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集体土地使用权验收细则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甘肃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检查验收细则二〇一五年八月目录一、适用范围........................................-1-二、检查验收依据....................................-1-三、检查验收程序与方法..............................-2-四、检查验收内容....................................-5-五、精度要求........................................-7-六、检查验收流程...................................-10-七、检查验收结果与成果等级评定.....................-12-八、附录...........................................-13-附录1:甘肃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成果县级检查报告格式.-13-附录2:甘肃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成果市级验收申请书格式-15-附录3项目承担单位自检和县级自查内容...............-16-附录4:甘肃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成果市级验收申请书格式-19-附录5:甘肃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成果市级验收报告格式.-20-附录6: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信息汇总表.....-21-附录7: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情况分析表.....-22-附录8:文字成果检查记录表...........................-23-附录9:土地权属调查成果检查记录表...................-24-附录10:地籍测量成果检查记录表......................-25-附录11:数据成果检查记录表..........................-27-附录12:登记发证成果检查记录表......................-28-附录13:检查验收所需成果资料清单....................-29--1-为确保全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质量,规范统一自查、检查、验收和抽查的程序、内容和方法,根据《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结合《甘肃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验收办法》(甘国土资籍发〔2012〕14号)要求及全省实际,制定本细则。一、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甘肃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农村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的检查验收工作。在不违反本细则要求和原则的基础上,各地可制定具体的自查、验收、检查的细化方案。二、检查验收依据(一)《土地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2007年)(二)《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国土〔籍〕字第26号,1995年)(三)《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四)《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五)《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落实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全覆盖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12〕41号)(六)《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17号,2003年)-2-(七)《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57号)(八)《关于印发〈全国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4号)(九)《甘肃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甘政发〔2012〕4号)(十)《关于印发甘肃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3号)(十一)《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验收办法等有关规定的通知》(甘国土资籍发〔2012〕14号)(十二)《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的意见》(国土资发〔2012〕134号)(十三)《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登记表格〉(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53号)(十四)《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十五)《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十六)《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2009—2010)三、检查验收程序与方法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采取四级检查验收制度,以市州级验收为主:分为县级检查、市州级验收、省级抽验和国家抽查。具体组织工作由同级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3-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一)县级检查县级应安排专人负责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成果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配合承担单位开展项目生产,监督承担单位的质量管理。在项目实施完成后,组织对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项目成果进行全面检查。县级对本辖区内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成果进行全面检查,内外业检查比例均为100%。县级主要检查权属调查成果,地籍测量和数据库等成果的检查可委托具有测绘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县级检查和负责地籍测绘成果、数据库成果检查的承担单位,分别就检查内容编制检查报告,形成检查报告。报告内容、格式按CH/Z1001执行,见附录1。项目承担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完善,系统整理各项成果资料,完成所有工作后由县级申请市级验收,申请书格式见附录2。项目承担单位自检和县级检查内容见附录3。(二)市州级验收市州级验收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要覆盖市州辖全部县级单位。市州级验收的外业抽查率不少于各县域内所有乡镇的10%,每个乡镇不少于总宗地数的5%,多个标段的每个标段必须抽查一个乡镇;内业抽查覆盖全县所有乡镇,总宗地数大于10万宗的,抽查率不小于3%,总宗地数大于5万宗小于10万宗的,抽查率不小于5%,总宗地数小于5万宗的,抽查率不小于8%,每个县级单位-4-内业抽查总宗地数不少于3000宗。市州验收后形成验收报告,县级单位应按照验收报告的要求进行成果整改,编制整改报告,并提交市州级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市州内全部县区成果验收合格后,市州级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省级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省级抽验(格式见附录4),并提交市州验收报告(格式见附录5)。(三)省级抽验省级抽验以市州为单位开展。在听取市州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汇报后,随机抽取1~2个县级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省级抽取比例同市州级验收工作,并形成抽验报告。省级抽验完成后,将省级报告报全国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做好接受国家级抽查的准备。(四)国家级抽查全国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省级成果进行抽查。(五)验收后处理验收不合格的,被验收单位整改后再申请验收。检查、验收、抽验、抽查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技术标准及其他有关技术规定的成果时,要根据其性质和对成果质量的影响程度,分别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交被检查单位整改,并进行监督。检查验收工作完成后,应建立检查验收工作档案。档案的内-5-容包括验收申请、验收通知、各种检查表、检查报告或验收报告、整改报告等。四、检查验收内容检查验收资料清单见附录13,检查验收内容包括文字成果检查、土地权属调查成果检查、地籍测量成果检查、数据成果和登记发证成果检查5个单项。(一)文字成果检查重点检查内容包括技术方案(技术设计书)、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和县级检查报告4个小项。1.技术方案:技术路线是否正确;作业方法是否满足精度要求;方案设计是否符合当地实际。2.工作报告检查:是否成立组织机构,是否制订实施方案,是否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工作,是否制定保障措施,存在的问题及经验教训分析是否全面;预算资金使用情况描述是否清楚。3.技术报告检查:选择的技术路线是否符合要求,技术问题处理是否妥当。4.县级检查报告:自查时间、地点、人员记录是否完整,自查程序是否正确,检查内容是否全面,整改措施是否得当。(二)土地权属调查成果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资料、地籍调查表3个小项。1.土地登记申请书检查:内容填写是否齐全规范。2.权属资料检查:权源文件是否完整合法有效、权属调查内容与权源资料是否一致、指界手续是否齐备。-6-3.地籍调查表检查:宗地界址、界标设立是否合理;指界签章是否完善;调查内容是否完整属实;界址点、线描述是否与实地一致;调查记事内容是否完整、准确;调查、测量、勘丈人员签字是否真实齐全;宗地草图中界址点、界址线标注是否规范,有无遗漏;本宗地与相邻宗地关系是否与实地一致;建筑物及主要地物要素是否标绘清楚;有关勘丈数据是否齐全、准确;宗地的坐落、宗地号、界址点号,相邻宗地号、指北方向、丈量者、日期及比例尺等要素是否齐全。(三)地籍测量成果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控制测量成果、界址点测量成果、地籍图和面积量算成果4个小项。1.控制测量成果检查:起算数据是否正确、可靠,使用前是否进行了外业复核;控制网图、记录手薄、平差资料、控制点成果表及点之记是否齐全;网点布设及施测方法是否正确;成果精度是否满足要求。2.界址点测量成果检查:观测记录资料、界址点成果表是否齐全,成果精度是否满足要求。3.地籍图检查:乡镇所在地、居民点密集区、公路沿线是否绘制了地籍图,地图要素是否齐全准确,宗地界址等要素信息是否正确,相邻图幅同一宗地的接边是否符合要求。4.面积量算成果检查:面积计算方式是否正确,面积量算成果表是否齐全。(四)数据成果检查-7-检查内容包括表格检查、数据库检查和宗地统一编码检查3个小项。1.表格检查:《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信息汇总表》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情况分析表》信息是否完整、规范、正确。2.数据库检查:属性数据和空间数据是否完整规范,是否与原始数据一致,数据库是否流畅运行,相关发证信息是否录入完整,查询统计等功能是否齐全完善,输出的地籍图地籍要素内容及相关地形要素的正确性、完整性和精度是否满足要求。3.宗地统一编码检查:地籍区、地籍子区的划分是否正确,宗地编码规则是否正确。(五)登记发证成果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土地登记审批表、土地登记卡、土地证书、土地登记档案完整性、土地登记档案管理检查5个小项。1.土地登记审批表检查:内容填写是否齐全规范。2.土地登记卡检查:内容填写是否齐全规范。3.土地证书检查:内容填写是否齐全规范。4.土地登记档案完整性检查:形成宗地的档案材料是否完整。5.土地登记档案管理检查:土地登记材料是否按照《土地登记档案目录》要求归档,档案地是否编制检索工具,是否设置专门的档案保管场所,是否配备专门档案保管人员。五、精度要求(一)地籍控制测量地籍首级平面控制网点采用甘肃省卫星定位连续运行基准站-8-网(GSCORS)或静态全球定位系统定位方法建立,已有的国家二、三、四等三角点和国家B、C、D、E级GPS点可直接作为地籍首级平面控制网点。利用已有控制点成果前应检查投影面上相邻控制点的水平间距与原有坐标反算边长的相对误差,误差要求见表1。表1已有相邻控制点间距检查误差要求等级相邻控制点的水平间距与原有坐标反算边长的相对误差小于或等于二等、C级1/120000三等、D级1/80000四等、E级1/45000一级1/14000二级1/10000采用图根导线测量方法开展地籍图根控制测量时,导线网宜布设为附合单导线、闭合单导线或结点导线网,技术指标要求见表2。表2图根导线测量技术指标等级附合导线长度km平均边长m测回数测回差″方位角闭合差″坐标闭合差m导线全长相对闭合差DJ2DJ6一级1.21201218±24n0.221/5000二级0.7701±40n0.221/3000RTK平面控制点测量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3。-9-表3RTK平面控制点测量主要技术要求等级相邻点间平均边长/m点位中误差/cm边长相对中误

1 / 34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