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筹备社会团体应递交的材料1、申筹备申请书。应以发起单位的名义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其内容包括筹建该社团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组建筹备组情况。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批准筹备的文件。该文件要有文号可用批复形式主送发起单位其内容包括同意组建某社团同意该单位发起组建某社团筹备组同意其筹备组人员组成等。3、资金证明。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社会审计机构的验资报告。4、办公场所证明材料。内容包括使用面积、使用期限、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产权单位等。5、发起人和拟负责人基本情况、身份证明。即社团筹备组成员和社团拟任负责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法定代表人的自然情况并附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盖章。6、关于建立党组织的设想。7、章程草案。参照章程示范文本起草。8、拟发展会员名单。单位会员名单应包括单位会员名称、联系人、联系人职务、电话个人会员应包括含会员姓名、出生年月、性别、民族、工作单位、职务或职称、联系电话等。9、《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表》。关于筹备申请书的说明1、申请书格式。以发起单位的名义向登记管理机关省民政厅提出申请格式为公文请示格式文号有无均可。2、申请书内容应包括1发起人简介除简介外应同时提供发起人的有效证明文件发起人为单位的提供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发起人为个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身份证明。2筹建该社团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主要内容应包括该行业在国际、国内及我省的发展状况及目前我国、我省的相关政策应提供发起人相关资料以证明发起人在该行业的影响力及组织能力等学术性社团应提供相关人员职称及学术论文。证明材料应注明出处并有数据支撑3筹备组组成人员组长、副组长和组员的姓名、单位、职务及联系电话。4拟任社团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名单包括姓名、单位、职务及联系电话。3、附件包括发起人的有效证明文件如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等。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批准文件格式及内容4、批文格式。该文件要有文号可用批复形式主送发起单位。5、批文内容应包括1同意组建某社团。请附核定业务主管单位职能范围的“三定”方案相关内容。2同意该单位发起组建某社团筹备组。3同意其筹备组人员组成。6、附件包括核定业务主管单位职能的“三定”方案的相关内容等。注此建议稿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相关规定整理非公文。业务主管单位如认为不妥建议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自拟。资金证明省民政厅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的相关要求公司研究所等出资人民币万元作为申请筹备成立协会研究会等社团名称的注册资金。具体情况如下开户行银行账号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附开户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复印件等。公章年月日住所证明省民政厅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的相关要求由公司发起人名称提供申请筹备成立协会研究会等社团名称的固定住所。具体情况如下住所产权单位联系人、职务及电话住所详细地址市/县区街/路号使用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住所面积平方米邮编发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附住所产权证复印件。公章年月日编号1204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社团名称登记证号照片姓名社团职务曾用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户口所在地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兼职专职工作单位及职务其他社会职务本人简历自何年月至何年月在何地区何单位职务社会团体意见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印章经办人年月日印章经办人年月日印章经办人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制编号1205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社团名称登记证号姓名社团职务本人签字曾用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户口所在地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兼职专职工作单位及职务其他社会职务本人简历自何年月至何年月在何地区何单位职务社会团体意见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印章经办人年月日印章经办人年月日印章经办人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制关于建立党组织的设想建议稿请勿重复省民政厅我们正在申请筹备成立辽宁省协会研究会等在省民政厅正式批准成立后我们将按照中组部和民政部的有关规定向业务主管单位提出建立党组织的要求并报省民政厅备案。党组织建立后将按照党章的要求开展党的活动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发起人公章年月日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包括英文译名、缩写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团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全国性的社会团体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应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使用已由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社会团体的名称第二条本团体的性质其中必须载明组成的人员或单位学术性、联合性、专业性或行业性全国性或地方性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其中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第四条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必须载明具体的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第五条本团体的住所载明X省X市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必须具体、明确一XXXXXXXXXXXX二XXXXXXXXXXXX三XXXXXXXXXXXX四XXXXXXXXXXXX五XXXXXXXXXXXX六XXXXXXXXXXXX七XXXXXXXXXXXX八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团体的会员种类单位会员、个人会员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三在本团体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XXXXXXXXXXXXX。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XXXXXXXXXXXX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XXXXXXXXXXXX。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四按规定交纳会费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XXXXXXXXXXXX。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四条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终止事宜XXXXXXXXXXXX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第十五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六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X年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最长不超过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四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xxxxxxxxxxx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一条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理事人数较多时可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四条本团体的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XXXXXXXXXXXX。第二十五条本团体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二十六条本团体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x年。�6�7正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6�8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二十七条本团体理事长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社团法定代表人一般应由理事长会长担任。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理事长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并在章程中写明。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八条本团体理事长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二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XXXXXXXXXXXX。第二十九条本团体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XXXXXXXXXXXX处理其他日常事务。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三十条本团体经费来源一会费二捐赠三政府资助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利息XXXXXXXXXXXX其他合法收入。第三十一条本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第三十二条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三十三条本团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十四条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三十五条本团体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采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第三十六条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第三十七条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三十八条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三十九条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第四十条本团体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四十一条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第四十二条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第四十三条本团体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四十四条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