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第九章国际金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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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国际金融法第一节国际金融法概述第二节国际货币制度第三节国际贷款制度第四节国际银行监管制度第五节国际证券制度第一节国际金融法概述一、国际金融法的概念二、国际金融法的体系一、国际金融法的概念(一)国际金融关系(二)国际金融法律规范(一)国际金融关系1.国际金融关系的涵义分析(1)国际金融关系是一种国际经济关系。(2)国际金融关系是以国际金融为特定内容的经济关系。(3)国际金融关系是超越一国领域的金融关系。2.国际金融关系与其他国际经济关系比较(1)国际金融关系与国际贸易关系比较。(2)国际金融关系与国际投资关系比较。国际金融关系一类是跨国资金融通关系,即国际借贷关系、国际证券发行与流通关系,它们是国际金融关系的核心内容;另一类是与跨国资金融通关系有密切关系的其他关系,包括国际货币汇兑关系、国际货币合作关系、融资担保关系、国际融资监管关系、国际结算支付关系等,它们往往是发生跨国资金融通的必要前提。国际金融关系是超越一国领域的金融关系它不仅包括国家之间、国际组织之间、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发生的金融关系,而且包括分属于不同国家的自然人、法人之间以及它们与国家、国际组织之间所发生的金融关系。(二)国际金融法律规范1.国际金融法是有关国际金融的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的总和(1)国际金融条约。(2)国际金融惯例。(3)涉外金融立法与惯例。2.国际金融法是公法规范和私法规范、实体法规范和程序法规范的总和(1)金融公法性规范与私法性规范相互交融、相互补充。(2)金融实体法规范和程序法规范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国际金融条约第一,1944年在布雷顿森林召开的联合国货币金融会议上缔结的、后经数次修订的《基金协定》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第二,GATS及其《关于金融服务的决议》、《关于金融服务承诺的谅解书》等附件,以及1997年12月达成的《全球金融服务协议》。第三,《国际融资租赁公约》、《国际保付代理公约》、《独立担保和备用信用证公约》等国际金融交易公约。第四,以《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和《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为基础的欧盟金融服务指令、北美金融服务规则等。它们是近年来蓬勃发展的区域金融法的代表。国际金融惯例国际金融惯例可以分为国际金融交易惯例和国际金融监管惯例。国际金融交易惯例:例如国际商会编撰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托收统一规则》、《合同担保统一规则》、《见索即付担保统一规则》、《国际备用信用证惯例》等;国际金融监管惯例: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的《巴塞尔资本协议》及其修正案《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等。二、国际金融法的体系(1)国际金融法总论;(2)国际货币制度;(3)国际银行监管制度;(4)国际贷款及担保制度;(5)国际证券制度;(6)国际支付制度;(7)国际金融组织制度;(8)WTO金融服务贸易制度。第二节国际货币制度一、国际货币制度概述二、汇率制度三、外汇管理制度四、国际储备制度一、国际货币制度概述(一)国际货币制度的概念(二)近现代国际货币制度(一)国际货币制度的概念一国的货币制度包括对内货币制度和对外货币制度两大方面。各国对内货币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1、依法确定本位货币及其名称和货币单位;2、本位货币和辅币的铸造及流通程序;3、以及纸币的发行程序和准备金各国对外货币制度的内容通常包括:1、各国货币的可兑换性及对国际支付所采取的措施;2、各国货币比价的确定,即建立汇率制度;3、对黄金、外汇流动与转移的管制;4、国际储备的建立;5、国际债权债务的清算制度。(二)近现代国际货币制度1.金本位制(1)金币本位制(2)金块本位制(3)金汇兑本位制2.布雷顿森林体制3.牙买加体系一位湖北大冶的企业老板带10万现金在酒店消费,结账时被告知20万,企业老板要求刷卡,被酒店告知只收现金,与酒店发生了争执,一个电话打过之后,不一会,两辆车的后备箱装满了面值1元人民币开到了酒店门口(1)金币本位制这是金本位货币制度的最早形式,亦称为古典的或纯粹的金本位制,盛行于1880一1914年间。自由铸造、自由兑换及黄金自由输出入是该货币制度的三大特点。在该制度下,各国政府以法律形式规定货币的含金量,两国货币含金量的对比即为决定汇率基础的铸币平价。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各国纷纷发行不兑现的纸币,禁止黄金自由输出,金本位制随之告终。(2)金块本位制这是一种以金块办理国际结算的变相金本位制,亦称金条本位制。在该制度下,由国家储存金块,作为储备;流通中各种货币与黄金的兑换关系受到限制,不再实行自由兑换,但在需要时,可按规定的限制数量以纸币向本国中央银行无限制兑换金块。可见,这种货币制度实际上是一种附有限制条件的金本位制。(3)金汇兑本位制这是一种在金块本位制或金币本位制国家保持外汇,准许本国货币无限制地兑换外汇的金本位制。在该制度下,国内只流通银行券,银行券不能兑换黄金,只能兑换实行金块或金本位制国家的货币,国际储备除黄金外,还有一定比重的外汇,外汇在国外才可兑换黄金,黄金是最后的支付手段。实行金汇兑本位制的国家,要使其货币与另一实行金块或金币本位制国家的货币保持固定比率,通过无限制地买卖外汇来维持本国货币币值的稳定。金块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这两种货币制度在1970年代基本消失。金本位制崩溃的主要原因第一,黄金生产量的增长幅度远远低于商品生产增长的幅度,黄金不能满足日益扩大的商品流通需要,这就极大地削弱了金铸币流通的基础。第二,黄金存量在各国的分配不平衡。1913年末,美、英、德、法、俄五国占有世界黄金存量的三分之二。黄金存量大部分为少数强国所掌握,必然导致金币的自由铸造和自由流通受到破坏,削弱其他国家金币流通的基础。第三,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黄金被参战国集中用于购买军火,并停止自由输出和银行券兑现,从而最终导致金本位制的崩溃。2.布雷顿森林体制布雷顿森林体系以黄金为基础,以美元作为最主要的国际储备货币。美元直接与黄金挂钩,各国货币则与美元挂钩,并可按35美元一盎司的官价向美国兑换黄金。在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美元可以兑换黄金和各国实行可调节的钉住汇率制,是构成这一货币体系的两大支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则是维持这一体系正常运转的中心机构,它有监督国际汇率、提供国际信贷、协调国际货币关系三大职能。3.牙买加体系牙买加体系简介牙买加协议的主要内容牙买加体系的运行牙买加体系的主要特征对牙买加体系的评价牙买加体系简介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以后,国际金融秩序又复动荡,国际社会及各方人士也纷纷探析能否建立一种新的国际金融体系,提出了许多改革主张。IMF于1972年7月成立一个专门委员会,具体研究国际货币制度的改革问题,由11个主要工业国家和9个发展中国家共同组成。委员会于1974的6月提出一份“国际货币体系改革纲要”,对黄金、汇率、储备资产、国际收地支调节等问题提出了一些原则性的建议,为以后的货币改革奠定了基础。直至1976年1月,IMF理事会“国际货币制度临时委员会”在牙买加首都金斯敦举行会议,讨论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的条款,经过激烈的争论,签定达成了“牙买加协议”,同年4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理事会通过了《IMF协定第二修正案》,从而形成了新的国际货币体系。牙买加协议的主要内容1、实行浮动汇率制度的改革。2、推行黄金非货币化。3、增强特别提款权的作用。4、增加成员国基金份额。5、扩大信贷额度,以增加对发展中国家的融资。牙买加体系的运行1、储备货币多元化2、汇率安排多样化。3、多种渠道调节国际收支。主要包括:(1)运用国内经济政策。(2)运用汇率政策。(3)国际融资。(4)加强国际协调。这主要体现在:①以IMF为桥梁,各国政府通过磋商,就国际金融问题达成共识与谅解,共同维护国际金融形势的稳定与繁荣。②新兴的七国首脑会议的作用。牙买加体系的主要特征浮动汇率制度的广泛实行;各国采取不同的浮动形式,国际货币体系变得复杂而难以控制;各国央行对汇率实行干预制度;特别提款权作为国际储备资历产和记帐单位的作用大大加强;美元仍然是重要的国际储备资产。对牙买加体系的评价1、牙买加体系的积极作用(1)多元化的储备结构摆脱了布雷顿森林体系下各国货币间的僵硬关系,为国际经济提供了多种清偿货币,在较大程度上解决了储备货币供不应求的矛盾;(2)多样化的汇率安排适应了多样化的、不同发展水平的各国经济,为维持经济发展与稳定提供了灵活性与独立性,同时有助于保持国内经济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3)多种渠道并行,使国际收支的调节更为有效与及时。2、牙买加体系的缺陷(1)在多元化国际储备格局下,储备货币发行国仍享有“铸币税”等多种好处,同时,在多元化国际储备下,缺乏统一的稳定的货币标准,这本身就可能造成国际金融的不稳定;(2)汇率大起大落,变动不定,汇率体系极不稳定。其消极影响之一是增大了外汇风险,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国际贸易与国际投资活动,对发展中国家而言,这种负面影响尤为突出;(3)国际收支调节机制并不健全,各种现有的渠道都有各自的局限,牙买加体系并没有消除全球性的国际收支失衡问题。二、汇率制度(一)各国现行的汇率制度(二)《基金协定》关于汇率安排的主要准则(三)人民币汇率问题汇率是一国货币折换成其他国家货币的比价,也可以说是用一国货币单位表示的另一国货币的价格。汇率制度主要规定本国货币与其他国家货币的汇率关系、汇率波动的幅度和干预汇率变动的方式等。(一)各国现行的汇率制度1、固定汇率制2、浮动汇率制一是钉住制二是有限制的灵活安排三是较灵活的汇率安排1、固定汇率制固定汇率制是指外汇行市受到某种限制而在一定幅度内波动的一种汇率制度。在固定汇率制下,一国往往以法律形式规定外汇汇率,形成法定汇率,又称“官方汇率”,一切外汇交易都应按该汇率进行。2、浮动汇率制浮动汇率制按照政府是否干预区分,自由浮动和管理浮动两种:1.自由浮动又称清洁浮动,它是指政府对外汇市场不加任何干预,完全听任外汇市场供求的力量自发地决定本国货币的汇率。2.管理浮动又称“肮脏浮动”,它是指政府对外汇市场进行或明或暗的干预,以使市场汇率朝有利于自己的方向浮动。2、浮动汇率制按汇率浮动的方式划分,有单独浮动、联合浮动、钉住浮动和联系汇率制四种:1.单独浮动即一国货币不与其他国家货币发生固定联系,其汇率根据外汇市场的供求变化而自动调整。2.联合浮动又称共同浮动,指国家集团在成员国之间固定汇率,同时对非成员国货币实行共升共降的浮动汇率。3.钉住汇率制度,是指一些国家使本国货币钉住某工业发达国家的货币,使本国货币同钉住的货币保持相对固定的汇率,而对所有其他国家货币的汇率则是浮动的。4.联系汇率制,最具代表性的是港元联系汇率制,香港在1983年开始以1美元兑换7.8港元的比价实行联系汇率制。(二)《基金协定》关于汇率安排的主要准则1.一般义务2.监督制度3.磋商程序1.一般义务(1)尽量以自己的经济和金融政策来达到促进有秩序的经济增长这个目标,既有合理的价格稳定,又适当照顾自身的状况;(2)努力通过创造有秩序的基本的经济和金融条件以及不会产生反常混乱的货币制度来促进稳定;(3)避免操纵汇率或国际货币制度来妨碍国际收支有效的调整或取得对其他成员国不公平的竞争优势;(4)奉行同本款所规定的保证不相矛盾的外汇政策。2.监督制度第一,成员国有义务不得为妨碍国际收支的有效调整或从其他成员国取得不公平的竞争利益而操纵汇率或国际货币制度;第二,成员国为消除外汇市场上的混乱状况时,须对外汇市场进行干预;第三,成员国在采取干预政策时,应合理照顾其他成员国的利益。3.磋商程序磋商可分为三种:一是定期磋商;二是特别磋商;三是补充磋商。虽然基金组织经磋商得出的结论对成员国没有法律上的拘束力,但一般而言,对于基金组织有益的政策建议,各成员国大多会乐于接受。(三)人民币汇率制度1、新中国成立以来至改革开放前单一浮动汇率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