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宪法的原理第一节宪法的概念一、宪法的涵义1、西方历史上“宪法”一词的含义2、中国历史上“宪法”一词的含义3、近代意义的宪法二、宪法的阶级本质三、宪法的分类四、宪法分类的新探讨以宪法存在方式不同,宪法可以分为成文宪法、现实宪法、观念宪法。成文宪法:指以宪法文件形式存在的宪法,包括宪法典和宪法性法律,或以其他形式散见于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之中,它能以具体的规范和明确的条文为我们所感知。在这里,赋予了传统分类中成文宪法以新的内容,扩大了成文宪法的范围。现实宪法:指在现实社会关系中存在并调整着国家某些根本社会关系的规范,如宪法惯例。自从有了国家,就产生了政府与公民之间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有了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统治体制和相应的公民权(只不过没有这样的概念)。近代产生的宪法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对现实宪法的描述,只不过这种描述含有大量此种关系应该是怎样的新内容。观念宪法:指以观念形态存在的宪法,从主体来看,统治阶级有自己的宪法观念,被统治阶级也有自己的宪法观念,统治阶级宪法观念能上升为成文宪法,而被统治阶级宪法观念不能成为国家意志。从内容上看,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其一,是基于对现实宪法的认识和理解而提出的宪法成文化的立法要求,简称为宪法要求;其二,是在领会和掌握成文宪法的条文和含义基础上,参照宪法要求而对成文宪法所进行的评价,简称为宪法评价。任何一个国家的宪法,都是以这三种形式存在着。第二节宪法的结构宪法结构的涵义宪法规范、宪法原则和宪法指导思想是宪法结构的内在构成要素。宪法典、宪法性法律以及宪法惯例是宪法结构的外在构成要素宪法规范1、宪法规范的涵义宪法规范又称为宪法规则,是指由国家制定或确认的宪法主体参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基本社会关系所应遵循的根本行为准则。22、宪法规范的种类3、宪法规范的结构特点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的基本原则或称宪法原则,是宪法在调整社会关系时所采取的基本立场和准则。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社会主义公有制度原则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原则宪法至上原则宪法的指导思想五、宪法典宪法典的结构是宪法典所规定的内容如何进行组合和排列,以构成统一的书面文件,也就是篇章的排列顺序。从宪法典的体例看,有的国家宪法典由篇、章、节、条构成;有的由章、节、条构成;有的由单一的条构成。从宪法典整体结构来看,大致由序言和正文两个部分构成。另外,由于宪法修正案是对成文宪法(宪法典)的修正和补充,其内容和形式不能脱离宪法典而单独的存在,因此,宪法修正案是宪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宪法典的结构要素。宪法序言宪法正文宪法修正案宪法性法律和宪法惯例1、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它是指在国家长期政治生活实践中形成的,涉及有关国家根本问题,调整相应基本社会关系,并为公民普遍承认有一定约束力的习惯和传统的结合。第三节宪法的作用一、宪法的作用概述1、宪法作用的含义宪法的作用亦称宪法的功能,是指在一定的条件下宪法对其他社会现象所产生的影响。32、宪法作用的条件影响宪法作用的条件是多种多样的,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方面,即宪法自身的完善、良好的社会外部环境和切实的实施。二、宪法对经济基础的作用宪法确认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宪法确认并实行一定的经济体制和经济政策三、宪法对上层建筑其他组成部分的作用巩固和保护国家政权;健全法律制度。第四节宪法的制定与修改一、宪法的制定1、宪法制定的含义宪法制定,又称制宪,一般而言,是指制宪主体创制宪法的一种活动。严格地讲,明确宪法制定的含义还必须弄清制宪主体,制宪权以及与其他创制宪法活动(形式)的关系。2、宪法的制定机关和程序制宪主体往往并不直接行使制宪权制定宪法,通常的做法是根据制宪的需要成立专门的制宪机关,从事宪法的制定工作。3、我国宪法的制定二、宪法的修改1、宪法修改概述我国宪法的修改第五节宪法秩序一、宪法秩序概述1、宪法秩序的涵义与构成宪法秩序是一种社会秩序,它是基于人们对一定社会规律的认识,通过制宪对该社会所需要的“一致性、连续性和确定性”进行确认,形成一种宪法上的(应然)秩序,再通过宪法的各种调整手段,而将宪法上的(应然)秩序所变成的实际(实然)社会秩序。宪法是以成文宪法、观念宪法和现实宪法三种形式存在着,因此,一定社会的宪法秩序从形式上看表现为该社会三种形式宪法的协调与和谐。成文宪法是宪法秩序的第一个要素;现实宪法是宪法秩序的核心,是衡量宪法秩序的一层次的标准;观念宪法是宪法秩序的关键因素,没有观念宪法就不会有成文宪法,没有现实宪法的作用,就不会形成真正的宪法秩序。42、宪法秩序的实现宪法秩序的实现,即,指应然的宪法秩序转化为实然的宪法秩序的过程。宪法秩序的实现也可称为宪法实现。作为一个过程,宪法实现指的是现实宪法经过观念宪法的抽象,通过一定的立法(制宪)程序上升为成文宪法,然后成文宪法再经过观念宪法的评价作用来调节现实宪法的循环过程。二、宪法关系1、宪法关系的含义2、宪法关系的主体3、宪法关系的内容三、宪法意识1、宪法意识的含义2、宪法意识的培养四、宪法的适用1、宪法适用的含义2、宪法的司法适用问题五、宪法的解释宪法解释的含义宪法的解释或称宪法解释,一般而言,是指依据一定的标准或原则对宪法的条文(包括宪法原则、规范等)所作的说明。依据宪法解释的主体性质和宪法解释的后果(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将宪法解释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两种。宪法解释的体制和方法宪法解释制度最早起源于美国。随着成文宪法的国际化,世界上其他国家也相继地建立了宪法解释制度,形成了三种不同的宪法解释体制,即立法机关解释宪法体制、司法机关解释宪法体制和专门机关解释宪法体制。宪法的解释方法主要有法学的文义方法、历史解释方法、论理解释方法、体系解释方法、目的论的方法等传统解释方法。我国的宪法解释我国的宪法解释属于立法机关解释体制。这种宪法解释体制首先是由1978年宪法予以确认和建立的,该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解释宪法和法律”,从而第一次以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我国宪法解释机关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六、宪法监督51、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主要特点2、加强和完善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第二章宪法的历史发展第一节宪法的历史发展概述一、近代意义宪法的产生近代意义的宪法首先产生于英国、美国和法国等欧美国家。宪法产生的一般条件,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比较发达的商品经济是近代意义宪法产生的经济条件;较为完备的民主政治是近代意义宪法产生的政治条件;民主的、大众的和科学的文化是宪法产生的思想文化条件。二、宪法的发展从宪法产生至今,近现代意义的宪法经历了三百余年的发展历史,大致以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为界限分为两个时期,即近代宪法和现代宪法。三、宪法的发展趋势一般而言,宪法的发展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宪法在国家权力方面的发展呈现出两个方面的趋势:从宪法对近代社会进行制度安排的角度看,在传统的政治领域,宪法对国家权力的配置,一方面表现为加强行政权力,使行政权力呈扩大趋势;另一方面表现为国家权力向中央集中,中央集权的趋势日渐明显;随着国家权力进入社会经济和文化生活领域,宪法对经济和文化方面的规定越来越多,并因此在宪法中形成基本经济制度和文化制度,而且内容日益丰富和完备。宪法越来越重视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宪法保障加强,建立专门的宪法监督机关成为一种潮流;宪法发展的国际化趋势进一步扩大;宪法形式上的发展趋势:宪法渊源的多样化趋势;宪法修改较为频繁。第二节旧中国宪法的产生和演变“一百多年以来,中国革命同反革命的激烈的斗争没有停止过。这种激烈的斗争反映在国家制度的问题上,就表现为三种不同的势力所要求的三种不同的宪法。”这三种不同的宪法是从晚清皇帝、北洋军阀政府一直到国民党政府所炮制的伪宪法,中国民族资产阶级所向往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宪法,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它们在立宪背景、制宪主体、内容、性质、实现程序等方面各有特色,共同演绎了中国宪法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过程。晚清皇帝、北洋军阀、国民党政府的制宪活动与宪法主要包括:清光绪帝的《钦定宪法大纲》、宣统帝的《十九信条》;袁世凯的《中华民国约法》、曹锟的《中华民国宪法》;蒋介石的《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五五宪草》和《中华民国宪法》。二、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宪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6三、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人民革命根据地的宪法性文件《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和《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二、1954年宪法三、1975年宪法四、1978年宪法五、1982年宪法我国宪法的发展趋势政府行政权力在客观上将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行政指导在政府对经济管理的过程中将显得日益重要;以人民法院审判权为核心的司法权将得到扩大与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在宪政实践中将得到进一步加强和发展;公民基本权利也将得到重大的发展;宪法监督制度将进一步完善第三章国家性质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我国的国家性质,从理论上认识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性质,明确爱国统一战线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及政治协商制度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特色。教学重点内容提要国家性质的概念;我国的国家性质;我国政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第一节国家性质概述一、国家性质的概念国家性质即指国家的根本属性。国家性质在我国宪法学和政治学中被称为国体问题,即用“国体”这一概念指称国家性质。国体即国家的阶级本质,具体通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不同的社会政治经济地位表现出来。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是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的统治与被统治关系;其二是统治阶级内部各阶层之间的领导与被领导以及各种联盟与协作关系。二、国家性质与宪法的关系1、宪法的产生是近现代国家维护阶级统治的需要。2、规定国家性质是近现代宪法的重要内容三、我国宪法对国家性质的规定7第二节我国的国家性质一、人民民主专政的概念。人民民主专政是指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对人民实行民主,对敌人实行专政的一种国家政权。二、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三、人民民主专政专政作为无产阶级专政的一种模式,除了具有无产阶级专政的实质外,还具有自己的特点。四、人民民主专政是对人民民主和对敌人专政相结合和统一。第三节我国的政党制度一、政党与政党制度概念1、政党。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认为,政党是一定的阶级、阶层或利益集团为了共同利益,以夺取或控制政权,以及影响政治权力的运用而由其先进分子建立的具有一定组织形式的政治组织。2、政党制度。所谓政党制度是指国家有关政党的组织、政党活动以及政党参与政权的方式和途径等一系列法律、政策和惯例的总和。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是我国的政党制度第四节政治协商制度一、政治协商制度的含义政制协商制度是指各民主党派和其他各种政治组织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对国家的大政方针,重要事务的处理进行民主、平等地讨论和协商的一种政治制度。二、政治协商制度的组织1、人民政协的组成。人民政协在不同历史时期具体组成单位不同。现在全国政协委员会由31个单位组成。2、人民政协的组织系统。包括政协全国委员会和政协地方委员会。3、人民政协的性质。根据2004年新修改的政协章程的规定,现阶段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4、人民政协的职能。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2条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思考题1、试析宪法与国家性质的关系?82、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有什么特点?3、我国的政党制度具有什么特点?4、如何理解政治协商制度在我国民主法治建设中的意义?第五章国家结构形式第一节国家结构形式一、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国家结构形式是指国家的统治阶级依据一定原则和方式来划分国家内部区域,调整国家整体与组成部分、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和地方之间相互关系的制度。二、国家结构形式的种类:1、单一制单一制是指由若干不具有独立性的一般行政单位或自治单位所组成的单一主权国家。2、复合制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