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资料来源:中国铁道论坛《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基本知识讲座昆明铁路局安全监察室本资料来源:中国铁道论坛前言为确保国务院《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下称《条例》)9月1日起正式实施,按照刘部长的指示,在胡副部长的直接领导下,在部机关有关部门和各铁路局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安全监察司组织编写了《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下称新版《事规》)。就编写的依据、目的、过程及主要内容和主要特点与大家共同学习。今年9月1日铁路即将施行的《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是铁道部自1949年颁布施行第一部《事规》之后的第十二部《事规》,也是依照国务院颁布《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制定的第一部《事规》。本资料来源:中国铁道论坛历次《事规》的简述第一部《事规》1949年6月2日发布,6月10日执行。当时由于机构不太健全,这部《事规》由铁道部运输局起草并主管。《事规》将行车事故分为两种类别。第一个事故种类包括机车、车辆破损和故障、线路障碍等26项;第二个事故种类只包括“列车停车”和“列车晚点”2项。本资料来源:中国铁道论坛第二部《事规》1950年3月18日发布,4月1日执行。这部《事规》仍由铁道部运输局起草,1950年3月行车安全监察机构正式组建后,这本《事规》由行车安全监察室负责管理。此后,《事规》的起草和管理都由安监部门负责。此部《事规》把行车事故分为五种类别,即重大事故、大事故、恶性事故、一般事故和停车晚点事故。在“恶性事故”中确定了19项事故。本资料来源:中国铁道论坛第三部《事规》1955年9月修订发布。这部《事规》删除了“停车晚点”事故,将事故分为重大事故、大事故、恶性事故(7项)、一般事故(22项)四种类别。同时修订、明确了构成各种事故的条件。本资料来源:中国铁道论坛第四部《事规》1957年12月3日发布,1958年1月1日执行。本资料来源:中国铁道论坛第五部《事规》1958年12月25日发布,1959年1月1日执行。这部《事规》将车辆破损程度,由大、中破改为大、中、小破,并以设备破损尺寸来衡量。1962年又单独发布了列车火灾事故的规定。本资料来源:中国铁道论坛第六部《事规》1975年12月发布,1976年1月1日执行。这部《事规》将事故分为重大事故、大事故、险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种类别,并将险性事故改为12项。本资料来源:中国铁道论坛第七部《事规》1979年12月26日发布,1980年1月1日执行。这部《事规》继续保留了四种类别,修改了重大、大事故范围,并将调车重大、大事故与列车重大、大事故分开。本资料来源:中国铁道论坛第八部《事规》1985年3月5日发布,4月1日执行。这部《事规》基本是比较完善的。本资料来源:中国铁道论坛第九部《事规》1986年6月22日发布,7月1日执行。这本《事规》主要是降低了重大、大事故条件,特别是调车作业造成的重大、大事故。本资料来源:中国铁道论坛第十部《事规》1987年12月10日文件发布,次年1月1日执行。这部《事规》主要是对列车事故和客车事故从严了要求,对客车构成的重大、大事故条件进行了改动;险性事故增加了1项,改为13项;一般事故取消了6项,改为26项。1989年10月在烟台进行了小范围修改。如将原发生重大、大事故初步判明是他局或工厂责任的,发生局在“三日内”电告他局的规定,改为“24小时内”电告他局。同年,3月29日国务院发布了《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第34号令,共五章28条。本资料来源:中国铁道论坛第十一部《事规》2000年4月28日发布,7月1日执行。这本《事规》是现在即将废止的《事规》,行车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险性事故和一般事故五种类别,将国务院规定的特别重大事故正式纳入其中,共分八章八节73条、7个附件和附件2中44条解释。本资料来源:中国铁道论坛编写依据作为《条例》的下级规章,新版《事规》的编写依据是:《安全生产法》、《铁路法》和《条例》。本次新版《事规》也可以说是对《条例》有关条款的细化。但在有关判据、释义等方面,参考了《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等铁道部的规章、标准。本资料来源:中国铁道论坛编写目的新版《事规》的编写立足于与《条例》全面接轨,目的在于全面落实以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源头治理、超前防范、抓小防大、防微杜渐,通过加强事故调查处理规章制度建设,使管理更加合理,措施更加有力,减少和防范铁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促进铁路安全发展、科学发展。本资料来源:中国铁道论坛编写过程新版《事规》的编写工作在今年3月份《条例》原则定稿之后。对新版《事规》的编写工作铁道部、安监司作为铁路安全管理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可以说是高度重视,为确保新版《事规》符合《条例》要求,并与《条例》)同步实施。认真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5个月以来,安监司组织全路安全监察系统的骨干力量、部分参与过上次《事规》编写工作的老专家等共40余人参与了新版《事规》的编写工作。全体编写人员本着对铁路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反复学习了《条例》的全部内容,对现行《事规》、《伤规》等规章实施以来的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结合当前铁路安全管理的实际,和近年来铁路行车事故调查处理中遇到的一些问题,深入思考、反复推敲,认真研究新版《事规》的每一个条款和词句。在编写过程中,安监司先后2次将征求意见稿发至各铁路局和部机关各部门,广泛征求意见,积极吸纳各种修改建议,数易其稿。8月份以来,胡副部长先后2次组织部机关各部门进行了全面审查,最终形成了新版《事规》送审稿,也就是这一稿。本资料来源:中国铁道论坛主要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事故等级第三章事故报告第四章事故调查第五章事故责任的判定和处理第六章铁路交通事故的统计、分析第七章罚则第八章附则本资料来源:中国铁道论坛第一章总则(共6条)1.明确了新版《事规》的适用范围、事故调查处理的原则和组织机构。2.明确规定: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与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牲畜及其他障碍物相撞,或者铁路机车车辆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等,以及在铁路行车相关作业过程中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经济损失、影响铁路正常行车达到一定程度的,均构成铁路交通事故。及行车事故、人身事故和路外事故均为铁路交通事故。3.明确了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以及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等发生事故的调查处理,均适用本规则。本资料来源:中国铁道论坛第二章事故等级(共11条)1.明确了铁路交通事故分为四个等级:即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事故。2.按照《条例》的授权,结合铁路安全管理的特点,又将一般事故分为一般A类事故、一般B类事故、一般C类事故、一般D类事故四个等级。其中,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事故的构成条件是《条例》严格限定的,但在《条例》十二第2款一般事故中,作了除前款规定外,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可以对一般事故的其他情形作出补充规定,本着铁路严格管理的原则,按照事故后果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新版《事规》对一般事故做了大量的补充,对一般事故进行了ABCD分类。3.与现行《事规》从行车事故角度对比,一般A类事故构成条件基本相当于原来的重大事故,一般B类事故基本相当于原来的大事故,一般C类事故基本相当于原来的险性事故,一般D类事故基本相当于原来的A类一般事故。本资料来源:中国铁道论坛第三章事故报告(共9条)1.规范了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的报告程序和报告内容进行。2.重点明确了调度指挥系统和安全监察系统两条线的报告程序。本资料来源:中国铁道论坛第四章事故调查(共23条)1.明确了事故调查组的组成机关、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调查内容、调查期限等要求。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事故由铁道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地安全监管办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铁道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组织或参与事故对较大和一般事故进行调查。2.明确规定各级事故调查组调查结束时,要形成《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报告》,提出事故原因、责任认定意见。3.明确了事故调查组组成机关依据《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在15日内制作责任认定书,送达相关单位。本资料来源:中国铁道论坛第五章事故责任的判定和处理(共29条)1.对造成铁路交通事故的各种原因进行了责任划分,对事故损失认定方式进行了明确。2.突出了当前铁路安全管理的特点,对设备准入、设备采购、委托维修、线路防护设施管理、作业人员伤亡、路外伤亡等方面的责任认定进行了明确。3.明确规定,铁道部和安全监管办有关部门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事故发生时,将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本资料来源:中国铁道论坛第六章事故统计、分析(共10条)1.结合当前铁路安全管理的实际,对事故基础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基层单位、各级安全监察部门应当建立的台帐、表报等,并对事故统计方式进行了界定。2.在事故统计方面,该章规定,责任事故件数由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的单位统计,非责任事故、待定责事故由发生地的单位统计,改变了现行《事规》由发生局统计事故的规定。本资料来源:中国铁道论坛第七章罚则(共5条)该章主要明确了对运输企业及职工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事故及事故调查工作中违规违纪的责任追究。本资料来源:中国铁道论坛第八章附则(共4条)1.明确了新版《事规》的实施时间和解释权限等。2.新版《事规》同时提出了11个附件。主要对本规则的一些内容进行了解释;对机车车辆报废、大破、中破技术条件进行了界定;对一些文书、报表格式进行了统一。本资料来源:中国铁道论坛新版《事规》的主要特点1.以人为本2.有放有收3.超前防范4.三规合一5.严格管理6.政府行为7.结构紧凑本资料来源:中国铁道论坛以人为本新版《事规》在事故等级划分上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特点。造成人员(无论作业人员还是路外人员)伤亡的事故,其等级均较以前有很大提高。凡是发生人员死亡的,均构成一般A类以上事故(过去为3人以上),凡是发生重伤的,均构成一般B类以上事故(过去5人以下重伤无规定)。同时,新版《事规》延续了现行《事规》突出客车安全的特点,凡是涉及客运列车的事故,事故等级均高于其他列车的同类事故,以此促进各单位突出抓好客车安全。本资料来源:中国铁道论坛有放有收1.为与《条例》全面接轨,新版《事规》没有将一般行车设备故障纳入事故进行管理(现行《事规》为B类一般事故)。2.但新版《事规》将影响比较大的设备故障纳入了一般D类事故:行车设备故障耽误本列客运列车1小时以上,本列货物列车2小时以上;固定设备故障延时影响正常行车2小时以上均构成一般D类事故。3.由于一般D类事故等级相当于现行《事规》的A类一般事故(作业事故),对设备管理单位的考核力度将大大超过一般行车设备故障,因而将对促进各单位提高设备质量、抢修设备故障起到积极作用。本资料来源:中国铁道论坛超前防范新版《事规》突出对虽未构成严重事故,但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进行严格定责,构成一般C类事故(原险性事故)的有25种情形,较现行《事规》增加11种;构成一般D类事故(原A类一般事故)的有21种情形,增加5种;特别是将近年来多次发生的货运装载加固不良、列车撞击落石塌方、营业线施工管理不善等情形分别纳入了相应事故等级;目的在于通过对一般C类、一般D类事故严格定性定责,促进各单位进一步落实源头治理、超前防范、抓小防大、防微杜渐的要求,促进铁路安全发展。本资料来源:中国铁道论坛三规合一1.新版《事规》突破了以往单纯调查处理铁路行车事故的范畴,涵盖了包括铁路行车事故、职工伤亡事故和路外伤亡事故三大类内容,将现行《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铁路伤亡事故处理规则》、《火车与其他车辆相撞和铁路路外人员伤亡事故处理暂行规定》(国发【1979】178号)有关事故调查处理的内容进行了统一,从事故名称、等级、调查程序等方面进行了最大限度的统一。铁路实行多年的行车、人身、路外三种事故的分类将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统称为“铁路交通事故”。2.新版《事规》突破了以前仅局限于国铁范围内发生事故的调查处理,拓展为国家铁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