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WTO概述第一节GATT第二节WTO第三节WTO的业绩和作用第一节1947年关贸总协定一、1947年关贸总协定的产生世界贸易组织正式运行之前,1947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是协调、处理缔约方间关税与贸易政策的主要多边协定。其宗旨是:通过彼此削减关税及其他贸易壁垒,消除国际贸易上的歧视待遇,以充分利用世界资源,扩大商品生产和交换,保证充分就业,增加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提高生活水平。((一一))产产生生背背景景20世纪30年代大危机,各国对外贸易普遍衰退,国际贸易交易下降70%。1933年,美国总统罗斯福提出,建设一个自由的世界贸易多边体系。二战后期,美国及其他国家的政治学家及经济学家认为:两次大战期间的贸易保护主义不仅导致了经济灾难,也引起了国际性的战争。国家与国家之间必须进行国际合作和政策协调,建立一个开放的贸易体系。二战以后,除美国以外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经济上遭受严重的破坏,它们在恢复本国经济的同时,都希望重建世界经济,在当时国际社会有三个急需解决的问题:其一:是需要建立和维护国家间稳定的汇率;其二:是需要创立处理国际投资问题的国际组织;其三:是需要重建国际贸易秩序;美国凭借其在军事、政治和经济上雄厚的势力,也从金融、投资和贸易这三个领域着手策划,试图建立一个由美国主宰的战后的国际经济新秩序。1944年7月在美国积极的推动下,44个国家代表在美国新罕布什尔洲的布雷顿森林召开了一次国际会议,即联合国货币金融会议,通常称为布雷顿森林会议,会议决定建立三个相应的组织。1.1945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宣告成立,其宗旨是调整和维护汇率,向有关国家和地区提供短期的贷款,以解决它们国际收支不平衡的问题。2.世界银行于1945年12月成立、1946年6月开始运营,1947年被批准为联合国的专门金融机构。世界银行实质上是一个包括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内的180多个成员国共同组成的国际发展组织,通过向它的贫困成员国提供资金以减少贫困、促进经济发展和提高人们生活水平。目前已有184个国家和地区。中国是世界银行的创始国之一,是迄今为止接受贷款项目最多的国家,也是世界银行最大的借款国,还是执行项目最好的国家之一。3.1946年2月,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成立了筹备委员会,着手筹建国际贸易组织(ITO),并于同年10月,在伦敦召开了首次会议。(二)GATT的产生1947年11月11日,由联合国主持召开的“贸易与就业会议上,各国代表就美国提交的关于建立《国际贸易组织宪章》草案进行了讨论,提出了近800个修正补充案,修改后的文件虽然得到了56个国家代表的同意,但当这一法律文件提交各自立法部门批准时却几乎全部遭到拒绝,连美国也不例外,据说,由于宪章修改的内容太多,时任美国总统的杜鲁门三次递交国会都未获得批准。美国是贸易大国,又是宪章的首倡者,它没有批准自然使许多国家也持消极态度,国际贸易组织最重夭折。国际贸易组织由于后来没有获得多数与会国的批准而宣告夭折。但在上述第2次日内瓦会议期间,美、英、法等23个国家(包括中国)却完成了它们之间的双边关税减让谈判,美国提议把原来经由23国谈判达成的123项关税减让协议(涉及5万多种商品)与宪章中有关贸易政策的部分合并,汇编成了一个称为《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文本,提交23国代表签署。1847年10月30日签署了这一宗协定。1947年11月15日签署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临时适用议定书》。并于19482年1月1日生效。((三三))近近半半个个世世纪纪““临临时时适适用用””的的协协议议从1948年1月1日起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一直以临时适用的多边协定形式存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从1948年1月1日开始实施,到1995年1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正式运行,共存在和延续了47年。二二、、GGAATTTT的的成成果果与与局局限限性性GATT从1948年1月1日临时实施至1995年1月1日终止,历时47年。在各国的努力下,经历了8轮会谈,世界贸易组织终于成立了,GATT结束了它的使命。在这47年中,GATT的内容及活动涉及的领域不断扩大,缔约方不断增加,对国际贸易影响日益增强。(一)成果1、制定国际贸易规则GATT在生效的47年里建立并逐步完善了一整套体系较为完整的国际贸易政策和措施的法律框架,并对其成员产生了一定约束力。目前正在适用的多边贸易规则主要是乌拉圭回合达成的所谓的一揽子协议。2、召集并主持了八轮多边经贸谈判。前六轮谈判的重点主要集中在关税领域,从第七轮开始,谈判的焦点逐渐转向非关税壁垒,乌拉圭回合又将目光投向投资、服务贸易、知识产权等新领域。当前正在进行的多哈回合谈判是世界贸易组织成立后的第一轮谈判。见下表:GATT贸易谈判回合GATT贸易谈判回合3.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主持下的谈判在1947年~1994年期间,关贸与贸易总协定的条款以多边谈判达成的协议方式进行了补充和修改,缔约方各成员国通过谈判来解决它们在贸易关系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在关贸总协定存在的47年里,共进行了8轮多边贸易谈判,为全球贸易自由化进程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这8轮谈判分别是:第一回合(1947年4月~10月):谈判地点在瑞士日内瓦举行,参加方共有23个,即最初的23个缔约国,谈判的议题是关税减让。经过谈判,达成了123项双边关税减让协议,涉及45000项商品,使发达国家54%的进口商品平均降低关税35%,这些成果无条件地、自动地适用于全体缔约方。另外,在此次谈判中,确定了关贸总协定于1948年1月1日生效。第二、三、四回合(1949年~1956年):这三个回合的关税谈判分别于1949年4月~10月、1950年9月~1951年4月和1956年1月~1956年6月,谈判地点分别在法国安纳西、英国托尔基和瑞士日内瓦举行,参加方分别为33个、39个和28个,这三次谈判的主要议题都是关税减让。每一回合的谈判都在不同程度上降低了关税水平,第二回合使近5000种商品达成关税减让,关税水平平均降低35%;第三回合使8700种商品达成新关税减让,关税水平平均降低26%;第四回合使3000种商品达成关税减让,关税水平平均降低了15%。第五回合(1960年9月~1962年7月):谈判地点在瑞士日内瓦举行,参加方有45个,就关税的进一步减让进行了谈判,由于这轮谈判是由美国副国务卿道格拉斯•狄龙倡议的,所以后来被称为“狄龙回合”。此次谈判就近4400种商品达成新关税减让,使关税水平平均降低了20%,但农产品和一些敏感性的产品不包括在内。第六回合(1964年5月~1967年6月):又被称为“肯尼迪回合”,因为这次谈判是由美国第35届总统J.F.肯尼迪发起的。谈判地点在瑞士日内瓦,参加方有54个。此回合的主要议题不但就关税减让问题而且第一次就非关税壁垒问题进行了谈判,其结果使近60000种商品达成关税减让,工业品进口关税下降了35%。在这轮谈判中,美国、英国、日本等21个缔约方第一次签署了关于实行反倾销的协议,并决定该协议于1968年7月1日生效。此次谈判还是发达与发展中国家之间贸易谈判中对非互惠的概念认可的开端,首次提出发达国家应给予发展中国家出口的产品加大市场准入的优先考虑,规定了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优惠待遇,这些内容后来涵盖于GATT文本3增加的第四部分。第七回合(1973年9月~1979年11月):发动这轮谈判的贸易部长会议在东京举行,结束在日内瓦。又称为“东京回合”,共有99个国家参加了此次谈判。东京回合的结果已远远超出了前几届谈判的范围,在许多方面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在这一轮谈判中,关税减让采取了全面削减的方式,涉及世界贸易额3000亿美元,关税平均降低了33%。“东京回合”更大的成果是在处理非关税壁垒方面有了实质性的突破,产生了一系列非关税措施协议,包括补贴与反补贴措施、海关估价、贸易和技术壁垒、进口许可证手续等方面达成了协议。此外,此次谈判还通过了“授权条款”,即允许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普遍优惠待遇——普惠制,并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下来,这为发展中国家在关贸总协定中的特殊地位创立了法律基础。第八回合(1986年9月~1993年12月):发动此轮谈判的部长级大会是在乌拉圭的埃斯特角城召开,故称“乌拉圭回合”,参加方由最初的103个国家增加到1993年底的117个和1994年4月谈判结束时的128个。它是关贸总协定谈判中涉及范围最广、规模最大、成果也最卓著的一次谈判。经过8年谈判乌拉圭回合谈判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强化了多边贸易体制,特别是将农产品和纺织品纳入到贸易自由化的轨道;进一步改善了货物和服务业市场准入的条件,关税水平进一步下降,通过这轮谈判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平均降税1/3,发达国家工业制成品平均关税税率降为3.8%左右,同时通过谈判达成了服务贸易总协定,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二)局限性1、法律基础薄弱GATT有些规则缺乏法律约束,并缺乏必要的检查和监督手段。比如对倾销的定义中涉及到正常价值、实质性损害和实质性威胁等都难以界定和量化。2、规则不严密,存在灰色区域。GATT的许多规则都有例外,例外过多,经常导致许多原则不能有效实施。3、适用范围有限只使用于货物贸易,而且纺织品、农产品长期游离于GATT之外。4、争端解决存在不足GATT争端解决的主要办法是协商一致,由于缺乏具有法律约束的性强制手段,容易使争端就久拖布决,并使大国之间的贸易战旷日持久。第二节WTO一、产生背景1986年“乌拉圭回合”启动。创立一个正式的国际贸易组织的必要性日益凸显,1990年初当时任欧洲共同体轮值主席的意大利首先提出建立一个多边贸易组织(MTO)的倡议,同年4月,加拿大也非正式地提出建立一个体制机构。瑞士与美国也分别于1990年5月17日和10月18日提出提案。1991年12月形成了一份关于建立多边贸易组织协定的草案,由时任GATT总干事邓克尔将协商意见汇总成一个关于建立“多边贸易组织”的“邓克尔案文”(草案)。后根据美国代表的建议,将多边贸易组织改为世界贸易组织即WTO。1994年4月15日,“乌拉圭回合”参加方在摩洛哥马拉喀什通过了《建立世界贸易组织马拉喀什协定》,简称《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根据该协定,1995年1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正式生效运转,1995年1月31日举行成立大会。在1995年内与GATT共存一年后,于1996年1月1日取代原关贸总协定。二二、、《《建建立立世世界界贸贸易易组组织织协协定定》》的的构构成成《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由一个协议和4个附件所组成。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的最后文件是一系列的协议,其中一项总括性的协议叫做《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或称为《建立WTO协议》或《WTO协议》。共有16个条款。在协议之下是四个附件:4附件1附件2: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附件3:贸易政策审议机制附件4:诸边贸易协议三、WTO的宗旨(一)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二)保证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大幅度稳定增长(二)扩大货物、服务的生产和贸易(三)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四)保证发展中国家贸易和经济的发展(五)建立更加完善、更有活力的和更持久的多边贸易制度。四、原则和例外所谓原则是指世贸组织成员在世贸组织范围内处理贸易关系应遵循的准则。归纳起来,这些基本原则包括:非非歧歧视视原原则则,,贸贸易易自自由由化化原原则则,,一一般般禁禁止止使使用用数数量量限限制制原原则则;;公公平平竞竞争争原原则则,,允许正当保护的原则,地地区区贸贸易易原原则则,,例例外外与与免免责责原原则则,,透透明明度度原原则则。。它们是世贸组织负责实施与管理的贸易协定与协议确立的基础,它们把这些原则转化为具体的贸易规则。(一)非歧视原则非歧视待遇又称无差别待遇,是针对歧视待遇的一项缔约原则,它要求缔约双方在实施某种优惠和限制措施时,不要对缔约对方实施歧视待遇。在世贸组织中,非非歧歧视视原原则则由由最最惠惠国国待待遇遇和和国国民民待待遇遇条条款款体现出来。是非歧视原则的两个支柱。11、、最最惠惠国国待待遇遇(1)含义:最惠国待遇是指,一成员方将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