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江西南康市市政管理处交通标志牌、减速带竞争性谈判招标文件康招采(2010)竞字53号南康市招标投标中心2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日南康市招标投标中心招标公告康招采(2010)竞字53号江西省南康市招标投标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拟向社会招标采购交通标志牌、减速带,为了保证产品及服务的质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招标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招标的方式进行,择优选定中标单位,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竞标有关事宜向社会公告如下:一、招标采购项目名称:品目一:交通标志牌,品目二:减速带。二、项目编号:KZC(2010)竞字53号三、采购预算:品目一:108480元,品目二:88530元。四、招标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五、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六、完工时间:按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七、货款结算方式:(1)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按政府采购货款结算程序,十个工作日内,首付合同总款的95%,余款5%为质量保证金,产品无质量问题期满一年,不计息一次性付清。(2)以上所有款项均只能通过银行转帐支付到中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开设的基本帐户,不得支付到其它任何帐户,也不得支付现金。(3)中标方须凭中标通知书,把经南康市招标投标中心政府采购科监证的采购合同、验收合格证明(壹式两份)和中标方所在单位开具的税务发票交政府采购科,政府采购科将手续交政府采购办,由政府采购办按供销合同办理采购资金结算手续。八、投标报价1、投标人报价包括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约定的工作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即包括外购、外协、配套件、原材料及生产制造、检验、出成品、包装、保险、利税、管理费用、运杂、装卸、安装以及相关质量监督部门检测费等费用。2、本次竞争性谈判允许二次报价,第一投标报价为投标文件通过初步评审的必备条件,超出采购预算的,则不进入下一阶段的详细评审;第二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采购人在谈判过程中需要增加产品配置并已获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外,投标人的第二投标报价不得超过第一投标报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即交3钥匙工程),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3、除非与采购人签订的供销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价格(最终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九、投标费用(一)招标文件资料费:100元/份(标书售后,资料费不退)。(二)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现金打包方式(须密封,并加盖公司公章)支付投标保证金:10000元/品目。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落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会结束后当场退还。(三)采购人要求:在评委会结束后,评委评标费用由品目一、二的第一中标侯选人在评标会现场共同支付。(四)无论招标结果如何,参与投标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因此支付任何补偿费用。十、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投标人代表具有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4)投标人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皆为复印件,原件备查);(5)供应商必须为独立法人,有相关产品生产或供货能力、财务状况良好的国内生产厂家;(6)如果为外地供货商必须有赣州地区维修服务站,出现问题后维修商到达现场时间不能超过2小时;(7)品目二具有公安部认证的检测所(中心)出具的符合GA/T487-2004要求的检测报告;(8)投标方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本招标采购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资格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前予以审查。十一、招标答疑:对本招标文件有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内容)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0年10月27日上午10:00时前(逾期,将拒收),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及传真)把质疑函交给我中4心政府采购科工作人员,投标人资质要求及技术参数的质疑一律由采购人作出答复,我中心将在2010年10月29日下午16:00时前,把答疑结果在相关网站上公布;如逾期答疑或未作答疑,则延长截标、开标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赣州招标投标网,招标人在赣州招标投标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十二、本次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1)购买标书时间:即日起至2010年11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休息),招标文件可在网站上先下载。(2)地点:南康市招标投标中心政府采购科办公室十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0年11月2日上午9:30(2)地点:南康市招标投标中心综合开标室十四、本次招标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资质、其他相关资料和个人身份证以备查验。十五、其他事项:1、资金来源:市财政性资金。2、招标文件的取得:以不记名方式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到本中心政府采购科购买。3、本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本与书面文本内容如有不一致的,一律以书面文本为准。4、本次招标采购开标活动采用先开标、唱标,后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本中心对投标人不承担开标后,投标报价泄密的责任。5、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出的质疑,本中心不予受理。6、对于提供虚假和恶意质疑的投标人,将给予记录不良行为一次。十六、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以下方式查询:项目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南康市市政管理处黄先生13879763795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南康市招标投标标中心联系电话:0797—6611683传真:0797-6617066十七、招标文件下载路径:赣州招标投标网首页→政府采购→光标移到南康→光标移到more后单击→找到2010竞字53号招标公告最后的招标文件下载地址进行下载即可。5二○一○年十月二十日一、投标须知一、招标项目内容与要求品目采购物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采购数量一小型交通标志牌1、标牌牌面用2mm铝板制作,正面贴美国3M高强级反光膜。2、立杆Φ76mm热扎无缝钢管,厚4mm,高3.5m,圆牌直径0.8m,三角牌边长0.9m,共计标牌385块。基础现浇牢固,混凝土为C25。3、所有金属件除铝合金外均进行整体热镀锌防锈处理。镀锌量不少于600g/米2。104块中型交通标志牌1、标牌牌面用3mm铝板制作,正面贴美国3M高强级反光膜。基础砼1m×1m×1.5m,混凝土为C25,水平铁板木模浇铸。2、立杆采用悬臂式,标牌立杆110mm热扎无缝钢管,壁厚4mm,悬臂长4m,上挂两块圆形标牌,一块三角形标牌净高6.0m,圆牌直径1m,三角牌边长1.3m。立柱、悬臂不允许接驳。3、所有金属件除铝合金外均进行整体热镀锌防锈处理。镀锌量不少于600g/米2。12套二减速带1、选用抗拉强度超过15吨、硬度超过80度的优质橡胶做为表层材料,色母完全揉合于表层的橡胶粉中保证了着色力。70度至零下40度高低温不变形的优良品性。重量不小于18Kg/米。2、表面色泽均匀,无缺胶、气泡、飞边等缺陷。减速带样式美观、减速效果好、对车辆磨损小、噪音低、耐压、耐磨损、不易老化。3、应符合公安部2004年10月1日实施的《橡胶减速垄》(GA/T487-2004)行业标准,其规格为“减速垄单元宽、高方向截面应为近似梯形或弧形。其宽度尺寸应在(300mm±5mm)~(400mm±5mm)范围内,高度尺寸应在(25mm±2mm)~(70mm±2mm)范围内,在公路和城市道路上使用的橡胶减速垄高度与宽度尺寸之比应不大于0.7”的要求设置。590.2米备注:品目一、二均包安装。二、招标议程安排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0年11月2日09时30分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康市招标投标中心3、投标文件接受人员:南康市招标投标中心政府采购科工作人员4、开标地点:南康市招标投标中心综合开标室三、谈判小组的组成谈判小组由3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采购人委派1名人。四、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天内有效。五、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采购人及南康市招标投标中心。六、适用法律本招标文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6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解释。二、无效投标文件的认定1、开启标书前,经确认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退回投标文件:1.1投标人未能凭交缴投标保证金的收据(原件)于投标截止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指定地点及指定接受人;1.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担保或提供的担保有瑕疵的;1.3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装订、分装和密封的,或密封有瑕疵的;1.4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含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2、开启标书后,经评标委员会确认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废标处理:2.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2.2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或其他实质性要求;2.3在同次竞价过程中,投标文件对同一物品(品目)出现了二个及以上的报价,且未标明哪个报价有效的;2.4投标文件中未签署《投标承诺书》的;2.5投标文件正、副本数目不足;2.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2.7投标文件的重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2.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数据大量雷同,或有其他明显串通投标行为的;2.9投标文件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其他实质性条件,或其他重大偏差的,或提供虚假文件的;2.10资格审查时,未能按评委要求提交合格的有关证书和材料原件的;2.1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货物招标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按废标处理;2.12同一产品制造商(或国内销售总代理)参与了本项目投标,同时又授权给其他投标人的;2.13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含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采购人及评标委员会必须严格按照以上标准认定无效投标文件,不得使用除此之外的标准作为认定无效投标文件的依据。4、经确认的无效投标文件或按废标处理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使之成为具有符合性的投标文件。7三、总则5、使用文字种类5.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人与投标人间有关招投标所有书面方式(包括电子邮件、传真)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应使用简体中文。6、使用货币种类6.1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特殊情况另行约定)。7、投标费用7.1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8、投标资格8.1投标人保证满足投标须知中所规定的投标资格及其它要求。8.2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在截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并且在开标时携带齐全证书、证明材料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对其进行查验。9、投标有效期9.1投标有效期按投标须知执行。在此期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受招标文件约束,如投标人被授予合同,投标人不得拒绝。9.2原定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经招投标监督机构核准后可以书面(或网上公告)方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9.3投标人须以书面方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未及时作出答复的,则视为认同招标方的要求。9.4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撤回投标文件而不被没收投标担保。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担保有效期。9.5本招标文件投标担保的规定仍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有效期。10、答疑10.1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按下列方式进行招标答疑;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如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存在疑问,应按本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的相关规定提出,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澄清、修改等,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