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课近代民主思想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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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共4页第3课近代民主思想的发展一、教学目标通过本课的学习,使学生了解近代西方民主思想的发展历程,了解斯宾诺莎、洛克、孟德斯鸠、卢梭的政治思想及其影响。通过本课的学习,使学生学会站在不同国家的历史文化背景下了解不同国家政治制度的演变发展历程,从而理解不同国家的文化理念。让学生学习欧洲启蒙思想家在17-18世纪欧洲社会变革时期敢于思考和发表见解、坚持真理、敢于表达思想、尊重别人意见的良好品质。二、教学重点:斯宾诺莎、洛克、孟德斯鸠、卢梭的政治思想及其影响。三、教学难点:站在不同国家的历史文化背景下了解不同国家政治制度的演变发展历程。四、教学方法:教师讲解和师生讨论相结合五、课时安排:2课时六、教学过程(一)导入新课:“君权神授”和“君权至上”的理论学说曾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的安定,有利于民族国家的形成,但它无视或蔑视民众的基本权利,终于变得不合时宜。随着历史的发展,它日益成为近代社会发展的桎梏,时代呼唤“主权在民”。(二)讲授新课一、民主政体最优论1、提出的背景:17世纪的荷兰是欧洲最自由的地方,但并不民主;(“当时的荷兰有一定的自由,但并不民主”——斯宾诺莎)斯宾诺莎(1632年11月24日—1677年2月21日)他出生于阿姆斯特丹的一个从西班牙逃往荷兰的犹太商人家庭。他的父母亲以经营进出口贸易为生,生活颇为宽裕,斯宾诺莎也因此得以进入当地的犹太神学校,学习希伯来文、犹太法典以及中世纪的犹太哲学等。他也接受了拉丁语的训练,而正是凭借着拉丁语,斯宾诺莎得以接触笛卡尔等人的著作。他也由此渐渐脱离所谓正统的学说范围,1656年因反对犹太教教义而被开除教籍。他最後搬出犹太人居住区,以磨镜片为生,同时进行哲学思考。1670年移居海牙,斯宾诺莎此后一直过着隐居的生活。1673年有人提供他在海德堡大学哲学系的人教授之职,条件是必须不对国家的法定宗教提出任何质疑,被斯宾诺莎断然拒绝。要达到斯宾诺莎的哲学成就是不容易的,要达到斯宾诺莎的人格是不可能的。――黑格尔。由于长时间的饮食不规律,营养不良,他的健康状况逐年恶化。1677年,在与病魔一场激烈的交战之后,他倒下了,最终倒在了45岁的边缘上。2、斯宾诺莎的主要思想:斯宾诺莎是欧洲提倡资产阶级平等和自由的先行者,他考察了3种类型的国家,即民主制的、贵族制的和君主制的。他是民主政体的拥护者。在他看来,民主制可以使人人平等,人们可以享有宗教信仰、思想和言论的自由。他把自由看得比任何东西都珍贵。斯宾诺莎把国家形式分为三种:民主制、贵族制和君主制。他对君主制进行了激烈的抨击,认为君主专制像一片毫无生机的沙漠,充满了奴役、野蛮和荒凉,从根本上违反了人类的天性,因此是不得长久的。贵族制同样不合乎理性,因为少数人垄断权力最终必然导致政治专制,这与人类自由的本性格格不入。他最欣赏、最向往的政体形式是公民掌握国家主权的“民主政体”。“我特别是立之意在此,因为我相信,在所有政体之中,民主政治是最自然,与个人自由最相合的政体。”民主政体具有其他政体无法相比的优越性:第一,民主政体的突出特点是“主权在民”。“在民主政治中,没人把他的天赋之权绝对地转付于人---他只是把天赋之权交付给一个社会的大多数。他是那个社会的一分子。这样,所有人仍然是平等的,与他们在自然状态之中无异。”在民主政体中,立法权是属于全体人民的,“所第2页共4页有的或大部分的人民集体握着权柄。”也就是说:“民治的国家,其法律之制定是经过全民的同意。”第二,民主政体的真正目的是确保公民的自由。政治体制的评判标准是看公民的自由是否得到保障。只有在民主政体中,人们的自由权、生命权和财产权才最终得到保障。“政府最终的目的不是用恐怖来统治或约束,也不是强制使人服从,恰恰相反,而是使人免于恐惧,这样他的生活才能极有保障---政府的目的绝不是把人从有理性的动物变成畜生或傀儡,而是使人有保障地发展他们的身心,没有拘束地运用他们的理智---实在说来,政治的真正目的是自由。”第三,民主政体的主要机制是健全的民主与法制,因此不会出现违背常理、荒诞无聊的政治决策。①强调思想自由和遵守国家法令的重要性(思想自由,行动守法——斯宾诺莎)②认为只有民主政体才能保证思想和言论自由(即民主政体最优论)斯宾诺莎是民主政治的倡导者,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上,较早提出了自由、平等和“主权在民”的民主思想,为西方近代的“人民主权论”提供了理论基础。二、天赋人权论1、提出的背景:1688年的“光荣革命”,资本主义政权建立2、代表及著作:洛克《政府论》洛克于1632年出生于英国,从小受到严格的教育。清教徒的父亲在内战期间为议会军队而战。1646年洛克在威斯敏斯特学校接受了传统的古典文学基础训练。1652年克伦威尔主政期间,洛克到牛津大学学习,并在那儿居住了15年。1656年洛克获得学士学位,1658年获硕士学位。后来他还担任过牛津大学的希腊语和哲学老师。在牛津期间洛克对当时盛行于校园内的经院哲学不感兴趣,反而比较喜欢笛卡尔的哲学以及自然科学。他在36岁时曾被入选英国皇家学会。也正是由于洛克的哲学观点不受欢迎,他最后决定从事医学研究。这一时期洛克还结识了著名的化学家罗伯特·波义耳。1666年洛克遇到了莎夫茨伯里伯爵,并成为伯爵的好友兼助手。在此期间洛克开始了其一生最重要的哲学著作《人类理解论》(EssayConcerningHumanUnderstanding)的创作。1675年洛克离开英国到法国住了三年,结识很多重要的思想家,后来又回到伯爵身边担任秘书。1682年莎夫茨伯里伯爵因卷入一次失败的叛乱而逃往荷兰,洛克也随行。伯爵在翌年去世,而洛克则在荷兰一直呆到1688年的光荣革命。在荷兰期间洛克隐姓埋名,并且完成了包括《人类理解论》在内的多部重要著作。1688年洛克返回伦敦,并在次年写了两篇十分重要的政治论文。他的《人类理解论》也在1690年发表。晚年的洛克大部分的精力都投注在《人类理解论》这部书上,不过此时也认识了包括艾萨克·牛顿在内的几位科学家。洛克终身未娶,在1704年溘然长逝。3、洛克的主要思想:虽然在哲学上洛克成就十分重要,不过他在政治及政治学说上的影响恐怕对后人更为巨大。洛克是第一个系统阐述宪政民主政治以及提倡人的“自然权利”的人,他主张要捍卫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权。他的政治理念也深远地影响了美国、法国、英国等西方国家。1689到1690年写成的两篇《政府论》是洛克最重要的政治论文。第一篇是对罗伯特·费尔默爵士的《先祖论即论国王之自然权》的反驳。洛克极力并有效地驳斥了费尔默的君权神授的主张。在第二篇中洛克主张统治者的权力应来自于被统治者的同意,建立国家的唯一目的,乃是为了保障社会的安全以及人民的自然权利。当政府的所作所为与这一目的相违背的时候,人民就有权利采取行动甚至以暴力的方式将权力收回。洛克也支持社会契约论。不过他也强调社会契约论是可以废除的。他也认为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在一个人没第3页共4页有损害另一人利益的情况下可以自行其事。他也提倡个人财产的合理性,认为个人有权拥有通过劳动所获得的合法财产。洛克提出的人所拥有的“自然权利”(naturalrights)就包括了生存的权利,享有自由的权利以及财产权。洛克还第一个倡导了权力的分配,他把政治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对外权三种,认为立法权高于其它两权,但立法权仍要受到人民的制约,当人民发现立法行为与他们的委托相抵触时,人民仍享有最高的权力来罢免或更换立法机关。另外,立法权属于议会,行政权属于国王,对外权涉及到和平与战争、外交与结盟,也为国王行使。这方面的理论由后来的法国哲学家孟德斯鸠(Montesquieu1689年1月18日~1755年2月10日)继续发展,并对美国的三权分立制政体产生了一定的影响。①第一次系统地提出“天赋人权”(自由权、生命权、财产权)②强调自由、法治;提出分权的政治原则“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或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哪里没有法律,那里就没有自由”--------洛克洛克的政治思想对后来的政治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作用。洛克的自由主义被美国奉为神圣,成为民族理想。他的思想深深影响了托马斯·杰弗逊等美国政治家,并且在美洲引发了一场轰轰烈烈的革命浪潮。洛克的影响在法国则更为激烈。伏尔泰是第一个将洛克等人的思想传到法国去的人,法国后来的启蒙运动乃至法国大革命都与洛克的思想不无关系。洛克第一次系统地提出“天赋人权”学说来反对“君权神授”思想。他把在英国革命中提出的各种基本要求概括为自由权,生命权和财产权,并把它们说成是天赋人权。三、三权分立学说1、最早提出分权思想的古代国家是:古罗马共和国2、人物及其著作: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1689年1月18日,在法国波尔多附近的拉布雷特庄园诞生。孟德斯鸠自幼受过良好教育。19岁时获法学学士学位,出任律师。1714年开始担任波尔多法院顾问。1716年,继承了波尔多法院院长(他的祖父、伯父一直占有这个职务)职务,并获男爵封号。孟德斯鸠博学多才,对法学、史学、哲学和自然科学都有很深的造诣,曾经撰写过许多有关论文。1726年,他出卖了世袭的波尔多法院院长职务,迁居巴黎,专心于写作和研究。漫游了欧洲许多国家,特别是在英国呆了两年多,考察了英国的政治制度,认真学习了早期启蒙思想家的著作,还当选为英国皇家学会会员。1748年,他最重要的也是影响最大的著作《论法的精神》发表。这是一部综合性的政治学著作。这部书受到极大的欢迎,两年中就印行了22版。孟德斯鸠反对神学,提倡科学,但又不是一个无神论者和唯物主义者,他是一名自然神论者。他最重要的贡献是对资产阶级的国家和法的学说作出了卓越贡献,他在洛克(JohnLocke,1632.8.29~1704.10.28)分权思想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三权分立”学说;他特别强调法的功能,他认为法律是理性的体现,法又分为自然法和人为法两类,自然法是人类社会建立以前就存在的规律,那时候人类处于平等状态;人为法又有政治法和民法等。孟德斯鸠提倡资产阶级的自由和平等,但同时又强调自由的实现要受法律的制约,政治自由并不是愿意做什么就做什么。他说“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3、三权分立: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三权分立,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主要内容是,把国家权力分为三部分:议会有立法权、国王有行政权和法院有司法权,用这种方法来限制王权,防止国王暴政。,“三权”相互分开、互相制衡,并保持平衡三权分立制度的理论基础是17—18世纪西欧资产阶级革命时期英国资产阶级政治思想家洛克和法国资产阶级启蒙学者孟德斯鸠提出的分权学说。这一学说基于这样一个理论前提,即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第4页共4页所以,国家权力应该分立,互相制衡。资产阶级的思想家们希望据此建立一个民主、法治的国家。英法资产阶级革命和美国独立战争以后,三权分立成为资产阶级建立国家制度的根本原则。在当代,尽管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发生了很大变化,但三权分立仍然是它的一个根本特点。对于这种制度,西方的政治家和思想家非常推崇,认为只有实行三权分立,才是民主和法治的标志;不实行这种制度,就是专制。4、意义:为西方民主政治的实践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一切莫不有法:神有其法,物有其法,禽兽有其法,人有其法,至上智慧亦有其法。”----------孟德斯鸠“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说也奇怪,就是品德本身也是需要界限的。”----------孟德斯鸠四、人民主权论1、人物:卢梭卢梭1712年6月28日出生于瑞士日内瓦一个钟表匠的家庭。他出生后不久母亲便离开了人世。卢梭10岁时,父亲被逐放,离开日内瓦,留下了孤苦伶仃的儿子。1728年卢梭16岁时,只身离开日内瓦。卢梭长年做临时工,他默默无闻,到处谋生,漂泊四方。1750年,卢梭在30岁时一举成名。第戎科学院开展了一次有奖征文活动,题目是《论科学与艺术是否败坏或增进道德》。卢梭的论文论证了科学和艺术进展的最后结果无益于人类,获得头等奖,使他顿时成为一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