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4-材料二次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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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第二部分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A.14材料二次运输A.14材料二次运输A.14共设置定额子目48项•常用材料二次运输:•常用材料,因施工环境和场地限制,不能直接运送到施工现场,而必须进行二次运输或转运时,发生重复装卸、运转费用。•指采用人力车运输,其运输距离应在600m以内;按基本运距60m,当超过60m时按每超过30m进行增加。•收集资料有限,使用过程中注意收集相应信息。钢材、水泥、木材、红砖、小型砌块、大理石、花岗岩、地砖、胶合板等A.14材料二次运输《说明》A.14材料二次运输1.本分册适用于建筑、装饰工程中的建筑材料二次运输费的计算。2.市区沿街建筑因下列原因而发生的重复装卸、运输的费用,按本分册定额子目执行。(1)现场堆放材料有困难。(2)因施工环境和场地的限制,汽车不能直接将材料运到施工现场。(3)建设单位(业主)不能按正常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提供材料、构件堆放场地和临时设施用地。A.14材料二次运输3.材料二次运输中,因水泥和玻璃(指门窗平板玻璃)重复装卸损耗较大,可另计算二次运输损耗费,其损耗率:水泥0.5%;玻璃2%。二次运输损耗费计算式:4.垂直运输材料,按照垂直距离折合7倍水平运输距离计算。二次运输损耗费=该材料量×材料单价×损耗率5.水平运距的计算分别以取料中心点为起点,以材料堆放中心为终点。不足整数者,进位取整数。A.14材料二次运输《工程量计算规则》A.14材料二次运输※各种材料二次运输按本分册定额表中的计量单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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