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界教育西方政治制度2013年6月23日黄埔图书馆分部1全国自考《西方政治制度》(课程代码:00316)(第五章)历年试题一、单项选择题1.总统卸任后进入参议院成为终身参议员的国家是(A)(2013年1月)p.175A.意大利B.法国C.德国D.美国2.主张两院制议会的学者秉承的是(D)(2013年1月)p.179A.洛克的议会主权理论B.卢梭的公意理论C.格劳秀斯的人权理论D.孟德斯鸠的分权理论3.日本国会通过法案所需的法定人数为(D)(2013年1月)p.194A.全体议员的2/3以上B.出席议员的2/3以上C.全体议员的半数以上D.出席议员的半数以上4.现代西方民主制度的核心和主要标志是(D)(2012年10月)p.167A.内阁制度B.联邦制度C.总统制度D.议会制度5.10.法国国民议会议员的任期是(C)(2012年10月)p.175A.3年B.4年C.5年D.6年6.下列国家中,议会两院地位和权力大致相等的是(B)(2012年10月)p.179A.英国B.美国C.法国D.日本7.美国参议院议员的任期为(C)(2012年1月)p.175A.2年B.4年C.6年D.7年8.近代议会弹劾制度始于(A)(2012年1月)p.189A.英国B.德国C.西班牙D.意大利9.标志着英国中世纪大会议的性质由贵族会议向等级制议会转变的是(D)(2012年1月)p.168A.“牛津会议”B.“模范议会”C.“长期国会”D.“西门国会”10.主张议会应该实行两院制的学者所秉承的理论是(C)(2011年10月)p.179A.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B.洛克的议会主权论C.孟德斯鸠的分权学说D.卢梭的公意理论11.由各州政府按人口比例指派州政府成员组成议会上院的国家是(D)(2011年10月)p.175A.澳大利亚B.意大利C.加拿大D.德国新世界教育西方政治制度2013年6月23日黄埔图书馆分部212.在英国,上院对下院的议案只有(A)(2011年10月)p.192A.搁置权B.提案权C.否决权D.咨询权13.参议院议长由副总统兼任的国家是(C)(2011年1月)p.180A.德国B.法国C.美国D.意大利14.弹劾制度肇始于14世纪的(D)(2011年1月)p.189A.荷兰B.意大利C.瑞典D.英国15.在美国,众议院有权(A)(2010年10月)p.185A.优先提出财政议案B.批准总统与外国缔结的条约C.同意总统提名的高级官员D.审理对总统的弹劾案16.日本国会两院会议议事的法定人数是(B)(2009年10月)p.194A.全体议员的四分之一B.全体议员的三分之一C.全体议员的二分之一D.40人17.英国议会的组成是(D)(2009年1月)p.169A.首相和上院B.首相、上院和下院C.国王和上院D.国王、上院和下院18.“从头至尾给人一种暗示:这个文件是个法律,它居于国王之上,连国王也不得违反。”这是丘吉尔评价哪一文献的论断?(C)(2009年1月)p.168A.《人权宣言》B.《独立宣言》C.《大宪章》D.《三权分立》19.1795年以后,法国采取两院制,议会的组成是(B)(2009年1月)p.179A.大会议和小会议B.国民议会和参议院C.上院和下院D.众议院和参议院20.主张议会的组织结构形式实行一院制的学者秉持了(D)(2009年1月)(2008年1月)p.178A.霍布斯的契约论B.洛克的议会主权论C.孟德斯鸠的分权学说D.卢梭的公意理论21.通常被形象地称为“管理国库的权力”的是(B)(2009年1月)p.186(内容已删)A.立法权B.财政权C.监督权D.弹劾权22.在英国,首先在职能上完成由封建机构向全国性政治机构——早期议会转变的是(A)(2008年1月)p.167-168A.大会议B.小会议C.五百人会议D.四百人会议23.法国资产阶级议会的开端是(C)(2008年1月)p.170A.西门国会B.三级会议C.国民议会D.等级代表会议24.采用表决的形式使法案成为法律的一项立法程序,称为(C)(2008年1月)p.192A.法案的提出B.法案的讨论C.法案的通过D.法律的公布二、多项选择题新世界教育西方政治制度2013年6月23日黄埔图书馆分部31.实行一院制的国家有(ABCDE)(2013年1月)p.178A.西班牙B.葡萄牙C.芬兰D.瑞典E.希腊2.西方国家对议员的任职资格限制提出了具体要求,主要包括(ABCDE)(2012年10月)p.173A.国籍资格B.居住资格C.职业资格D.保证金制度E.提名限制3.实行两院制的国家有(ABCE)(2012年1月)p.178A.英国B.法国C.荷兰D.瑞典E.日本4.在西方国家,议会对法案的公开表决方式,一般采取(ABCD)(2011年10月)p.192A.呼声表决B.点票表决C.唱名表决D.起立表决E.按键表决5.实行议会内阁制的国家有(BCDE)(2011年1月)p.205A.美国B.日本C.德国D.意大利E.加拿大6.西方发达国家多采用两院制,其中属于议会下院的包括(CDE)(2009年10月)p.178A.美国参议院B.英国贵族院C.法国国民议会D.德国联邦议院E.日本众议院三、名词解释题1.议会党团(2012年10月)(2012年1月)(2009年1月)p.183答:议会党团是指为协调政党或政治倾向相同的议员在议会中行动的一种组织,一般由同一政党或者虽然不是同一政党,但政治倾向相同或相近的议员组成,并以该党名称命名或以几个政党的名字联合命名。2.两院制(2009年10月)p.178是议会组织结构形式的一种,(1分)指议会设有两个议院,(2分)并由两院共同行使议会职权的制度。(1分)四、简答题1.简述西方国家议会党团的主要职责。(2013年1月)p.183(1)协调本党议员或联盟党团议员在议会的行动和确定对其他党派提出的议案的态度(2)组织指挥本议会党团在议会及各种委员会中的活动(3)选择议会中的盟友和对手(4)观察、研究议会内政治的发展形势,并提出相应的对策(5)参与、争夺对议会事务的领导,提名议会中需要选举产生的职位(如议长、政党领袖、各种委员会的主席和委员)的本党候选人2.简述西方国家的议员有哪些特权。(2011年10月)p.176答:为保证议员的身份和执行职务,各国宪法都明文规定了议员的各项特权。议员的特权是标志议会民主政治和议员言论自由的重要内容,以保障议员行使职权时能够有充分的便利。这些特权主要包括:人身保护权、言论免责权和生活保障权。新世界教育西方政治制度2013年6月23日黄埔图书馆分部4(1)人身保护权,西方国家的议员,由于身份特殊,一般享有特殊的人身保障,即议员非经议会批准不受逮捕或审判的豁免权利。(2)言论免责权,言论免责权是议员的特殊言论自由,两院议员在议会内的所有发言、演说、动议、投票及表决等,享有不受法律追究的权利,均不得以种种理由加以起诉。(3)生活保障权,生活保障权是指议员享受各种经济福利和生活待遇的权利,实际上是对议员工作的一种物质支持。3.简述西方议会的主要职权。(2011年1月)p.184-189答:1、立法权;2、财政权;3、监督权;4、弹劾权。4.简述议会中委员会产生的原因。(2009年10月)p.181西方各国议会一般设有各类委员会,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协助议会审议法案。(2分)委员会的产生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1)随着议会规模的不断扩大,传统的议事和决策方式日益捉襟见肘,不敷实用。(2分)(2)随着社会经济的空前发展,议会立法的复杂性、专业性和规范性程度越来越强。议会的实际工作和正常运转不得不日益依赖有专门知识和技术的专家。(2分)5.简述议会议事的主要原则。(2009年1月)p.194-195(1)法定人数原则(2分)(2)会议公开原则(2分)(3)一事不再议原则(2分)6.简要解释西方国家议会委员会产生的原因。(2008年10月)p.181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议会的规模不断扩大,传统的议事和决策方式日益捉襟见肘,(2分)二是由于社会经济空前发展,议会立法的复杂性、专业性和规模性程度越来越强,议会的实际工作和运转不得不日益依赖有专门知识和技术的专家。(3分)委员会的主要任务就是协助议会审议法案。(1分)五、论述题六、案例分析题1.阅读下面的新闻材料,根据材料回答问题:中新社华盛顿2011年8月12日电美国一家联邦上诉法院12日裁定奥巴马力推的医改法案违宪,这是共和党为首的“反医改阵营”获得的又一胜利,使得成功上诉至最高法院谋求推翻该法案的可能性大增。设在亚特兰大的联邦第十一巡回区的联邦上诉法院以2比1的表决结果裁定,国会去年通过的医改法案的强制参保条款违反宪法。该法案要求2014年起所有美国人必须购买医疗保险,否则将被处以罚款,但是宪法并未赋予国会这一权力,因此国会的这一举动越权。医疗改革是奥巴马上台后全力推动的一项改革,经过一年多的漫长的磋商和妥协,医改法案终于在2010年3月获得美国国会参众两院通过,奥巴马也迅速签署了该法案。奥巴马医改法案的核心内容就是强制参保条款。凭借这一规定,美国目前3200多万没有医保的人有望获保,从而使全美医保覆盖率在2014年提升至95%,实现奥巴马“全民医保”的目标。但是,医改法案生效后,强制参保条款就一直备受争议,迄今美国有26个州发生了相关诉讼,弗吉尼亚、佛罗里达等州已经有联邦地区法院法官认定该条款违宪;在12日的投票中,一名由民主党提名的法官也投下反对票,这是首次有民主党提名的联邦法官对法案表示反对。新世界教育西方政治制度2013年6月23日黄埔图书馆分部5由于在美国任何一场官司只要涉及到联邦宪法和法律,就可以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因此,第十一巡回区上诉法院做出的裁定并不意味着这场官司的终结。人们预计,今年10月最高法院开庭后,相信无法回避这场因医改法案引发的争议,很可能会决定受理此案,一旦如此,最高法院将最晚在明年夏天做出裁决,届时将注定对5个月后就举行的美国总统大选造成重大影响。回答以下问题:根据上述案例,说明:(1)美国总统和国会两院在联邦立法过程中各自具有什么作用?(2012年10月)p.190-193答:在美国,立法程序如同大多数国家一样,需要经过四个阶段:提出法案、审议法案、通过法案和公布法律。第一阶段:提出法案阶段在该阶段,美国总统和国会两院议员及其委员会均有权提出法案。a、美国总统每年都向国会提交国情咨文和经济咨文。咨文虽然不是提案,但实际上是确定了国会每年立法的优先次序和基本倾向。b、美国宪法规定,提案权属于国会两院议员,所有议案必须由议员在他所在的议院提出,而其他机关和个人无权提出法案。在政治实践中,政府没有提案权,行政部门草拟的议案只能通过一位议员提出,美国总统也只能委托议员提出法案。此外,美国宪法规定,法案由议员个人提出,但是,议员提交的法案是否进一步提交给全院大会则要由各相关的委员会决定。从这个意义上说,委员会也有向议会提出法案的权力。第二阶段:审议法案阶段,包括委员会的审议和议院的辩论。美国议长接到议案后,交相关的委员会处理,委员会经审查后决定是否由大会审议。在西方国家议会的立法活动中,对议案正式审议通常有一读、二读与三读程序。美国采用三读程序。并且由于议会中的委员会首先介入审议程序,并有权搁置法案,因而作用很大。第三阶段:通过法案阶段法案的表决通过程序可分为两种:由议会表决通过;须由公民复决。其中议会的表决方式有公开和秘密两种,一般情况下,美国的国会和州议会以及地方议会议员的投票不采用秘密投票表决。其投票记录对选民公开。第四阶段:公布法律阶段国家元首的签署公布有两种类型,一是程序性的,一是实质性的。有权进行实质性签署的国家元首可以对议会提交的法案作出选择性处理。美国总统更是拥有几乎绝对的否决权。国会如果想推翻总统的否决权,必须以2/3多数重新通过该法案,在两党势均力敌的美国,这是很困难的。(2)美国的联邦法院可以对法律采取什么行动,这是一项什么权力?(考核第8章内容)(2012年10月)p.265答:美国的联邦法院可以通过司法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