庭补充式的设施,为孩子营造一种舒适与快乐的气氛。②混合编组而不是按年龄分组。通过异质分组强调尊重不同年龄孩童的相似性和相异性;③加强幼儿的积极性和生活经验。强调在游戏和运动中发展儿童的自我。课程设计的重心是创设幼儿生活体验的活动空间和环境。④强调保育员是孩子的伙伴。保育员应该特别有耐心,鼓励儿童的自主活动和学习。此外,还强调家长的参与。⑤课程应该促进幼儿全面和谐的发展,即促进幼儿社会性行为,锻炼其尝试的能力。四、师资培养德国最早的教育机构---再浸礼派,任命有能力的女性担任保育工作,这些人被称为“主任保姆”或“保姆”。德国培养学前儿童教师的机构主要是以下三类:①技术学院;②大学;③培训学院。五、家庭与社区的作用德国幼儿教育的特色是:把教育的责任归之于父母,,认为婴儿阶段父母是家庭教育的主体。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十分注意孩子成长关键时期的指导。①孩子出生后,父母便给孩子一个银行账户。让孩子从小学习管理自己的钱财,以便懂事后有计划的支配自己的零花钱和打工钱;②从蹒跚学步起就开始注重孩子坚强性格和参与意识的培养。孩子跌倒后,父母不立刻去扶,而是不断鼓励孩子自己爬起来。为陶冶情操,鼓励孩子参与各种活动,特别是手工活动,如家庭布置、花园布局及机器维修;③随着年龄增大,孩子遇到的个人问题和烦恼增多,家长注意做孩子的知心朋友,既说出自己的观点,又尽量理解孩子;④在择业问题上,尊重孩子意愿并加以适当指导,确保孩子有一个自己喜欢的职业。家庭和社区在儿童的成长和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①推行婴儿读书计划;②开展对父母的教育活动;③实施家庭助手计划;④补贴家庭教育金额;④组织家庭互助活动。第二节英国的学前教育一、发展简史1800年,英国出现私立儿童保育机构,由年长妇女担任教师,称为“保姆”,它是英国早期教育的雏形。19世纪初期,罗伯特·欧文,正式创办了英国第一所幼儿学校,专为工人阶级子女提供教育,以培养善良的性格。19世纪50年代,福禄贝尔幼儿园开始在美国发芽、生根。1870年,英国颁布了《初等教育法》,由学区设置办学委员会,就地筹款,创办学校,补充私立学校之不足。自此,英国有了与私立学校并驾齐驱的地方公立学校。“一战”后,英国学前教育受杜威实用主义思想和蒙台梭利自由主义思想的影响,建立了一些蒙台梭利式的“幼儿之家”和幼儿师范学校。“二战”前的英国幼儿教育以保育学校的创立、发展和幼儿教育方法的改革为主要内容。幼儿园被纳入保育学校系统,保育学校的创始人是麦克米伦姐妹。“二战”时,由于战时需要,英国出现了“日托中心”。“二战”后,由于经济原因,英国的幼儿教育发展受到阻碍,“幼儿游戏小组运动”得到迅速发展。二、法规与体制(一)法规(二)体制1、行政与管理2、学前教育机构①幼儿学校和幼儿班;②托儿所;③日托中心;④学前教育中心;⑤学前游戏小组;⑥家庭保育;⑦联合托儿中心。三、课程幼儿学校的课程形态:幼儿学校注重儿童的全面发展。学校所采取的教育方式无不配合儿童的需求,并且提供完整的机会让儿童发展和学习。幼儿学校没有正式的教学大纲,儿童可以利用教师哪里的多种材料来时学习简单的读、写、算和参加各种活动。在英国幼儿学校的教学组织中,最有特点的是所谓“开放教学”,课程的基本内容是“游戏”。四、师资培养(一)任用资格①年满18岁的英国青年,至少有两门课得了“A”,级,经过任何学科的三年学位学习,再加上一年或两年的教育学研究生资格证书学习就能成为一名合格教师;②完成大学本科四年教育学学习;③经过三年教师证书学习班学习。(二)职前教育保育学校和保育班的教师的培养与小学教师的培养相同,有教育学院、多科技术学院教育系和艺术训练中心实施。(三)在职培训学前教师的在职培训是确保高质量学前教育的基础,教师的进修与他们日后的晋级和加薪是相互联系的。五、家庭与社区的作用幼儿园教育离不开家长的参与,教师与家长之间的沟通、交流是至关重要的。家长通过以下形式了解、参与幼儿园活动:①父母联系卡;②父母屋;③布告栏;④参与家庭教育讲座;⑤成立家长委员会;⑥参与学校的工作;⑦参加各种辅导班。广泛利用社区教育资源:①组织春游活动;②玩具图书馆:是学前教育社区化的一个具体体现,符合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原则。第三节法国的学前教育一、发展简史法国第一所幼儿教育机构是“编织学校”。但学校主要是教育而非保育,每周只开放两次。他同法国其他的幼教机构并无直接继承、延续的关系。19世纪初,巴黎第12区区长柯夏经多次赴英国考察后,在巴黎建立了法国最早的专门招收贫穷家庭2-5岁儿童的“托儿所”。在照顾幼儿生活的同时,对他们进行宗教和道德教育,以及知识启蒙教育。19世纪中叶,在别劳夫人的努力和法国政府的支持、协调下,福禄贝尔幼儿园运动早在法国起热潮。19世纪下半叶,法国确立了近代教育制度,幼教机构开始向双轨制方向发展,幼儿园为上层社会子女的专利品,平民子女只能进传统的托儿所。1881年,《费里法案》提出国民教育的三个原则:免费、义务、世俗化。同年,改“托儿所”为“母育学校”。其招收2-6岁的儿童,根据不同年龄男女混合编班。“母育学校”也一直被作为法国同意幼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