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船检概论14.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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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船检概论●学习目标知识目标1.掌握船检工作的性质和种类;2.了解中国船检机构和世界主要船级社和有关的国际组织;3.了解中国船级社海船规范体系。能力目标1.能读懂船级附加标志;2.会查阅船舶相关的规则、规范和指南。船舶检验属于技术质量监督检验的范畴,是国家对船舶和水上设施执行技术监督和鉴定的一项重要措施。它的任务包括有:对船舶、水上设施及其材料、机械、设备的规范制定;技术资料的审查;现场监督检验;签发检验证书等。船检工作的目的:通过对船体结构、安全性能、动力装置、安全设备及其所用重要材料和部件等的监督检验和试验,促进船舶、海上设施和船运集装箱符合国际公约、国家法令和船检机构规范的各项要求和规定,使其具备安全航行和安全作业的技术条件,以保障水上人命和财产的安全,防止船舶和水上设施污染水域。经过多年的实践和理论的发展,船舶检验作为一门独立的技术科学,已成为船舶和海洋工程学的重要分支,它包含的内容十分丰富,涉及到国际法、国家法令和法规、港航监督、船舶及海洋工程理论、修造船技术等诸多领域。第一节船检工作的性质和种类按照国际惯例,船检工作根据其性质的不同可分为:法定检验(又称监督检验)、入级检验(又称船级检验)和公证检验三大类。一、法定检验(监督检验)(一)法定检验的依据法定检验是船旗国政府法令规定的监督检验,由政府主管部门或政府授权的有资格的组织所指派的验船师进行的强制性的检验。世界上有许多国家设有法定的检验机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英国贸易部、法国海关局、美国海岸警卫队、挪威海事管理局、联邦德国海员协会、日本运输省等。法定检验的依据是船旗国政府颁布的法令、法规和批准接受的国际公约以及据此制定的船舶规范与标准。目前依据的主要国际公约有:《1966年国际船舶载重线公约》(简称ICLL66)、《1990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90)、《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73)等。有关政府颁布的法令如:英国商船法;法国商船法;美国海岸警卫队航行规则、外国船舶进入美国港口的规定、美国港口和油船安全法、美国海员安全和保健规则;挪威海事管理局规则;联邦德国海运规则;日本船舶安全法;我国的海洋环境保护法、海上交通安全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等。(二)法定检验的种类我国海事局法定检验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即制造检验、营运检验、船用产品检验和集装箱检验。1.制造检验制造检验包括船舶设计图纸资料的审查及制造中的检验。它是按照国家海事局《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的规定,对新建船舶从审查设计图纸资料开始,以及在制造过程中各阶段的检验、试验和试航,直至签发船舶证书为止的一系列检验工作。图纸审查一般由设计单位向验船部门提交申请,制造检验由生产厂报检。2.营运检验营运检验亦称定期检验。它是验船机构为查明营运或修理中船舶能否保持安全航行的技术条件,按规定项目和间隔期限而进行的检验工作。一般由船厂提交检验;凡未经修理或自行修理者,由船舶使用部门报检。营运检验大致分以下几种:初次检验:凡未经我国验船部门监督建造的国外进口船舶,在抵达我国后,应向船籍港验船部门申请初次检验;原不属验船部门监督检验的船舶,转由各地验船部门检验时,亦应申请初次检验。年度检验:年度检验是在证书的每周年之日期前、后各三个月内进行,对与特定证书有关的项目进行总的检查,以确保船舶处于良好的状态,并且符合船舶预定的营运任务的要求。中间检验:中间检验是在相应证书的第二个周年之日期前、后各三个月内或第三个周年之日期前、后各三个月内进行,对于特定证书有关的指定项目进行检验,以确保船舶处于良好的状态,并且符合船舶预定的营运业务。中间检验可替代一次年度检验。换证检验:又称定期检验,是在证书到期前的三个月内进行,对与特定证书有关的项目进行检验,以确保船舶处于良好的状态,并且适合船舶预定的营运任务,并颁发一张新证书。船底外部检查:又称坞内检验,针对不同的船舶类型,按不同的期限要求,对船舶水下部分和有关项目进行检查,以确保船舶处于良好的状态,并且适合船舶预定的营运任业务。附加检验:又称临时检验,是在船舶发生有碍航行安全的事故、改变航区或用途、法定证书失效、船东或经营人变更及船名或船籍变更、涉及船舶安全的修理或改装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的一次普遍或部分的检验。3.船用产品检验和集装箱检验1)船用产品检验船用产品检验是按照国家海事局《船用产品检验规则》的规定,对船用产品的监督检验。根据产品结构、用途和生产方式的不同,分别进行工厂认可和型式认可,认可后对产品进行制造检验、出厂检验或不定期抽查。工厂认可是通过审查有关资料和现场查核,通过产品的形式试验,对生产厂的生产条件、产品标准和质量保证系统的认可。工厂认可后,发给《工厂认可证书》。工厂认可的范围如下:(1)生产船舶及其主要机械设备所用的钢材、钢管、有色金属管、铸件、锻件、焊件材料、耐火材料、电缆、底漆、钢丝绳、纤维缆等的工厂或车间。(2)制造锅炉、受压容器、锚、锚链及其附件、发动机的主要零部件、螺旋桨、舱盖板、玻璃钢救生艇、货物集装箱及其构件、以及根据产品的生产方式认为需要进行工厂认可的其它产品的制造厂或车间。型式认可是对产品的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型式试验和样品质量的认可。型式认可后,发给《型式认可证书》。船用产品经批准获得工厂认可和型式认可后,还应接受产品制造检验、出厂检验或不定期抽查。检验合格后,发给《船用产品检验证书》,并在产品的规定位置打上检验合格标志。未取得船用产品证书的产品,不得装船使用。2)集装箱检验集装箱是专门运输集装箱货物的集装箱船的货物运送单元,集装箱现行的检验规范是2003年4月正式实施的中国船级社的《集装箱检验规范》,它满足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国际船级社协会的有关规定。集装箱制造厂在投入生产前,首先向船舶检验机构申请样箱检验和试验,合格后发给相应的“样箱证书”,制造厂按样箱质量标准和批准的资料进行批量生产,然后对集装箱进行制造检验,合格的集装箱发给相应的集装箱证书,并印上规定的标记。使用中的集装箱还要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迄今为止,我国海洋与内河船舶的船体结构、稳性、载重线、舱室设备与乘客定额、吨位丈量、防污染结构与设备、救生、消防、航行信号、起货设备及部分船用产品的检验,都属于法定检验性质。二、入级检验(船级检验)(一)船级的意义船级就是船舶的技术、质量等级。船级是按照船级社的规范就船舶结构的完整性和机械、设备等的可靠性以及船舶用途所必要的设施等所做的评价。船级是通过船级社的入级检验来实现的。入级检验是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由于保险和竞争的需要而自愿申请,接受船级社的检验,使自己的船舶或海上设施取得该社的某种船级的一种技术检验。船舶入级的意义主要有如下几点:1.区分船舶技术状况,提高船舶修造质量,保障运输安全,减少海事发生。2.入级船舶投入营运,保险商易于接受船舶与货物的保险。3.根据船级决定运费和保险费的高低。4.根据国际贸易规定,只有获得某种船级的船舶,才能载运相应的货物。5.租船或购买人可根据船级证书了解船舶的技术状况,从而作出选择。6.为托运人或旅客选择可靠的船舶提供依据。(二)船级符号入级检验合格后,由船级社发给证书,授予船级符号及附加标志,并登入船级社定期出版的船名录中。船级符号的作用是说明此船或海上设施是在该船级社的监督下建成;或是在建成后由该船级社进行全面的初次入级检验,证明符合该船级社的规范或规定。我国海事局规定的船级符号如下:★——表示船舶在建造时,由CCS按照其规范进行审图和检验,且符合规范的规定。★——表示船体或推进机械和重要用途的辅助机械,在建造时不是由CCS按照其规范进行审图和检验,其后经CCS检验后认为符合CCS规范的规定。CSA——表示船舶的结构与设备完全符合CCS规范的规定,且适合于无限航区航行。当有航区附加标志时,表示适用于该航区航行。CSM——表示船舶推进机械和重要用途的辅助机械的制造、安装符合CCS规范的规定,且适合于无限航区航行。当有航区附加标志时,表示适用于该航区航行。★CSM——表示船舶推进机械和重要用途的辅助机械的制造和安装,均不是由CCS按照其规范审图和检验,但现有船上的机械装置及其布置,已由CCS按照其规范进行检验和试验,经CCS审查认为可以接受。(三)附加标志附加标志是根据船舶及设备的具体条件,在船级符号后面附加一个或数个标志。如船舶类型、货物装载、特种任务、航区限制、冰区加强等。它分为船体附加标志和轮机附加标志。1.船体(包括设备)附加标志(1)船舶类型标志。除普通干货船外,均须加注船舶类型标志,如表1-1所示。表1-1船舶类型标志船舶类型附加标志油船(货油闪点超过60℃)OilTanker,F.P.›60℃滚装船RO/ROCargoShip集装箱船ContainerShip散货船BulkCarrier矿砂船OreCarrier拖船Tug开底泥驳Hopperdredger(2)特种任务标志。加注于从事特种任务的船舶,如:表1-2所示。表1-2特种任务标志特种任务附加标志科学考察船ResearchShip适用于扑灭初期大火的消防船FireFightingShip1适用于扑灭大火的消防船FireFightingShip2适用于扑灭大火和油类火灾的消防船FireFightingShip3(3)航区限制标志。加注于航区受限制的船舶,如1-3所示。表1-3航区限制标志航区限制附加标志近海航区GreaterCoastalService沿海航区CoastalService遮蔽航区ShelteredWaterService(4)冰区加强标志。加注于具有符合《钢质海船建造规范》要求的航行冰区加强的船舶,如表1-4所示。表1-4冰区标志冰况附加标志最严重的冰况IceClassB1*严重的冰况IceClassB1中等的冰况IceClassB2轻度的冰况IceClassB3除大块固定冰以外的漂流浮冰IceClassB(5)特定航线标志。加注于从事航行于两个或几个指定港口之间的船舶,如表1-5所示。表1-5特定航线标志特定航线附加标志上海至东京Shanghai—Tokyo2.轮机(包括电气)附加标志。轮机附加标志如表1-6所示。表1-6轮机附加标志序号附加标志名称1AUT-O由驾驶室控制站进行遥控运行的推进机械装置,机器处所集中控制站周期性无人值班2MCC由机器处所集中控制站进行控制运行的推进机械装置3BRC有驾驶室控制站进行遥控运行的推进机械装置,机器处所有人值班4IGS惰性气体系统5PMS船舶机械计划保养系统6SCM有螺旋桨轴状况监控7CMS轮机实行循环检验8EngineLub-oilConditionMonitoring船舶柴油机滑油状态监控(四)入级符号及附加标志实例例一:在中国海事局检验下建造的无限航区油船,载运闪点低于60°C的货船,具有B1级冰区加强和有效的防腐蚀装置的入级符号和附加标志为:★ZCAOilTanker,F.P.<60°,IceClassB1CorrosionControl;例二:在中国海事局承认的验船机构检验下制造,在船检局检验下安装和试验的轮机装置(包括电气设备),能以周期性无人机舱操纵船舶,装有惰性气体系统,其入级符号和附加标志为:★ZCMAUT-0,IGS。入级检验的内容比较广泛,涉及到船舶和海上设施各方面及部分船用产品。入级检验包括与法定检验相同的三个阶段:审查批准船舶设计图纸资料;船舶建造中的检验;船舶建成投入营运作业后的定期检验。(五)入级船舶的检验种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中规定,中国籍船舶的所有人或经营人根据船舶的不同情况,向船舶检验机构申请不同的检验:建造或改建船舶时,申请建造检验;营运中的船舶,申请定期检验;由外国籍船舶改为中国籍船舶,申请初次入级检验。与此相对应,中国船级社对船舶的入级检验分为:1.入级检验申请入级的船舶,应按表1-1的规定进行检验。表1-7入级检验的种类和内容检验种类检验内容建造入级检验1)审查图纸资料2)建造中入级检验,要求按《船舶建造检验规程》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