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概说(三)异体字一、异体字的定义人类语言的历史比文字要久远许多。通过语音传达的语言转瞬即逝,为了保留、扩大语言的成果和使用范围,文字的出现就成为必然。文字的创制,其根本作用就是用来记录语言的。人们创造文字的工作,并不是在一时一地完成的,而是在广阔的地域、绵长的时间里持续进行。这样,针对语言中的同一个词,不同地域、不同时代的人就可能创造出不同的形体去记录。同时,同一个文字形体,不同的人在书写时,会造成不同的形体变异。这些不同的形体,我们一般称作异体字。严格地说,异体字是为语言中的同一个词造的、在使用中功能没有发生分化的不同的文字形体,以及由于书写变异造成的一个字的不同形体。简单地说,异体字就是彼此音义相同、用法相同而外形不同的一组字。二、异体字的类型异体字有两个主要的来源,一类来源于构形,一类来源于书写。根据异体字形成的方式,可以把异体字分为异构字和异写字两种类型。(一)异构字异构字即用不同的构形方式或选取不同构件构成的异体字。1、采用不同构形方式产生的异体字。从总体上来说、汉字有象形、指事、会意、形声等不同的构形方法。由于不同时间、不同地点的人分头造字,或后人对前人造的字进行改造,常常会自觉或不自觉地采用不同的造字方法给同一个词造字,从而形成异构字。(1)会意字和形声字的不同。膻—羴、嵩—崧、泪—涙(2)象形字和形声字的不同。傘—繖2、用同一种构形方式而选用的偏旁不同产生的异体字,包括同是会意字而选用的偏旁不同构成的异体字,同是形声字而选用的声旁或形旁不同构成的异体字。(1)同为形声字,形符或声符不同。A形符不同。褓—緥、杯—盃、秕—粃、遍—徧、鳖—龞、钵—缽、鏟—剷、唇—脣、腭—齶、筏—栰、館—舘、鷄—雞、劍—劒侄—姪B声符不同。柏—栢、杯—桮、绷—繃、場—塲、扯—撦、酬—酧/醻、捶—搥、錘—鎚、鰐—鱷、昵—暱、鴉—鵶、驗—騐、胭—臙C形符、声符都不同。钵—盋、碗—盌、焊—釬(2)同为会意字而偏旁不同。躰—体、尘—塵我们从来源上把异体字分为异构字和异写字两类,实际上异构和异写并不在一个层面上,每一个异构形体都可能产生自己的异写形式,异写处于异构的下面层次。如:傘——繖——(二)异写字异写字,即由于书写变异而产生的异体字。异写现象发生在书写的过程中,由于书写者书写工具、书写方法和书写习惯、书写目的等不同,而造成汉字笔画、构件形体和布局的变异。1、构件易位的异写字。慚—慙、翅—翄、峨—峩、峰—峯、槁—槀、稿—稾、够—夠、鵝—䳘/鵞/䳗、鑒—鑑、闊—濶、裏—裡、略—畧、棋—棊、秋—秌、群—羣、晰—晳2、笔划、构件变形的异写字。秘—祕污—汚查—査覓—覔耻—恥鈎—鉤船—舩衮—袞、滚—滾朵—朶、垛—垜、跺—跥册—冊、删—刪、姗—姍、栅—柵繁简字一、汉字的繁体和简体简体字,是与繁体字是相对而言的。对一个形体繁复的汉字进行笔划的减省、形体的改造,产生的构形较为简单的字为简体字(简体字旧称破体、小写、简易字、简字、手头字、俗体字、俗字等)。简体字的创制主要是为了书写的便利,广泛存在于各个历史时期的汉字中。早期的汉字是由图画发展起来的,描绘事物的形象的精细和粗略就产生了简体与繁体的区别。在甲骨文中,一些字就同时存在繁体和简体。如:到了隶书和楷书时期,简化的字体更多。在汉魏六朝的碑刻中,在唐代的写经里,都有不少简体字。宋代以后,简体字由碑刻和手写转到雕版印刷的书籍上,从而扩大了流行的范围,数量也大大增加。到了近代,太平天国在其文书以至玉玺上都使用简体字。1909年,陆费逵在《教育杂志》创刊号上发表提倡简体字的论文《普通教育应当采用俗体字》。1921年又发表论文《整理汉字的意见》,提出了整理汉字的办法:限定通俗用字在2000汉字左右;减少笔画,第一步采用已有社会基础的简体字,第二步把其他笔画多的字也加以简化。1922年,钱玄同在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提出了一项《减省现行汉字的笔画案》,由陆基、黎锦熙、杨树达联署。这个提案是把简体字作为运动推行的号召。提案指出:“文字本是一种工具,工具应该以适用与否为优劣之标准。笔画多的,难写、费时间,当然是不适用。笔画少的,容易写、省时间,当然是适用。”“改用拼音是治本的办法,减省现行汉字笔画是治标的办法”,“治标的办法实是目前最切要的办法。”提案主张把这种过去只通行于平民社会的简体字,正式应用于一切正规的书面语上。此后,接连出版了几种系统整理简体字的书籍:1928年,商务印书馆出版胡怀琛的《简易字说》,书中提出9种简易字汇,除日本字、译音字、复音字外,收简体字300多个;1930年,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出版刘复、李家瑞合编的《宋元以来俗字谱》,根据《古烈女传》等12种书收简体字1600多个,反映了八九百年来简体字的发展情况;同年,北京自清榭出版卓定谋的《章草考》,收集了106种章草资料得章草3000个;1932年,商务印书馆出版国语筹备委员会编订、国民政府教育部公布的《国音常用字汇》收入不少简体字。《国音常用字汇》说明中指出:“宋元以来有一种通俗的简体字,旧称破体或小写,其笔画较普通之体锐减,赴速急就,颇切实用。现在应该把它推行,使书写处于约易。故本书对于习见之简体字,酌收若干,用小字附注于普通体之下,以示提倡。”1934年,中国图书馆服务社出版杜定友的《简字标准字表》,收简体字353个。同年,徐则敏在《论语半月刊》上发表《550俗字表》。1934年,钱玄同又在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提出“搜集固有而较适用的简体字案”。1935年,在钱玄同的主持下编成《简体字谱》草稿,收字2400多个。1935年新春,上海文化界人士陈望道等组织“手头字推行会”,选定第一批手头字300个。二月间由文化界200人和《太白》、《世界知识》、《译文》等15个杂志联名发表“推行手头字缘起”。在简体字运动日益发展的形势下,到1935年8月,国民党政府教育部不得不公布“第一批简体字表”,收字324个。这个简体字表是钱玄同主持编写的《简体字谱》草稿中的一部分。到1936年2月,国民党政府又通令收回。这个时期,其他的简体字出版物有:1936年10月燕京大学哈佛燕京学社出版的容庚的《简体字典》,收字4445个。都本草书,省笔而不失旧形,保持原字轮廓。1936年11月北新书局出版陈光尧的《常用简字表》,收字3150个。其中来自草体的占48%,来自俗体的占40%,有些字经过作者改写。1937年5月,北平研究院字体研究会发表《简体字表》第一表,收字1700个。抗日战争时期,简体字的发展主要在当时的解放区。解放区的油印报刊采用并创造了许多简体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不仅解放区使用的简体字在全国广泛流行,而且经过有组织、有领导的搜集和整理研究,最终公布了全国通用的简化字,确定了简体字的合法地位。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社会教育司编制《常用简体字登记表》。当时依据的原则是:整理已经通行的简体字,必要时根据已有简体字的简化规律加以适当补充,所选定补充的简体字,以楷体为主,间或采用行书和草书,但注意容易书写和便于印刷;简体字的选定和补充,以最常用的汉字为限,不是每一个繁难的汉字都简化。后经过征求意见,决定根据“述而不作”的原则,于1951年拟出《第一批简体字表》,收字555个。1952年2月5日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成立,在《第一批简体字表》基础上,经反复研究和多方听取意见,于1954年底拟出《汉字简化方案(草案)》。1955年2月2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在中央一级的报刊上发表《汉字简化方案(草案)》。把其中的261个字分3批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50多种报刊上试用。1955年7月13日,国务院成立汉字简化方案审订委员会。1955年9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根据征求意见结果提出修正草案。修正草案经1955年10月全国文字改革会议讨论,简化字由512个增加为515个,简化偏旁由56个减少为54个。修改后的修正草案经国务院汉字简化方案审订委员会审订,1956年1月28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3次会议通过。1月31日由《人民日报》正式公布。简化汉字的原则是:“约定俗成,稳步前进。”约定俗成是在社会习惯的基础上因势利导,尽量采用已经流行的简化字,只作必要的修改补充。这是为了既照顾初识字人的容易学习,也照顾已识字人的使用习惯,便利简化字的推行。稳步前进是不把需要简化的字一次解决,而是分期进行;每期简化的字,也不是一次推行,而是分批使用。1964年2月24日,国务院又批示:《汉字简化方案》中的简化字用作偏旁时,也同样简化;偏旁独立成字时,除讠、饣、纟、钅四个外,其他也要简化。1964年5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根据这个批示编辑出版了《简化字总表》。《简化字总表》分为三个表。第一表是352个不作偏旁用的简化字;第二表是132个可作偏旁用的简化字和14个简化偏旁;第三表是经过偏旁类推而成的1754个简化字;共2238字(因“签”、“须”两字重见,实际为2236字。1986年10月重新发表时又删去“迭”、“象”两字)。《简化字总表》中有少数字附有注解。例如干是乾(gān)的简化字,但乾坤的乾(qián)并不简化;吁是吁(yù)的简化字,但长吁短叹的吁仍读xū等等。叶籁士、傅永和对《简化字总表》2274个简化字中比较常用的521个简化字做过统计,发现其中解放区和建国后出现的是101个,其余420字(占80%以上)都是解放前就已经流行或存在的:先秦的有68个字,秦汉的有96个字,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有32个字,隋唐五代的有29个字,宋辽金元有82个,明清有53个,民国60个。二、简体字与简化字简体字是形体较简易的字,而简化字是在简体字的基础上整理改进、由国家发布的法定简体字。简体字广泛存在于汉字发展的各个阶段,应用于从古至今的各个历史时期,简化字则特指建国后在大陆使用的法定简体字。三、汉字简化的方法《汉字简化方案》的简化方法是:①保留原字轮廓。如“龟(龜)”、“虑(慮)”。②保留原字的特征部分而省略其他。如“声(聲)”、“医(醫)”;③改换笔画较简的声符。如“拥(擁)”、“战(戰)”;④另造新形声字。如“驚”作“惊”、“護”作“护”;⑤同音或近音代替。如“里”代“裏”;⑥草书楷化。如“专(專)”、“东(東)”;⑦会意。如“众”、“从”;⑧用简单的记号代替复杂的偏旁。如“鸡(鷄)”、“欢(歡)”、“难(難)”;⑨采用古旧字体。如“尘(塵)”等。四、有关简化字的几个问题1、简化字和繁体字并不都是一一对应的。在简化过程中,用“同音或近音代替”手段造出来的简化字实际上对应着多个汉字,这些汉字间的用法在古籍中是划然分明的,不能混淆。2、簡化造成了某些漢字同形的現象。同形字指的是两个字的来源、读音和字义都不相同,只是形体碰巧相同的现象。例如吃食的“吃”(chī,“喫”的俗体)与口吃的“吃”(jī);作为“分”的分化字的“份”(fèn),跟《说文》“彬”的异体字“份”(bīn);它们都是仅仅字形碰巧相同其实毫无关系的两个字。同形字现象过去就有,但简化字的推行大大加重了这种现象。例如:宁:“寧”(níng)简化为“宁”,与“貯”的古字“宁”(zhù)同形。适:“適”(shì)简化为“适”,与《玉篇》释义为“疾”的“适”(kuò)同形。蜡:“蠟”(là)简化为“蜡”,与古代“大蜡”礼俗的“蜡”(zhà)同形。腊:“臘”(là)简化为“腊”,与表示干肉义(小动物整体烘干或晒干)的“腊”(xī)同形。亏:“虧”(kuī)简化为“亏”,与“于”的异体“亏”(yú)同形。类似的例子很不少,例如还有“厂、广、术、虫、胜、坏、价、达、听、机、亲、体、药、证、钻”等等。简化字与之同形的原有字,大多是生僻字,所以在一般的运用中并没有造成多大的混乱。不过,在有关语言文字尤其是涉及古代汉语和文字的论著中,常常会提到作为部首的“虫”(huǐ,毒蛇,后作“虺”)、“广”(yán,依山而建的房屋)、“厂”(hǎn,山崖)等字,确实要特别多费口舌指出它们与形体相同的简化字不是一个字,读音和字义都没有联系,只是形体相同而已。尽管在古籍中它们多为生僻字,但一旦遇到,就往往被误解。例如《礼记·月令》的“修宫室,坏墙垣,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