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工程项目招投标合同管理学习要求:掌握招投标的基本原则及其程序;掌握工程合同管理的依据和体系。理解合同相关内容。了解公开招标的范围及其规模要求;了解施工合同管理的一般内容。第一节招标投标管理一、招标投标的概述1、基本概念招标投标是由招标人和投标人经过要约、承诺,择优选定,最终形成协议和合同关系的平等主体之间的一种交易方式,是法人之间达成有偿、具有约束力的契约关系的法律行为。第一节招标投标管理2、基本原则(1)公开原则。发布招标公告,公开开标,公开中标结果。(2)公平原则。投标人机会平等,使其享有同等的权利、同等的义务。(3)公正原则。评标时按事先公布的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4)诚信原则。双方以诚实、守信的态度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5)独立原则。招投标标当事人自主决策,不受外界任何因素干扰。(6)监督原则。当事人要遵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监督。第一节招标投标管理3、招标投标基本程序(参阅P121)(1)招标准备阶段(2)投标准备阶段(3)开标评标阶段(4)定标签约阶段第二节工程项目招标范围与规模和条件一、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参见教材P118)《招标投标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第二节工程项目招标范围与规模和条件二、工程项目招标规模标准p118上述规定范围内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1、施工单项合同200万元以上。2、采购单项合同100元以上。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50万以上。4、单项合同金额低于上述标准,但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第二节工程项目招标范围与规模和条件三、工程项目招标应具备的两个条件p1181、履行审批手续。2、落实资金来源。第三节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一、招标资格与招标备案依法招标工程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p118(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2)初步设计及其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4)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5)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其技术资料。第三节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一、招标组织形式与招标备案1、招标组织形式p120(1)自行招标。具备:法人;技术力量;经验;3名以上专职招标人员;熟悉法规。(2)委托招标。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的,可以委托招标。2、招标备案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5日前,应当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第三节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二、确定招标方式和发布招标信息1、确定招标方式p119(1)公开招标;(2)邀请招标。(不能少于3家)。邀请招标适于:技术复杂可供选择范围小;自然地域限制;涉及国家安全和救灾;价值量很小;法律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项目。第三节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2、发布招标信息(1)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p122(2)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内容:招标人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建设内容、规模、资金来源;施工地点和工期;获得招标文件的地点时间;招标文件的费用;对投标人资质的要求。第三节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三、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1、资格审查方式、内容及其结果(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资格后审(2)资格审查内容:合同权利;能力;违法被停业资金冻结;3年内骗标或质量事故;行业其他违规行为。(3)预审结果通知相关申请人。第三节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三、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2、资格后审对于一些工期要求比较紧张,工程技术、结构不复杂的项目,为了早期开工,可以进行资格后审。在开标以后,评标委员会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淘汰不合格的投标人。第三节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四、招标文件编制与发放1、招标文件内容p122(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工程概况,招标范围,资格审查,工程资金来源,标段划分,工期要求,质量标准,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文件编制、提交、修改、撤回的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有效期,开标时间地点等。(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其格式(5)工程量清单第三节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6)设计图纸等设计文件(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其他材料。工期超过12个月的,招标文件中可以规定工程造价指数体系、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第三节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五、编制工程标底标底是我国工程招标中的一个特有概念,是指招标人根据指标项目的具体情况,依据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计算出来的工程造价,是招标人对建设工程预算的期望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招标人或报审标底,或干预其标底的制定。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严格保密。第三节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六、组织踏勘现场与投标预备会p123踏勘现场是指招标人组织投标人申请人对工程现场场地和周围环境等客观条件进行现场勘察。招标人组织投标预备会的目的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在踏勘现场中提出的问题。可以选择不召开预备会议。一般可以选择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进行。第三节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七、投标文件编制与送达p1231、投标文件内容(1)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证明。(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不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7)项目管理机构。(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可以分包。(9)资格审查资料。(10)其他材料。第三节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七、投标文件编制与送达2、投标文件的送达与签收邮寄投标文件的,有效截止时间不以“邮戳”为准。投标人少于3个,应当重新招标,仍少于3个,不再进行招标。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已经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4、联合体投标第三节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八、开标、评标与定标p1231、开标。监督密封情况或公证处人员公正,当众拆封。2、评标。p124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的评审和比较。下列之一做废标处理:(P164《咨询组织》)行贿串标;低于成本价;关键字模糊;两份内容不同投标书;未保证金;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招标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缺乏联合体协议;不符合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评标方法:(1)最低投标价法;(2)综合评估法;(3)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法。标底仅作为参考,不得作为评标的唯一依据。第三节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3、定标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1—3家,并标明排列顺序。依法招标项目,中标人必须是排序第一名的候选人,不可履行时,可以顺延选择。4、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向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属于备案。第三节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九、签定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第四节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一、合同概述1、合同的概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2、合同的形式合同形式是指合同的当事人达成的协议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3、合同内容1)当事人;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3、合同内容1)当事人;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第四节工程项目合同管理4、合同的订立1)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达。2)承诺: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发来要约,在要约有效期限内,做出完全同意要约的意思表达。5、合同的效力合同效力是指合同所具有的法律约束力。依法订立的合同,在有效期内受到法律的保护,自成立时生效。6、合同的履行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依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实现各自享有的权利,并承担各自负有的义务。合同的履行是《合同法》的核心内容,也是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根本目的。第四节工程项目合同管理7、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合同的变更通常是指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而改变合同的内容和标的法律行为。合同解除是指消灭既存的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合同终止是指当事人双方依照项目合同的规定,履行其全部义务之后,合同既行终止。第四节工程项目合同管理8、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责任: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9、合同纠纷的处理处理的方法: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第四节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二、工程项目合同管理1、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法律依据与工程项目合同有直接关系的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简称《民法通则》。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简称《合同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简称《招标投标法》。第四节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其他有关专门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简称《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简称《保险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简称《劳动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简称《仲裁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简称《诉讼法》。第四节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二、工程项目合同管理2、工程项目合同体系1)工程项目前期咨询合同2)工程勘察、设计合同3)工程监理合同4)工程施工合同5)货物采购合同第五节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一、施工合同概述(参阅机械工业出版社闫文周p140)1、施工合同的概念施工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为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第五节工程项目施工合同2、施工合同主体1)发包方。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经济联合体和社会团体,及以合法完备手续取得甲方资格的合同当事人。建设单位或取得总承包资格的项目总承包单位。2)承包方。具有与工程相应资质和法人资格的、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合同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承包方是施工单位。第五节工程项目施工合同3、施工合同的特点1)合同标的的特殊性2)履行期限的长期性3)合同内容的复杂性4)合同监督的严格性第五节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二、施工合同主要内容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简介《施工合同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并附有三个附件。组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文件具体包括:1)施工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第五节工程项目施工合同4)施工合同专用条款。5)施工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施工图。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第五节工程项目施工合同2、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2)建设工期、开竣工时间。3)中间工程的开竣工时间。4)工程质量要求、质量保证期及交工验收条件。5)工程质量保证期及保证时间。6)设计文件资料等的提交时间。7)材料和设备供应和进场时间。8)工程造价、付款和结算方法。9)设计变更。10)违约责任。11)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第五节工程项目施工合同3、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工作内容(义务)发包方工作:1)办理土地征用,房屋拆迁,青苗补偿,清理现场障碍物等。2)“三通一平”,即通电、通水、通路,场地平整。3)提供地下工程地质和网管情况。4)组织施工图会审,向承包方进行技术交底。5)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