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八章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了解我国的基本法律制度,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增强维护法律尊严的责任感,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大学生。教学重点、难点:1、我国宪法法律制度。2、我国民事法律制度。3、我国刑事法律制度。教学方法:讲述法、讨论法、案例分析法授课学时:共9学时教学内容:【导入】:通过第七章的学习,从一般原理角度领会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精神,我们还需要学习我国具体法律制度和内容,只有这样,才能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民主政治建设中,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马克思第一节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一、宪法概述(一)宪法的内涵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它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人们行为的基本准则。宪法是一个国家统一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制定其他法律法规的依据,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先后于1954年、1975年、1978年和1982年颁布了四部宪法。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修正案。1982年宪法由序言及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徽、首都等四章组成,共138条。4个宪法修正案共31条。(二)宪法的特征第一、宪法规定的内容在一个国家的社会生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宪法确立一个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问题。我国《宪法》在序言中明确宣布:“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诸如国家性质、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经济制度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都在宪法中作了明确规定,涉及整个国家生活各个重要领域。第二、宪法的法律效力在一国的法律体系中是最高的。21、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和基础。任何法律法规都必须基于宪法而产生,法律法规的内容必须符合宪法的要求。当其产生程序不符合宪法规定,或者是法律法规的内容与宪法的规定相抵触时,应当宣布有问题的法律法规为无效。2、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最高行为准则。第三、宪法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比其他普通法律要严格的多。1、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往往是依法特别成立的,而非普通的立法机关。2、通过、批准宪法或者其修正案的程序,往往严于普通法律。我国《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而普通法律则只需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三)宪法的基本原则1、坚持党的领导原则2、人民主权原则3、保障公民权利原则4、法治原则5、民主集中制原则二、我国的国家制度国家制度是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通过宪法、法律规定的有关国家性质和国家形式方面的制度的总称。(一)我国的国体—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国体,即国家性质,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统治阶级的阶级性质决定着国家性质。我国《宪法》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表明,我国的国家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二)我国的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体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即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形式来组织自己的政权机关。国体与政体的关系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映国体,同时政体具有一定的相对独立性。我国《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说明我国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三)我国的政党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这一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是亲密友党。(2)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3)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4)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以宪法和法律为根本活动准则。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党制度。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或“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政治协商已纳入决策程序,成为党和国家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四)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为解决民族问题、处理民族关系,实现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而建立的一项基本民族政策,也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使少数民族当家作主,自己管理本自治地方的内部事务的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都是中央统一领导下的地方政权机关。(2)民族区域自治必须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是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的结合。(3)在民族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指该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4)民族自治机关除行使宪法规定的地方国家政权机关的职权外,还可以依法行使广泛的自治权。(五)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1、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两种基本形式。(1)全民所有制经济,即国有经济,是生产资料归社会全体成员公有、由代表全体人民的国家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所有制形式。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控制着国民经济的命脉,决定着国民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2)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是指由集体单位内的劳动群众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公有制经济。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2、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文化和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所以在坚持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前提下,还必须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的积极作用。当前,我国社会主义非公制经济形式主要有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等几种形式。我国《宪法》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三、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4(一)公民的内涵公民是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并根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受权利和承受义务的自然人。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任何宪法的第一项任务应该是保护社会的和个人的自由,使其不受政府自身的侵害。——罗伯斯庇尔公民的基本权利也称宪法权利,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主要的、必不可少的权利。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平等权平等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公民实现其他权利的前提与基础,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个基本原则。平等权是指公民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给予同等保护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一宪法原则既包括司法平等,即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又包括公民在守法上一律平等。具体包括:(1)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平等地履行宪法、法律规定的义务。(2)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受到法律保护(3)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受到法律制裁。案例:2004年4月18日,一场特殊的营业员面试会在南京举行,商家按美丽程度定营业员薪水级别。在几个评委对50余名应聘者的面试打分表上,容貌、仪表、气质等美丽方面的分数比例占了总分的六成,一些长相平平的应聘者基本上都被宣告“OUT(出局)”。据介绍,商家对招聘的营业员将按照美丽程度分10个档次,最高的一级美女保底月薪5000元,然后根据销售情况提成,提成最多可达到20%。而美丽稍低一点的,保底月薪要少400元,依次类推,每一档次少收入400元,最低的十级美女保底收入为1400元,而且各级别美女的销售提成也逐渐降低。此举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少争议。商家的“美丽理论”是:商品社会什么都可以定价,美丽也可以是商品。你觉得商家的做法是否合适?依宪法判断,它侵犯了员工的什么权利?2、政治权利和自由政治权利和自由是公民作为国家政治主体而依法享有的参加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是指选民依法选举代议机关代表和特定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权利;被选举权则指选民依法被选举为代议机关代表和特定国家机关公职人员权利。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2、政治自由政治自由是指公民表达自己政治意愿的自由,即如我国宪法第35条规定的,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案例:王为利是某地农民,高中文化,好吃懒做,不愿在农村务农。1998年到县城当上了小报“编辑”。他凭借一把剪刀和一瓶胶水,将其他报刊上的文章剪贴后,找个体印刷厂印成小报。由于小报充斥色情暴力内容,能迎合一些低级趣味的人的喜好,很快小报遍布大街小巷的报摊。2000年10月,经5过缜密调查,国家的新闻出版部门和公安部门依法取缔了这些小报,并对王为利进行法律制裁。王为利为自己辩解说:“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的权利和自由。办报是我应享有的政治权利,我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国家不应干预我出版报纸。取缔我的报纸和对我进行制裁都是非法的。”王为利的说法对吗?为什么?3、宗教信仰自由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的含义是: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必须把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区分开来。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必须反对邪教,坚决打击邪教组织。(如:我国的“法轮功”)4、人身自由权公民的人身自由,是公民的最基本的自由,是公民具体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实际享受其他权利的前提,也是保持和发展公民个性的必要条件。(1)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这里的人身自由是指狭义的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肉体和精神不受非法侵犯,即不受非法限制、搜查、拘留和逮捕。(2)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人格尊严是指公民作为平等的人的资格和权利应该受到国家的承认和尊重,包括与公民人身存在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3)公民住宅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是指任何机关、团体的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个人,未经法律许可或未经户主等居住者的同意,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