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运输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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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单据一、运输单据概述(一)运输单据的含义和重要作用运输单据是承运人收到承运货物的收据,又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运输契约的证明文件,另外有些单据可以以可转让的形式开立,从而具有物权凭证的作用,正因为运输单据的这些重要作用,使其成为国际贸易中最重要的单据之一。(二)运输单据的种类运输单据名目繁多,不同的运输方式下有不同的运输单据,即使是在同一种运输方式项下,也可能有不同种类的运输单据。特别是随着国际运输业和物流业的不断发展,许多新形式的运输方式不断涌现,原有的运输方式项下的操作和经营方式不断更新,使得各种新型的运输单据频频面世。尽管如此,在国际上具有广泛影响力的UCP500中的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将运输单据大致划分为七大类:海运提单不可转让海运单租船合约提单多式联运单据航空运单公路、铁路或内河运输单据专递及邮局收据(三)可转让运输单据和不可转让的运输单据可转让运输单据是单据受让人或持有人在运输目的地的提货凭证,它是物权凭证,可以在国际市场上流通转让。而不可转让的运输单据则不是物权凭证,也并非在运输目的地的提货证明。在《UCP500》中所列出的七大类单据中,海运提单、租船提单和多式运输单据根据其收货人抬头不同,可分为科转让运输单据和不可转让运输单据两大类:如果收货人抬头做成是记名式的,则为不可转让单据;如果收货人做成是指示式的或空白式的(如可能),则为可转让的单据。(四)运输单据的签署人《UCP500》对这几类运输单据的签署人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五)运输单据的签署方式在签署方式上,《UCP500》比《UCP400》提出更为具体和严格的要求:凡承运人/船长/船东/多式运输经营人的签署必须可识别其身份,例如COSCO提单COSCO自行签发时在签署的橡章上须表示其为CARRIER。凡由承运人/船长/船东/多式运输经营人的代理签署时,须有代理的具名,并须表明代理人的名称和身份,例如A公司代理COSCO签发提单时,除A公司具名和签字的橡章办得标示ASAGENTFORTHECARRIER--COSCO字样。(六)运输单据的正本份数运输单据的份数按信用证要求而定,如信用证要求全套(FULLSET),过去习惯于做成两份或两份以上《UCP500》作了新的规定,1份正本也可视作全套。《UCP500》还明确空运单以装货人专用联作为正本,公路、铁路、内河运输单据,不管运单上是否注明为正本,银行均可作为正本接受。(七)运输单据的装运日期装运日期是运输单据中的一个重要项目,在外贸业务中,进口方开给出口方的信用证有一个货物的装期,例如信用证规定货物的装运应不迟于11月30日,出口方提供的运输只能早于11月30日,迟于11月30日银行就拒绝接受。按照《UCP500》规定,运输单据上装运日期是按下述规则掌握的:1、海运提单、不可转让海运单、租船提单,以上3类单据以单据签发日作为装运日期提单上有“装船批注”以装船批注上的ONBOARD日期为装船日期。2、航空运单以签发日作为装运日期,如果单据上有起飞的专门批注,则以该专门批注的起飞日期作为装运日期。但是要特别注意的是有些空运单格式上印有一个FORCARRIERUSEONLY的栏目,该栏中有FLIGHT/DATE项目,供承运人缮打预期装运的航班和日期,这个日期不被视作装运日期,因为该栏目并不属于《UCP500》中所指的“专门批注”。3、多式运输单据。多式运输一般使用收讫待运的单据格式,其装运日期以运输单据的签发日为准,但单据上用印章或其他方式注明发运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已装船的日期,则以该日期作为装运日期。4、公路、铁路或内河运输单据这些单据一般为收讫待运单据,以单据签发日为装运日期,但如单据上另外加盖收货印章,则以该日期为装运日期。5、邮局及专递收据以单据上的日期为装运日期。二、海运提单海运提单,通常简称为提单,系指证明海洋运输契约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据以保证交付货物的凭证。(一)海运提单的性质和作用通常意义上讲,海运提单具有以下几方面的性质和作用:1、货物收据海运提单是证明承运人或其代理人从托运人或其代理人处收到对方委托运输的货物后,向对方开立的收据。2、物权凭证如果海运提单以可转让的形式开立,它本身又具备物权凭证的作用,货物运至目的地以后,提单的合法持有人可以凭借提单从承运人出提取货物。3、运输契约的证明海运提单是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订立的运输契约的证明。全式提单的背面都印就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的责任、权力和义务等诸多详细的规定,成为双方处理争议的主要依据。4、运费的证明海运提单同时还成为托运人和承运人核实和清算运费的主要依据。(二)海运提单的格式与内容海运提单的种类繁多,不同的船运公司的单据格式不尽相同,但大致内容是基本一致的。海运提单的基本内容包括单据正面记载的有关本次运输的详细事项,而背面则印就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有关责任、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详细条款。1、海运提单正面的内容海运提单正面所记载的内容,列明了该项运输合同中的各项主要事项,分别由托运人和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分别填写。2、海运提单背面的条款在班轮提单的背面,通常印有运输条款,这些条款成为确定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责任、权利和义务的主要依据。提单中的条款,开始是由船方自己拟定的,所以其在制定提单条款时最大程度地照顾了船方的利益,在条款中加入越来越多的免责条款,使得货方的利益越来越不能得到保障,并大大降低了海运提单作为物权凭证的作用。为了缓解船货各方的利益冲突、协调各方的关系,是国际货物的海洋运输能够在一个相对规范公平的环境内运作,在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努力下,先后签署了一系列的国际惯例、规则和公约,主要有下列几个:(1)《海牙规则》(TheHagueRules)全称为《关于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是1924年8月25日在比利时的布鲁塞尔有26个国家签订。这26个国家分别为:德国、阿根廷、比利时、智利、古巴、丹麦、西班牙、爱沙尼亚、美国、芬兰、法国、大不列颠、匈牙利、意大利、日本、拉脱维亚、墨西哥、挪威、荷兰、葡萄牙、罗马尼亚、塞尔维亚—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王国、瑞典和乌拉圭。该公约于1931年6月2日起生效,迄今已有80多个国家和地区予以承认和采用。《海牙规则》是海上运输方面一个十分重要的公约。70多年来很多船运公司在其所拟定的提单条款中规定采用《海牙规则》或在条款中援引该规则的有关条款,从而来确定承运人在货物装船、接收、配载、承运、保管、照料和卸载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其应享受的权利和豁免。2、《维斯比规则》全称为《修改一九二四年在布鲁塞尔签订的关于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的议定书》(PROTOCOLTOAMENDTHEINTERNATIONALCONVENTIONFORTHEUNIFICATIONOFCERTAINRULESOFLAWRELATINGTOBILLSOFLADING,SIGNEDATBRUSSELSON25AUGUST,1924),又称作《海牙—维斯比规则》。该规则与1968年2月23日在比利时的布鲁塞尔正式签订,并于1977年6月正式生效。由于该规则的前期准备工作是在瑞典的维斯比完成,所以简称为《维斯比规则》,又因为它是对《海牙规则》的修改和补充说明,因而又常与《海牙规则》一起并称《海牙—维斯比规则》。迄今为止,参加和实施《维斯比规则》国家和地区已有30多个,主要有:澳大利亚、比利时、加拿大、丹麦、厄瓜多尔、埃及、芬兰、法国、德国、希腊、以色列、意大利、日本、韩国、利比里亚、卢森堡、墨西哥、荷兰、挪威、波兰、新加坡、南非、西班牙、斯里兰卡、瑞典、瑞士、叙利亚、汤加、英国。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根廷在国内立法中吸收了该规则的积极成分。虽然采用的国家和地区的数目不及《海牙规则》,但采用《维斯比规则》的国家和地区却包括目前世界上主要的航运国家,因而在一定程度上讲,《维斯比规则》成为当今国际海运领域调整船货双方关系最有影响力的国际规则。3、《汉堡规则》(HamburgRules)全称为《一九七八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UNITEDNATIONSCONVENTIONONTHECARRIAGEOFGOODSBYSEA,1978)。该规则是在联合国的支持下制定的,所以在名称中冠以联合国的字样,并且由于该规则是在德国的汉堡签订,又被称作《汉堡规则》。《汉堡规则》于1992年11月正式实施。三、海运提单的种类(一)根据货物是否已经装船1、已装船提单(ONBOARDB/L,SHIPPEDB/L)2、收讫待运提单(RECEIVEDFORSHIPMENTB/L)(二)如果按照提单上是否有对货物外表状况的不良批注,可以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1、清洁提单(CLEANB/L)2、不清洁提单(UNCLEANB/L,FOULB/L)(三)如果按照提单的收货人抬头不同1、记名提单(STRAIGHTB/L)2、不记名提单(BEARERB/L)3、指示提单(ORDERB/L)(四)如果按照提单的法律效力划分1、正本提单(ORIGINALB/L)2、副本提单(COPYB/L)(五)按照提单内容的繁简1、全式提单(LONGFORMB/L)2、略式提单(SHORTFORMB/L)(六)按照运输方式进行分类1、直达提单(DIRECTB/L)2、转船提单(TRANSHIPMENTB/L)3、联运提单(THROUGHB/L)4、多式联运提单(MULTIMODALTRANSPORTB/L,INTERMODALTRANSPORTB/L)(七)按照船舶的营运方式不同1、班轮提单(LINERB/L)2、租船提单(CHARTERPARTY’SB/L)(八)按照收费方式划分1、运费预付提单(FREIGHTPREPAIDB/L)2、运费到付提单(FREIGHTTOCOLLECTB/L)(九)按照签发提单的时间划分1、顺签提单(POST-DATEB/L)2、倒签提单(ANTI-DATEB/L)3、预借提单(ADVANCEDB/L)(十)其它种类的提单1、过期提单(STALEB/L)2、舱面货提单(ONDECKB/L)3、包裹提单(PARCELRECEIPTB/L)4、最低运费提单(MINIMUMB/L)5、并提单(OMNIBUSB/L)6、分提单(SEPARATEB/L)7、交换提单(SWITCHB/L)8、运输代理行提单(HOUSEB/L)9、集装箱提单(CONTAINERB/L)海运提单的缮制(一)提单号码(B/LNo.)海运提单的号码由船运公司自行编制,没有统一的规则,但该号码一经编出,便非常重要,成为其他许多单据的重要参照内容。这个号码与装货单、大副收据货场站收据的号码应该一致。(二)托运人(Shipper)一般就是出口企业,也就是信用证中的受益人,如果开证申请人为了贸易上的需要,要求制成第三者提单,也可酌情接受。UCP500第三十一条规定:“所谓第三者提单(THIRDPARTY’SBILLOFLADING),是指单据上显示的托运人是出买卖合同中的买卖双方或信用证中的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之外的第三者的提单。(三)收货人(Consignee)海运提单根据其收货人抬头栏不同可分为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其填写方法如下:1、记名提单记名是指提单上的收货人栏目内明确填明特定收货人的名称,只能由这个特定的收货人来提取货物,因为这种单据不能流通、不能够背书转让,所以在国际贸易中使用较少。这种提单的收货人栏目的填写并不复杂,根据合同、信用证或其他证书的要求,如实填写即可。2、不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是指提单收货人栏目中没有指明收货人为谁,只是注明体单持有人(BEARER)或ORDER字样,承运人将负责将货物交给单据的持有人。承运人交货时只凭单,不凭货;而提货人提货时只要拥有单据即可。这种单据流通性极强,无须背书转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