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困难补助(慰问金)申请书尊敬的县百货公司领导:你好!我叫田荆玲,是长阳县龙舟坪镇人,1963年月出生,现年49岁。非农业户口。现居龙舟坪镇龙门街原百货仓库旧楼4楼,房屋为百货公司改制前建造,住房面积40平米。由于房屋年久失修,室内破旧不堪,墙面脱落严重,几经修补仍有漏水,部分墙体出现裂纹,居住环境堪忧。丈夫杜先超是百货公司职工,近日病逝,更是雪上加霜,家庭生活困难,特申请生活补助。具体情况如下所述:我本人为长阳资丘镇人,自幼家境贫寒,初小便中途辍学;幼时家庭贫困,朝不保夕,体弱多病,曾患有肺结核,胆结石,支气管炎,至今数病缠身,多年来经常头痛、腰酸、胸闷、胃痛、四肢乏力....虽仍存在一定劳动能力,却不能从事稍重的体力活动,总要时常休息,严重影响农业生产和家庭收入。多年来,一直没有固定工作,也无固定收入。丈夫杜先超同为长阳资丘镇人,生于1958年7月15日,高中毕业后,入伍参军。1984年退伍后曾在煤炭运输公司担任司机,之后转入长阳百货公司工作。1998年公司改制,自谋职业,长期从事劳身费神的工作,做过司机,清洁工,及厕所收费打扫工作,由于所从事工作对身体影响严重,以致于患上癫痫,肝病,心脏病和肺结核等各种疾病。最终因家庭困难和经济上的原因,无法支持高昂的医疗费及护理费,久病不治,于2012年12月31日病逝于长阳县人民医院。(见死亡证明书)家中还有两个儿子:大儿子现年29岁长期在外打工,收入甚微,自身难以维持生计,且单身,仍未结婚,无稳定工作和收入;小儿子生于1989年,早年读过舞蹈体育学校,后因家庭经济困难及父母身体原因,辍学回家照顾父母,常年闲置在家,无稳定工作和收入,且单身,仍未结婚。原以为这一切,我都可以独自承受,并坚持下去。但丈夫的去世如晴天霹雳,给我身体及精神上极大的打击。丈夫患上不治之症后,我们家人终日守候在旁,希望他的病会有所好转,但最终还是不能如我所愿,他就这样离开了我和孩子们,让我身心憔悴,无心工作,后医院检查也感染上了丈夫的疾病,丈夫的离去让不堪一击的家庭失去了最主要的劳动力,而我现在的病情也无法允许我更多的劳动,雪上加霜的情况便让整个家庭陷入了绝境。考虑到所有这些实际问题,特向公司申请给予我生活困难补助金。再次感谢公司领导对我和家人的关怀与慰问!此致敬礼!申请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