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诗》《骚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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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诗》、《骚》传统学习提示:《诗经》与楚辞是中国文学的源头,对后世文学,尤其是古典诗歌影响甚大。本章重点学习三个问题:《诗经》及其“六义”;屈原的人格力量与楚辞的诗学精神;《诗经》与楚辞对中国文学的影响。《诗经》和楚辞的影响不只体现在文本层面或者说技巧层面,更主要的是确立了中国文学的精神传统。中国是诗歌的国度,而追溯它的源头,我们自然会想到《诗经》与楚辞。它们在中国古典文学殿堂中璀璨夺目,熠熠生辉,散发着无穷的艺术魅力,不仅具有博大精深的文化内涵,同时也对中国的古典文学,尤其是诗歌艺术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形成了中国文学独具民族特色的诗骚传统。第一节《诗经》在漫长的古代社会,《诗经》作为“五经”之一,具有崇高的地位,它代表了国家意识形态,甚至被当作“谏书”。但是《诗经》又是诗,具有诗体文学的艺术特征,对中国古典文学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确立了中国古典诗歌关注现实人生的文学传统。一、《诗经》的结集与流传《诗经》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诗歌总集,原名《诗》。因为它收录305篇诗歌,故又称“诗三百”。《诗经》主要收集了自周初至春秋中叶五百多年间的作品,最后编订成书大约在公元前六世纪。这些作品产生的地域大体包括今天的黄河中下游及汉水上游地区,即陕西、山西、河南、河北、山东以及湖北的一部分。《诗经》的作者包括了从贵族到平民的各个社会阶层。《诗经》在先秦时期是音乐作品,所有的诗篇都是配合音乐演唱的,所以《墨子·公孟》说:“颂诗三百,弦诗三百,歌诗三百,舞诗三百。”《史记·孔子世家》也说:“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都说《诗经》可以入乐,是用来演唱的。在《诗经》中,风是各邦国音乐,雅是朝廷正乐,颂是宗庙祭歌。《诗经》中作品的收集,历史上有“采诗”说和“献诗”说两种。关于“采诗”说,见诸文献记载最早的当为《左传》。《左传·襄公十四年》引《夏书》曰:“遒人以木铎徇于路。”所谓“遒人”便是古代帝王派出去了解民情的使臣,而杜预认为这些使臣以木铎徇路的目的就是采集歌谣。此外,《礼记·王制》也说到古时天子巡守,“命太师陈诗,以观民风”。到了汉代,关于采诗之官到民间采诗的记载很多,如《汉书·食货志》、何休《公羊春秋注》。尽管这种说法的确切性还有争论,但考虑到《诗经》中作品来源的广泛性,如果没有人从事这项工作,这些诗篇很难汇集到周王室。而出土文献中,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孔子诗论》在论及邦风时,说到“溥观民俗”,这为周代有采风之制提供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佐证材料。关于“献诗”说,先秦的文献如《国语》中就有记载。《国语·周语·召公谏弭谤》:“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矇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先秦许多典籍也有朝臣献诗讽谏的记载。而《诗经》中的一些作品也记录了诗的作者和他们作诗的目的,如《大雅·烝民》、《民劳》、《小雅·节南山》、《巷伯》等。所以,《诗经》中的诗篇有三个来源:从各地采集的诗篇,主要是《风》诗;公卿大夫至于列士献诗,主要集中在《雅》诗中;朝廷乐官保留的仪式用乐,如祭祀诗、燕飨诗等,这类诗歌集中在《颂》诗中,也包括《雅》诗中的一些诗篇。至于《诗经》是如何编撰成书的,司马迁在《史记·孔子世家》中认为是经孔子删选而成。而从《左传》季札观乐来看,孔子之前应该有和今本《诗经》差不多的文本存在。所以司马迁之后,人们便一直对“孔子删诗”说提出质疑。直至今日,关于这一问题仍然没有定论。但越来越多的人认为,孔子不是《诗经》最初的删选者,但他对《诗经》有“正乐”之功,并且对《诗经》作过系统的整理研究。从这一意义上说,孔子删《诗》也有可能。当然,究竟是何人最初编选了《诗经》、如何编选的、到孔子时《诗》经过了几次编选等一系列问题,今天已经很难搞清楚了。《周礼》等记载先秦时期大师以六诗教瞽矇、大司乐以六诗教国子,故《诗经》结集或与乐官有关。战国以前,《诗》主要掌于大师和大司乐之手,大师以《诗》教瞽矇,以服务于各种礼仪场合。而大司乐以《诗》教国子,以培养各种政治人才,所以孔子论《诗》有“授之以政”说、“使于四方”说。《左传》、《国语》等先秦典籍记载有大量赋诗言志的事例,诸侯君臣出使或交接邻国,常称引《诗》中之句以表达自己心意或以《诗》专对,以此来考量诸侯君臣之贤愚不肖。春秋后期以至战国时期,礼坏乐崩,朝聘之事渐息,故赋诗之风也渐渐退出历史舞台。然而此时,儒家等诸子学派兴起,《诗》进入诸子视野,实现了由乐章义向辞章义的转变。诸子尤其是儒家著述大量称引《诗》句,以取譬连类的方式,对《诗》进行伦理化的阐释,以发挥《诗》的修身功能和社会功用。秦始皇焚书坑儒,以及项羽焚烧咸阳的大火,对先秦典籍造成了巨大的破坏,但《诗经》因为“便于讽诵”而得以基本保全。汉惠帝四年(前191年)废除了“挟书令”,《诗经》等先秦儒家典籍渐渐大行于世,有鲁(鲁人申培)、齐(齐人辕固)、韩(燕人韩婴)等今文三家诗学。西汉时期,三家诗便立为博士,成为官学,学徒甚众,盛极一时。又有古文毛诗,得河间献王刘德扶助,虽未立为学官,而在民间广泛传播。东汉以后,因经学自身的发展,也因马融、郑玄等大儒推崇,毛诗渐盛行于世,最终压倒并取代今文诗学。后来,今文三家诗逐渐亡佚,毛诗一枝独秀,今本《诗经》便是毛诗。汉儒说《诗》,并无本质差异,今文鲁、齐、韩诗与古文毛诗都是以“美刺”说诗,自然有很多附会、曲解之处。但汉代所形成的说《诗》传统不仅对传统《诗经》学产生深远影响,对中国古代文学观念的生成与发展也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近代以来,《诗经》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人们逐渐突破经学的藩篱,努力恢复《诗经》的本来面目,文学、文化学在《诗经》研究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现代的“《诗经》学”正逐渐走向世界,成为中华优秀文化的代表,为全世界人民所喜爱。二、风、雅、颂《诗》有六义,“曰:风、雅、颂、赋、比、兴”,其中风、雅、颂被称为三体,赋、比、兴被称为三用。作为三体的风、雅、颂代表了《诗经》中诗篇的三种类型,即风诗、雅诗、颂诗。它是以音乐风格作为分类标准的,其中风是各邦国音乐,雅是朝廷正乐,颂是宗庙祭歌。风包括《周南》、《召南》、《邶风》、《鄘风》、《卫风》、《王风》、《郑风》、《齐风》、《魏风》、《唐风》、《秦风》、《陈风》、《桧风》、《曹风》、《豳风》等十五国风,有诗一百六十篇。风诗有相当一部分是集体创作的民间诗歌,也有一部分诗的作者是处于社会下层的平民或小官吏,所以相对而言,风诗主要抒发个体的情感,表现他们真实的“私人”生活和心愿,以爱情诗和怨刺诗为主,只有少许反映贵族生活的诗。风诗中描写恋爱、婚姻、家庭生活的诗特别多,成就也最高。尽管《齐风·南山》和《豳风·伐柯》也写到“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这样的内容,也有《郑风·将仲子》这样因为畏惧家人及邻人的指责而忍痛割爱,希望恋人不要再爬树翻墙来幽会的诗,但总的说来,《诗经》时代的爱情生活还是比较自由开放的。他们看到河洲中交颈而鸣的水鸟,便想起自己心目中的“窈窕淑女”(《周南·关雎》)。在情投意合的情况下,男女双方便可以自由约会,如《召南·野有死麕》就像一幕话剧一样生动,女子怀春,好男子便频繁地向她发出求爱的信息;而女子也欣然地接受了男子的求爱,只是要他在和自己约会时动作要轻柔点,不要动手动脚,不要让狗叫,因为那样会坏了好兴致。而《鄘风·桑中》、《郑风·野有蔓草》则表现得更加大胆,尤其是发生于上巳节背景下的《郑风·溱洧》,两情相悦则自由结合,体现了古朴淳厚的民风民情。恋爱中的生活总是美好的,情人相会中的一个小小的玩笑也可以展示出人物的真性情,而白茅草这样的不起眼之物因为是心爱之人所赠,也就变得无比珍贵了(《邶风·静女》)。当然,爱情生活也不可能总是随心所愿,可能会因为父母的阻挠而痛苦万分,如《鄘风·柏舟》;也可能因为恋人的善变而寝食难安,如《郑风·狡童》。而《秦风·蒹葭》之主人公因为极度追寻以致心生幻觉,“宛在水中央”,那种惆怅与失落确实不是一般人所能凭空想象出来的,一定是有真切的体验。与恋爱一样,婚后生活也同样有乐有悲。乐莫乐兮心相知,《郑风·女曰鸡鸣》以夫妇对话的形式,写清晨起床的一个片段,饶有风趣,表现了夫妇缠绵恩爱的情意。而《齐风·鸡鸣》也极写男子对女子的依恋,也属于夫妻缠绵之诗。而悲莫悲兮生离死别,《卫风·伯兮》中的痴情女子因为心上人不在身边,甚至连梳洗都没有兴致;而《邶风·燕燕》看着心爱的人渐行渐远,终于隐没于天边,禁不住“泣涕如雨”;《邶风·绿衣》写生者睹物思人,心伤不已;《唐风·葛生》中一位死了丈夫的妻子更是表示“夏之日,冬之夜,百岁之后,归于其居”,更让人同情她的遭遇。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诗经》中还有一些弃妇诗,这类诗以《卫风·氓》为代表。诗完整地叙述了两人相识、相恋、定约、结婚到受虐、被弃的全过程,也倾诉了她悔恨交加的心情。当女子年老色衰,如“其黄而陨”的桑叶时,昔日的海誓山盟都化作乌有,只剩下无尽的悔恨如无涯涘的淇水。除了这些婚恋诗,风诗中还有不少怨刺诗。它们有的揭露了统治者的丑行,如《邶风·新台》斥责了劫掠儿媳为妻的卫宣公的无耻,把他比成是癞蛤蟆。而《齐风》中的一些诗揭露了齐襄公和胞妹文姜私通的禽兽行径,《陈风·株林》鞭挞了陈国君臣和夏姬的淫乱。有的则表现了下层民众的悲苦。《邶风·北门》写一个下层小吏的生活,他不仅一天到晚忙于辛苦的政事,回到家还要受到家人的责备和讥讽,而他也只能无奈地归之于天命。《唐风·鸨羽》怨恨无穷尽的王事,以至自己无法赡养父母。《邶风·击鼓》中那位被迫服役的男子因为不能兑现与妻子“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誓约,遂有生不如死之念。所有这些都反映出深刻的社会矛盾,揭示了战争和徭役给人们带来的痛苦和灾难。雅诗包括《大雅》三十一篇和《小雅》七十四篇。雅诗中有一些周民族的史诗,如《生民》、《公刘》、《绵》、《皇矣》、《大明》等诗是周民族史诗,它们不仅记载了周民族产生、发展及灭商建周统一天下的历史过程,也记载了周人的政治、经济、军事、民俗等方面情况,具有历史、文学等多重价值。有一些写周代贵族生活的诗,如宴饮诗、田猎诗、祭祀诗等,这些在周人的政治文化生活中都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以宴饮诗为例,当时祭祀、朝聘等都要举行宴饮活动,而宴必有乐,乐必有诗。宴饮的目的是为了“示容合好”,所以,《诗经》中的宴饮诗主要渲染快乐融洽的气氛,如《小雅·鹿鸣》之“我有嘉宾,鼓瑟吹笙”。雅诗最具代表性的是产生于西周末年以及西、东交替时期的丧乱诗。西周后期,由于王室腐败,戎族侵扰,统治秩序已经被破坏,整个社会已经剧烈地动荡不安。公元前771年,在内忧外患、天灾人祸的交相侵袭下,周幽王被杀,其子宜臼自立为王,是为平王;而幽王另一子余臣继位于携,与平王分庭抗礼,史称“二王并立”。这一时期的诗歌多为丧乱诗。这些丧乱诗的作者多为士大夫,他们惊心于天灾,把天灾当作是上天对统治者的谴告。如《十月之交》便刻画了一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景象,预示着大灾难、大动荡即将来临。然而可悲的是,那些上层统治者不以为意,依旧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丧乱诗对社会的黑暗进行的揭露是非常深刻的,如《瞻卬》:“人有土田,女反有之;人有民人,女覆夺之。此宜无罪,女反收之。彼宜有罪,女覆说之。”这是一个没有正义,黑白颠倒的社会,有人升浮,有人沉降;有人为“王事”辛苦劳碌而无所得,有人无所事事却安享尊荣。即便如此,诗人并不敢与上层社会公开决裂,而是小心翼翼。这主要是因为他们处境艰难,即便小心翼翼也常常不能见容于众人:“黾勉从事,不敢告劳。无罪无辜,谗口嚣嚣。”同时他们自己也隶属于这个集团,并不能彻底否定这个集团。因而他们可能会批评这个集团中的某些人,而不会对整个集团的存在提出质疑。需要注意的是,《小雅》中有一部分诗在内容、情感以及形式等方面都非常接近于《国风》,这些诗应该是生活在王畿中的社会下层官吏或没落的贵族所写,如《我行其野》、《苕之华》等,这些诗对于我们研究风、雅之间的关系有一定的意义。颂诗包括《周颂》三十一篇、《鲁颂》四篇、《商颂》五篇。三《颂》中,《周颂》比较古朴,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