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第二章税收征收管理税收征收管理,是税务机关依法对税收征收过程进行监督管理活动的总称。1992年9月4日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通过,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修正,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是我国税收征收管理制度的集中体现和基本依据。其主要内容包括:税务登记、帐簿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法律责任等。据此,国务院第三百六十二号令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颁布实施,使我国税收征管的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税收征管逐步走向法制化轨道。税务管理亦称稽征管理,是税务机关为有效地实施税收征收和税务检查,而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涉税事项进行监控,并促使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进行纳税申报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申报活动的总称。税务管理是税收征管中的基础环节,它不仅是税款征收的前提,而且也是国家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进行管理的基础。税务管理是国家经济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通过59税务管理实现税收的财政职能,才能为国家各项管理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通过税务管理实现税收的经济职能,才能使税收成为国家管理经济、加强宏观调控的经济杠杆;税收管理又是一种监督活动,是国家对经济实行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税务管理决定于税收的存在,有税收就必然有税务管理。税收管理自始至终存在于税收分配活动的全过程,离开了税务管理,税收的职能就无从实现。税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有税务登记管理、帐簿凭证管理和纳税申报管理三大部分。税收的征收管理是国家行使征税权力,指导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对日常税收活动进行有计划地组织、管理、检查的重要手段,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第一线工作。它是税务管理的核心,这是因为:国家的税收政策,要通过征收管理去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收入的大部份要通过税收的征收管理去组织实现,税收促进企业加强经济核算的作用,在某些方面要通过征收管理去具体体现;税收作为国家伸向企业的信息系统和一支经济监督力量,要通过征收管理去发挥,税务机构的设置和税务干部的配备,要考虑有利于征收管理工作进行。并且对税务管理的各项具体程序和要求,也作出了统一而明确的规定,从而使我国的税务管理有了一项比较健全、完善的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从建国到1986年,我国税收法律、法规是采取分税立法的原则,各税种的实体部份与程序部份都分别写在每一种税的税法60或法规之中,税务管理的基本内容分散地体现在各个单位的税法或法规之中,既不统一,又不规范。1986年4月1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第一次将国内税收征管中的各项税务管理的内容进行了统一;1992年9月4日通过,1993年5月1日开始实施我国第一部税收征收管理法律(简称原征管法)2001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征管法。原征管法实施6年来,壤塘县地税局按照“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新时期治税思想,坚持“一心一意搞征管,集中精力抓收入”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深化两个转移,把税收工作重心转移征管,转移到基层,以先城市、后农村的实施步骤,对城区征管现代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对农村征管社会化、多样化、法制化管理。坚持“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检查”的征管改革;坚持依法治税,规范统一,整体协调,实用易行,监督制约的基本原则,推进建立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制度,建立税务机关和社会中介组织相结合的服务体系,建立以计算网络为依托的管理监控体系。建立以征收功能为主的机构设置体系税收法制化建设逐步加强,依法治税、从严治队思想从而得到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税收管理模式为“征管、检查”两分离,在直属税务所实行“征、管、查”三分离陆续实现了“专管员”从管户制向管事制的专变。基本上实现了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保姆式”管理向纳税人依法自觉主动申报纳税的转变。61新的《征管法》实施后,壤塘县地方税务局认真贯彻执行“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新时期治税思想,坚持“带好队、收好税、执好法、服好务”的工作思路认真做好“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科技加管理”三篇文章,按照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征管模式运行。税收征收管理方式由“粗放经验型”向“科学精细型”和“简约规范型”转变,“科技加管理”的新思想逐步形成试点推行信息化支持下的专业化的新一轮征管改革,着手信息化硬件设施、软件建设,1999年5月对征管报表软件操作人员进行培训,2003年度配备征管系列方正电脑及打印设备;2003年6月参与州征管报表软件报送人员进行培训。第一节企业税收管理税收征管是指税务机关依据国家有关税收政策、法规的规定,为实施税收分配活动和处理税收分配关系,指导征纳双方正确行使征税权利和履行纳税义务,而对日常活动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控制、协调和监督的过程。1994年10月,实行分税制打破过去实行分灶吃饭、分级财政包干体制后,新组建地税、国税两套税务机构后,同年11月2日壤塘县地方税务局初建,税收收入心中无数,对税收收入来源精心调查测算,尽快建立和规范了工商税收业户纳税分户档62案,组织力量,清查了所管辖业户和征管范围、税种,原税收管理偏松、执行政策不严,造成漏征少缴现象得到纠正和加强。由于无可靠资料信息,局所组织人力按国办发(1996)4号文件关于国税、地税征管范围的规定,深入企业纳税户进行摸底调查,通过近一月的调查了解,并主动到工商机关了解业户注册登记情况。对工商税收的管理,始终坚持即要抓好大户税源,同时也不放过小税源征收。由于刚组建地税局、直属税务所人力不足,日常工作抓而不紧,地税宣传工作刚刚开始,缺乏统一的工作安排和统筹兼顾,等靠的依赖思想,致使收入任务缺口大。针对这一不够正常的现象,局领导班子认真分析研究,找出存在的问题的“症状”拟定措施,组织各股室人员和业务骨干,局领导带队,在财政部门的大力配合下,深入到全县二个所、十一个乡镇,开展农村税收征收情况调查和摧收工作,与各乡镇的党政领导进行税收工作坐谈,交换了农村税收管理意见,分户清理了历年欠税(农业税、农业特产税),了解基层拖欠税的主要原因。基本理顺了乡镇财税所的管理体制。壤塘县工业基础差,缺乏外向型经济实体,以原木农业特产税为主体的经济结构,为典型的半农半牧县,1995年原木农业特产税占地税收入90%以上,农牧业税收仅占地方各税的5%,工商各税占地税收入的10%。地方税务机构的建立,实行地方政府领导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是为了有益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是财税体制的重大变革,是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地方税务机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为建63设好社会主义处于重要地位,与地方经济的发展和稳定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壤塘县地方税务局根据组建时的历史背景,结合壤塘县县情、征管办法,执行的税收现行政策无论是国有、集体企业或其他股份制、私营企业及其他性质企业均按国家统一税法,认真贯彻分税制税收政策,相关优惠政策及征管法实施细则,从税收管理的角度,进一步明确、规范各项政策、程序、权限和岗位职责。在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税法的前提下,从壤塘县县情出发,体现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税收优惠照顾,加强基础调研工作,简化程序,增强各项管理措施的可操作性和实际效果出发。加强税收管理监督,以收入为中心,积极开展税源调查,督促纳税人依法纳税,完善征收管理资料,强化征收手段,建立一套符合地方税收的基层征收管理体系,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着力培植税源,狠抓促产增收,充分利用税收杠杆作用,用好用活减免税政策,变“输血型”减免为“造血型”减免税。帮助企业纳税人加强经营管理,积极传递信息。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对这项工作做到了有规划、有步骤、有方法,并有成效。一、税务登记税务登记是整个征收管理的首要环节,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开业、变更、歇业以及生产经营范围实行法定登记的一项管理制度,其内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复业处理注销登记,税务登记证验审和更换,非正常户处理等。64二、基本情况1995年是县地方税务局成立一周年,也是我们地税工作向着正规化、规范化、制度化迈进的一年。由于地方税务机构分设时间不长,面对千头万绪的工作局面,首先根据地税工作性质、特点、任务、范围着手抓了地税系统干部业务培训,以会代训对全县涉及地税征管范围,税收政策,减免优惠,税务登记内容及地税、国税交叉管理方面进一步明确、讲解,并以文件形式重申明确,加强了对缴纳地方税的纳税人全面实施纳税申报制度和票款解交制度,建立健全了征管档案。对企业所得税采取季度预征,年终汇算清缴的管理办法。对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建安营业税、零星运输收入营业税、零星特产税等建立了12个护税协税代征网点,建立了代扣代缴制度和地税发票管理制度,使发票管理与税收管理有机结合,避免了税收和发票管理脱节。为掌握地方税源分布情况,摸清税源,强化基础管理,是年对全县工商户进行了地方税务登记的审核发证登记工作,共核发税务登记证179户,其中国营企业24户,集体企业16户,个体经济139户。通过办理税务登记工作,掌握了纳税人的经济类型、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规模、税源分布状况,为地税征管工作提供了可靠的参考价值。通过一年一度企业所得税汇算工作,进一步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和企业的会计核算形式,懂得了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为加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奠定了基础。1996年对全县基本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了清理登记。65本年全县纳税户共有204户,其中国有经济27户、集体经济17户、个体经济160户。1997年,为贯彻落实国办发(1997)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在直属税务所设立了办税服务大厅,建立了征收、管理,检查三分离的新的征管模式。为推进以纳税申报和优质服务为基础,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新格局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准确地掌握税源变化,1997年壤塘县地方税务局以壤地税[1997]17号《关于开展1997年度地方税务登记证验证工作的通知》,对全县纳税户的地方税务登记证进行了验证。通过验证,进一步掌握了全县的税源结构情况,对加强地方税收征管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是年全县领取地方税务登记证的纳税户数为192户。其中交通运输业、仓储及邮电通讯业3户,建筑业1户,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137户,金融保险业11户,加工修理业91户,社会服务业15户,其他20户。其中国有23户,集体16户,个体153户。1998年,为了支持国有森工企业的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财税字[1998]38号),对1996年至1997年享受农业特产税优惠政策的国有林区138个森工企业生产、销售的原木,生产环节与收购环节由原来的各8%,减按10%的税率合并计算征收农业特产税。加之国家全面启动“天然林保持工程”,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壤塘的地方税收收入。66工商税收实行申报自行缴纳后,加强稽查和日常及专项检查是完善征管,加强征管力度的有力措施。根据上级的安排和县局布置,多次专项检查和重点检查。建稽查分局后,就开展了各项专项检查10次,检查面达到95%,查补税款59737.12元,加收滞纳金及罚款合计558.4元。其中,查补企业所得税3930.35元,个人所得税1471.19元,查处发票违章1起,查出漏管户2户。为保证税收任务完成,还成立清欠组,通过这些手段,不仅规范了纳税纪律,严肃了税法,而且促进了收入进度的加快,同时调动了全局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也起到了推动作用。1998年度是企业自核、自汇、自缴企业所得税的重要年头,新出台的政策、法规,按行业、分纳税单位作了细致的宣传和辅导。全县应汇算34户,实际自汇自缴、税务机关复查汇算34户,占应汇算面的100%,其中:国有企业23户,实际汇算23户,占应汇算面的100%,集体企业11户,实际应汇算11户,占应汇算面的100%。通过该年企业自核、自汇、自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