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建设工程监理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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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建设工程监理组织§5-1组织的基本原理§5-2建设工程组织管理基本模式§5-3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程序§5-4项目监理机构§5-5建设工程监理的组织协调§5-1组织的基本原理一、组织和组织结构(一)组织1、概念:组织是为了使系统达到它特定的目标,使全体参加者经分工与协作以及设置不同层次的权力和责任制度而构成的一种人的组合体。2、概念解释:(1)目标是组织存在的前提;(2)没有分工与协作就不是组织,没有不同层次的权力和责任制度就不能实现组织活动和组织目标;(3)组织的功能在于有计划地组织、指挥、调节和控制各种活动,实现组织目标;(4)组织的生存的基本条件是必须具备一定的物质和技术基础,并不断地进行变换,使自己适应环境的要求。(二)组织结构1、概念:指组织内部构成和各部分间所确立的较为稳定的相互关系和联系方式。2、含义:(1)确定正式关系与职责的形式;(2)向组织各个部门或个人分派任务和各种活动;(3)协调各个分离活动和任务的方式;(4)组织中权利、地位和等级关系。二、组织设计(一)组织构成因素1、管理层次指从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到最基层的实际工作人员之间的等级层次的数量。管理层次可分为三个层次:决策层、协调层和执行层、操作层。2、管理跨度指一名上级管理人员所直接管理的下级人数。某级管理人员的管理跨度的大小取决于这一级管理人员所需要协调的工作量。它与管理人员性格、才能、个人精力、授权程度以及被管理者的素质有关,还与职能的难易程度、工作的相似程度、工作制度和程序等客观因素有关。3、管理部门管理部门的划分要根据组织目标与工作内容确定,形成既有相互分工又有相互配合的组织机构。4、管理职能(二)组织设计原则1、集权与分权统一的原则;2、专业分工与协作统一的原则3、管理跨度与管理层次合理的原则4、权责一致的原则5、才职相称的原则6、经济效率原则7、弹性原则三、组织活动的基本原理1、要素有用性原理一切要素都有作用。要具体分析各要素的特殊性,以便充分发挥每一要素的作用。2、动态相关性原理组织机构内部各要素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整体效应应大于各局部效应之和。3、主观能动性原理4、规律效应性原理组织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要掌握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5-2建设工程组织管理基本模式与监理模式一、平行承包模式及其监理模式(一)平行承发包模式1、概念:平行承包是指业主将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以及材料设备采购的任务经过分解分别发包给若干个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材料设备单位,并分别与各方签定合同。各设计单位之间、各施工单位之间、各材料设备供应单位之间的关系都是平行的。业主设计单位A设计单位B设计单位C施工单位1施工单位2材料供应单位设备供应单位平行承发包模式2、特点:(1)有利于缩短工期;(2)有利于质量控制;(3)有利于业主选择承建单位;(4)合同数量多,会造成合同管理困难;(5)投资控制难度大。(二)平行承发包模式条件下的监理模式1、业主委托一家监理单位监理要求监理单位具有较强的合同管理与组织协调的能力,并能做好全面规划工作。业主设计单位B设计单位A设计单位C施工单位1施工单位2监理单位业主委托一家监理单位进行监理的模式2、业主委托多家监理企业监理监理单位监理对象相对单一,便于管理,但个监理单位各负其责,没有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进行总体规划与协调控制,各监理单位之间的相互协作与配合需要业主进行协调。监理企业A监理企业B监理企业C设计单位A设计单位B施工单位1施工单位2业主业主委托多家监理企业进行监理的模式二、设计或施工总分包模式与监理模式(一)设计或施工总分包模式1、概念:设计或施工总分包是指业主将全部设计或施工任务发包给一个设计单位或一个施工单作为总包单位,总包单位可以将其部分任务再分包给其他承包单位,形成一个设计总包合同或一个施工总包合同以及若干个分包合同的结构模式。业主设计总包单位施工总包单位设计分包A设计分包B设计分包C施工分包1施工分包2施工分包3设计或施工总分包模式2、特点:(1)有利于建设工程的组织管理;(2)有利于投资控制;(3)有利于质量控制;(4)有利于工期控制;(5)设计与施工不能搭接,建设周期较长;(6)总包报价可能较高。(二)设计或施工总分包模式条件下的监理模式1、业主委托一家监理企业实施全过程监理监理单位可以对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工程投资、进度、质量控制统筹考虑,合理进行总体规划协调,更有利于监理工程师掌握设计意图。业主监理企业设计总包单位施工总包单位设计分包A设计分包B设计分包C施工分包1施工分包2施工分包3业主委托一家监理企业的模式设计分包A设计分包B设计分包C施工分包1施工分包2施工分包3监理企业B设计总包单位施工总包单位监理企业A业主按阶段委托模式2、分别按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委托监理可根据各阶段的不同特点,选择不同的监理单位。三、工程项目总承包模式与监理模式(一)工程项目总承包模式1、概念:项目总承包模式是指业主将工程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等工作全部发包给一家承包公司,由其进行实质性设计、施工和采购工作,最后向业主交出一个已达到动用条件的工程。业主项目总承包单位设计分包A设计分包B施工分包1施工分包2材料供应设备供应项目总承包模式2、总承包模式的特点:(1)合同关系简单,组织协调工作量小;(2)有利于进度控制;(3)有利于投资控制;(4)招标发包工作难度大;(5)业主择优选择承包方范围小;(6)质量控制难度大;(二)工程项目总承包模式监理模式一般只委托一家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要求监理工程师具备较全面的知识。设计分包施工分包材料供应设备供应业主监理单位项目总承包单位项目总承包模式条件下的监理模式四、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与监理模式(一)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1、概念:是指业主将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给专门从事项目组织管理的单位,再由它分包给若干设计、施工和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并在实施中进行项目管理。业主项目总承包管理单位设计单位A设计单位B施工单位1施工单位2材料供应单位设备供应单位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2、特点:(1)对合同管理、组织协调比较有利,对进度控制也有利;(2)对分包单位的选择至关重要;(3)管理单位经济实力一般较弱,而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大。(二)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条件下的监理模式一般只委托一家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这样便于监理工程师对项目总承包管理合同进行管理,也便于对总承包管理单位的分包活动等进行监理。业主项目总承包管理单位设计单位A设计单位B施工单位1施工单位2材料供应单位设备供应单位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监理单位(一)设计或施工联合体承包模式1、概念:是指业主与一个由若干个设计或若干个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进行签约,将工程项目设计或施工任务发包给这个联合体。五、设计或施工联合体承包模式与监理模式业主工程设计和/或施工联合体设计/施工单位1设计/施工单位2设计/施工单位3设计/施工单位42、特点:(1)适用范围广;《建筑法》第二十七条: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证范围承揽工程。(2)合同数量少,便于管理;(3)由于联合体按优化组合原则形成,有利于进度和质量的控制,组织协调工作量也较少。(二)设计或施工联合体承包模式条件下的监理模式一般联合体对外要有一明确的代表,业主与这个代表签订承包合同,这个代表即联合体内部的负责人,负责承包合同的履行。业主宜委托一家监理企业进行监理,监理工作的合同管理比较简单,但监理工程师在协助业主选择联合体时应考虑联合体内各成员的技术、管理、经验、财务及信誉等,同时应加强联合体内部的相互协调。§5-3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程序一、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程序(一)确定项目总监,成立项目监理机构(二)全面收集相关资料(1)反映建设工程项目特征的有关资料;(2)反映当地建设工程政策、法规的有关资料;(3)反映工程所在地技术经济状况等建设条件的资料;(4)类似工程项目建设情况的有关规划。(三)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四)制定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五)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工作的时序性、职责分工的严密性、工作目标的确定性。(六)参与验收,签署建设工程监理意见建设工程施工完成以后,工程监理企业应在正式验交前组织竣工预验收,在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施工单位沟通,提出整改要求。工程监理企业应参加业主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签署建设工程监理意见。(七)向业主提交建设工程监理档案资料监理企业一般应提交:设计变更、工程变更资料,监理指令性文件,各种签证等档案资料。(八)监理工作总结《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7.3.1监理工作总结应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2、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人员和投入的监理设施;3、监理合同履行情况;4、监理工作成效;5、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和建议;6、工程照片(有必要时)。二、建设工程监理实施原则(一)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二)权责一致的原则(三)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原则(四)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原则(五)综合效益的原则(六)预防为主的原则(七)实事求是的原则一、建立项目监理机构的步骤(一)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目标(二)确定监理工作内容(三)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结构设计1、选择组织结构形式原则:有利于工程合同管理,有利于监理目标控制,有利于决策指挥,有利于沟通信息。§5-4项目监理机构2、合理确定管理层次和管理跨度管理层次一般应有三个层次:A.决策层,由总监和总监代表组成。B.中间控制层(协调层和执行层),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成。C.作业层(操作层),由监理员、资料员以及辅助人员等组成。3、项目监理机构部门的划分4、制定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5、选派监理人员(四)制定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确定监理目标监理工作划分层次划分确定结构组织形式职位职责定人授权工作流程考核标准投入运行组织目标不完善合理二、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一)直线制监理组织形式专业监理工程师1专业监理工程师2监理员A监理员B监理员C专业监理工程师3子项目1监理组专业监理工程师1专业监理工程师2专业监理工程师3子项目2监理组总监理工程师1、适用范围:适用于能划分为若干相对独立的项目的大、中型建设工程。2、优缺点:(1)优点:机构简单,权力集中,命令统一,职责明确,决策迅速,隶属关系明确。(2)缺点:对总监的要求高,家长式管理、集体智慧不能发挥。(二)职能制监理组织形式投资控制监理组进度控制监理组总监办公室合同管理监理组质量控制监理组专业监理工程师1专业监理工程师2专业监理工程师3监理员A监理员B监理员C专业监理工程师1专业监理工程师2专业监理工程师3总监理工程师1、适用范围:适用于大、中型建设工程。2、优缺点:(1)优点:加强了项目监理目标的职能化分工,发挥专业管理的作用,减轻总监理工程师的负担。(2)缺点:多头领导、命令混乱。3、直线职能制监理组织形式投资控制监理组进度控制监理组专业监理工程师1监理员A监理员B监理员C专业监理工程师2专业监理工程师3总监办公室合同管理监理组质量控制监理组总监理工程师1、适用范围:适用于大、中型建设工程。2、优缺点:(1)优点:直线领导、统一指挥、职责清楚、目标管理专业化。(2)缺点:职能部门与指挥部门易产生矛盾,信息传递路线长,不利于互通情报。管理人员多,管理费用大。4、矩阵制监理组织形式合同管理总监理工程师子项目1监理部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子项目2监理部子项目3监理部1、适用范围:适用于大型建设工程。2、优缺点:(1)优点:加强了各职能部门的横向联系,具有较大的机动性和适应性;把上下左右集权与分权实行最优的结合,有利于解决复杂问题;有利于人才的全面培养;(2)缺点:纵横向协调工作量大,处理不当会造成扯皮现象,产生矛盾。三、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其职责分工(一)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1、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结构(1)合理的专业结构(2)合理的技术职务、职称结构2、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数量的确定影响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数量的主要因素:(1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