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书发包方:重庆渝中区第九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负责人:陈再伟黄家兴(以下简称:乙方)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做到分工协作,互相配合,互相促进,多快好省地完成施工任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诚信达成如下合同,共同遵守执行。一、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璧山区农商行综合楼新修工程1.2工程地点:重庆市璧山区1.3工程综合单价包括的内容及范围:1、乙方负责该新建工程基础挖孔桩施工。包括井圈砌筑(200高)、桩孔土石方开挖,水钻石方(钻心胶布包好上车送检测所检测),扩孔清理基底、地梁沟槽土石方开挖,渣土转运,指定地点归堆,吊运上车;集水坑排水,施工脚手架搭设;爬梯制作、井内排风措施、模板制安、拆模;护壁钢筋绑扎,混凝土护壁浇筑;施工所需三级配电箱自备,电线,水泵,安全帽,安全带自备;塔机吊装时指挥;施工区域内现场渣土的清理;各类材料的水平运输、二次及多次转运及施工图上所含内容(包括设计变更)。除甲方提供脚架、钢管、塔机、吊装设备外其他所有设备由乙方负责、自行提供。2、乙方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及甲方、监理要求。3、施工所需的机具及安全措施。4、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资料收集及交甲方统一归档。5、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投入搭设与拆除。6、搭设卷扬机灯笼架及其他支撑架(含密目网搭设)。27、施工放线,乙方应配备施工人员配合。8、甲供材料乙方应提前两天书面提交甲方审核。二、承包方式:2.1乙方承包的工程内容以本合同为依据,及业主所变更增加的工程内容。2.2乙方所做分项工程项目以综合包干单价包干使用,不作任何调整。2.3乙方承担的工作内容为基础挖孔桩分项工程。2.4乙方综合包干单价包括人工费、辅料费、机械费、材料二次转运及多次转运、风险包干费、管理费及税金等相关费用。均为全费用包干单价。2.5乙方综合包干单价所含工程内容包括:桩孔土石方开挖,水钻石方(钻心胶布包好上车送检查所检测),爬梯自备;渣土转运,指定地点归堆,吊斗自备,吊运上车;施工脚手架搭设;模板制安、拆模;钢筋绑扎,混凝土护壁浇筑;施工所需末端配电箱及开关箱自备,电线电缆,吊装设备、电锤、电风镐,空压机;排水管,水泵,安全帽,切割机;安全带自备;杠子、台绳、建箩;塔机吊装时指挥;施工区域内现场渣土的清理;安全防护;各孔洞口临边防护搭设、雨天桩孔防雨措施搭设;扬尘防护措施等施工及安全文明所必需的机具用品。各类材料的水平运输、二次及多次转运及施工图上所含内容(包括设计变更)。除甲方提供脚架、钢管、塔机、吊装设备外其他所有设备由乙2.6乙方综合包干单价包括达到甲方所要求的工程质量、工程材料要求、技术要求及验收标准,以及因未通过验收而进行返工处理后所发生的所有费用。2.7乙方综合包干单价包括达到本工程所要求的工期所发生的抢工措施费。2.8乙方综合包干单价包括停水停电、材料供应、施工产生的建筑渣土运至指定地点、人工指定位置上车、设计更改产生的施工间歇及重复施工等3不利因素的相关费用。2.9施工现场值班及防火防盗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已包括在综合包干单价内。2.10乙方综合单价包括工人临时设施的费用。2.11乙方综合包干单价包括因外界因素干扰及现场人流、车流指挥施工而发生的费用。2.12乙方综合包干单价包括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对工程成品保护和守护保洁所发生的费用。三、双方职责:3.1甲方职责3.1.1甲方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控制,以及对合同的解释权。3.1.2甲方负责二级配电箱及水电接口和临时材料堆放场地。3.1.3甲方在接到乙方所需材料计划单应及时提供及购买(若有)。3.1.4甲方有权视工程进度情况增加班组,对班组工程量进行重新安排。3.2乙方职责3.2.1乙方承担合同明确的施工任务和约定一方承担的责任,以及其它施工内容的配合责任。3.2.2乙方必须遵守项目管理规定,承担其承包工程内容的安全,质量和保修责任。3.2.3遵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有关环境规定,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3.2.4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焊工证、架子工证及其他相关特种操作证等相关证件。四、工程期限:4.1合同工期是指合同工程内容的开工日期到乙方承包工程内容全部完工时间。44.2本合同工程内容的合同工期为:45日历天,从2016年3月25日开工至2016年5月10日完工。4.3本工期为包干工期,不作任何调整(含雨天在内)。五、工程质量:5.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乙方负责施工的基础挖孔桩工程应符合设计要求,模板、护壁砼浇筑、钢筋绑扎、桩心定位等工程质量应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要求,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因质量达不到验收合格标准所带来的相关经济损失。5.2本工程的主要验收标准,为工程施工设计、技术核定、技术交底纪要、工程材料相关规范。六、安全文明施工及文明施工费:6.1文明施工管理,有规范科学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合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6.2材料堆放按平面布置点分区分类堆放。6.3每道工序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6.4安全文明施工在乙方包干单价中已经包含,不再单列此项费用。七、工程其它费用:7.1乙方因施工质量不能达到验收要求,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应赔偿违约金10万元整,甲方并按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从结算款中扣罚乙方,以补足其它承包者的相关费用,并追究相关损失。7.2乙方如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每延误1天,甲方按500元/天对乙方处以罚款,并按延误天数累计计算。八、材料供应:8.1本工程所用材料按约定采购,甲方负责采购材料由甲方采购,乙方采购的材料由乙方采购;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合同、设计、检验标准及相5关规范。九、结算方式:9.1计价方式9.1.1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工程综合包干单价为序号分项工程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备注1人工挖孔桩土石方(松石)M3按实收方200.00直径800-1100MM以内(1100MM以下井按1m计算为1M3)2人工水钻挖孔桩石方M3按实收方400.00直径1200MM以上(1100MM以下井按1m计算为1M3)3人工挖地梁槽土石方M3按实收方70.00见施工图4计时工工日技工200按实签证计时工工日杂工150按实签证9.1.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以书面通知甲方工程部项目负责人按合同中明确的工程项目逐一核对,是办理工程结算的前提条件。9.1.3工程量根据竣工验收合格后的实际工程量按实结算。9.1.4工程结算总造价=∑(合同分项工程综合包干单价×结算工程量)9.1.5工程量收方,乙方在分区、分部位所做工作完工,竣工验收合格后,提前六日内以书面通知甲方收方计量请求,甲方好安排收方日程。收方有效资料必须有甲方现场代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跟踪预算人员签字,形成双方签证资料,是办理结算的前提。9.1.6办理结算依据以甲、乙双方签字的收方单为依据。9.2付款方式69.2.1工程进度款,本工程无进度款按双方商定的方式支付,由乙方全额垫资,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合格,完善相关资料后,办理结算,支付工程款在主体结构修建至四楼完工后支付结算款的70%,余款在春节前付清。支付工程款时需提供农民工工资表。9.2.2工程款结算:工程经业主、监理、甲方、乙方共同验收合格,经项目部负责人确认,无违约责任,无遗留问题,按约定方式收方办理结算。办理完结算后,审计确认最终金额。十、安全文明责任:10.1乙方在施工中应高度重视安全、四防工作,严禁施工用电乱搭乱接,严格按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甲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日常工程质量检查,检查发现的工程质量存在不合格时,在甲方或监理发出整改通知书后,乙方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达到合格要求,则甲方可视其情节轻重,每次处以乙方不少于500元的违约处理金,且工程质量必须无条件返工达到合格要求。工伤责任:乙方在施工中应高度重视安全防护工作,若在施工中发生自身施工人员或影响其他相关作业人员任何人身伤亡、质量安全事故,一律由乙方完全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10.2乙方在施工中应保持道路畅通,应设置警示标志,若造成自身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作业人员伤亡2万元/次以内由乙方自行负责,超过2万元/次的乙方负责20%,甲方负责80%。10.3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按要求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如发现不佩戴安全帽或安全带,每人次处以50元罚款,如发现同时不佩戴安全帽及安全带,每人次处以200元罚款。10.4每天下班后,架上不得留有工人所操作的电锤、焊条、扳手、手锤、铁撬、尺方,灰桶、砖块、砖刀、吊线头、木方、钢管、扣件、铁丝网易掉落的物体等安全隐患及材料,发现一次罚款200元。10.5乙方每天搅拌的砂浆、砼必须用完,若出现每天搅拌的材料未用完,7造成材料浪费,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并根据浪费材料的量扣材料费。10.5工作期间禁止饮酒,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并禁止上班。10.6工作期间严格遵守施工文明规定,随意在施工工地大小便发现一次处以300元罚款。十一、违约责任:11.1乙方在接到开工指令后,应按甲方要求组织的人员、人数进场作业,在甲方要求时间内人员组织不到位,甲方有权另安排施工班组进场,并按所差人数以每人每天500元的罚款,并以天数算计,情节严重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因此带来的相关损失。11.2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合同,如单方违约由违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相关一切经济损失。十二、履约保证:12.1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其提交方式采用现金或转帐支票,其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该保证金应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此合同履约保证金均不计利息。12.2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无不良履约行为和违约责任时,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12.3乙方应保证农民工工资按实发放,若出现农民工因工资纠纷造成恶劣影响,甲方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相关影响带来的损失责任。十三、其他:13.1乙方必须服从、配合甲方及业主、监理单位的监督与管理,对管理方提出的技术、质量、进度要求必须执行,不得借故拒绝执行,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同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13.2若乙方在施工中出现技术、质量等问题,需及时向甲方反映,若乙方发现问题不及时反映,所有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13.3乙方必须合理使用施工材料,并妥善保管、照看,如果出现严重浪8费或失窃,需承担相应损失。13.4乙方施工人员伙食用餐由乙方自行负责,不得在住宿及生活区乱搭乱接用电,造成安全隐患,甲方管理人员发现一次罚款1000-5000元整,并追究相关责任。13.5本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在2天内无条件撤场,与工程其它任何纠纷事宜无关,如乙方未按时撤场,甲方有权罚款乙方20000.00元整,情况严重者甲方可拒付全部承包工程余款。本合同签定后,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工完自然失效。发包方(甲方):重庆渝中区第九建筑工程公司承包方(乙方):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现场代表:身份证号码;审核:班组负责人:经办人:身份证号码:签定时间:2016年3月18日工程管理规定本合同条件作为工程承包合同的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通用、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1.1甲方: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2乙方: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劳务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3指定供货单位:指发包人指定供应本工程所需的一部分物料的并接受承包人的管理的专业单位。1.4甲供物料:指甲方自行采购,并安排运输至施工现场的本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2、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2.1、双方权利与义务2.1.1甲方负责工程的整体进度,积极主动了解指定分包单位或市政配套工程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