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税收收入第一节税收原理第二节税收制度第三节国际税收第一节税收原理一、税收的概念及特征(一)税收的概念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向一些法人和个人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目的;本质: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也是国家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二)税收的特征1.强制性税收通过颁布法律、法令进行。2.无偿性不再直接返还给纳税人,也不向纳税人支付任何代价或报酬。3.固定性在征税前税法就预先规定了征税的对象以及统一的比例或数额,并只能按预定的标准征税。税收的固定性也不是绝对的,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可以变更课税标准。税收的固定性有利于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也有利于维护纳税人的法律地位和合法权益。二、税收的分类(一)按税收的课税对象分类1.商品课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等。2.所得课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障税(未开征)。3.资源课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4.财产课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遗产税(未开征)。5.特定目的税类: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2000年起暂停)、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6.行为课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船舶吨税、契税、燃油税。7.农业税类:农业特产税(烟叶税)。充分反映税收体系构成内容。现代社会三大税类。(二)按税负是否转嫁分类1.直接税:不能转嫁(所得课税、财产课税)。2.间接税:能转嫁(商品课税)。(三)按税收的计税标准分类1.从价税:以课税对象的价格或金额为依据,按一定税率计算征收。2.从量税:以课税对象的实物数量为标准,采用固定税额计算征收。从价税的税负轻重与征税对象的价格高低成正比变化,税负比较合理,价格水平变动时能够保证税收的稳定。(四)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1.价内税:税金构成价格组成部分(计税依据为含税价格)。2.价外税:税金不包括在课税对象价格之中(计税依据为不含税价格)。税金如果是计税价格的组成部分,称为价内税;计税依据:含税价格。价内税:税款=含税价格×税率税金独立于计税价格之外的,称为价外税。计税依据:不含税价格。价外税:税款=不含税价格×税率=[含税价格/(1+税率)]×税率价内税的负担较为隐蔽;价外税的负担较为明显,中国的消费税与营业税都采取价内税。而增值税在零售以前各环节采取价外税,在零售环节采取价内税。西方国家的消费税大都采用价外税方式。价内税可能产生税上加税的不合理现象,导致价格和税收在调节经济过程中相互制约。价格处于主动地位。价外税下,市场价格等于生产价格加上商品税金,税收对消费者最终接受的价格有决定作用,有利于形成均衡的生产价格,也不会产生税上加税的问题。税收处于主动地位。(五)按税收的行政隶属关系分类1.中央税:归属于中央政府支配(关税、消费税等)。2.地方税:归属于地方政府支配。3.中央地方共享税:归属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按一定比例分享以下归属中央财政:国内增值税75%,海洋石油企业资源税,证券交易印花税97%,纳入共享范围的各项所得税的60%,承担出口退税92.5%。这种划分是国家财政管理体制和税收管理体制的一项重要内容。此划分因国家政体和管理体制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按立法权;征收权或支配权。三、税收原则(一)税收原则的演变1.英国古典经济学创始人威廉·配第:公平、便利、节约。2.1776年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公平、确实(确定)、便利、最少征收费。3.19世纪后期德国阿尔多·瓦格纳:涉及财政政策、国民经济、税负公平、税务行政四个方面的九项原则。4.20世纪30年代凯恩斯主义:效率、公平、稳定经济。5.70年代:公平、效率、经济稳定、经济增长、管理。(二)税收原则的内容1.公平原则(1)横向公平:纳税能力相同的人同等纳税;(2)纵向公平:纳税能力不同的人不同等纳税,纳税能力越强,缴纳的税应越多。(累进、减免、加成等措施)在税收理论上形成了两种主要的观点,即受益原则和支付能力原则。(1)受益原则利益说要求每个人所承担的税负应当与他从公共产品中的受益相一致。(2)纳税能力原则能力说要求根据纳税人的纳税能力来确定其应承担的税负。受益原则理论依据:政府为提供公共产品而课税,纳税人从中受益。实践中存在的困难。实行受益原则要求每个纳税人缴纳的税收和他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一致,或者必须测定每个纳税人从公共支出中到底享受了多少利益,这是很难的。这意味着,总体税收按受益原则进行分摊是做不到的。对受益程度的不同看法。运用:少量税种,如燃油税、社保税。纳税能力原则把政府收入和支出分开,一直遭到反对,但从实践角度来看,它最具可行性,已成为被广为接受的指导税制建设的理论之一。运用此原则时,需解决税基的选择问题。1)收入标准,但对收入的界定存在问题(如个人还是家庭、经济收入还是货币收入、毛收入还是净收入——成本问题、不同性质收入是否区别)。2)消费标准(也有问题,同时消费的累退性不利于实现税收公平)。(收入高消费未必同步高。)3)财产标准(难以核查)。2.效率原则(1)行政效率:征收过程本身的效率,即较少的征收费用,便利的征收方法等等;(2)经济效率:征税对经济运转效率的影响,宗旨是征税必须有利于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也就是有效地发挥税收的经济调节功能。3.经济稳定原则运用税收的杠杆作用来调节与干预宏观经济,促使经济的稳定。(1)税收的“内在稳定器”作用主要是通过累进所得税的自动调节,减轻经济波动。1)经济繁荣时,投资增加,国民收入增加,税收也随之增加。这时税收产生了一种拉力,防止经济过度繁荣与通货膨胀;2)经济衰退时,投资减少,国民收入下降,税收也随之下降。这时税收产生了一种推力,防止经济过度衰退。(2)税收的“相机抉择”作用通过调节税收来“烫平”经济波动,促进经济稳定。1)在经济衰退阶段,通过减税来刺激总需求,增加就业,抑制衰退;2)在经济繁荣阶段,则用增税来抑制总需求,防止通货膨胀。社会保障制度的自动调节:(1)经济繁荣时,国民收入增加,社会保障税也随之增加。这时产生了一种拉力,抑制人们的消费,防止经济过度繁荣与通货膨胀;(2)经济衰退时,国民收入下降,社会保障支出增加。这时产生了一种推力,增加人们的消费,防止经济过度衰退。4.经济增长原则应尽量减少对与国民经济增长有关的资本积累、储蓄、投资、劳动力供应等的不利影响,并通过降低税率与减轻税负等手段刺激总供给,加快经济增长。经济增长的长期措施:储蓄率、折旧率、人口增长率、技术增长速度。5.管理原则在易于征收、管理、纳税者理解的目标下,有易征集性、简明性、确定性和征税成本最少。也即体现行政效率原则。税收的经济效率原则涉及税收效应。(三)税收效应税收效应是指,纳税人因国家课税而在其经济选择或经济行为方面作出的反应,即国家课税对消费者的选择以及生产者的决策的影响。1.收入效应部分社会产品由纳税人转移至国家。税负的增减使纳税人的收入下降或上升,从而减少或增加商品购买和消费。2.替代效应当政府对不同的商品实行征税或不征税、重税或轻税的区别对待时,会影响商品的相对价格,使纳税人减少购买征税或重税商品,而增加无税或轻税商品的购买量(在税收上“避重就轻”),这样的替代降低了纳税人的效用。替代效应产生税收的超额负担:由于征税改变了商品的相对价格,对纳税人的消费和生产行为产生影响,从而导致纳税人的经济利益损失大于因征税而增加的社会经济效益(交给国家的税收),在资源配置方面发生超额负担。减少税收的超额负担从而提高税收效率的重要途径,在于尽可能保持税收的中性原则。税收的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衣服食物OFE*Ei'Ci无差异曲线C'F'C''E*'对食物征税的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预算约束线Pcx+Pfy=I,在税后为(1+tc)Pcx+Pfy=I,FC和FC‘之间的垂直距离为所交的以衣服表示的税收。税前E点效用i,税后E*点效用i‘,交税GE*。若交税使收入减少EM(而比价不变)也可达到效用i‘,说明E*H为超额负担。GHM3.税收中性(1)征税尽可能不给纳税人或社会带来其它的额外损失或负担;(2)征税应避免对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干扰。像人头税这样与商品价格无关的总额税就是中性的。4.税收调控在一定时期,政府为了改进市场资源配置缺陷,调整经济结构获得经济稳定、增长这些税收的额外收益,必须将政府意图体现在税收政策中,执行非中性的税收政策,以抑制某些产品,而同时扶植其他产品,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如对有负外部效应的产品需征校正税等。增强税收额外收益的主要途径是重视税收的杠杆作用。税收调控与税收中性是一对矛盾,只有妥善解决这对矛盾才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率。需合理划定二者适当范围。四、税收负担的度量税收负担是指国家征税减少了纳税人的直接经济利益,从而使其承受的经济负担。它反映一定时期内社会产品在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税收分配的数量关系,通常用税收负担率这一相对量来表示。税收负担问题是税收的核心问题,也是建立税收制度要解决的首要问题。(一)微观税收负担概念:是指纳税人个体所承受的税收负担。度量指标主要有:企业税收负担率,个人税收负担率。企业税收负担率是指一定时期内企业缴纳的各种税收占同期企业纯收入(即利润)总额的比例。个人税收负担率,是指个人缴纳的各种税收的总和占个人收入总额的比例。用公式表示如下:(二)宏观税收负担概念:指纳税人总体所承受的税收负担,也可看作是整个国民经济的税收负担。度量指标: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SNA)下,主要有国内生产总值(GDP)税收负担率;计算公式为:附:2006年全国税收收入达37636亿元,较上年增长21.9%,增收6770亿元。据此计算,我国2006年宏观税负为18%,仍低于发展中国家3个百分点左右,比发达国家低约12个百分点。100一定时期的税收总额国内生产总值税收负担率=%一定时期的国内生产总值年份GDP(亿元)税收收入(亿元)税收比率(%)19851986198819901992199419951996199719981999200020012002200320048964.410202.214928.318547.926638.146759.458478.167884.674462.678345.282067.589403.697314.8105172.3117251.91365152040.792090.732390.472821.863296.915126.886038.046909.828234.049262.8010682.5812581.5115301.3817636.4520017.312571822.7720.4916.0115.2112.3810.9610.3310.1811.0611.8213.0214.0715.7216.7717.0718.84案例:关于我国宏观税负水平大小的争议案例概况国家税务总局认为,我国宏观税负与国际水平比较属于较低水平。(依据如上)但从企业微观层面上看,普遍反映微观税负偏重。不少观点认为中国目前宏观税负已超标,面临着巨大的减税压力。早在2005年7月,美国《福布斯》杂志就曾做过一个全球税负调查,以税负痛苦指数作为衡量各国是否有利于吸引资本和人才的标志。该指数的计算方式是把一国主要税种的最高边际法定税率直接加总而得,中国该项指数高达160,仅低于法国位居全球第二,按此结论,中国的税负甚至远远高于传统北欧高福利国家。案例评析:“宏观税负”指标不可比!国外政府财政收入中,非常大一部分是社会保障税。以美国为例,2002年美国联邦政府收入18699亿美元。其中,社会保障税(个人、公司)高达7511亿美元。而我国这项则不属于税收收入,不纳入预算内。我国预算外、制度外收入的存在,使得表面上宏观税负水平失真,实际负担要原高于表面数字。我们在开展研究时所采用的“宏观税负”指标,是指一个国家总体的税负水平,一般通过一个国家一定时期政府所取得的收入总量占同期GDP的比重来反映。根据政府所取得收入的口径不同,通常有大、中、小三个口径的宏观税负衡量指标。小口径的宏观税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