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1第一章建设项目与建设项目审计第一节建设项目基本知识介一、建设项目的概念建设项目具体是指:按照一个甲方的总体设计要求,在一个或几个场地上进行建设的所有工程项目之和。通常以一个企业(或企业集团)、事业、行政单位或一个独立工程为一个建设项目(例如,新建一个学校、一个工厂等)。这就是说,其一,只要是在一个总体设计范围内,既包括主体工程也包括相应的配套工程,一个建设项目可以有若干个相互关联的单项工程,这些单项工程可以跨年度或分期分批建设;其二,虽然同属一个部门、一个地区或一个企业集团,但不属于一个总体设计范围,互不关联、分别核算又分别管理的项目不可作为一个建设项目;其三,一个建设项目可以是一个投资主体,也可以有若干个投资主体。二、建设项目的特点(简答)(一)建设项目具有固定性、多样性和建设过程的长期性等特点(二)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以形成固定资产为目标的特点(三)要经过一定的建设程序和特定的建设过程(四)投资规模的限定性三、建设项目的分类(判断)(一)按管理需要分类1、以工程建设的内容、主要目的来划分。一般把以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为主要建设内容和目的的作为基本建设项目;把以节约、增加产品品种、提高质量、治理“三废”、劳保安全为主要目的的作为技术改造项目。2、以投资来源划分。以利用国家预算内拔款(基本建设基金)、银行基本建设贷款为主的作为基本建设项目;以利用企业基本折旧基金、企业自有资金和银行技术改造贷款为主的作为技术改造项目。3、以土建工作量划分。凡是项目土建工作量投资占整个项目投资30%以上的作为基本建设项目。4、按项目所列的计划划分。这是目前通常的做法。凡列入基本建设计划的项目,一律按基本建设项目处理;凡列入更新改造计划的项目,则按技术改造项目处理。需要说明,划分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只限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单位的建设项目,对于所有非全民所有制单位、所有非生产性部门的建设项目,一般不作这种划分。(二)按行业构成、用途分类按建设项目建成投产或交付使用的主要经济和业务活动及主要产品种类或工程主要用途,依据1985年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统计局、国家标准局《关于发布(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国家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将建设项目划分为若干个大门类。1、生产性建设项目。指直接用于物质生产或为满足物质生产需要的建设项目。其中包括下列各类行业:(1)农、林、牧、渔、水利业及其服务业。(2)工业。包括采掘业:煤、油、天然气、金属、建材、木材、自来水等;制造业:食品、纺织、电力、化工、医药、机械、电气、电子、金属加工、石油加工等。第一章2(3)地质普查和勘探业。包括矿产、石油、海洋、水文、工程和环境地质调查及地质测绘业等。(4)建筑业。包括土木建筑、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业,勘察设计业。(5)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业。包括铁路、公路、管道、水上、航空装卸搬运输业;邮政、电信业。(6)商业(包括国内商业和对外贸易业)、公共饮食业、物资供销业和仓储业。2、非生产性建设项目。指用于满足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建设以及其它非物质生产的建设项目。其中包括下列各类行业:(1)房地产管理、公用事业、居民服务和咨询服务业。(2)卫生、体育、社会福利事业。(3)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影电视事业。。(4)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事业。。(5)金融、保险业。(6)国家机关、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7)其他行业。3、按三大产业划分:(1)第一产业:农业(包括林业、牧业、渔业等)。(2)第二产业:工业(包括采掘业、制造业、自来水、电力、蒸汽、煤气)建筑业和地质勘探。(3)第三产业,除上述一、二产业之外的其他各业。(三)按建设性质分类按照建设项目的建设性质不同,基本建设项目分为新建、扩建、恢复和迁建项目。技术改造项目一般不作这样的分类。1、新建项目。指从无到有、“平地起家”建设的项目。现有企、事业和行政单位一般不应有新建项目,有的单位如原有基础薄弱,经过再建的项目,其新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超过该企业、事业单位原有全部固定资产(原值)3倍以上的,也算新建项目。2、扩建项目。指现有企业为扩大原有产品的生产能力或效益和为增加新品种生产能力而增建的主要生产车间或工程项目;事业和行政单位增建业务用房等。3、改建项目。指现有企业、事业单位对原有厂房、设备、工艺流程进行技术改造或固定资产更新的项目。有的为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增建一些附属或辅助车间和非生产性工程,也属于改建项目,在现行管理上,将建设项目分为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从建设性质看,后者实属基本建设中的改建项目。4、恢复项目。指企业、事业和行政单位的原有固定资产因自然灾害、战争和人为灾害等原因已全部或部分报废,又投资重新建设的项目。这类项目,不论是按原有规模恢复建设,还是在恢复中同时进行扩建的,都算恢复项目。但是,尚未建成投产或交付使用的项目,在遭灾受毁后,仍继续按原设计重建的,则原建设性质不变;如按新设计重建的,则根据新建设内容确定其建设性质。5、迁建项目。指现有企业、事业单位由于改变生产布局或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以及其他需要,搬迁到另外地方进行建设的项目。移动建设,不论其建设规模大小,都属于迁建项目。(四)按建设规模分类为了正确反映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适应对建设项目分级管理的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基本建设项目划分为大型、中型和小型三类。技术改造项目划分为限额以上和限额以下两类。第一章31、按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所确定的总设计能力或总投资额的大小,依据《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小型划分标准》进行划分。2、凡生产单一产品的项目,一般以产品的设计生产能力划分;生产多种产品的项目,一般按其主要产品的设计生产能力划分;产品种类较多、不易分为主次、难以按产品的设计能力划分的,可按投资额划分。3、一个建设项目只能属于大、中、小型之中的一种类型。单纯购置、不发生安装工作量的设备、工器具的投资,不划分大、中、小类型。4、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特殊意义的某些项目,虽然设计能力或全部投资不够大、中型项目标推,但经国家批准己列入大、中型计划或列为国家重点建设工程的,也可按大、中型项目管理。5、技术改造项目一般只按投资额划分限额以上和限额以下项目,不再按生产能力或其它内容划分。6、基本建设项目的大、中、小型和技术改造项目限额上下的具体划分标准,根据各个时期经济发展和实际管理工作中的需要而有所变化。现行国家的有关规定是:按投资额标准划分的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生产性建设项目中能源交通原材料部门的项目投资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其它部门和全部非生产性建设项目投资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为大中型建设项目,在此限额以下的为小型建设项目;在生产能力或使用效益标准划分的建设项目,国家对各行各业都有具体规定。技术改造项目只按投资额标准划分,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为限额以上项目,以下的为限额以下项目。(五)按投资主体分类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已经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格局,按投资主体分类的建设项目主要有:1、中央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也称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指全部或主要由国家财政性资金、国家直接安排的银行贷款资金和国家统借统还的外国政府或国际金融组织及其他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2、各级地方政府(含省、地、市、县、乡)投资的建设项目,主要是以各级地方政府财政性资金及其他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3、企业投资的建设项目。主要指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企业集团、集体所有制企业、乡镇企业等)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4、“三资”企业的建设项目。主要形式有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投资的建设项目。5、各类投资主体联合投资的建设项目。这类联合投资的建设项目主要形式有:(1)生产联合体。包括两种类型:第一,紧密生产联合体。指联合各方共同投资建设,实行统一核算、经营、自负盈亏的实体性联合体。第二,半紧密型生产联合体。指共同投资建设,共同经营,共担风险,按投资比例利润分成,自负盈亏,分别核算的联合单位。(2)资源开发联合体。指通过合资经营、补偿贸易等形式,具有生产技术的企业与资源地的企业共同投资,开发资源,实行利润分成或以物资补偿投资的联合体。(3)科研与生产联合体。指科研单位将技术成果作为投资与企业联合的经济实体。(4)产销联合体。揩生产企业与商业、外贸单位共同投资形成的产销一体化联合体。(六)按项目管理体制分类1.按隶属关系分类(1)部直属单位。(2)地方单位(3)部直供。按隶属关系划分的方法是:第一章4①以建设单位划分,一个建设单位只能有一个隶属关系。②中央有关部门与各级地方部门有企业、事业单位合资建设的项目,其隶属关系按项目所在单位行政上的隶属关系确定。属于合建的中央项目,全部投资(包括地方的部分投资)均列入“中央”;合建的地方项目,全部投资(包括中央的部分投资)均列入“地方”。2.按管理系统分类就是按国务院归口部门对建设单位分类。(1)管理系统是以建设单位为对象划分的,一个建设单位只能列入管理系统中的某一个归口部门。(2)部直属及部领导和管理的全部建设单位,不论其在国民经济中属哪个行业,都为本部归口管理系统的建设单位。如治金部的水泥厂,按管理系统属治金部。(3)各级地方单位管理系统划分,原则上按上级管理机关的国务院归口部门划分。(七)按工作阶段分类处在建设的不同阶段的建设项目分别有:1.预备项目(或探讨项目)。按照中长期投资计划拟建而又未立项的建设项目只作初步可行性研究或提出设想方案供决策参考,不进行建设的实际准备工作。2.筹建项目(或前期工作项目)。经批准立项,下在进行建设前期准备工作而尚未正式开始施工的项目。3.施工项目。(1)新开工项目。(2)续建项目。4.建成投产项目。5.收尾项目。全部竣工项目和全部建成投产项目的区别:从内容上看,全部竣工项目要求生产性和非生产性工程全部建完,而全部建成项目则不要求非生产性工程全部建完;从时间上看,全部竣工日期迟于全部建成投产日期。四、建设项目的建设程序(必考)(一)开工前期准备阶段建设项目从酝酿筹备建设到正式开工之前的这一段时期称为开工前期。该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1、编制并报批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是要求建设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建设程序中最初阶段的工作,是投资决策前对建设项目的轮廓设想。项目建议书由建设单位负责编制,其主要内容包括:(1)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的初步分析;(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5)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估计。2、编制并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1)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一经批准,即可着手进行可行性研究,对项目的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第一章5(2)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确定建设项目、编制设计文件的重要依据。所有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都要在可行性研究通过的基础上,选择经济效益最好的方案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由于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最终决策和进行初步设计的重要文件,要求它必须有相当的精确度和准确性。(3)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属中央资、中央和地方合资的大中型和限额以上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报送国家计经委审批。国家计经委在审批过程中要征求行业归口主管部门和国家专业投资公司的意见,同时要委托有资格的工程咨询公司进行评估。根据行业归口主管部门的意见、投资公司的意见和咨询公司的评估意见,国家计委再进行审批。总投资2亿元以上项目,不论是中央项目还是地方项目,都在经国家计委审查后报国务院审批。中央各部门所属小型和限额以下项目,由各部门审批。地方投资2亿元以下项目,由地方计经委审批。3.编制设计文件设计是对拟建工程的实施在技术上和经济上所进行的全面而详尽的安排,是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建设计划的具体化,是把先进技术和科研成果引入建设的渠道,是整个工程的决定性环节,是组织施工的依据。它直接关系着工程质量和将来的使用效果。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应通过招标单位,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设计,编制设计文件。根据建设项目的不同情况,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