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国际货运代理基础知识本章要点本章介绍了国际货运代理的概念和性质,同时介绍了货运代理人的定义及其业务范围,并介绍了货运代理的责任。本章关键词国际货运代理;货运代理人;货运代理业务;货运代理责任目录5.1国际货运代理的概念和性质5.2货运代理人及其业务5.3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业务经营5.4国际货运代理责任5.1国际货运代理的概念和性质1.国际货运代理的概念国际货运代理来源于英文的“TheFreightForwarder”。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和多种运输形式的发展,国际货运代理的服务范围不断扩大,其在国际贸易和国际运输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目前,国际货运代理尚无一个统一的定义。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FIATA)制定的国际货运代理的定义是:国际货运代理是根据客户的指示,并为客户的利益而揽取运输的人,其本身并不是承运人。国际货运代理也可以依这些条件,从事与运送合同有关的活动,如储货(也含寄存)、报关、验收、收款等。联合国亚太经社会的解释是:国际货运代理代表其客户取得运输,而本人并不起承运人的作用。美国《布莱克法律辞典》对国际货运代理的解释是:其业务为接收货物,以仓储、包装、整车货装运、交货等方式,把不够整车的船货(小船货)集中成整车船货,由此从低运费中取利的货运代理—公司或个人,其业务是为他人接收并海运商品。《船务法律辞典》对其的解释是:经营为他人安排货物运输业务的人。国际货运代理有权代表他的被代理人就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取得赔偿,并有权得到偿付他的服务费用。美国《船务和货运代理业务辞典》对其解释是:准备航运单证、安排舱位、投保并办理关税手续工作,以取得费用的商业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运代理业管理规定》对国际货运代理业的定义是:接受进出口货物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行业。上述所有解释的一个基本特点是:国际货运代理不是运输当事人,只提供自己的服务,即只作为接收客户货物从事转运的代理人,并依照有关条件处理货物,不作为承运人或公共承运人。但在实践中,随着国际贸易、运输方式的发展,国际货运代理正。在越来越高的程度上承担承运人的责任,许多国际货运代理企业都拥有自己的运输工具,并用来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与此同时,有些国家的国际货运代理标准交易条件对国际货运代理作为代理人和当事人是的权利和义务分别作出了明确的规定。FIATA国际货运代理业示范法也对国际货运作为承运人是的责任做出明确规定:货运代理作为承运人所承担的责任不仅仅在于他直接使用自己的运输工具进行运输(从事承运人的业务),而且在于如果他签发了自己的运输单证,就已经明示或默示地作出了承担承运人责任的承诺(企业承运人)。这就与上述国际货运代理的定义有所不同。可以说,国际货运代理无论是从其本身所从事的业务范围来看,还是从国际国内立法、司法审判的实践来看,均已出现货运代理由中间人向承运人的演变。国际货运代理的双重身份,即代理人与当事人并存的局面仍会继续存在下去。因此,实务界和法律界均有人认为应将国际货运代理重新定义,做出更广义的解释。2.国际货运代理的性质从国际货运代理的上述定义不难看出,“货运代理”一词具有两种含义:其一是指货运代理业;其二是指货运代理人。因此,国际货运代理的性质也应从两方面来理解:从货运代理人的角度看,国际货运代理主要是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就有关货物运输、转运、仓储、保险以及与货物运输有关的各种业务提供服务的一个机构。其本质就是货物中间人,在以发货人和收货人为一方,承运人为另一方的两者之间行事。也即货运代理人既代表货方,保护货方的利益,又协调承运人进行承运工作。从货运代理行业的角度看,国际货运代理在社会产业结构中属于第三产业,性质上属于服务行业。是科学技术、国际贸易结构、国际运输方式发展的结果。在社会信息高度发展的趋势下,由于信息不受任何行业、区域、国界的限制,只要掌握信息,并能提供为委托人所需要的优质服务。传统的装卸公司、运输部门、仓储等也纷纷摆脱其局限性,转向或参与转运服务,并有效地使用自身拥有的设施和条件,从中获取附加价值或附加收益。而现在某些国际货运代理通过建立自己的运输组织并以承运人身份承担责任的方式来谋求更广阔的业务范围。3.国际货运代理的分类国际货物运输委托代理关系至少涉及委托人、代理人两方当事人,委托代理关系的内容与委托人授予代理人的权限范围、委托代理人办理的事项、代理人服务的地域范围等密切相关,这些因素都可以用来区别国际货运代理的类型,作为划分国际货运代理类型的标准,可以对国际货运代理进行不同的分类:1)按委托人的性质不同划分:⑴货主的代理;⑵承运人的代理。2)按委托人委托的代理人的数量划分:⑴独家代理;⑵普通代理(又称多家代理)。3)按委托人授予代理人权限范围划分:⑴全权代理;⑵一般代理。4)按委托人委托办理的事项:⑴综合代理;⑵专项代理。5)按代理人的层次:⑴总代理;⑵分代理。6)按运输方式划分:⑴水运代理;⑵空运代理;⑶陆运代理;⑷联运代理7)按代理业务的内容划分:⑴国际货物运输综合代理;⑵国际船舶代理;⑶国际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⑷报关代理;⑸报检代理;⑹报验代理。4.国际货运代理的作用国际货运代理企业通晓国际贸易环节,精通各种运输业务,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关系广泛,信息来源准确、及时,与各种承运人、仓储经营人、保险人、港口、机场、车站、堆场、银行等相关企业,海关、商检、卫检、动植检、进出口管制等有关政府部门存在着密切的业务关系,不论对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还是对于承运人和港口、机场、车站、仓库经营人都有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不仅可以促进国际贸易和国际运输事业发展,而且可以为国家创造外汇来源,对于本国国民经济发展和世界经济的全球化都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仅对委托人而言,至少可以发挥以下作用:①组织协调作用②专业服务作用③沟通控制作用④咨询顾问作用⑤降低成本作用⑥资金融通作用5.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组织1)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FIATA)——国际货运代理的国际组织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是世界国际货运代理的行业组织,其法文名称为FederationInternationaledesAssociationsdetransitairesetassimiles,英文名称为“InternationalFederationofFreightForwardersAssociations。其法文缩写是“FIATA,被称为“菲亚塔”,并被用作该组织的标识。2)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CIFA)——中国国际货运代理的行业组织随着我国国际货代业的发展,为规范行业经营秩序,协调维护行业利益,服务货代企业,建立货代企业的行业自律组织就显得十分必要。1992年,上海货代协会成立,这是我国第一个地方性国际货运代理协会,目前全国已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地方货代协会。5.2货运代理人及其业务在我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人是指接受进出口收货人、发货人或承运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企业。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来看,我国的国际货运代理具有如下几个特点:⑴在名称上,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并不仅限于称为“货运代理”,只要名称中包含有“货运代理”、“运输服务”、“集运”或“物流”等相关字样即可。⑵在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上,经营海上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500万元人民币;经营航空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300万元人民币;经营陆路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或国际快递业务的,200万元人民币;经营上述两项以上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其中最高一项的限额。⑶在业务经营上,既有地域限制,也有运输方式的限制。有些国际货运代理只能在某一区域内从事某种运输方式下的货运业务,而有些国际货运代理则可以从事多种运输方式下的货运业务。⑷在业务范围上,其与船务代理人、航空销售代理人、无船承运人、多式联运经营人、专业报关行等其他运输中间人存在一定的业务交叉。1.国际货运代理人的含义2.国际货运代理人的类型基于不同的角度,国际货运代理人可划分为不同的类型,以下仅介绍按法律特征做的分类。按法律特征的不同,国际货运代理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类型:⑴居间人型。⑵代理人型。这种类型的货运代理的特点是其经营收入来源为代理费。根据代理人开展业务活动中是否披露委托人的身份,可再细分为以下两种类型:①披露委托人身份的代理人,即代理人以委托人名义与第三方发生业务关系。传统意义下的代理人即属于此种类型,在英美法系国家,这类代理通常称为直接代理、显名代理。②未披露委托人身份的代理人,即代理人以自己名义与第三方发生业务关系。⑶当事人型。当事人型也称委托人型、独立经营人型。3.国际货运代理人的业务范围从国际货运代理人的基本性质看,货代主要是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就有关货物运输、转运、仓储、装卸等事宜。目前,相当部分的货物代理人掌握各种运输工具和储存货物的库场,在经营其业务时办理包括海陆空在内的货物运输。国际货代所从事的业务主要有:1)为发货人服务货运代理人代替发货人承担在不同货物运输中的任何一项手续:⑴以最快最省的运输方式,安排合适的货物包装,选择货物的运输路线;⑵向客户建议仓储与分拨;⑶选的可靠、效率高的承运人,并负责缔结运输合同;⑷安排货物的计重和计量;⑸办理货物保险;⑹货物的拼装;⑺装运前或在目的地分拨货物之前把货物存仓;⑻安排货物到港口的运输,办理海关和有关单证的手续,并把货物交给承运人;⑼代表托运人/进口商承付运费、关税税收;⑽办理有关货物运输的任何外汇交易;⑾从承运那里取得各种签署的提单,并把他们交给发货人;⑿通过与承运人于货运代理在国外的代理联系,监督货物运输进程,并使托运人知道货物去向。2)为海关服务当货运代理作为海关代理办理有关进出口商品的海关手续时,它不仅代表他的客户,而且代表海关当局。3)为承运人服务货运代理向承运人及时定舱,议定对发货人、承运人都公平合理的费用,安排适当时间交货,以及以发货人的名义解决和承运人的运费账目等问题。4)为航空公司服务货运代理在空运业上,充当航空公司的代理。在国际航空运输协会议空运货物为目的,而制定的规则上,它被指定为国际航空协会的代理。在这种关系上,它利用航空公司的货运手段为货主服务,并由航空公司付给佣金。同时,作为一个货运代理,它通过提供适于空运程度的服务方式,继续为发货人或收货人服务。5)为班轮公司服务货运代理与班轮公司的关系,随业务的不同而不同,近几年来由货代提供的拼箱服务,即拼箱货的集运服务已建立了他们与班轮公司及其它承运人(如铁路)之间的较为密切的联系,然而一些国家却拒绝给货运代理支付佣金,所以他们世界范围内争取对佣金的要求。6)提供拼箱服务随着国际贸易中级装运输的增长,引进集运和拼箱的服务,在提供这种服务中,货代担负起委托人的作用。集运和拼箱的基本含义是:把一个出运地若干发货人发往另一个目的地的若干收货人的小件货物集中起来,作为一个整件运输的货物发往目的地的货代,并通过它把单票货物交各个给收货人。货代签发提单,即分提单或其他类似收据交给每票货的发货人;货代目的港的代理,凭初始的提单交给收货人。拼箱的收、发货人不直接与承运人联系,对承运人来说,货代是发货人,而货代在目的港的代理是收货人。因此,承运人给货代签发的是全程提单或货运单。如果发货人或收货人有特殊要求的话,货代也可以在出运地和目的地从事提货和交付的服务,提供门到门的服务。7)提供多式联运服务在货代作用上,集装箱化的一个更深远的影响是他介入了多式联运这是他充当了主要承运人并承担了组织一个单一合同下,通过多种运输方式进行门到门的货物运输。它可以以当事人的身份,与其他承运人或其他服务提供者分别谈判并签约。但是,这些分拨合同不会影响多时联运合同的执行,也就是说,不会影响发货人的义务和在多式联运过程中,他对货损及灭失所承担的责任。在货代作为多时联运经营人时,通常需要提供包括所有运输和分拨过程的一个全面的“一揽子”服务,并对它的客户承担一个更高水平的责任5.3国际货物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