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讲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纪律和作风第一节: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一民主集中制的含义与基本原则1:含义2:基本原则二:民主集中制的提出和发展1.国际共产主义提出民主集中制2.中国共产党丰富和发展民主集中制三: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性1;2;3四: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一)(二)(三)(四)第二节:中国共产党的纪律一:含义与内容1,含义2,内容二:党纪与政纪、国法的相同点和区别1,相同点2,区别三:党纪的特点四:加强党纪的重要性第三节:加强党风建设,确保党的先进性一党风的含义和特点1,含义2,特点3,联系二党风建设的重要性1,重要性2,??目前党风建设面临的挑战三如何抓好党风建设1,2,3,4四发扬党的优良作风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纪律和作风第一节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一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内容1、什么是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2、民主集中制的六条基本原则⑴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四个服从是核心)⑵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⑶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⑷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的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领导要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⑸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重大问题都要以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十六字”方针)⑹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以上六条原则是我们党总结历史经验教训提出来的,是我们党半个多世纪以来实现民主集中制方面的丰富经验的结晶,正确的反映了党的组织建设的基本规律,是健全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制度的根本依据,是全党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二、民主集中制的提出和发展1、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工人阶级运动和创建工人阶级政党的长期实践中逐步形成和完善的马克思、恩格斯亲手创建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政党——共产主义者同盟和亲手组建了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国际联合组织——第一国际,都在其组织章程中明确规定了所有成员一律平等,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同盟的各级领导都实行自下而上的选举制,并且可以随时撤换。此外,共产主义者同盟的章程还规定盟员必须在政治上和同盟保持一致。“生活方式和活动必须符合同盟的目的”,必须“服从同盟的一切决议”等等。这些对都体现了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基本思想最先明确提出民主集中制概念的是列宁。他不仅从理论上阐述了民主集中制,而且在建设俄国布尔什维克党的实践中认真加以贯彻。列宁认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细胞,党的上级机关都应该成为真正选举出来的、要汇报工作的,可以撤换的机关。同时,为了保证的党的工作的集中化,还需要贯彻组织上的同意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根据列宁的提议,1906年4月,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四次(统一)代表大会通过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组织章程》第二条中明确规定:“党的一切组织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这是在马克思建党学说史上,第一次把民主集中制原则载入党章。1920年7月,列宁又把民主集中制原则推向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他在《假如共产国际的条件》中明确指出:“假如共产国际的党,应该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起来的。”从此,确立了民主集中制是无产阶级政党建设的根本组织原则的地位。2、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丰富和发展了民主集中制原则中国共产党是在共产国际的影响下,按照马克思列宁主义建党学说,在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指导下开始创建的。在党的“一大”到“四大”的党章中,虽然没有明文规定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原则,但其中的有关规定都贯彻了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精神,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基本思想。我们党从1927年6月10日中央政治局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议案》开始,一直把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组织原则写进党章。在党的七大上,毛泽东号召全党要实行“高度民主基础上的高度集中”。党的八大,要求全党在新的历史时期进一步坚持民主集中制,要继续健全党委制,解决权利过分集中和防止出现个人崇拜与个人专断行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认真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强调“一切不符合党的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原则的做法应该坚决纠正”。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又进一步指出:”根据文化大革命的教训和党的现状,必须把我们党建设成为具有健全的民主集中制的党。“党的十二大更加明确的提出了民主集中制的概念和规定了民主集中制的六条基本原则,使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的四项基本要求之一,与党的基本路线、党的思想路线、党的宗旨并提。在第二章“党的组织制度”中,专门列一条全面阐述了民主集中制的六条基本原则,在十四大党章中,把民主集中制表述为“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至此,民主集中制的体现更加科学、准确。在党的十六大党章中,对“党的组织制度”第五项原则进行了补充和完善,明确提出“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使民主集中制内容更加完备,论述更加严谨。三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性1、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坚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的内在要求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工人阶级有组织的队伍。党的这种先进性除了表现在她有正确的理论、纲领和路线外,还表现为她有正确的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这就是民主集中制。我们党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指定了正确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处理党内各种关系的基本准则和具体制度,是党具有工人阶级先进性和富有强大生命力的制度保证。党只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才符合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才能成为团结统一的有战斗力的先锋队,才能成为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才能成为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列宁说:“无产阶级所以能够成为而且必然会成为不可战胜的力量,就是因为它根据马克思主义原则形成的思想统一是用组织的物质统一来巩固的;”实践证明,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战斗实践中,因为有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才保持了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一致和组织上、行动上的高度统一。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革命与建设,不仅需要正确的党、正确的理论、纲领和路线,还需要全党思想上和政治上、组织上和行动上统一的根本原则—民主集中制。党的性质决定了党的组织原则,党的性质又必须依靠党的组织原则来保证。因此,坚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必须要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工人阶级集体主义思想,团结战斗精神和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的积聚和升华,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与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先进性的重要体现。如果背离和抛弃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党就必然瓦解,从而走想蜕变,党的无产阶级先锋队性质也就无从谈起2、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完成党的任务和使命的组织保证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任务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党的历史使命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任务之艰巨,使命之伟大是空前的。要完成这一空前艰巨伟大的事业,一定要把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组织成为一个高度统一的战斗集体。为此,必须实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只有这样,才能把我们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组织成为目标明确、意志统一、组织严密、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强有力的战斗队伍。如果不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的组织就会软弱涣散,任其发展就会成为自由的俱乐部和无所事事的清谈馆。一盘散沙的党组织,自然毫无战斗力可言。苏联共产党曾是世界上最有战斗力的工人阶级政党,1917年只有4万多党员,由于有一条正确的路线并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她领导俄国劳动人民一举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创建了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开辟了人类历史的新纪元。可后来,由于苏联共产党主要领导人全面背离党的民主集中制,既破坏党内民主,肆意践踏广大党员的意志和愿望,搞个人专断;破坏党的组织纪律,使苏共的各级组织完全陷入瘫痪状态,虽有1800多万党员,但如同一盘散沙,完全丧失战斗力,结果造成了苏共解散,苏联解体的可悲结局。所以邓小平同志说:“民主集中制执行得不好,党是可以变质的,国家也是可以变质的,社会主义也是可以变质的。”这种惨痛的历史教训,从反面警示我们,必须用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来确保全党的团结和统一,确保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正如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所指出的那样:“我们这样一个有5000万党员的大党,靠什么组织起来,并有强大的力量呢?很重要的是靠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削弱和否定它,就会损害战斗力,以至瓦解党的组织。”如果这样,党的阶级任务和历史使命是无法完成的。3、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客观需要在新的历史时期,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就必须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党的决策民主科学,党的政治生活秩序正常,党的组织和党员积极性的调动,以及党的民主法制建设。首先,民主集中制是民主科学决策的制度保证,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应用。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极大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尤其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人民群众更有许多新的创造。充分发扬民主,集中群众的智慧,可以使决策更加科学,更加符合实际。只有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充分地听取、集中广大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总结来自实践的丰富经验,才能制定出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来,并使之有效地贯彻执行。反之,结果就会大不相同甚至可能完全相反。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指出:“党委在决策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倾听不同意见,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实行正确的集中。”所以,民主集中制是党的决策民主科学化的重要环节和有效方法。其次,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有利于维护党的政治生活秩序。党是矛盾的统一体,党内不同意见和矛盾是经常发生的。党员个人与组织之间、党员之间、党的组织之间、以及党委会内委员之间,都会有矛盾存在。如何正确处理这些矛盾,使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是关系到党的团结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党的民主集中制从总体上确立了党内生活的正常秩序,为正确处理党内各种复杂关系和矛盾提出了唯一正确的原则。只要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就能妥善解决党内各种矛盾,使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第三,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有利于更好发挥党组织和共产党员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伟大业,实现党的历史使命,需要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主人翁精神充分发扬,社会主义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这一切有赖于党内的充分民主。只有党的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真正享有在党内管理党内事务和发表意见的充分权利,才能增强其主人翁意识,发扬主人翁精神;才能与党同心同德,休戚与共,把全部的热情、智慧和力量投入到党的事业之中。反之,党内缺乏民主,万马齐喑,党的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消极对待党的工作,党的工作就做不好,党的事业就不能胜利。江泽民同志说,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充分调动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和积极性和创造精神,在党中央的领导下,集中全党的正确意见,团结一致地为人民的利益而工作。”此外,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还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建设,确保无产阶级专政的巩固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实行民主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