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章财政收入教学目的与任务通过本章学习,应该实现以下目标:知识目标:理解财政收入的分类,掌握财政收入的来源结构、规模以及影响因素;税收及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国债及国债制度的各项内容。技能目标:调查了解我国居民对不同种类国债的购买偏好及原因,并分析我国国债制度存在的问题第一节财政收入概述财政收入,是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实施公共政策和提供公共物品与服务需要(满足履行政府职能的需要)而筹集的一切资金的总和。财政收入表现为政府部门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为一个财政年度)所取得的货币收入。财政收入是衡量一国政府财力的重要指标,政府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的范围和数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财政收入的充裕状况。财政就是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弥补市场失灵,以国家为主体参与的社会产品分配活动。它既是政府的集中性分配活动,又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静态上:表现为一定量的货币资金动态上:组织收入、筹集资金的活动一、财政收入的表现形式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财政收入进行不同的分类。国际上对财政收入的分类,通常按政府取得财政收入的形式进行分类。这种分类方法下,将财政收入分为税收收入、国有资产收益、国债收入和收费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等。(一)税收收入税收市政府为实现其职能的需要,凭借其政治权利并按照特定的标准,强制、无偿的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它是现代国家财政收入最重要的收入形式和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在我国税收收入按照征税对象可以分为五类税,即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和行为税。其中流转税是以商品交换和提供劳务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收,流转税是我国税收收入的主体税种,占税收收入的60%多,主要的流转税税种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等。所得税是指以纳税人的所得额为征税对象的税收,我国目前已经开证的所得税有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财产税是指以各种财产(动产和不动产)为征税对象的税收,我国目前开征的财产税有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契税。资源税是指对开发和利用国家资源而取得级差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收,目前我国的资源税类包括资源税、城市土地使用税等。行为税是指对某些特定的经济行为开征的税收,其目的是为了贯彻国家政策的需要,目前我国的行为税类包括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二)各种非税收入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彩票公益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非税收入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属于财政资金范畴。广义2地说,非税收入是指政府通过合法程序获得的除税收以外的一切收入。按照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包括:1、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2、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3、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包括国家机关、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出租、出售、出让、转让等取得的收入,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范围内实行特许经营项目的有偿出让收入和世界文化遗产的门票收入,利用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设置停车泊位取得的收入,以及利用其他国有资产取得的收入。4、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是政府非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国有资本分享的企业税后利润,国有股股利、红利、股息,企业国有产权(股权)出售、拍卖、转让收益和依法由国有资本享有的其他收益。5、彩票公益金是政府为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通过发行彩票筹集的专项财政资金。6、罚没收入是指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执行处罚的部门依法实施处罚取得的罚没款和没收物品的折价收入。7、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是指以各级政府、国家机关、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名义接受的非定向捐赠货币收入,不包括定向捐赠货币收入、实物捐赠收入以及以不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企业、个人或者其他民间组织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8、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主要指国家机关、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集中所属事业单位收入,这部分收入必须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9、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是指税收和非税收入产生的利息收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息,统一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10、其他政府非税收入(三)债务收入二、财政收入结构分析财政收入结构,主要指财政收入来源结构,财政收入作为一定量的货币资金,来源于不同的国民经济部门,来源于社会产品价值的不同组成部分,来源于不同所有制企业。对财政收入的来源结构进行分析,目的在于探求促使财政收入合理增长的途径。(一)财政收入的国民经济部门构成分析31、财政收入与第一产业(农业):2006年取消2、财政收入与第二产业(工业与建筑业):主要来源3、财政收入与第三产业。在发达国家,第三产业成为财政收入的最主要来源(二)财政收入的社会产品价值构成分析社会总产品=C+V+MC:生产过程中的物料消耗(增值税的征收)V:劳动者为自己创造的价值(重要来源):个税、间接负税、特定收费、举债等四种形式M:劳动者为社会创造的价值(主要来源)(三)财政收入的所有制结构分析构三、财政收入规模分析(一)财政收入规模的衡量指标1、绝对指标:国民收入或国民生产总值2、相对指标: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或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二)财政收入规划的影响因素财政收入规模的制约因素、1、经济发展水平和生产技术水平——基础性制约(1)经济发展水平反映一国家的社会产品的丰富程度和经济效益的高低;(2)生产技术水平是指生产中采用先进技术的程度,又可称为技术进步。2、分配制度与分配政策在国民收入既定的前提下,财政收入所占比重主要取决于两种比例关系或两种比重:(1)M占国民收入的比重;(2)财政收入占M的比重。而这两个比例均取决于分配制度与分配政策。3、税收制度与征管水平。有效的制度防范与加强征管,有利于增加税收。4、物价变化物价变化对财政收入增加变化的影响,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引发物价变化的原因;二是现行的财政收入制度(三)我国财政收入规模总量呈现年增长趋势。第二节税收基本理论一、税收的特征(一)强制性1、分配关系的建立具有强制性;2、征纳过程具有强制性(二)无偿性41、针对纳税人而言,具有无偿性2、就财政活动总体或全部纳税人而言,这种无偿性又是相对性(三)固定性1、固定性表现在税法中规定了征税对象,比例或数额;2、固定性是相对而言的,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税法也会相应地,适当地调整二、税收的功能1、财政收入职能2、宏观调控职能三、税收原则1、公平原则2、效率原则3、适度原则4、法治原则四、税负转嫁(一)基本概念1、税负。税收负担简称税负。—般而言,是指由于团家征税而给纳税人带来的利益损失或经济利益转移。2、税负转嫁。税负转嫁是指商品交换过程中,纳税人在缴纳税款之后,通过种种途径而将税收负担转移给他人的过程。纳税人与负税人不一致。3、税收归宿。所谓税收归宿,就是指处于转嫁中的税负的最终归着点或税负转嫁的最终结果。(二)税负转嫁的特征1、税负转嫁是和价格的升降直接联系的,这种价格的升降是由税负转嫁引起的。2、税负转嫁是各经济主体之间税负的再分配、导致纳税人与负税人的不一致,会引起经济利益的转移。3、税负转嫁是纳税人在利益机制驱动下的主动行为,以维护和增加自身的经济利益。(三)税负转嫁的基本方式1、前转,又称为顺转,指纳税人通过提高销售价格将税负转嫁给购买者(下一个环节的经营者或消费者)。2、后转。又称为逆转,指纳税人通过压低商品购进价格将税收负担转嫁给商品供应者。税负逆转给批发商-产制厂商-原料供应者和雇佣工人。3、散转。混合转嫁4、消转,又称税收的消化,是纳税人对其所纳税款,因市场供求条件不允许前转与后转,只能通过改善经营管理,改进生产工艺与生产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自我消化所纳税款,使纳税后的利润水平不比纳税前减少(四)税负转嫁的条件1、税种与商品价格关系的远近。2、商品的供求弹性3、征税范围的宽窄4、商家的价格战略5五、税收分类1、按课税对象的性质,可分为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财产税类、资源税类和行为税类。这是最基本的分类方法。2、按税收和价格的组成关系,可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凡税金构成价格组成部分的,称为价内税;凡税金作为价格之外附加的,称为价外税。与之相适应,价内税的计税依据称为含税价格;价外税的计税依据称为不含税价格。3、按计税的标准不同,可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从价税是指以征税对象及其计税依据的价格或金额为标准,按一定税率计征的税收。从量税是指以征税对象的重量、件数、容积、面积等数量为标准,采用固定税额计征的税收。4、依据税收负担的最终归宿。即税负是否容易转嫁为标准,可分为直接税、间接税。5、按征税是否构成独立税种,可分为独立税(正税)和附加税。附加税是指随某种税按一定比例加征的税。6、按税收征收和使用权分类中央税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管税六、税制要素1、纳税人,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2、课税对象,又称征税对象,是征税的客体,指课税的目的物,就是对什么课税。它是国家征税的依据,体现着不同税种征税的基本界限,也是税收杠杆的作用点。3、税目,是课税对象的具体项目。4、税率,是税额与课税对象数额之间的比例,是课税的尺度,反映征税的深度。税率可划分为比例税率、定额税率和累进税率三类比例税率是对同一课税列象,不论其数额大小,统一按一个比例征税。定额税率亦称固定税额,它是按课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直接规定一个固定的税额,而不规定征收比例。累进税率是对同一征税对象,随着数额的增大,征收比例也随之提高的税率。累进税率又分为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两种。全额累进税率是把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按照与之相对应的税率征税,即按课税对象对应的最高级次的税率统一征税。超额累进税率是把课税对象按数额大小划分为不同的等级,每个等级由低到高分别规定不同的税率,各等级分别按其所对应的税率计算税额,一定数额的课税对象同时使用几个税率。5、纳税环节,是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6、纳税期限,是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后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时间期限。纳税期限一般分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两种。7、起征点,是课税对象所达到的应当课税的界限。征税对象未达到起征点的就不征税,达到起征点就应对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征税。8、免征额,是准予从课税对象数额中扣除的免予征税的数额额69、加成征收是一种提高税负的手段。加征一成相当于在按基本税率征收应纳税额后,再按应纳税额征收10%的税款。10、税收减免11、违章处理第三节国债收入一、国债的含义与特征一、国债和国债制度的含义(一)国债含义国债,亦称国家公债,它是国家凭借政府信誉,按照信用原则举借借款所形成的国家债务。国债有内债与外债之分。国债制度是指国家有关政府债券发行、流通和偿还等法律规定和管理办法的总称(二)国债特征1、自愿性2、有偿性3、灵活性二、国债的种类(一)偿还期限:短期国债、中期国债与长期国债(二)能否上市流通:上市国债与非上市国债(三)发行凭证:凭证式国债和记账式国债(四)按发行方式或认购方式:强制式国债和自由国债(五)按利率是否浮动,可分为固定式利率国债和浮动利率国债三、国债的功能1、弥补财政赤字,满足经常性财政支出的需要2、筹集建设资金,满足建设性财政支出的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