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和谐劳教场所建设和谐,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的宝贵财富。其内涵十分丰富,蕴含着深刻哲理。“社会和谐”之理念,首次提出是在2002年党的十六大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提出的,意义十分重大。那么要构建和谐社会首先是稳定社会,使社会呈现出一种安定有序和谐局面。如果社会不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无从谈起。劳动教养机关作为国家的执法机关,一直以来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教育矫治违法人员的职责。它的安全、稳定、有序、文明对推动整个社会大环境的安定、和谐、文明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劳教所作为以干警为主导群体的特殊“小社会”,始终要围绕劳教人员的教育质量开展工作,更要突显“以人为本”这个主题,坚持科学管理、人性化管理,实现劳教所的稳定、可持续发展,在场所范围内营造全方位和谐的大气候。那么作为场所管理者应该怎样学会运用和谐理念强化劳教场所的管理教育呢?下面就自己一个月的调研情况,浅谈自己的一些想法。一、构建和谐劳教场所的必要性和艰巨性随着《禁毒法》的颁布实施,劳教场所开始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面对收容结构的复杂变化和警教关系的错综交织,我们劳教执法机关应站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积极应对制约当前劳教场所的不和谐因素,以此实现又快又好发展,构建和谐劳教场所。(一)从收容的构成谈构建和谐劳教场所的必要性1、强制性。劳教和强制隔离戒毒的本质属性决定了其行为始终处在所规队纪的约束和规范下,其行动自由受到严格限制和严厉管制。不管个人愿意与否,劳教人员必须生活,活动在指定的群体中,接受劳教场所的管理教育。因此,劳教群体的行为带有明显的强制性。劳教群体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劳教民警的管理教育和监督。2、复杂性。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变迁,诱发违法犯罪的各种社会消极因素外延,使劳教人员的构成、地域、群体及罪错类型复杂多元,再加上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积极探索戒毒康复,使得管理教育模式与劳教人员显然不同。劳教场所限于人力、物力及其他因素,对其几种人员难以保证分类管理和分类教育的效果,其群体的复杂性影响了场所稳定,制约了劳教管理模式的深入推进。3、隐蔽性。劳教场所是相对独立于社会的封闭隔离环境,致使其被管理对象与外界的交往受到严格限制。如劳教人员接受亲属的物品必须接受检查,遇有违反规定的情况,即受到干预和停止。因此,违规活动是有相当的隐蔽性。4、松散性。劳教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在劳教群体生活上有一定的期限,期满就立即脱离该群体,这种人员交替快和流动性大使得劳教群体不够稳定,较为松散,凝聚力不强。虽然表面上看容易抱成一团,但总的来说,这些群体是时离时合,不稳固的,在政治攻势面前很容易解体。(二)从警教关系错综交织谈构建和谐劳教场所的艰巨性1、民警管理职权的变相转移。一些民警由于个人素质较低,特权思想严重或赖于亲自动手,过分依赖民管会成员和班组长作为自己的传令兵、话务员,将自己的一些生活琐事甚至自己的管理职权交给他们,成为民警执法工作中的“拐棍”。他们凭借民警对自己的信任,拿鸡毛当令箭,以此满足自己的权欲与物欲要求,仗民警的权势,肆无忌惮地“吃、拿、卡、要”。2、民警选用骨干的思维偏差。一些民警在选用民管会成员、班组长等“骨干”劳教人员上,认为新进劳教人员对教场所环境不熟悉,缺乏必要的管理经验,习惯于使用“多进宫”劳教人员,形成对骨干劳教在物色、使用上的思维偏差。3、民警执法缺信及执法失廉。个别民警在劳教人员冲突问题处理上或平时管理教育中,凭个人感情好恶和声望高低办事,不具体深入分析,偏袒骨干劳教人员和社会关系户,产生了执法不公现象,导致了执法失严、失“信”,出现了警教之间的磨擦、碰撞等问题频繁而尖锐,容易为一些不服从管教的劳教人员形成群体,给场所安全稳定埋下隐患。4、劳教违法行为模式的延续。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一个特点是团伙性,劳教人员中小群体的出现就是这一特点的表现。原来在社会上就有一定恶名的劳教人员借着自己在社会上的所谓“威望”,对其他劳教人员,尤其是本地域劳教人员进行精神和钱物上的控制。同一地域的劳教人员以前在社会上就受其控制,加之环境特殊,不得不重新接受控制。5、劳教人员各种需要的驱使。诸如寻找安全感,以避免受到其他劳教人员欺侮,寻求保护,整合力量以对抗管教等等,形成小群体。二、构建和谐劳教场所采取的措施和设想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全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事关全局,责任重大,劳教所作为执法机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理应结合实际,服务大局,创新工作思路,着力在构建和谐劳教场所上下好功夫,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助上一臂之力。(一)构建和谐劳教场所,应确保持续安全稳定。确保场所秩序持续安全稳定是劳教所一切工作的首要前提,是提高教育挽救质量的重要保障,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前提。首先我们要树立好四种意识。一是树立好安全稳定意识。牢固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上级机关关于安全稳定的一系列工作要求,强化安全稳定责任,完善安全稳定各项制度,细化安全稳定措施,确保安全稳定万无一失。二要树立好“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的首要标准意识,对劳教人员实施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彻底矫治劳教人员的恶习,掌握一技之长,不断提高教育矫治质量。三要树立好公平正义、执法为民意识。真正把干警职工的需要放在第一位,从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入手,真心听取其呼声,真诚关注他们生活,对反映的一些热点、焦点问题都要当作大事来对待,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四要树立好创新意识。如果思想僵化、观念陈旧、停滞不前,就不能应对复杂的形势,破解发展难题,抢抓发展机遇,就不能有效的凝聚人心,团结力量进行和谐社会建设。因此,我们就要大张旗鼓地用创新的精神,大胆探索新思想意识,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定期更新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和谐场所全面建设。其次加大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把它落实到每一级,每条线,每个岗位上,从而在全所范围内形成人人居安思危,个个关心安全,人人保证安全,从而确保生产经济工作、教育挽救工作、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地开展。(二)构建和谐劳教场所建设,应坚持依法行政。基层劳教场所是教育和挽救失足者的国家机器,是国家强制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要清醒的认识到劳教制度要解决的是人民内部矛盾,劳教工作是行政而不是专政。构建和谐场所就要树立好依法行政意识。首先要树立严格、科学、依法、文明和公平、公正、公开的执法思想。杜绝在执法过程中或轻或重,凭感情办事,避免执法盲目性和随意性;其次必须知道公正、文明执法理念的内涵,就是要依法进行,执法环节上正确行使权利。所采取的措施和做出的决定合乎理性。平等对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特权,禁止歧视,及时高效,程序公正。在工作中做到服务周到,考虑细致,尽量为群众提供方便,展现出劳教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第三,转变执法观念,坚持法律至上,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权力运用必须规范,权力与责任必须相统一、执法与维权必须相结合的执法观念。工作重心以教育矫治为重,一改过去那种重管理轻教育的观念,以提高教育挽救质量为出发点和归宿,充分发挥劳教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第四,提高自己的执法能力。加强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熟悉业务流程,尽快提高自己的执法水平。第五,完善好执法评价。对民警的执法态度、执法纪律、执法作风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倡导依法、严格、科学、文明执法,遏制执法中知法犯法、徇私枉法行为以及“横冷硬推”、“吃拿卡要”等行为,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第六,搞好执法监督。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原则,创新思维,建立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警教之间行之有效的执法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形成人人重监督、人人被监督、人人理解督察工作的氛围。(三)构建和谐劳教场所,应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理念,同样成其为劳教所和谐的重要指导理念。一是处理好五种人际关系。一要处理好上下级关系。上下级之间要做到领导讲艺术,同志讲忠诚,在按照组织原则加强领导令行禁止的同时,领导和同志间要增进理解,学会工作做同事,业余作朋友,在场所内真正形成领导关心同事,同事支持工作,心齐气顺、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二要处理好部门之间的关系。各部门都是场所的有机组成分,要牢固树立一盘旗的思想,加强部门特别是科大队之间的沟通,各部门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干好工作,杜绝衙门作风和相互拆台现象发生。三要处理好民警之间的关系。要教育民警学会珍惜一起工作的缘份,做到同志间讲诚信,相互搭台干好工作,相互学习共同进步,杜绝民警间相互伤害的行为和事件发生。四要处理好民警与劳教人员之间的关系。管理劳教是劳教人民警察的天职,接受改造是劳教人员的本分。但劳教这个行政手段解决的是人民内部矛盾,民警工作中既要严格管理又不能将矛盾敌我化,既要人文关怀又不能警教不分,处理好警教关系,收到民警对劳教管得住秩序好,劳教对民警信得过改造好的良好效果。五要处理好劳教人员之间的关系。劳教场所是劳教人员群居的地方,劳教人员之间的关系处理不好,直接关系到场所的安全稳定和对劳教的教育矫治质量,要加强对劳教人员的管理和思想教育,在劳教人员间建立起相互关心、关爱的和谐关系。二是重视场所内各类人员的切身利益。一要为干警队伍创造育人成才的机会。领导和机关要尊重和理解干警成才愿望,在引导他们立足岗位学习成才的同时,积极主动地改善育才环境,拓宽渠道,改进方法,提高成才质量。二要维护好干警、劳教学员的合法权益。要组织干警、学员学习法律法规,了解维护公民权益的基本内容,增强维权的观念。三要为干警和劳教学员创造公平竞争的机制。对与干警、学员的切身利益密切联系的热点问题,敏感问题,领导要扶正祛邪,敢于公道办事,反对以权谋私、钱权交易。四要注重人文关怀。要高度重视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提高他们的人文素质,努力营造体现现代文明,富有时代特色的人文环境。(四)构建和谐劳教场所,应坚持所区文化。完善所区文化建设能够更好地为劳教人员营造矫治氛围,也能缓解民警高度紧张的情绪,更好的提高教育挽救质量。我认为,应该建设好五种文化。一要建设好执行文化。明确岗位职责,清楚自己的角色,明白自己应该执行什么,该怎么执行,要把握执行文化的灵魂,开拓创新,在执行中保持开阔视野、创新思维,促进各项工作有新突破、新发展,让执行文化充满生命力。二要建设好问责文化。问责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确保民警平时就对其行为充分负责。和谐场所建设就要发挥问责的惩戒和预防功能,客观地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究,使落实责任成为一种自觉文化,形成在其位谋其政、在其职担其责,人人落实责任、人人敢于负责的良好文化氛围。三要建设好廉政文化。打造和谐场所就要加强廉洁政治文化建设和廉洁职业文化建设,在全所内形成警察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秉公用权的长效机制,形成民警爱岗敬业,廉洁自律,干事创业的健康氛围。通过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不断提高警察廉政执法素质,筑牢广大民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形成长效廉政文化机制,为劳教场所的持续安全稳定及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四要建设好细节文化。构建和谐场所就要牢固树立细节决定成败意识,加强细节文化建设。不管是对场所发展的规划还是当前工作的落实,不管是对民警队伍的建设还是对劳教人员的管理教育,不管是安全稳定工作还是生产、生卫工作,也不管是重要时期还是平常阶段,都要把握好工作的各个细节,抓细、抓实、抓出成效,才能有效的推进劳教各项工作,促进和谐场所建设。五要建设好和谐文化。就是要用先进的思想引导人,先进的文化陶冶人,教育全所民警职工和劳教人员崇尚和谐、追求和谐,培育其乐观、豁达、宽容的精神和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拓宽文化建设领域,丰富场所文化内容,多层次、多渠道筑牢场所文化基座,充实广大民警职工和劳教人员的精神生活,进一步培养团队精神,形成厚重的文化沉淀,形成人人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共享和谐成果的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