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0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防范和压降道路交通事故,稳定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态势,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市政府统一部署,特提出2010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意见如下: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发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中心,紧紧围绕“保平安,降事故,确保不出大事故”的工作目标,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深入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和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努力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能力,全力预防道路交通死亡事故,重点压降重特大恶性事故,确保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不增加,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市民群众出行创造更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二、工作目标1、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改。省级督办危险路段整改率达到100%,市级督办路段整改率达到90%以上,县级督办路段整改率达到85%以上。2、车辆、驾驶人源头得到有效管控。对全市“重点驾驶人”和“黑名单”人员管控率达100%;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交通安全责任制,完善运输企业内部安全责任制度和监督机制,交通2安全重点单位整改率达100%。3、非客运车辆违法运营得到有效遏制。城郊结合部重点道路、农村镇区主干道路以及国省干道沿线无非法客运车辆聚集点,杜绝非客运车辆非法从事校车营运,校车登记及识别标记发放率达100%。4、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治理得到深化。管制区域内外地号牌和无通行证摩托车基本杜绝,农村地区无证无牌摩托车违法上路不高于5%,城区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不高于5%。5、交通事故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群死群伤交通事故明显减少,交通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数,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或有社会影响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三、整治重点1、重点公路:104国道、312国道和240省道、342省道等国省干道,高速公路,农村道路。2、重点路段:2009年以来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和重大交通事故多发的路段;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不全的危险路段、危险桥梁、沿河高路基路段以及宽路窄桥、人车流量密集的专业市场、农村节场、马路市场路段。3、重点单位:2009年以来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或3起重大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车辆单位和市、县级重点单位。4、重点车辆:建设工程运输车辆、从事公路专业客货运和危险品运输的车辆,学校接送车辆,交通事故多发、影响交通秩序的3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和机动三轮车。5、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公路上的客、货车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车、占道行驶,报废车辆、非法拼装改装车辆上路行驶;农村道路上农用运输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各类摩托车无证无牌上路、非法违章载客等;城区的机动车闯信号、逆向行驶、乱停乱放、争道抢行等;高速公路上的违章停车、超速行驶、随意停车上下客等;公路上的各种违章搭建、占道经营、打谷晒场、马路市场等。四、工作措施(一)全面推进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工作机制,严格把好“四个关”(把好驾驶人和机动车辆营运资质和安全设施关,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关,校车安全管理关,拖拉机、农用车安全管理关),形成职能互补、齐抓共管的交通安全源头管理社会化联动格局。深入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推进交通安全示范乡镇、企业、学校和公路“四项示范”创建,提高创建质量和达标率,有效压降县乡村道交通事故。(二)创新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模式。完善交通管理社会化网络,统筹协调和组织落实各地各部门交通安全管理、宣传教育、隐患整改和考核督查等相关工作。以全市安全生产考核为抓手,推开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机制;在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架构下,推动逐级建立市、县(区)、镇各级交通安全机构,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细化落实到辖区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公安部门要继续实施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做强做大社区交4通安全工作站、驾协服务站和交通警务室,不断提高社区交通管理服务水平。(三)强化车辆驾驶人源头监管措施。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源头分级管理运作机制,建立车辆、驾驶人源头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和监管工作评价制度。交通、公安等部门全面加强驾校、培训班和教练员队伍的管理,严把驾驶员考试关和发证关。严格落实交通违法计满12分驾驶人学习考试制度、“黑名单”制度、“荣誉驾驶人”制度,建立重点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定期通报制度;交通、农机、公安等部门加大农村地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及拖拉机源头监管力度。(四)进一步整顿专业运输企业。针对“三铁”等重点工程集中开工建设的实际,交通、公安、建设等部门要以工程车辆运输单位为重点,对全市运输企业和驾驶队伍进行规范管理,加强重点单位和驾驶人的监管。同时进一步落实客运、危险品运输等重点单位的监管责任,对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单位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责成有关部门严肃纪律,追究责任人责任。建立运输企业驾驶人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情况抄告制度,定期向企业及其主管部门通报情况,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单位进行挂牌整改。(五)对电动自行车产业进行规范和引导。根据国家标准委员会2009年12月16日发布的电动摩托车4项国家标准和将要出台的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经贸委和公安、质监等部门要积极参助市政府,以这次国家调整产业布局、大力发展新能源车辆的历史机遇为契机迅速做好我市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产业结构调整和引导5工作。待国家新标准颁布实施后,结合文明创建活动的推开,公安部门要在全市全面开展电动车路面行车秩序的整治工作,有效预防和压降电动车交通事故比例。(六)大力开展重点交通违法整治。公安交巡警部门继续强化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行驶和高速公路占用应急车道等重点交通违法,以及工程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的整治,重点突出违反标志标线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死亡事故高发的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行人交通违法整治等工作;切实抓好重点区域的交通环境整治,大力整治市场周边地区、货运物流中心区域停车秩序,强化重点路段停车秩序管理;市(县)和农村地区切实加强镇中心区交通秩序管理,严格查处“五小车”交通违法,切实抓好城区禁摩执法工作,中心城区实现“无摩化”,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七)全面加强高速公路安全管控。深化平安畅通高速和“文明平安服务区”创建活动,持续开展高速公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查处超速、超载、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等高速公路重点交通违法。严格落实恶劣天气高速公路各项管理工作措施,健全完善分级管制的预警机制、指挥协调机制和责任倒查机制;建立市级统一指挥调度平台,完善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加快高速公路急救点建设;健全完善由交巡警、路政和经营管理单位等参加的高速公路安全联席会议制度,落实道路施工安全监管、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在重点路段安装引导提示系统,确保高速公路运行安全。(八)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健全完善各类道6路交通安全硬件设施;严格落实新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规划、建设、投入使用“三同步”制度,杜绝交通安全设施不到位的道路开通启用,结合全省公路交通事故综合预防示范工程创建,建成一批交通安全设施规范的示范路、样板路;全力推进“感知中国”智能交通物联网示范点建设,惠山区力争建成智能交通物联网示范控制中心。(九)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进一步推进交通事故预防示范工程,各级政府和交通、建设等职能部门要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分别对国道、省道、市(区)道路和农村道路进行实地勘查,进一步梳理存在安全隐患的点段,分类登记,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治理计划。通过隐患的整改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条件,杜绝发生因隐患未整改而酿成的重特大恶性交通事故。(十)深入开展宣传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继续开展“保护生命平安出行”宣传教育工程,切实加强专业车辆单位、专业驾驶人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推动各部门各单位落实交通安全教育主体责任。各市(县)区政府牵头、文明办、综治办、安监局等相关部门衔接,大力实施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积极依托媒体网络等宣传阵地,开展广泛有效的交通安全宣传,加强舆情的控制和引导,营造和谐的交通管理社会氛围;把交通安全工作纳入综合治理、文明创建和安全生产的考核内容,进一步深化开展文明交通示范路和示范路口创建活动,继续制定开展志愿者文明交通协勤活动,发展壮大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五、工作要求(一)完善机制,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履行交通安7全法定责任,要把改善道路交通环境,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内容,切实加强对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督查。要通过各级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的规范运作,牢牢掌握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现场督办,确保整改到位。(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从路面管理到源头管控、从车辆单位到参与者个人,涉及许多环节和多个部门,只有各单位、各部门管理形成合力,才能实现工作效能的最大化。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公安、交通、城管、建设、农机、宣传等部门要认真履职,加强配合,教育部门要在抓好中小学生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学生接送车辆的管理。(三)加强检查,强化考核。各地要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平安无锡”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安监部门,要按照省、市两级政府的要求,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及时总结各地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对进展不快、工作不力的地方和单位要予以通报,以期取得预期工作目标。(四)加强研判,定期报告。每季度(4月、7月、10月、12月的20日前)向市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整顿工作进展情况、安全情况、工作措施、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重大行动要及时报告,整个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总结于12月10日前上报。82010年全市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一、整治对象1、年内《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的危化品生产(含非化工)企业。2、年内应进行安全现状评价的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剧毒化学品(不含化验、实验室用)的企业、使用其他危化品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以危化品为主要生产原辅材料的企业(以下简称“三类重点使用企业”)。3、涉及国家安监总局公布的15种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和省安监局规定的高危储存设施尚未实现自动控制的化工生产企业。4、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构成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的单位。二、整治目标1、全面完成危化品生产(含非化工)企业换领证,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其换领证申请材料未正式受理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2、年内应评价的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及三类重点使用企业,100%依法开展安全现状评价。3、涉及15种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和省安监局规定的高危储存设施尚未实现自动控制的化工生产企业,必须于10月25日前完成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其中,危化品生产(含非化工)企业必须在换领证申请材料提交前完成改造。4、构成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的单位,须于5月25日前使用统一软件完成信息填报及备案;年内,对照《无锡市重大危险源安9全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全面落实对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责任。三、工作措施1、明确对象,摸清底数各地、各单位要针对四类整治对象,认真组织排查摸底,锁定对应的企业名单,建立专门台账,3月25日前上报今年需换领证的危化品生产(含非化工)企业名单、应开展定期安全现状评价的企业名单和需要进行自动控制技术改造的企业名单,4月25日前上报构成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名单。2、告知承诺,落实责任各地、各单位要在集中排查梳理并锁定四类整治对象的基础上,统一于3月25日前分别向今年需换领证的危化品生产(含非化工)企业、应开展定期安全现状评价的企业和需要进行自动控制技术改造的企业发出《危化品生产企业换领证告知承诺书》、《危化品从业单位定期安全评价告知承诺书》和《化工企业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告知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