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0页生命龙腾团体境外紧急救援医疗保险2009年9月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本保险条款的每一部分都关乎您的切身利益,请务必逐条仔细阅读。为了方便您更好地理解保险条款,我们提供了以下基本概念的解释。投保人: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被保险人:是指其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保险责任:是指当符合保险合同约定条件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应承担的保险金给付责任。责任免除:是指当保险合同约定的某些事故发生时或在某些特定条件下,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下为阅读指引和条款目录,将有助于您阅读条款。【阅读指引】您享有的重要权益被保险人享有保险责任的保障....................................................第五条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在责任免除的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第六条请您特别注意一些重要术语的释义...............................................每页脚注上述“您”均指投保人,“我们”均指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2页共10页【条款目录】第一章保险合同的构成第十条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第十一条保险事故的通知第二条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第十二条保险金的申请第三条保险期间第五章一般约定第二章保险合同提供的保障第十三条不承担保险责任的国家和地区第四条投保范围第十四条关于救援机构第五条保险责任第十五条被保险人的义务第六条责任免除第十六条非中国国籍被保险人特别约定第三章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第十七条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第七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第十八条保险合同的终止第四章保险金的申请第十九条批注第八条如实告知第二十条争议处理第九条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第二十一条法律适用本页内容结束第3页共10页【条款内容】第一章保险合同的构成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生命龙腾团体境外紧急救援医疗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它书面保险凭证及所附生命龙腾团体境外紧急救援医疗保险条款(以下简称本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及其它书面协议构成。若构成本合同的文件正本需留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存档,则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亦视为本合同的构成部分,其效力与正本相同;若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的内容与正本不同,则以正本为准。第二条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本公司应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收取保险费、同意承保、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出境1之时开始。第三条保险期间保险期间由本合同双方约定并于保险单中载明。保险期间超过90日的,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2承担每次旅行3连续不超过90日的本合同第五条项下的保险责任。第二章保险合同提供的保障第四条投保范围凡年龄在3周岁(含)至65周岁(含)之间的人员,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投保人必须在被保险人出境前投保。第五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的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外4旅行遭受意外伤害5或患突发急性病6,本公司通过授权的境外救援机构(以下简称救援机构)按照下列约定承担救援服务责任及由此产生的费用:一、援助热线电话:被保险人需要救助时,提供24小时救援热线电话服务。二、安排就医并承担医疗费用:被保险人需要立即救治,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根据其专业知识向被保险人提供医疗咨询,在确认被保险人需要以下医疗救助时,承担治疗发生的费用,具体如下:1、安排被保险人入住到距事发地最近或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最合适的医院;1出境:是指办理完出境手续,并踏上出境交通工具。2救援机构:指优普环球援助公司。3每次旅行:被保险人自通过中国海关出境始,至相邻下一次通过中国海关入境止,计为一次旅行。4中国境外: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的国家和地区。但前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台湾、香港或者澳门地区的,也按“中国境外旅行”处理。5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并以此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体蒙受伤害或身故。6突发急性病:指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前未曾接受治疗及诊断且在旅行途中突然发病必须立即在医院接受治疗方能避免损害身体健康的疾病。第4页共10页2、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承担医院病房房费、餐费和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病人住院所需的全部治疗设施、治疗和服务费用;3、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承担住院费用的前提条件是被保险人因病情需要入院治疗连续超过36小时;4、未满12周岁7儿童住院治疗时,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可安排与其同行的一位家长陪同住院。若该医院无陪住设施,可安排该家长入住附近酒店,每晚费用不超过人民币800元,累计入住以5日为限。三、转院治疗:若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被保险人病情需要,且当地医院条件不能保证被保险人得到充分的救助时,以在事发当地能够提供的最合适的方式为限,可安排医疗设备、运输工具及随行医护人员,将被保险人转运至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更适当的医院接受治疗。四、转运回国:在对被保险人的治疗过程中或治疗措施结束后,或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被保险人的病情或伤势已稳定可以旅行时,救援机构将安排被保险人乘坐正常航班返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若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有必要,将为被保险人安排医疗护送。若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被保险人的情况允许,救援机构将安排其回到北京、上海或广州三城市中被保险人指定的地点。若被保险人未能指定有关地点,被保险人将被送至上述三个城市之一的国际机场,该次转运回国的责任终止。若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被保险人在抵达中国境内时需住院治疗,被保险人将被转送至北京、上海或广州三个城市中被保险人指定的医院。若被保险人未能指定医院,被保险人将被送至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指定的医院,该次转运回国的责任终止。若救援机构授权医生认为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允许其乘坐正常航班返回中国,救援机构将尽可能使用被保险人的原始回程机票。若被保险人无原始回程机票,则被保险人从所在国返回中国境内的单程机票将由被保险人自付。若被保险人所购买的原始回程机票因援助过程而过期失效,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承担回程机票费用。五、安排子女回国:被保险人随行未成年子女无人照料时,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可安排经济交通方式送其回国,且尽可能使用其原始回程机票回国。若未成年子女无原始回程机票,则自所在国返回中国境内的交通费用自行承担。六、遗体或骨灰运送回国和安葬: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将按照被保险人的遗愿或其家属的愿望提供以下服务:1、遗体转送回国安排用正常航班把被保险人的遗体从事发地运至中国境内离其居住地最近的国际机场,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承担灵柩运送回国费用,包括支付灵柩费(不超过人民币6000元)。2、火葬7周岁:指以法定身份证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计算基础计算的年龄。第5页共10页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将支付火葬费使被保险人的遗体可以在事发地火葬,并支付骨灰盒运回中国的运送费用(正常航班)。火葬费用将以事发地普通丧葬标准为准。3、就地安葬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可以按照家属愿望将被保险人的遗体就地安葬。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将支付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元的所有就地安葬相关的费用。七、行政援助事宜如被保险人的机票、旅行证件等重要文件丢失,救援机构将提供重置服务,但费用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如被保险人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提供必要协助,但所产生的费用均由被保险人自付。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对每一被保险人紧急救援所支出的费用以保险单上载明的紧急救援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者累计支出的紧急救援费用达到紧急救援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的紧急救援保险责任终止。第六条责任免除一、对下列任一行为、原因所导致的费用和后果包括被保险人的治疗,身体残疾或身故,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8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及被保险人本人故意或者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3、被保险人酗酒、自杀、故意自伤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9;4、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10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11,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12,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13的机动车;6、被保险人流产、分娩,或因避孕引起的所有问题,但因遭受意外伤害所致不在此限;7、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药物过敏或其它医疗所致事故;8、被保险人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的行为,及因未遵医嘱引起的任何后果;9、被保险人参加潜水14、滑水、滑雪、跳伞、蹦极、攀岩运动15、探险活动16、驾驶滑翔8犯罪:对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犯罪行为的认定,如果当事人尚生存,则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来决定是否构成犯罪,如果当事人已经死亡,无法对其进行审判,则应理解为事实上明显已构成犯罪行为。9毒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但不包括由医生开具并遵医嘱使用的用于治疗疾病但含有毒品成分的处方药品。10管制药品: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被列为特殊管理的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11酒后驾驶:指经检测或鉴定,发生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一定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认定为饮酒后驾驶或醉酒后驾驶。12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指下列情形之一(1)没有取得驾驶资格;(2)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3)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驾驶;(4)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13无有效行驶证:(1)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2)未依法按时进行或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第6页共10页机、摔跤、柔道、拳击、特技表演17和机动车船竞赛、表演等高风险运动或活动;10、凡出入、身处、驾驶、服务、上落于任何航空装置或航空运输工具,但不包括由商业航空公司在规定的搭客航线上行驶的飞机;11、在(但不限于)建筑工地、矿场、油田或者石油及化学工业现场等地进行职业活动发生意外事故18时所产生的费用;12、搜寻和营救行动造成的费用;13、被保险人患精神病或精神分裂、先天性疾病(包括先天性畸形)、遗传性疾病、性传播疾病、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患艾滋病(AIDS)19)或感染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病毒(HIV呈阳性)20;14、一般性体格检查、健康检查21、疗养或康复治疗;15、牙齿治疗、美容手术、外科整形或预防性手术等非必须紧急治疗的手术;16、被保险人装配假眼、假牙、假肢或购买残疾用具;17、被保险人住院后使用任何不被当地国家医疗机构认可的医疗或者护理手段以及产品而发生的费用;18、任何获取移植器官或者捐献器官所产生的费用;19、发生在本合同保险单所列明的保险期间、范围和保险责任以外的保险事故;20、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武装叛乱、化学污染或恐怖行为;21、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22、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可待被保险人返回中国境内进行的非紧急治疗请求;23、任何非紧急性住院或者已做住院安排,但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可以等到被保险人返回中国境内后再进行的住院;24、未经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事先同意的转运和救护,紧急情况除外;25、无原始收据的费用;26、被保险人因任何疾病住院检查和治疗时间不足36小时的,本公司将不承担与此相关的任何急救、转运和治疗费用;27、保险单生效日前被保险人已具有的,且已接受治疗、诊断、会诊或服用处方药物的疾病或在保险单生效日前经主治医生诊断需在本保险有效期内进行诊断和治疗的疾病。二、在把被保险人因病情需要转运到邻近国家的情况下,如果由于办理所需签证或者在取得该国家授权过程中出现延误,本公司及救援机构不承担责任。三、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在实施过程中因非救援机构原因而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