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力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互利、协调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根据国家《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平等自愿的条件下,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建设地点:3、主要工程内容:新安装315KVA美式箱变1台、施放YJV22—10KV/3*35电缆500米,柱上开关1台、避雷器1副及所有的附属设施。工程量以甲方提供的设计资料和经甲方审查同意后的施工预算为准。第二条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1、价款:经过双方协商一致,乙方承包范围内工程价款为人民币420000元(大写:肆拾贰万元整)2、工程价款支付: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采用以下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第三条承包方式:乙方在承包范围内包工包料。第四条主要设备、材料1、甲供设备、材料:无2、乙供设备:电缆箱变所有附属设备第五条工期1、甲方履行完前期手续,具备施工条件,乙方进场施工,整个2工程有效工期40个工作日。2、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工期应顺延;(1)由于不可抗力而被迫停工的;(2)甲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的;(3)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不能继续施工的;(4)甲方未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款的;(5)如施工过程中,牵涉第三方物权等其它权益带来的相关协调及纠纷处理工作由甲方负责,且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第三方同意工程实施的书面文件,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上述文导致工程不能按期完工的;(6)甲方的其他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第六条设计变更乙方坚持按施工图施工,若甲方需对设计进行变更,必须由甲方提请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后,乙方才按照修改后的图纸予实施。第七条工程质量和验收1、工程安装质量应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电力系统行业规范、技术规程所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2、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册、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3、工程结束后,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验收申请三个工作日内应组织工程验收,乙方对工程存在的缺陷应无条件整改,整改完毕后,再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如甲方不按期组织验收,则视为本工程已验收合格。4、本工程质保期壹年,自本次施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内若因甲方原因或者不可抗力事由造成设备损坏,乙方不承担保修责任;乙方应甲方要求可以对损坏设备进行维修,其设备维修费3及工时费由甲方支付。第八条双方义务(一)甲方义务1、按合同约定按时付款。2、为乙方施工提供必需的是施工条件和环境:(1)施工电源;(2)设备、材料、施工机具等物资的运输通道或临时通道或临时专设措施;(3)施工作业场地;(4)工地临时材料库;(5)现场施工需要的其他必要条件。3、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电力行业标准的技施设计资料。4、甲方应派遣人员配合乙方施工,以保证工程在甲方要求时限之前完成。5、按照双方的约定,甲方对自行承建部分的工程负责(包括质量、安全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的其他义务。(二)乙方义务1、严格按照甲方提供并经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以及说明和交底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进行施工,做好自检工作,确保工程安装质量。2、按施工安全规范的规定,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确保施工的安全,并对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安全负责。3、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做到文明施工。4、按照双方约定的范围,做好设备材料的采购、管理工作,并对所采购的设备材料质量负责。第九条合作事项1、甲方应配合乙方解决施工中的停、送电。2、甲方负责协商施工所涉及的当地政府、单位和个人的关系,保证工程顺利进行。4第十条违约责任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若乙方施工工程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2、乙方不得无故拖延工期,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未按期完工的,每延迟竣工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作为违约金。3、对已安装完毕,尚未正式投运的设备,甲方未尽到安全防护义务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第十一条附则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质保期满、结清工程款后自然失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另行协商达成的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承办人:承办人:签约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