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招金集团黄金交易中心文件编码:机密文件1第一章经销商管理办法(试行)总则为规范经销商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司业务的健康有序开展,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以及上海黄金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第二章经销商加盟的条件第一条经销商系指按照山东招金集团黄金交易中心的管理制度和签署的合同文件条款进行经营活动,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进行黄金交易宣传、市场开发、客户维护的法人经销商。第二条经销商须具备法人资格。具有现代营销理念,具有良好的商誉和商德,拥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拥有良好的协作配合精神,具备相当的经济实力,符合山东招金集团黄金交易中心要求的经营场地。第三条山东招金集团黄金交易中心对加盟的经销商收取一定的加盟费。(暂未执行,执行时另行通知)第三章经销商开户须知第四条经销商开户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包括指令下达人和资金调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签字留样。如属一般纳税人,则须提供纳税人证明。第五条山东招金集团黄金交易中心在对经销商提供信息审核确认后给予开户。在经销商保证金未到账之前,暂不发放经销商权利。第六条经销商开户时须提供公司地址、法人电话、银行账户、公司座机、传真、网易POPO、MSN、QQ、夜间值班电话等指定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开户。在日后经营当中如有变更事项须向山东招金集团黄金交易中心申请备案。如经销商联系信息无效、电话无人接听等原因产生的任何风险及损失,由经销商承担。第七条经销商在开户后须认真学习交易规则、相关合同文件及上海黄金交易所的所有章程。第四章经销商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根据《黄金交易经销商协议》享有经销商应有的权利,但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义务。(一)权利:山东招金集团黄金交易中心文件编码:机密文件21、经销商可在合同指定区域进行市场调研和市场开发。2、经销商享有申请手续费返还的权利。3、经销商享有免费使用“招金”名称及“招金”标志的权利。4、经销商享有接受公司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的权利。(首次上门培训免收差旅费)5、经销商享有优先对山东招金集团黄金交易中心业务提出意见及建议的权利。(二)义务1、在合同指定区域进行市场开发、客户维护的义务。2、对客户进行风险教育的义务。熟读《上海黄金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使客户能够了解风险控制并能够自行控制风险。3、熟读相关业务规则、客户开户《合同文件》和《经销商加盟协议书》,配合公司管理的义务。4、对自行开发的客户做好维护的义务。对于客户的意见收集后可反馈给山东招金集团黄金交易中心。5、自觉接受山东招金集团黄金交易中心经销商管理部门对经销商的业务管理和审核的义务。对于经销商不积极开发市场造成网络资源浪费的,山东招金集团黄金交易中心有权取消其经销商资格。6、对客户进行准确指导的义务。如发布误导信息产生的纠纷由经销商自行负责,山东招金集团黄金交易中心保留对其追究责任,酌情处罚的权利。7、不得以“招金”名义或冒用“招金”商标从事授权范围以外的业务。第五章经销商管理第九条商标管理为了经销商可以在当地更好的进行市场开发提高经销商的知名度。自即日起,经销商可以使用“招金”和“山东招金集团黄金交易中心”字样进行市场开发。经销商启用商标即被视为已无条件接受和遵从山东招金集团黄金交易中心《商标管理法》的相关规定。1、山东招金集团黄金交易中心商标授权只限于本中心交易品种宣传,不得宣传其他相关产品。否则追究其法律责任。2、“招金”和“山东招金集团黄金交易中心”字样要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装修。(具体要求参照《经销商装修方案》)山东招金集团黄金交易中心文件编码:机密文件33、经销商装修方案必须通过山东招金集团黄金交易中心审核认可。(具体要求参照《经销商装修方案》)4、经销商不得利用“招金”和“山东招金集团黄金交易中心”等招金系列商标或字样进行非法活动。一经查明,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十条客户开户《合同文件》管理1、新签约经销商,招金首次免费提供《合同文件》10本。2、加强合同管理,制定《合同文件》申领模板。经销商需提出书面申请,招金方可办理合同邮寄等事宜。3、《合同文件》有效利用,招金不收取任何费用。为保证经销商能够及时寄回,凡因合同丢失、错填、漏填造成损失,招金从经销商月底返佣中按10元每本扣除。4、《合同文件》一式两份,招金与客户各留存一份。经销商与客户签定后统一保存,并安排专人进行管理,负责与招金进行对接。招金与经销商均需做好相关记录,月底统一寄回招金核对。若经销商无法提供《合同文件》使用记录,以招金记录为准。第十一条开户管理客户在签好合同后,经销商应按山东招金集团黄金交易中心开户快速通道格式递交给风控结算部,在保证金和客户资金到帐后方给予交易系统和行情系统的相关资料。客户资料不完整、重复开户或为上海黄金交易所规定不得开户等情况下不予开户。客户的最低开户资金为50000.00元。第十二条出入金管理1、入金:客户将资金汇至公司账户(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账号1606021729022123919)后,须把银行开具的银行回执单传真至0535-8242270-8010,经核查无误后,及时给客户办理入金。2、出金:(1)本地客户签写出金单,传真至公司或直接送至山东招金集团黄金交易中心,由清算员核实后划转。(2)外地客户通过公司网站下载并打印出金单,填写后传真至山东招金集团黄金交易中心,由清算员核实后进行资金划转。注:出金单传真原件需要通过邮寄等方式至山东招金集团黄金交易中心进行核销。3.出入金管理:异地客户出金产生的费用由客户自行承担。4、客户首次出金除将出金单传真至山东招金集团黄金交易中心以外,还需将出金单原件山东招金集团黄金交易中心文件编码:机密文件4邮寄至山东招金集团黄金交易中心,否则暂停给予办理出金业务。第十三条风险控制管理1、经销商须对客户进行风险教育。(具体参照《上海黄金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2、经销商开发的客户在出现穿仓情况时,山东招金集团黄金交易中心有权先行冻结其相应金额,经销商负责追缴欠款,特殊情况另行处理。3、每日的客户日结单视作山东招金集团黄金交易中心向客户发出的书面催款通知书,同时作为辅助通知方式,山东招金集团黄金交易中心将按照客户预留的联系方式向客户发出追加保证金的通知,如客户在规定的时间内仍未能及时补仓或自行减、平仓,上海黄金交易所将根据风控管理办法进行强行平仓。山东招金集团黄金交易中心以电话或传真方式向客户发送通知,一经发出即视为客户已收到,如果客户所留的联系方式无效,山东招金集团黄金交易中心将按照上述程序进行强平操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经销商有对客户进行风险控制教育的义务。具体内容可以到山东招金集团黄金交易中心网站()或登陆上海黄金交易所网站()进行下载学习。第十四条交割管理1、法人办理USB卡使用费用320元/2年。(详见公司网站:)2、自然人现货交割收费标准为黄金5元/克,最低交割量为300克;现货白银交割收费标准为50元/公斤,最低交割量为15公斤,陪同提货费500元/次,USB卡使用费为200元/次。客户所购买金锭公司负责回购,费用标准为5元/克,黄金最低交割标准为3公斤。3、提取现货时客户须提供提货委托书。第十五条销户管理1、如客户销户,须将《客户开户合同》寄回山东招金集团黄金交易中心进行注销登记。2、客户在确认山东招金集团黄金交易中心收到《客户开户合同》后,填写出金单传真至0535-8242270后,由财务部做出金预算。3、客户把原件寄回山东招金集团黄金交易中心后,财务部在审核无误后做出金指示,提交结算交割部出金并核准销户。第十六条手续费返还手续费返还按照《地区经销商协议》严格执行。手续费返还期限为次月的15日前,当月未收到经销商上月返还收据,暂停当月手续费的返还。山东招金集团黄金交易中心文件编码:机密文件5第十七条经销商培训经销商在签订好合同后可对公司提出申请进行业务培训。首次产生费用中差旅费由山东招金集团黄金交易中心自理,食宿费用由经销商承担;此后若经销商还需培训,前往经销商驻地的差旅费、伙食费、住宿费等均由经销商承担,回程费用由山东招金集团黄金交易中心承担。第六章附则本经销商管理办法所指对象为山东招金集团黄金交易中心具有法人资格的经销商,此管理办法为合同的必要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第十八条本办法修订解释权归本公司.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发生纠纷或者其他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解决21.提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协议诉讼管辖地为山东省招远市。第二十条本管理办法即日起执行。附件:公司地址法人电话白天值班电话晚上值班电话传真QQ网易POPOMSN甲方: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乙方:授权签字:授权签字: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