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保险费率本章结构第一节大数定律及其在保险中的应用第二节保险费率厘定的原则与方法第三节人寿保险费率的厘定第四节财产保险费率的厘定第一节大数定律及其在保险中的应用知识框架一、大数定律二、保险运行的数理解释一、大数定律大数定律是用来说明大量的随机现象由于偶然性相互抵消所呈现的必然数量规律的一系列定理的统称,是保险经营的重要数理基础。(一)切比雪夫大数定律设X1,X2,…,Xn,…是相互独立的随机变量序列,且具有相同的数学期望和方差:EXn=μ,VarXn=σ2(n=1,2,…),则对于任意的ε0,都有:将这一法则运用于保险经营,可说明其含义。假设有n个被保险人,他们同时投保了n个相互独立的标的,用Xn表示每个标的发生损失的大小,它是一个随机变量,且所有X1,X2,…,Xn的期望值相等,即有:EX1=EX2=…=EXn=μ如果我们按照保险标的可能发生的损失的期望值计算纯保费,而把每个Xn视为实际损失,很显然,每个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Xn与其损失期望值μ一般都不会相等,然而根据大数定律,只要承保标的数量足够大时,投保人所缴纳的纯保费μ与每人平均所发生的损失Xk几乎相等。这个结论反过来则说明保险人该如何收取纯保费,即只有当一个投保人所缴的纯保费等于他的损失期望值时,才能保证保险人在整体上的收支平衡。(二)贝努利大数定律设事件A在一次试验中以概率p发生。以nA表示在n次独立重复试验中事件A出现的次数,则对于任意的正数ε0,有:贝努利大数定律是切比雪夫大数定律的特例。在切比雪夫大数定律中,设每个Xn是服从0-1分布的随机变量,即:P(Xn=1)=pP(Xn=0)=1-pEXn=p令nA=X1+X2+…+Xn,则可由切比雪夫大数定律推出贝努利大数定律。贝努利大数定律表明事件发生的频率具有稳定性,也即当试验次数n很大时,事件发生的频率与其概率有较大偏差的可能性很小。这一定律是用频率解释概率的数理基础,这对于利用统计资料来估计损失概率是极其重要的。在非寿险精算中,可以假设某一保险标的具有相同的损失概率,这样就可以通过以往的有关统计数据,求出一个比率,即这类保险标的发生损失的频率,这个计算出来的频率即为损失概率。但通过这种方法计算出来的损失概率是对实际概率的估计,与实际概率之间有一个偏差。根据大数定律,在观察次数很多或观察周期很长的情况下,计算出来的这一比率将与实际损失概率很接近。也就是说,随着保险标的数量的增加,根据概率的频率解释计算出来的损失概率与实际损失概率之间的误差会逐渐减少,估计出来的损失概率的稳定性和真实性变得更高。所以,保险人承保的保险标的的数量越大,则保险人根据大数定律厘定的保费越准确,财务稳定性越强,经营危险越小。(三)泊松大数定律假设某一随机事件A在第一次试验中出现的概率为p1,在第二次试验中出现的概率为p2,…,在第n次试验中出现的概率为pn。同样用nA来表示此事件在n次试验中发生的次数,则根据泊松大数定律对于任意的ε0,有:泊松大数定律的意思是:当试验次数无限增加时,其平均概率与观察结果所得的比率将无限接近。泊松大数定律运用于保险经营上,可以说明,尽管各个相互独立的危险单位的损失概率可能各不相同,但只要有足够多的标的,仍可在平均意义上求出相同的损失概率。为了有足够多的标的,便于运用大数定律,可以把性质相近的标的集中在一起,求出一个整体的费率。大数定律应用于保险得出最有意义的结论是:当保险标的的数量足够大时,通过以往统计数据计算出来的估计损失概率与实际概率的误差将很小。保险经营利用大数定律把不确定数量关系向确定数量关系转化,即某一危险是否发生对某一个保险标的来说是不确定的,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但当保险标的的数量很大时,我们可以很有把握地说,其中遭受危险事故的保险标的数量是多少。这样,根据大数定律,我们把对单个保险标的来说不确定的数量关系转化为对保险标的的集合来说确定的数量关系。二、保险运行的数理解释(一)大数定律与损失分摊保险提供了一种帮助人们分散危险、分摊损失的机制。这就是保险的本质——损失分担,其方法是以确定的小损失(缴纳的保费)取代不确定的大损失。大数定律在这种损失分摊的机制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保险就像是一个蓄水池,每人贡献一点保费,这些资金被保险公司集中起来以弥补少数不幸者所遭受的损失。当参与这种蓄水机制的单位数越多时,蓄水池的功能越能正常稳定地发挥。(二)大数定律与风险分散虽然保险人不能准确预测具体某个被保险人是否发生损失,但是保险人可以对承担的整体危险作出比较准确可信的估计。下面就从随机变量的方差与变异系数上加以具体分析。设保险人承保了n个危险相同、相互独立的危险单位,用随机变量X1,X2,…,Xn表示每个保险单位的损失量,则X1,X2,…,Xn是相互独立并且与随机变量X具有相同的分布。对单个被保险人而言,他自己面临的危险是实际损失X与期望损失EX的偏差,可用X的标准差σX表示这种偏差,如果将n个被保险人看成一个整体,那么平均每个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为:这说明如果将n个被保险人看成一个整体,那么每个被保险人面临的平均危险随着保险人数的增加而减少。可以看出,承保单位数n越大,保险人对危险的估计就越准确。(三)大数定律在保险中应用的双重性据大数定律,以往经验数据越多,对事件发生的概率估计就越准确。这种估计的准确性是能否准确预测未来危险的前提条件。但是另一方面,即使我们能准确估计出事件发生的概率,如果未来危险单位数较少时,也很难准确预测未来危险。为使预期结果能很好地接近真实结果,必须将概率估计值运用到大量危险单位中。因此,大数定律的应用具有双重性。第一,为准确估计事件发生的概率,保险公司必须掌握大量的经验数据。经验数据越多,对事件发生的概率的估计就越准确。第二,一旦估计出事件发生的概率,必须将此概率估计值运用到大量的危险单位中才能对未来损失有比较准确的估计。第二节保险费率厘定的原则与方法知识框架一、保险费率的构成二、保险费率厘定的基本原则三、保险费率厘定的方法一、保险费率的构成保险费率是保险费与保险金额的比例,保险费率又被称为保险价格,通常以每百元或每千元的保险金额应缴的保险费来表示。保险人制定费率时主要依据的是过去的损失和费用统计记录,在此基础上对即将发生的损失及费用进行预测。保险费率一般由纯费率与附加费率两部分组成。纯费率又称净费率,它是用来支付赔款或保险金的费率,其计算依据因险种的不同而不同。财产保险纯费率的计算依据是损失概率,人寿保险纯费率的计算依据是利率和生命表。附加费率是附加保费与保险金额的比率。把纯费率和附加费率加总起来,就构成了保险费率。二、保险费率厘定的基本原则(一)公平合理原则公平有两方面的含义,对保险人来说,其收取的保费应与其承担的危险相当,对投保人来说,其负担的保费应与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障相对称(二)充分原则充分原则是指收取的保费在支付赔款及合理的营业费用、税收后,仍有一部分利润。(三)相对稳定原则相对稳定原则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应保持费率的稳定。稳定的费率有利于保险机构核算。(四)促进防灾防损原则促进防灾防损原则是指保险费率的厘定应有利于促进防灾防损。具体说,对注重防灾防损工作的被保险人采取较低的费率。三、保险费率厘定的方法保险费率的厘定,从理论上讲是在依据损失概率测定纯费率的基础上,再加上附加费率得到的市场保险费率或毛保费率。在实际业务中,因为保险费率的测定还需要必要的技术支持,所以存在不同的费率厘定,即有各种不同的厘定方法。一般来说,保险费率的计算方法大致可分为三种:分类法、增减法、观察法。(一)分类法分类法是依据某些重要的标准,对危险进行分类,并据此将被保险人分成若干类别,把不同的保险标的根据危险性质归入相应群体,分别确定费率的方法。分类费率可通过两种方法来计算,即纯保险费率法和损失比率法。两种方法的不同之处在于:一是纯保险费率法以实际经验为计算基础,损失比率法则以整个行业的实际损失比率为计算基础;二是当费率调增或调减时,损失比率法要求把增减额分摊于各类,而纯保险费率法则不需要这样做。1.纯保险费率法。纯保险费率法以某一时期内保险单位具体发生的损失为基础。首先,计算出纯保险费。已发生的损失包括会计期间所有已付赔款和同期已发生但未赔付的损失准备金。其次,再求出每一危险单位的毛保费。计算毛保费不仅要考虑损失因素,还要考虑费用因素。附加费用、承保利润和意外准备金一般以毛保费的一个比率表示,称为费用比率。不难发现:于是,就可以得出总保险费,根据总保险费,可厘定出保险费率:保险费率确定后,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要随着现实情况的变化作出调整。在调整过程中,一般不改变损失比率和预付比率。信赖度和理赔次数是密切相关的,理赔次数越多,信赖度越高。考虑了信赖度因素,上例中的费率调整就要加以修正:式中,M为调整因素,即保险费费率调整比例;A为实际损失比率;E为预期损失比率;C为信赖度。(二)增减法增减法是指在同一分类中,对投保人给以变动的费率。增减法是在凭借分类法确定的基本费率的基础上,再依据实际情况予以细分所测定的费率。与分类费率相比,在增减法下厘定出来的费率,有可能高于或低于分类法所确定的费率。增减法主要分为三种:表定法、经验法、追溯法。但无论何种方法,均适用于较大规模的投保人。1.表定法。表定法以每一危险单位为计算依据,在基本费率的基础之上,参考标的物的显著危险因素来确定费率。2.经验法。该方法又称为预期经验法。它是根据被保险人过去的损失记录,对按分类法计算的费率加以增减,但当年的保费额并不受当年经验的影响,而是以过去数年的平均损失来修订未来年份的保险费率。计算公式如下:式中,M为经验调整数;A为经验时期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E为被保险人适用某费率的预期损失;C为信赖度。3.追溯法。该法是依据保险期间的损失为基础来调整费率的。投保人起初以其他方法(如表定法或经验法)确定的费率购买保单,而在保险期届满后,再依照本法最后确定保费。计算公式是:式中,RP为追溯保险费;BP为基本保险费;L为实际损失金额;VCF为损失调整数(大于1);TM为税收系数(大于1)。(三)观察法该法又被称为个别法或判断法,它就某一被保危险,单独厘定出费率,在厘定费率的过程中保险人主要依据自己的判断。之所以采用观察法,是因为保险标的的数量太少,无法获得充足的统计资料来确定费率。这种方法虽不尽科学,但有其可取之处:(1)根据不同性质的危险,确定出相应的费率,更具有灵活性。在标的数量较少的情况下,不能将各种危险生硬地集中在一起来厘定费率,这样做违反了大数定律,无法保证费率的准确性。(2)用观察法厘定费率,尽管主要考虑个别危险因素,但仍不可避免地运用相关的经验和数据,这就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其科学性。第三节人寿保险费率的厘定知识框架一、人寿保险费概述二、利息三、生命表四、纯保险费率的计算五、毛保险费的计算一、人寿保险费概述人寿保险费由两部分构成:纯保险费和附加保险费。投保人所缴纳的纯保险费部分可分为危险保险费和储蓄保险费。前者用于当年保险金的支付,后者则是一种累积的保险费,用来弥补未来年份的赤字。附加保险费用于保险费经营中的一切费用开支。纯保险费和附加保险费构成了营业保险费,它是寿险机构实际收取的保险费。寿险计算的基本原则是收支平衡原则,“收”是指保险机构收取的保险费总额;“支”是指保险机构的保险金给付和支出的各项经营费用。以缴费方法为依据,寿险保险费可分为自然纯保险费、趸缴纯保险费和均衡纯保险费。二、利息利息是资金所有者由于借出资金而获得的报酬。以计算利息的期限单位为标准,利率可划分为年率、月率和日率。利息的计算方法有两种,即单利和复利。(一)单利单利计算利息的特点,就是对利息不再付息,其计算公式为:式中,I为利息额;P为本金;i为利息率;n为借贷期限;S为本利和。(二)复利复利是一种将上期利息转化为本金一并计算的方法,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