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录用函:兹有贵校届院(系)专业同学(身份证号码:)被我单位录用接收。特此证明!用人单位全称(公章):毕业生签字:学生联系方式:日期:年月日(附:用人单位详细信息)单位名称单位隶属部门联系部门联系人邮政编码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组织机构代码单位网址单位性质党政机关()科研设计单位()高等教育单位()医疗卫生单位()中等、初等教育单位()其他事业单位()非公有制企业单位()部队()国有企业()其他()(选择并请在括弧内划“√”)院(系)负责人审核意见:签章年月日就业部门审核意见:签章年月日注:1、毕业生在落实就业单位后,单位不需要就业报到证,可用此表由用人单位填写盖章,毕业生本人带回交辅导员审查盖章,最后由就业处审核。2、此表仅作毕业生就业人数统计用,不能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等同使用,已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者,不用填写此表。3、此表中所有信息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