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信息技术教学论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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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信息技术教学论概述【学习目标】1.理解信息技术教学论的含义;2.了解信息技术教学论的特点、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3.了解开设信息技术教学论的目的,明确信息技术教学论的学习任务和学习要求;4.知道信息技术教学论的历史沿革;【本章导读】信息技术教学论的简介:1.信息技术教学论的含义2.信息技术教学论的研究对象3.信息技术教学论的特点4.信息技术教学论的研究方法信息技术教学论的课程目标:1.开设信息技术教学论的目的2.信息技术教学论的学习任务3.信息技术教学论的学习要求信息技术教学论的历史沿革:1.信息技术教学论的发展2.信息技术教学论内容体系的发展信息技术教学论的发展人类社会已经迈向信息时代,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以及由此支撑的网络技术的发展,加速了信息技术的应用和渗透,同时也加速了社会信息化的进程,掀起了全球信息化热潮。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使信息正迅速成为全球最具有价值的资源。为了迎接信息时代的挑战,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的中小学纷纷开设了一门新的课程,有的称之为计算机教育,也有的称之为信息技术教育,除此之外,还有各种各样的称呼,但都是围绕着提高个人的信息素养而开展的。随着信息技术教育的普及及其在基础教育中地位的确立,迫切需要对信息技术教育的自身规律进行研究,以用来指导信息技术学科更好、更快的发展。目前信息技术教育理论研究已经初具雏形,但仍需要不断的完善和发展,这是每一个信息技术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第一节信息技术教学论的学科简介信息技术教育已全面展开,对信息技术教学论的研究也正蓬勃发展。信息技术教学论是关于信息技术学科教学的基础理论,本节将从信息技术教学论的含义、研究对象、学科特点、研究方法几个方面一一进行介绍。一、信息技术教学论的含义在探讨信息技术教学论的含义之前,首先认识一下信息、信息技术的含义以及信息技术的分类及基本特征,以更好的理解信息技术教学论的含义。(一)信息的含义“信息”一词自古有之,源于拉丁文,英文为“information”。“信息”的含义有多种表述,人们从不同的角度阐释了“信息”一词的内涵。归纳起来,大致有如下几种观点:(1)信息是事物表现的一般形式,是表征事物的一种消息或知识,这是从信息的内容秉性——知识性来理解的。(2)信息是熵的减少,是用来消除不确定性的东西,这是从信息与人的关系——新颖性与价值性的角度提出来的。(3)信息是关于事物运动状态与规律的表征,此种理解主要是强调信息的本质属性——来自于事物的反映。信息是:表征物质及其运动的信号和符号系统。(二)信息技术的含义、分类与特征1、信息技术的含义根据信息技术使用的目的、范围、层次的不同,人们对信息技术的含义做出了不同的表述。(1)信息技术就是“获取、存储、传递、处理分析信息以及使信息标准化的技术”。(2)信息技术“包含通信、计算机与计算机语言、计算机游戏、电子技术、光纤技术等”。(3)现代信息技术“以计算机技术、微电子技术和通信技术为特征”。(4)信息技术是指在计算机和通信技术支持下用以获取、加工、存储、变换、显示和传输文字、数值、图像以及声音信息,包括提供设备和提供信息服务两大方面的方法与设备的总称。(5)信息技术是人类在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中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过程中所积累起来的获取信息,传递信息,存储信息,处理信息以及使信息标准化的经验、知识、技能和体现。(6)信息技术是管理、开发和利用信息资源的有关方法、手段与操作程序的总称。(7)信息技术是指能够扩展人类信息器官功能的一类技术的总称。(8)信息技术是指“应用在信息加工和处理中的科学,技术与工程的训练方法和管理技巧;上述方法和技巧的应用;计算机及其与人、机的相互作用,与人相应的社会、经济和文化等诸种事物”。(9)信息技术包括信息传递过程中的各个方面,即信息的产生、收集、交换、存储、传输、显示、识别、提取、控制、加工和利用等技术。还有一种观点认为,信息技术有三个层面的含义。从广义上来讲,信息技术是指能充分利用与扩展人类信息器官功能的各种方法、工具与技能的总和。该定义强调的是从哲学上阐述信息技术与人的本质的关系;从中义上来说,信息技术是指对信息进行采集、传输、存储、加工、表达的各种技术之和。该定义强调的是人们对信息技术功能与过程的一般理解;狭义而言,信息技术是指利用计算机、网络、广播电视等各种硬件设备及软件工具与科学方法,对图文声像各种信息进行获取、加工、存储、传输与使用的技术之和。我国著名的教育技术专家南国农先生认为信息技术包含三种技术:视听技术、计算机技术、整合技术。他认为,信息技术是指对信息的采集、加工、存储、交流、应用的手段和方法的体系。它主要有两个层面的意思:(1)手段。也就是各种信息媒体。如印刷媒体、电子媒体、计算机网络等,是物化形态的技术。(2)方法。也就是运用信息媒体对各种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交流、应用的方法,是一种智能形态的技术。所以说,信息媒体和信息媒体应用的方法是信息技术的两个基本要素。通过对以上关于信息技术含义的分析,我们比较认同南国农先生对信息技术的含义的界定。信息技术它不仅包含各种信息媒体,还包括运用信息媒体采集、加工、存储、交流、应用信息的方法,所以说信息技术是采集、加工、存储、交流、应用信息的手段和体系的总和。2、信息技术的分类依据不同的分类标准,人们对信息技术的分类也多种多样。(1)按照使用信息设备的不同,将信息技术分为电话技术、电报技术、广播技术、电视技术、卫星技术、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等等。(2)依据工作流程中基本环节的不同,信息技术被划分为信息获取技术、信息传递技术、信息存储技术、信息加工技术、信息标准化技术。其中,信息获取技术主要是指信息的测量、存储、搜索、感知和采集等技术;信息传递技术主要是指信息的发送、传输、接收、显示、记录等技术;信息存储技术主要是指保存信息的技术,如印刷术、光盘术等等;信息加工技术是指对信息进行描述、分类、排序、转换、压缩等的技术;信息标准化技术是指提高信息交换共享能力,使信息的获取、传递、存储、加工各个环节有机衔接的技术。(3)按照表现形态的不同,信息技术被分为硬技术(物化的技术)和软技术(非物化的技术)。硬技术主要是指各种信息设备及其功能,如计算机,通信卫星等;软技术是指与信息获取和处理有关的各种知识、方法和技能,如计算机软件技术、语言文字处理技术等。(4)从信息技术的发展历史来看,信息技术被分为口语信息技术、文字信息技术、印刷信息技术、电子视听信息技术和多媒体网络交互信息技术。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的划分方法,这里就不再一一列举。目前电子计算机技术和现代通信技术成为现代信息技术的两大核心技术,它们共同构成了包括经济信息在内的现代信息管理工作的技术手段和现实基础,极大的提高了人类收集、传递、存储、加工和显示信息的能力,为高速度、高效率地处理大量信息提供了可能。3、信息技术的基本特征通过对信息技术的含义的分析可以发现,信息技术既离不开技术,也离不开信息,这就决定了信息技术的两大基本特征——技术性和信息性。前者具体表现为:方法的科学性、工具设备的先进性、技能的熟练性、经验的丰富性、作用过程的快捷性、功能的高效性等;后者则表现为信息技术主要是为信息服务的,其核心功能是提高信息处理与利用的效率、效益。除此之外,信息技术具有信息的一系列特征:普遍性、客观性、相对性、动态性、共享性等等。(三)信息技术教学论的含义从实质上来讲,探讨信息技术教学论的学科含义,也就是探讨信息技术教学论的学科性质。信息技术教学论作为一门教育学科,它同其他学科教学论(如语文教学论、数学教学论、科学教学论等)一样,只是学科教学论中的一种。因此,在界定信息技术教学论的学科性质之前,必须先弄清楚学科教学论的学科性质。对学科教学论的学科性质的认识,还没有达成共识,目前大致有这样几种观点:第一种观点:学科教学论是一种理论性学科。认为学科教学论既然称为“论”,那就应该是一门理论性学科,它是一般教学论的一部分,属于教育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第二种观点认为,学科教学论是由过去的“学科教学法”或“学科教材教法”发展而来的,它所要解决的主要是指导师范生能够走上讲台和学会上课的问题,因而它的性质实际上并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它只是一门实践性的、培养师范生技能的课程,况且它至今也没有多少自己的理论。所以,它应该是一门应用性学科。第三种观点:学科教学论既不是纯理论性学科,也不是纯应用性学科,而是既能对教学实践做出高度理论概括,又能积极有效地解决教学实践中的各种问题的学科,也就是说,它既有理论性,又有应用性,是应用理论性学科。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学科教学论是一种不规范的纯科学。由于学科教学论的主要任务在于探索由各学科的特殊性所决定的“特殊规律”,而不在于说明如何运用教育理论的知识去指导相应学科的教学实践,所以认定它不是应用科学。上述各种观点都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只把学科教学论看作一门纯理论性学科或者一门纯应用性学科都过于简化了学科教学论的学科性质;把学科教学论说成是应用理论性学科或者说是研究学科教学特殊规律的学科,虽然比之前的说法有所进步,但没有突出学科教学论与一般教学论的区别,没有反映出学科教学论的自身特点。所以我们认为,学科教学论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相结合的学科,它是将一般教学理论与具体的学科教学相结合,对学科教学实践起一定的指导作用,同时在学科教学实践的基础上研究有关的一般理论,它对有关的一般理论进行整合、补充、发展和完善,并且研究具体学科教学规律的学科。通过对学科教学论的学科性质的分析,信息技术教学论的学科性质也就非常明了。信息技术教学论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相结合的学科,它是将一般教学理论与信息技术学科教学实践相结合,用来指导信息技术的教学实践,同时在此基础上研究一般理论,对有关的一般理论进行整合、补充、发展和完善,并且研究信息技术学科教学规律的学科。二、信息技术教学论的研究对象信息技术教学论的研究对象及其宽泛,涉及到多个方面。有人用系统论的方法来研究,认为信息技术教学论的研究对象是构成信息技术教学的各个要素(教师、学生、教学内容、教学目的)及其之间的关系和相互作用;有人认为,信息技术教学论的研究对象是中学信息技术教育系统,具体包括信息技术课程、信息技术教学、计算机辅助教育、计算机远程教育这四个方面;还有人认为,信息技术教学论的研究对象是“学信息技术和利用信息技术促进学”的现象和规律,包括信息技术课程、信息技术教学、信息技术学习、信息技术管理教学、信息技术辅助教学五个方面。尽管人们对信息技术教学论的研究对象的说法不一,但是在认识上还是比较一致的。下面,我们将从两个方面阐述信息技术教学论的研究对象。信息技术教学论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相结合的学科,概况地讲,信息技术教学论的研究对象主要有两个方面——信息技术教学的理论与实践。信息技术教学的理论方面主要是指信息技术教学的基本理念、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的地位和作用、信息技术课程目标、信息技术课程的设置、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以及信息技术教师的能力和专业化发展等等;信息技术教学的实践层面是指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学的教学环境、教学设计与教学组织形式、从事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学所需要的有关技能、信息技术教学评价以及如何进行教学研究等等。具体来说,信息技术教学论的研究对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信息技术教学的目的和任务。也就是信息技术课程目标及开设信息技术课程的意义所在,也即信息技术课的课程价值。通俗的来讲,也就是为什么要开设信息技术,通过信第二,信息技术的课程设置。这是中学信息技术的教学内容和教材的知识体系,具体解决教师“教什么”和学生“学什么”的问题。第三,信息技术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这是任何一名有志于从事信息技术教学的教育技术学专业学生所必须掌握的,是信息技术教学必须遵循的原则和方法,它直接关系到信息技术的教学效果,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它具体解决教师“怎样教”和学生“怎样学”的问题。第四,信息技术教学评价。即对信息技术“教的效果”和“学的效果”进行测量和评价,以对教学提供及时、有效的反馈。它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