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第五章设备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5.1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局所属设备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的危害和损失,保证工程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水电七局《工程施工生产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施工局实际,特编制本预案。第二条设备重大危险源是通过科学客观的分析所找出的可能诱发或导致施工局管辖的机械设备在发生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设备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危险因素,设备重大危险源通过辩识确定后,进行立项监控,并使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和相关作业人员知情。设备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是为了及时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发生或当事故发生时,有效地及时抢救受害人员,阻止事故蔓延,减少损失,消除危害后果,指导施工局员工实施正确的救援措施而采取的行动方案。第三条、设备重大危险源应在预防为主和状态监控的基础上,贯彻统一领导、集中指挥、横向协调、自查互查、自救互救与各工区之间救援(必要时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被监控的“设备重大危险源”应客观反映出以下内容:(1)危险源处于正常监控状态;(2)是否发生过险情预兆以及险情预兆的性质和程度,是否继续发展及频次;(3)危险源是否已解除,何时解除,是何原因解除;(4)危险源释放情况(危险源演变成事故但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失),释放时釴性质及程度;(5)危险源演变发生事故,事故性质及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程度。当重大设备危险源有发生事故预兆时,应急救援行动的优先原则是:1,员工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优先;2,防止事故扩展优先;3,保护环境优先。第四条凡施工局所属的各工区从事设备运行管理、维护检修、运输安装等工作均须执行本预案,同时应结合设备特点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制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办法。各工区所编制的应急救援措施办法应明确以下内容:⑴设备所处位置及环境状况;⑵设备完好状况及预防措施;⑶指挥机构的设置及44职责;⑷救援装备(含所在施工局、其他工区的可利用装备)及通讯网络和联系方式;⑸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事故处置、抢险抢修;⑹现场医疗救护和社会救援等。第五条本预案和各工区应急救援措施应在培训、演练及实施过程中不断补充内容,进行修订、完善,以期达到及时、有效、实用、可靠的要求。5.2施工局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职责和分工第六条设备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基本组织构建与施工局总体应急预案一致,只是设备危险源应急预案管理的危险源监控及过程管理更侧重于设备管理部门的参与。第七条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及分工。一、主要职责1、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局有关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章制度;2、编制施工局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工作计划,审定所属各工区应急救援措施,监督指导其应急救援措施的有效实施。3、组建施工局互救应急组织,协调施工局所属各工区间的协作行动。4、组织设备事故的处理和应急救援行动的实施。5、组织指挥施工局所属各工区事故的自救和互救,参与社会救援。6、调查设备事故,及时做好事故报告工作,组织恢复生产。7、配备必要的设备事故应急救援装备。8、编制审定设备事故修复的工作技术方案。9、组织职工队伍的训练和演习,提高队伍的救援技能10、组织开展职工岗位自救互救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二、具体分工1、组长:施工局局长(1)组织设备“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决策设备“重大危险源”的状态监控方案、设备“重大危险源”预警报告,全面负责应急预案的实施。(2)发生事故预兆或事故事实报告后,组织分析事故状态和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事故的潜在后果,现有资源和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做出应急决策。(3)指挥事故现场有关负责人的应急行动,保证事慅现场人员、设备的安全。45(4)全面安排与管理应急行动人员的工作和行动。(5)与施工局内外应急救援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6)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落实事故现场应急救援人员、设备的安全技术措施。(7)协调施工局内外各方面的力量以支援事故现场应急救援行动。(8)确定奔赴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成员及事项。(9)必要时亲赴现场指挥。(10)负责对事故所造成经济损失的评估工作。(11))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工作。2、副组长:(1)组织设备“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审定设备“重大危险源”的状态监控方法、设备“重大危险源”预警报告,负责应急预案实施的日常工作。(2)负责施工局设备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的完善、修订工作,并对各工区应急救援措施进行检查指导。(3)组织施工局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工作。(4)发生事故预兆或事故事实后,立即组织分析事故状态和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如倾覆、火灾、交通事故、淹埋、爆炸、坠落等)事故的潜在后果,现有资源和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提出决策意见,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汇报,请示启动应急方案。救援(5)根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的应急决策,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程序,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赶赴事发现场,协调救援工作。(6)负责应急预案实施的现场领导工作,加强其它单位和救援部门的联系或请求支援。(7)根据现场事故状态,确定施救方案,确定事故类型和等级,指挥协调现场施救人员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及时制定有效措施,抢救受伤人员和设备;随时向组长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施救进展情况。(8)指挥现场有关负责人的应急行动。(9)负责事故善后处理和生产恢复工作。(10)负责并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11)、应急救援组长外出时,代理组长进行指挥。463环境安全部及其他部门职责及分工详见《溪洛渡施工局施工生产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4设备物资部(1)参与设备“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工作,编制设备“重大危险源”的状态监控措施、组织评定设备“重大危险源”预警等级,负责设备状态监控,组织应急技术方案的实施。(2)根据《设备管理办法》和《设备应急预案》组织培训、贯彻和落实,加强基础管理,加大检查力度,从设备管理的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努力消除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造成的设备事故。(3)对被评定为重大危险源的设备和设备工作部位,制定专项防范措施重点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和日常监控工作,并责任到人,层层落实。(4)根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的应急决策,迅速组织启动应急预案,发生事故预兆或事故事实时,安排设备管理人员配合相关应急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开展预案实施工作。(5)根据事故现场状态,负责对事故现场的设备进行勘察检验和技术鉴定,确定修复部位部件,编制设备修理的技术措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并确保施救人员和设备的安全。(6)根据现场救援需要,负责施工局范围内安排、协调、调配、检验所需的物资设备。必要时,及时组织采购或联系友邻单位和社会支援。(7)及时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现场情况,请示处理意见。(8)按照设备管理的相关规定,负责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规定及时编制设备事故快报、通报、报告等文件。(9)负责对设备重大危险源的继续监控、预测评估,做好相应记录。(10)负责对设备事故应急救援行动的记录、整理和上报工作。(11)在施工局范围内,可直接安排和指挥的人员有事故发生和各工区的设备管理人员。5、财务和人力资源部(1)组织操作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的素质培训和技能培训,严格持证上岗制度。(2)保证设备事故发生的资金筹备工作。476、综合办公室(1)加强日常设备事故安全宣传教育工作。(2)设备事故发生伤亡人员的医疗救助组织工作。(3)过程中的相关事宜协调工作。第八条、施工局所属各工区、各工区负责人工作职责(1)组织编制本工区专项设备重大危险源及专项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如起重设备、运输设备),明确组织系统、领导职责,做到部位、地点、时间、人员、设备明确,方式方法明确具体、详尽、可行。根据工区实际,及时启动本工区应急预案,并报施工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2)组织本工区设备“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工作,编制上报设备“重大危险源”的状态监控方案、评定设备“重大危险源”预警等级,全面负责辖区内设备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的实施与管理。(3)发生设备事故预兆或事故事实时,在第一时间将预兆状态或事故情况立即向所在施工局领导和公司主管领导及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报告,争取援助并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挥本项目上的应急救援行动。(4)根据施工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应急决策,迅速实施应急救援,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对现场监控、编制施救方案。(5)指挥有关人员立即排除可能的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危险因素(如电源等),并对受伤者进行施救。(6)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划定警戒区防止事故蔓延及危害加大,对现场进行必要的标识、定位工作。(7)根据事故现场施救情况,随时向施工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汇报,求得对救援工作的指导。(8)安排人员坚守办公室,以保证通迅畅通和信息反馈及时。(9)在8小时经内,以快报形式向施工局如实汇报事故情况。(10)在局项目部、施工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进入现场处理时,无条件服从局项目部、施工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11)协助上级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工作。(12)在施工局应急预案实施状态下,各单位人员、物资、设备、资金等服从施工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调配。485.3设备重大危险源的状态监控和预警第九条、设备重大危险源状况监控主要有以下内容:1、设备环境状态监控:施工条件(指与相关作业面、范围内作业相关设备等)、气候条件(风等)、地质灾害、汛情预报等;2、设备状态监控:如起重设备的结构疲劳程度、电气元件老化、安全装置可靠性、各类钢绳及传动机件磨损情况;运输设备的方向系统、刹车系统、结构的疲劳程度等以及压力容器结构疲劳、锈蚀情况、压力表的较测等;3、人员状态监控:操作人员技术水平、精神状态;司索、指挥人员技术水平、精神状态;第十条、根据状态监控的结果和分析,及时对发生诸如因设备故障造成的交通事故、设备火灾、设备倾覆、电缆击爆、烧毁、塌方、洪灾等造成的设备损坏、设备操作人员伤亡等事故的可能性做出评估和应急措施。第十一条、对设备“重大危险源”的状态监控方式有:⑴通过人员监视、检查、设备仪器观测监视、安全防护设施防护等;⑵定期评估分析危险源的状态变化情况和演变情况,建立完整的监控台帐;⑶发生险情预兆及预警,应及时发布下达预警报告,采取紧急应对措施,进入特殊监控过程,如特殊环境、季节、雨季、泥石流区域、坍塌前的预警、高危险作业时段等,应盯岗盯班;⑷、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划定警戒区域,安排人员值班警戒;⑸组织施工人员、设备设施撤离,应及时果断有组织、有步骤、有计划地实施。第十二条、设备“重大危险源”监控是突出事前控制,对潜在的危险因素演变到事故发生过程的初始状态,应通过检查、观测及时发现险情,对发生的险情预兆应认真分析、评价、及时进行预警、使相关人员知情,并进行防范。建立完善的预警机制,严格执行预警报告制度,及时发布预警情报,并做到及时逐级上报。第十三条、预警报告制度。对所预知监控的重大危险源或临时发现的重大险情应进行密切监视,当发生险情预兆时,应迅速向所在局项目部报告,下达预警报告,发出预警报告的在现场设置警示标识。应在发布险情预警当天告知险情预警部位的所有相关人员,并在24小时内报施工局相关部门。重大险情预兆如设备疲劳损伤、气候恶劣、地质灾害等重大事故征兆,必须立即向施工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报告,施工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及时指派人员进行分析评估,适时启动应急预案,49直至预警解除。第十四条、现场监控记录。各单位应指定责任人员对分工负责的危险源项目(部位),每班根据现场监控情况,如实记录(必要时定时记录),各单位应加强现场监控记录的管理,所记录的事实描述应做到及时、客观、准确、详细、清晰,按规定上报施工局质量安全部,同时单位应复印存档。第十五条、监控档案是施工局和上级管理部门对“重大危险源”实施连续监控管理的重要基础,施工局环境安全部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档案管理,并按规定向工程局上报。5.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十六条、当“设备重大危险源”由事故预兆转化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