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轮车安全操作规程1、电动三轮车驾驶员应按照《使用说明书》和《维修手册》,熟练掌握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守则,定时维护保养。具体的维护保养项目、方法和标准按《使用说明书》和《维修手册》执行。2、每天出行前必须详细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轮胎等部件是否良好。3、每天出行前要检查电量是否充足。4、电动三轮车只准在厂区区域内行驶,凡需驶出规定区域时,必须经有关部门同意。5、行车前应先查看前方及周围有无行人和障碍物,鸣笛后再开车,在转弯时应减速、鸣笛、开方向灯或打手势。6、电动三轮车开动前必须把手刹完全放下。严禁在手刹拉起状态下开动电动三轮车。7、电动三轮车手刹的拉起与放下,必须踏踩脚刹后操作。8、电动三轮车在行驶中禁止转换前进与倒车档。9、电动三轮车严禁进入易燃易爆场所。10、厂区行驶速度最高不得超过30km/h。在转弯、狭窄路、交叉口、出入车间的大门、行人拥挤等地方行驶速度最高不超过5km/h。11、运载物品时,每次运载重量不能超过车辆的额定载量,严禁超载驾驶。12、装载物件时,宽度方向不得超过车底盘两侧各0.2米,长度不得超过车长0.5米,高度不得超过离地面2米。13、装载的物件必须放置平稳,必要时用绳索捆牢。14、危险物品要包装严密、牢固,不得与其他物件混装,并且要低速行驶,不准使用拖挂车拉运危险物品。15、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抢救伤员,报警,并保护现场以便调查处理。16、每次电动三轮车用后必须即时关掉电源。17、禁止用水冲洗电动三轮车。18、电动三轮车电量不足时,禁止使用,并及时充电。充电前必须熟悉充电器的使用方法及性能。19、其它事项严格按照电动三轮车使用及保养说明书的规定执行。20、工作完毕后,应关闭电源,拔掉钥匙,做好检查、清洁、保养工作,并将电动三轮车停放在指定场所,视情况补充电量。动力厂电动三轮车安全管理规定为规范电动三轮车的安全使用和管理,确保车辆驾驶人在使用过程中的正常安全行驶,特制定本规定。1、各班班长为车辆管理负责人,负责在当班期间对电动三轮车的日常管理及本班人员驾驶过程中的安全监督。2、电动三轮车只准工作使用,严禁挪作他用。车辆实行定人定责制度,车辆负责人应依照《电动车日常点检记录》每天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停用,并及时上报维修。3、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必须熟悉车辆性能,初学者必须在车辆负责人的监护下才可驾驶,由负责人考察驾驶水平合格并经同意后方可独立操作。4、未经分厂领导同意,严禁将车辆外借使用。5、电动三轮车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电动车安全操作规程规范驾驶,行车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载人,载物时禁止超重、超速、超高、超宽或其他违章行为。6、不准私自对电动三轮车进行改装拆卸,如确因工作需要,应由分厂主管领导向生产技术部提出申请,由生产技术部根据改造计划评估安全性能后进行改造,改造完成后再次确认无安全隐患方可进行使用。7、车辆使用后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8、每天给车辆充电,时刻保持电力满格。9、各车间须按照上述规定妥善保管车辆,加强人员管理,各车间车辆管理情况将纳入分厂安全绩效考核。动力厂电动三轮车日常点检记录序号名称检查维护内容设备状态1机械系统检查刹车装置各销杆状态,闸瓦间隙(3~6mm)正常异常运行时电机、轮轴、中轴、前叉有无异常声响正常异常车把转向是否可靠正常异常各部件螺丝、螺母是否紧固正常异常2警示装置检查喇叭是否正常正常异常3电气部分各开关按钮是否正常正常异常电量显示是否正常正常异常时速表是否正常正常异常检查各照明灯是否正常正常异常电池插座是否松动正常异常电气控制线路有无异常正常异常4外观检查车辆有无剐、蹭、碰撞、损坏、配件缺失正常异常轮胎充气是否合适、有无破损痕迹正常异常电池盒是否晃动正常异常车辆管理负责人:检查日期:年月日备注:运行车间各值每轮班第一个中班点检一次,检修每星期一点检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