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信息技术课程的评价课程评价是课程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教学具有较强的导向作用,对促进学生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与计算机课程相比,信息技术课程发生了质的飞跃,已经由单纯的技能训练跃升为全面的信息素养的培养。因此,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的评价面临着从理念到方法的全面转型。要顺利完成这种转型,必须在对传统的评价方式进行反思的基础上,充分吸收当代教育评价的新理论、新方法、新实践,以课程标准为指导,立足信息技术课堂,依托信息技术自身优势,探索一套行之有效的评价方法和评价模式。第一节正确树立评价理念“评价”一词,尽管我们许多老师都会说,但是,看看我们在实际工作中的做法,其背后所支撑的理念恐怕还是“考试”二字,这是由于我们过去对评价的认识存在偏差所造成的。本节将在对过去评价实践的反思基础上,提出高中信息技术课程评价的新理念。一、对教育评价的再认识1.什么是教育评价教育评价,通常是指依据一定的标准,通过系统地收集信息,在对信息与标准进行比较的基础上作出价值判断。因此,教育评价在本质上是一种价值判断。要完成这种价值判断,首先要确定评价对象,并为评价对象提出一个合适的价值标准,即判断对象好坏的标准。价值标准一旦确立,还需要对它们进行分解、细化,使之便于操作和实施,形成能被大家使用的指标体系。其次要进行信息收集方法研究,提出一种既符合评价对象实际,又是评价者可以操作实施的信息收集方法。评价信息一般分定量信息和定性信息两种,定量信息是指有现成数据可以备查,或者有测量工具可以检测的信息,收集定量信息的手段主要是测量。定性信息是指用文字、音像等手段纪录的信息,收集定性信息的主要办法是访谈、观察、实录等。定性信息的结果可以是原始记录,也可以转化成评定等级。2.对评价功能的再定位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学评价主要受制于该学科的功能定位。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明确提出:“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的总的目标是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因此,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学评价就应该:“围绕信息技术课程标准规定的培养目标评价教与学,保证信息技术课程目标的达成。应通过评价的合理实施,不断提高信息技术教师的教学水平,激发学生学习、应用信息技术的兴趣,帮助学生逐步提高信息素养。”以往的计算机课程以传授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为基本教学目的,为适应这个目的,教学评价的功能就定位在以检查学生对学过知识的记忆、理解、应用水平为主,在这种功能定位前提下,考试作为一种主要的评价手段是完全适用的,也是十分有效的。但是,考试的最终结果只能是检查、证明学生的学习水平,并为高一级学校选拔合格的学生服务,对改进教学,使之最终适合学生的发展并没有什么好处。随着信息技术课程标准的实施,教学评价的功能必须转变到为“提高学生的信息素养”和“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服务上来。要做到这一点,就不能只看到评价的选拔与甄别功能,还应该看到评价的反馈、调控与激励功能。形成性评价就是在这种时候提出来的。形成性评价与传统教学评价的最大区别是在评价功能上的拓展,它强调通过一系列间隔性评价,来控制学生的学习和教师的教学过程,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使学生的学习和教师的教学始终保持正确的方向与良好的状态。教师在了解学生的学习和发展状况的同时,也要利用评价结果反思和改善自己的教学过程,发挥评价与教学的相互促进作用。3.对评价主体的再认识评价主体是指参与评价活动的主要成员。在以往的教学评价中,评价主体局限于教师和学生。教师是评价者,学生是被评价者。评价活动由教师主宰,学生的任务是服从教师的安排,做好接受评价的准备。在这种评价活动中,学生只能处于被动应付的地们,很难发挥参与评价的积极性,评价对他们的激励作用也很难体现。随着评价的功能从证明、选拔发展到调控、激励以后,评价人员的组成及角色关系就发生了变化。评价人员由教师和学生二元发展到教师、学生、家长、教研人员等多元。角色关系由二元间的主客体关系发展为多元主体间的平等、合作、互动关系。在信息技术课程的多元评价中,学生和教师一样,既是评价者,又是评价对象,他们在教师的指导下,通过自定学习目标,自己检查目标的达到程度,自己反思学习中存在的问题,自己采取措施调整与改进,达到自我教育的目的。同时,学生也可以对教师的教学提出看法,师生共同改进教学。除了自评以外,学生之间还进行相互评价,这种互评可以激发学生间的互帮互学,建立一种新的伙伴激励学习机制,这对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是十分有益的。学生家长参与教学评价可以建立一种家长与教师共同关心学生学习的机制。在当前独生子女占多数的情况下,家长们都在以各自的方式关心着孩子的学习,通过让他们参与教学评价,可以引导家长把关心的着力点放在最恰当的地方,与学校教育、教师的要求保持一致,这对提高整体的教学质量是很有必要的。教研人员参与教学评价,不仅对提高课程的组织实施、教师的教学水平有积极的作用,也可以通过评价提高学生的学习质量。在信息技术课程的多元评价主体中,教师仍然承担着重要的作用,应该是所有以上评价活动的发起者、组织者、协调者,有时仍然是主持者。4.对评价内容的再思考以往计算机课程的教学评价,主要集中在学科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方面,以检查学生对学过知识的记忆、理解、应用水平为主,所以评价内容往往局限于学科知识目标所规定的要求,其他方面则很少涉及。在新课程理念的推动下,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把“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作为课程的总目标,要求学生通过课程的学习全面提升“对信息的获取、加工、管理、表达与交流的能力;对信息及信息活动的过程、方法、结果进行评价的能力;发表观点、交流思想、开展合作并解决学习和生活中实际总是的能力;遵守相关的伦理道德与法律法规,形成与信息社会相适应的价值观和责任感”。与之相适应,学科教学评价的内容也应作相应的扩展,“应针对不同评价内容和相应的课程目标,适当选择和灵活运用评价方式”,“全面评估学生信息技术操作能力、运用信息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相关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形成”。这就是所谓的评价内容全面化。5.对评价标准的再审视以往的教学评价,忽视了学生发展的多样性和不平衡性,“分数”成了评价所有不同学生的惟一尺度。这种做法的结果,容易造成对学生的误评价,分数低的学生严重丧失自信,无法建立积极的自我概念,分数高的学生又容易被高分蒙蔽,看不到自己的缺点。过分强调评价标准的统一性,容易造成被评价者墨守成规,千人一面,严重压抑学生的创造性和个性。信息技术课程的评价标准是为被评价者设定的前进目标和发展方向,对于不同的学生,这个目标和方向应该是不同的,因而评价标准也应该有所不同。新课程评价新生被评价者的差异,通过建立多元的评价标准为被评价者的个性发展提供空间,不同的评价标准意味着允许不同的被评价者有不同的发展方向和发展速度。6.对评价方法的再选择简单地说,评价方法有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两种。过去计算机课的评价方法,过多采用测验等定量评价的方法,这已经不适应信息技术课程的改革与发展。因为,信息技术课程的学科功能定位是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而信息素养是一个综合性很大的目标概念,它不仅包括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还包括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领域的要求,形成一个多元的结构体系。而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分别是通过由不同层面、不同性质的信息来表现的,对它们的评价方法也应该有所不同,关键是看哪一种方法更有效,更可行。有的可以采用工具测量,有的则需要从多方面收集信息加以分析。评价方法的多样性就是从这个意义上提出来的。教师在向学生呈现评价结果时应多采用评价报告、学习建议等方式,多采用鼓励性的语言,这一方面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内在学习动机,另一方面也可以帮助学生明确自己的不足和努力方向,促进学生进一步发展。要慎用定量评价,呈现评价结果时要尽量避免给学生帖标签或排名次,减轻评价对学生造成的压力。7.对评价时机的再把握以往的评价对教学过程来说,是相对独立的。教学中最主要的活动就是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与评价没有太大的关系。评价是一个教学过程结束以后,对这一段教学效果进行的检查与证明。信息技术课程的评价,由于评价功能由选拔与甄别扩展到对教学的反馈、调控与诊断对学生学习的激励,对教师教学的促进。这必然要求评价活动有一个时空的拓展,要求评价穿插在教学的全过程之中,不仅在学生告一段落的时候要进行结果评价,而且在学习开始的时候要进行前置性评价,学习之中要开展形成性评价,实现评价时机的全程化。要求评价时机全程化的另一个理由是,学生信息素养的形成不像知识、技能的学习那样是一个点接着一个点,每一个点都可以分别实施评价,素养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积累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教师需要对每个学生信息素养主要方面的培养与发展进行持续不断的跟踪与调控,因此,评价必须伴随在整个过程之中。这需要信息技术教师在实施新课程的时候,创造各种办法,在教学活动的开始、中间与告一段落时,随时关注学生在信息技术学习过程中的表现与反应,收集各种体现学生信息素养提升的有价值的信息,记录在案,进行分析与判断,及时向学生提供反馈,进行鼓励。传统评价与新课程理念下的评价比较见下表。传统评价新课程评价评价功能选拔与甄别、证明与检查激励、诊断、反馈、调控、促进评价主体及其关系教师与学生教师控制,学生接受教师、学生、家长、教研人员等主动参与,积极合作评价内容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评价标准尺度统一新生差异、鼓励创造评价方法定量纸笔测验、上机测验多用定性,慎用定量观察、轶事记录、设置任务、成长记录袋、纸笔或上机测验评价时机与教学分离,在单元教学之后伴随在教学的全过程中二、高中信息技术课程评价的基本理念1.评价是为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信息素养的提升新课程评价提倡对学生给予积极的、鼓励性的评价,以欣赏的眼光看待学生,评价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让学生在现有基础上谋求实实在在的发展。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的总目标是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在信息技术教学过程中,应该围绕课程标准规定的培养目标评价教与学,保证信息技术课程目标的达成。应该强调评价对教学的激励、诊断和促进作用,弱化评价的选拔与甄别功能。应通过灵活多样的评价方式,不断提高信息技术教师的教学水平,激发学生学习、应用信息技术的兴趣,促进学生信息素养的全面提升。2.评价是与教学过程并行的同等重要的过程评价不是完成某种任务,而是一种持续的过程,它是教与学主要的、本质的、综合的一个组成部分,贯穿于教学活动的每一个环节。学生对待信息技术的态度、信息技术的使用习惯以及在信息活动中表现出的社会责任感和价值观,是在学习和使用信息技术的活动中逐渐形成的。教师在进行评价时,应结合具体的教学过程,通过适当的过程性评价方式,随时把握、及时引导。适当选择和灵活运用各种评价方式,以学生在信息技术操作或运用信息技术解决实际问题过程中的表现和成果作为评价依据,全面评估学生在信息技术操作能力、运用信息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道德、社会冲突的安全或问题情境,让学生对这些安全或情境进行讨论、分析,再根据学生的观点把握他们的情感、态度以及对有关问题的认识和理解。要注意观察学生在各种信息活动中的实际行为表现,考查学生是否真正将有关的法律、法规、道德规范等内化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并自学指导自己的实践对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评价,最终要落实在教师对学生的适时预防、关怀或引导,要避免对学生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进行简单量化或脱离实际单纯打分。3.努力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互动教师应注意发挥在信息技术评价中的主导作用,同时充分利用学生的评价能力,适时引导学生通过自我反思和自我评价了解自己的优势和不足,以评价促进学习,组织学生开展互评,在互评中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学校可以根据评价目的和本校实际,邀请学生家长、教研人员、教学管理人员等参与教学评价,实同评价主体的多元互动。为了减少各评价主体的主观因素对评价结果的干扰,教师可以在评价之前设计统一的评价标准,并与各评价主体充分交流,提高评价主体之间的一致性,保证评价的客观与公正。评价结束后,教师应及时收集评价信息,统计、归纳评价结果,并尽快反馈给学生和参与评价的有关人员。4.尊重差异,鼓励创造由于高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