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质量检验机构一、质量检验机构的基本知识(一)质量检验机构的主要工作范围产品生产者为确保产品质量,必须对产品及形成过程实施有效的质量控制,包括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因此,要设立评定质量的专门机构(大、中型生产单位)或专(兼)职人员(小型生产单位),即质量检验机构或专(兼)职检验人员(本教材主要讲质量检验机构)。设立质量检验机构,确定其主要工作范围要考虑检验的基本功能,组织中其他机构的设置及和检验机构的接口。质量检验部门的主要工作范围是:1.宣传贯彻产品质量法律、法规组织内的质量检验部门是既代表产品生产者,又代表顾客和国家对产品进行检验、对质量进行监督的技术部门。为搞好质量检验工作,质量检验部门中的每个人员既要自己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有关产品质量的法律、法规,还要广泛宣传和认真贯彻执行才能做到既对企业负责,又要对顾客、消费者和国家负责。2.编制和控制质量检验程序文件质量检验程序文件是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检验程序文件是组织的质量检验部门在执行检验工作时必须遵循的规范或准则。检验程序文件的内容,就是将组织中质量检验工作要做哪些工作,有哪些具体要求或规定,系统地写成程序文件,人们通常称为质量检验的管理标准、工作标准或管理制度。检验程序文件的编制,一般应由质量检验部门起草,质量管理部门协调,经最高管理层批准后纳入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在实施过程中保持文件的现行有效。3.质量检验用文件的准备和管理质量检验用文件是进行质量检验工作的依据。为了开展质量检验工作,质量检验部门必须备齐下面现行的、有效的质量检验用文件:(1)设计部门提供的文件①产品技术标准;②产品图样(成套的);③产品制造与验收技术条件;④关键件与易损件清单;⑤产品使用说明书;⑥产品装箱单中有关备品品种与数量清单等。(2)工艺部门提供的文件①工艺规程;②检验规程;③工艺装备图样;④工序控制点的有关文件等。(3)销售部门提供的文件①产品订货合同中有关技术与质量要求;②顾客特殊要求等。(4)标准化部门提供的文件①有关的国家标准;②有关的行业标准;③有关的企业标准;④有关标准化方面的资料等。根据产品生产的不同阶段,配齐不同的质量检验用文件。例如,产品试制阶段,应配齐试制用产品图样、有关技术标准;成批生产阶段,应配齐正式投产用产品图样、产品技术标准、工艺规程及有关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等。当对设计文件或工艺文件进行修改时,应及时对质量检验部门使用的设计文件或工艺文件一并进行修改,以保证质量检验部门使用的各类质量检验用的文件长期处于有效的并符合“完整、正确、齐全和统一”的要求,确保质量检验依据的正确。4.产品形成全过程的质量检验产品生产者设置质量检验部门的目的就是对产品进行质量“把关”。质量检验部门按照程序文件规定和检验作业指导书规定的具体方法对产品和产品形成的全过程进行质量“把关”是其最基本的工作任务。它是通过在组织内部设置的理化室、计量室,在产品形成过程的各阶段过程控制点设置检验站等检验实体履行质量检验职责实现对日常生产全过程的产品检验。确保最终产品质量符合技术文件规定要求,确保不合格品不转序、不放行、不交付并实行有效隔离。5.检测设备的配置和管理产品生产者对检验和试验所需的检测、计量器具、测试仪器设备和各种专用量、检具等,正确使用和严格管理是确保质量检验结果的准确、可靠的基本条件。检验部门应会同设计部门、工艺部门等按照产品或零部件的技术要求研究确定、合理配置精度适宜的计量器具和测试、试验设备,工艺过程各工序的质量控制所用检验量器具和测试仪器设备一般由工艺部门编制工艺规程时确定。检验部门应组织质量检验有关人员学习,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和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对检验用的计量器具、测试设备等必须按规定进行检定或校准,并妥善管理,确保量值准确可靠。(二)质量检验机构的权限和责任1.质量检验机构的权限为了开展好质量检验工作,实现质量职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生产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应赋予质量检验部门必要的权限,其中主要有:(1)有权在生产组织内认真贯彻产品质量方面的方针、政策,执行检验标准或有关技术标准。(2)按照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有权判定产品或零部件合格与否。(3)对购人的形成产品用的各种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及配套产品,有权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验,根据检验结果确定合格与否。(4)交检的零部件或产品,由于缺少标准或相应的技术文件,有权拒绝接收检查。(5)对产品或零部件的材料代用有权参与研究和审批。(6)对于忽视产品质量,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等行为,有权制止、限期改正,视其情节建议给予责任者相应处分。(7)对产品质量事故,有权追查产生的原因,找出责任者,视其情节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8)对产品形成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不合格品,有权如实进行统计与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有关责任部门提出改进措施。2.质量检验机构的责任(1)对由于未认真贯彻执行产品质量方面的方针、政策,执行技术标准或规定不认真、不严格,致使产品质量低劣和出现产品质量事故负责。(2)在产品形成过程中由于错检,漏检或误检而造成的损失和影响负责。(3)对由于组织管理不善,在生产中造成压检,影响生产进度负责。(4)对由于未执行首件检验和及时进行流动检验,造成成批质量事故负责。(5)对不合格品管理不善,废品末按要求及时隔离存放,给生产造成混乱和影响产品质量负责。(6)对统计上报的质量报表、质量信息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7)对在产品形成中发现的忽视产品质量的行为或质量事故,不反映、不上报,甚至参与弄虚作假,而造成的影响和损失负责。(8)对经检验明知质量不合格,还签发检验合格证书负责。(三)质量检验机构的设置1.设置质量检验部门的必要性(1)检验部门的设置,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由于生产能力的扩大、科学技术的发展、工艺水平的不断提高、产品制作的精密化和结构性能复杂化、产品品种和规格多样化等原因,产品质量检验逐步成为一门专业技术,配备专门的检测器具和设备,需要专门的知识和操作技术,这些都需要由具有一定水平的专业人员来承担,并需要由专职部门进行统一管理和组织实施。(2)检验部门的设置,是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的需要。随着社会化大生产,企业规模的扩大,实行科学合理的分工,以提高生产效率,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降低成本。这就要求质量检验工作从生产作业的劳动组织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检验部门。(3)检验机构的设置,是企业建立正常生产秩序,确保产品质量的需要。由于产品往往涉及多学科多专业,结构日趋复杂,生产作业人员和作业的指挥人员、管理人员,由于受分工精细和多工序等原因,对产品结构和工艺流程难于系统地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对建立正常生产秩序和组织稳定生产,都有一定的难度,需要有专职的职能部门的专业人员,从事生产环节及各工序和成品的质量把关验收,这样就稳定了正常生产秩序,同时也确保了产品质量。(4)检验机构的设置,向顾客和社会提供产品质量保证和承担质量责任。质量保证活动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向顾客向社会提供一系列足以证明产品质量水平的客观证据,这些证据资料的收集、记录、整理和出证,都需由质量检验部门的专职人员来完成。因此,产品生产者为了建立正常生产秩序,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确保产品质量和向顾客、向社会实现质量保证等的需要,必须设置独立行使职权的质量检验机构。2.质量检验部门的性质(1)产品生产者的质量检验部门,是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是独立行使检验职权的技术职能部门。(2)在组织内部,它将按标准、按工艺、按合同等的规定要求,站在客观的立场上,在产品形成的全过程进行质量把关;而对组织外部,它代表组织向顾客、向社会提供产品质量合格的证据。质量检验部门职能的两重性,使它在生产组织中处于特殊的公正性质。3.质量检验部门的地位(1)在组织的内部组织结构中的地位质量检验部门在组织的内部组织结构中的地位,主要体现在:①质量检验部门是由组织的最高管理层直接领导,并授权独立行使检验职权;②质量检验部门是组织中质量把关的重要部门,它直接掌握整个组织产品实现的质量情况最及时、最全面,对产品能否全面达到标准要求负有重要责任的部门。因此,质量检验部门在质量管理体系的组织结构中处于既不能缺少,又不能削弱的重要地位。在各生产、业务部门中,就行使检验职权来讲,它是惟一独立行使检验职能的部门,它在执行质量标准,判定检验结果时,不受生产组织内外部任何方面的干扰。(2)在组织外部的地位由于质量检验部门的性质具有两重性,它代表生产组织向顾客、向消费者、向社会提供产品质量证据,实现质量保证,是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部门。它的工作受到法律的保护,受到社会广大消费者和顾客的尊重。因此,任何干扰和阻止检验人员独立行使职权,打骂或破坏检验人员行使职责的行为都是违法的,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4.质量检验机构设置的基本要求目前,生产组织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加强和完善质量检验机构,在产品形成的全过程严格实行质量检验,实现检验的鉴别、把关、预防和报告四项功能,已经是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衡量一个生产组织的质量检验机构是否健全和有效,检验机构的设置是否合理,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1)专职检验机构应在最高管理层直接领导下。最高管理者应支持与保证检验机构能独立、公正地行使职权,并为检验机构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与工作条件,使检验工作有序地进行。质量检验机构负责人的任免,应按德、才兼备的标准要求配备、衡量与考核。(2)明确职能与职责,确定其工作范围。专职检验机构必须明确四项基本职能、权限和应负的责任,确定其工作范围,建立起质量检验机构的职责条例。(3)科学合理地搞好检验机构内部设置,建立完善的检验工作体系。根据开展检验工作的需要,配备符合要求的各专业质量检验人员。(4)制定和完善质量检验的工作程序,作为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支持性文件。为了确保质量检验工作按要求有秩序的进行,应建立和不断完善质量检验方面的程序文件或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及相应的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5)配备能满足开展质量检验所需的计量器具,测试、试验设备及有关物质资源。产品生产者有权根据本生产组织的实际情况和确保产品质量的需要,决定检验机构的设置方式,合理地设置检验机构的内部组织。“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国内外的经验和大量的事实告诫我们,一个生产组织的质量检验的职能不能削弱,检验机构应保持其独立性,不能撤消或与其他部门随意合并,检验人员不能下放,也不能搞质量指标承包或与生产指标挂钩。任何削弱检验把关的做法都是不符合保证与提高产品质量要求的,不利于产品生产者自身的生存与发展。5.质量检验机构设置示例由于各行业特点,生产组织的规模、产品结构以及生产经营方式的不同,其质量检验机构的设置也不相同,一般有以下两种类型。(1)集中管理型质量检验机构生产组织的质量检验机构在最高管理层直接领导下,全部专职检验人员统归质量检验部门负责人管理(见图4.2-1),负责从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配套产品购人开始到整个产品形成过程完成的质量检验工作。集中管理的质量检验机构内部设置,还有两种形式:①按职能划分集中管理型质量检验机构的内部设置,按职能划分为:进货检验站、工序检验站、成品检验站及理化室、计量室等,见图4.2-2所示。②按产品划分集中管理型质量检验机构的内部设置,根据生产组织设置独立交付产品的封闭车间或分厂,检验机构的设置则按产品划分内部机构,例如:进货检验站、甲产品检验站、乙产品检验站、丙产品检验站、理化室、计量室等,见图4.2-3所示。(2)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质量检验机构这种类型的质量检验的工作范围,是负责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配套产品的进货检验;零、部件的完工检验;成品性能检验;产品交付包装检验;理化室、计量室等的检验人员由检验部门直接管理,而中间工序的质量检验人员,行政上受车间管理,而其质量检验业务工作接受质量检验部门的指导,见图42-4所示。(3)集中管理型、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两种类型质量检验机构的比较:①集中管理型质量检验机构的优缺点优点:a)有利于质量把关。在集中管理下的质量检验机构,产品质量合格与否的决策权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