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贸易法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1.有关国际贸易动机的生产要素比例学说的创始人是(C)C.俄林2.根据平等互利原则,在国家关系中,国家之间在国际贸易中应相互给予(B)B.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3.完成《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公约》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统一法公约》起草工作的是(A)A.罗马国际统一私法协会4.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可以适用于(B)B.确定买卖双方的风险承担5.负责起草《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指导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主要有大卫和巴布斯库及(A)A.施米托夫6.甲国A公司于某年8月14日将其出售给乙国B公司的货物交付给承运人,该承运人8月16日将该货装船运出,8月20日B公司与丁国的C公司订立合同出售运输途中的上述货物,并于8月25日将上述货物的全套正本提单等交易单证作为交货依据交付给C公司,上述货物的风险转移时间是(A)A.8月14日7.对于电子商务问题,迄今为止真正全面适用于电子商务活动的统一法是(D)D.《电子商业示范法》8.在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买方所承担的风险与责任最大的国际贸易术语是(D)D.EXW9.将海运承运人的赔偿责任基础由不完全过失责任制改为推定完全过失责任制的是(C)C.《汉堡规则》10.A公司搭载于某航行途中货轮上的1000吨袋装水泥,在货轮穿越一狂涛区时,为保证货轮和其他几个货主的仪器设备的安全,被船长下令全部抛入大海。最后该货轮安全抵达目的港,A公司的水泥却已全部被抛弃。A公司的损失属于(D)D.部分损失11.被保险人将残存的被保险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保险公司,并请求赔付全部保险金额的条件是货物发生了(B)B.推定全损12.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联运经营人对货物的责任期间是(A)A.接货到交货13.根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保险人对于海上运输货物的保险责任起迄为(A)A.仓至仓14.以银行信用为基础的国际贸易支付方式是(B)B.L/C15.进出口商品配额通常是指一国对指定货物在一定期间(A)A.允许进口的限额16.目前没有在GATS体制下达成多边市场准入承诺协议的服务部门是(D)D.海运服务17.美国反倾销法中关于反规避措施的规定首次出现于(A)A.1988年综合贸易与竞争法18.我国已参加的有关国际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有(A)A.《华沙公约》19.下列公约中,体现国内票据和国际票据立法分离的是(C)C.《国际汇票和国际本票公约》20.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中,承担第一付款人义务的是(B)B.保兑行21.现代超贸易保护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是(C)C.凯恩斯222.把关税分为财政关税和保护关税的标准是(B)B.征收关税的用途23.某WTO成员鉴于突然增加的柑桔进口,决定临时提高进口环节的增值税,从而加重了进口商负担,该国做法违反了(B)B.GATT一般取消数量限制原则24.可以享受NAFTA进口关税优惠的货物是(B)B.原产于一缔约国输入到另一缔约国的货物25.我国宪法和《对外贸易法》均规定,国家对外贸易管理权属于(B)B.国务院26.WTO部长级会议和总理事会解释WTO协议和所属多边协议的决议(C)C.以一成员一票的表决方式通过27.WTO《反倾销协议》的最鲜明特点是(A)A.完善了反倾销调查程序规则28.美国有权对于企业兼并是否违反反垄断法作出裁决的机构是(B)B.联邦贸易委员会29.我国《对外贸易法》可适用于(C)C.深圳经济特区30.WTO《政府采购协议》要求AA.缔约国政府给另一缔约国供货商平等的供货机会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选项中有二至五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无分。31.按照交货方式的不同,贸易术语可分为实际交货与象征性交货。其中实际交货条件包括(BDE)B.EXWD.DAFE.DDP32.根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之规定,当买方违约时,对于未收货款的卖方,在不同情况下,可以行使的权利包括(ABCDE)A.停止交货权B.留置权C.停运权D.再出售权E.请求损害赔偿权33.《反补贴协议》规定禁止出口补贴的规定不适用于人均年国民生产总值不足1000美元的发展中国家,这意味着这类国家在协议生效两年后(AB)A.可以维持对各种出口产品的补贴做法B.对其受补贴的出口产品给另一成员造成损害不予负责34.《国际技术转让行动守则草案》所禁止的限制性商业惯例包括(ABCDE)A.要求技术受让方不得对所受让的专利权提出异议B.要求技术受让方将对专利技术的改进无偿提供给转让方C.限制技术受让方生产范围和能力D.要求受让方在购买专利权时购买他不需要的技术和货物E.限制技术受让方在合同期满后继续使用转让的技术35.根据中国司法实践,人民法院不对信用证采取冻结措施的情况主要有(ACDE)A.开证行已兑付货款C.议付行已向受益人支付货款D.开证行已承兑汇票E.受益人已将汇票贴现三、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36.根据1958年《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被请求国可以拒绝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条件是什么?答:36题,1958年《纽约公约》规定,有下列条件之一,被请求国可以拒绝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1)根据当事人选择的法律或作出裁决的国家的法律,仲裁协议无效;(2)作为裁决执行对象的当事人,没有被给予指定仲裁员或进行仲裁程序的适当通知,或未能有机会对案件提出意见;(3)裁决的内容超出仲裁协议规定的范围,超出部分不予承认和执行;3(4)仲裁庭的组成或仲裁程序不符合仲裁协议,或不符合仲裁国家的法律;(5)裁决对当事人未生效,或裁决已被依法撤销或停止执行;(6)争议的事项依照被请求国法律,不可以用仲裁方式解决;(7)承认和执行该裁决将有违被请求国的公共秩序。37.根据UCP500的规定,银行可以免责的情况主要有哪些?答:37.根据UCP500的规定,银行对以下情况免责:(1)银行审单中的“四不管”,即不管单据的真实性、有效性;不管货物的实际情况;不管买卖合同及其履行;不管买卖双方的关系及实际情况。(2)信息传递免责。银行对任何信息传递中的错误概不负责;(3)不可抗力免责。银行对于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后果概不负责;(4)对被指示方行为的免责。38.简述TRIPS协议关于专利保护的主要规定。答:38.在对专利保护方面,TRIPS协议的规定主要包括:(1)TRIPS协议规定了专利权授予的普通性和非歧视性,引入了当今发达国家专利保护的一般原则。(2)扩大了专利保护的范围。如要求各成员方给予植物新品种以专利保护。(3)完善了专利保护制度。规定专利权人的独占权包括禁止第三人制造、使用、销售或以此目的进口专利产品和以专利方法制造产品的权利。(4)统一了专利保护的最低标准。专利保护期自登记之日起不得少于20年。四、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39.试述国际贸易法的法律渊源,并说明它们与当事人的合同约定之间的关系。答39.国际贸易法的法律渊源主要有:(1)国际公约和区域性条约;(2)国际双边协定;(3)国际商业惯例;(4)各国国内有关贸易方面的法律;(5)国际组织发表的宣言和决议;(6)跨国公司及同业公会的标准合同。当事人的合同约定是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基本依据。当事人所在国所参加或缔结的国际公约、区域性条约或国际双边协定对当事人有约束力,当事人的合同约定如与上述公约、条约的规定不一致时,以公约或条约所规定的具体内容来确定合同约定的效力。国际商业惯例作为任意性、选择性法律规范,当事人的合同约定的效力应高于国际商业惯例。这也同样适用于标准合同。国内法中的强制性或公法性质的规定对当事人有拘束力,其效力高于当事人的合同约定。国内法中的任意性或私法性质的规定,可通过当事人的合同约定选择适用。未选择时,当事人的合同约定如前述规定不一致,应以当事人的合同约定为准。国际组织的宣言和决议,原则上对当事人没有直接的法律约束力。40.试述我国对外贸易管理的基本法律依据及其所确立的基本法律原则。答:40.我国实行对外贸易管理的基本法律依据是1994年颁布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该法规定了我国对外贸易管理的基本法律原则。构成了制定其他对外贸易法律4规范的法律基础。《对外贸易法》所确立的基本法律原则主要包括:(1)国家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管理制度的原则;(2)维护公平、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原则;(3)保障对外贸易经营者经营自主权原则;(4)国家鼓励发展对外贸易原则;(5)平等互利原则;(6)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答非歧视原则也可以);(7)对等原则。五、案例分析题(第1小题15分,第2小题10分,共25分)41.1990年10月,中国某专业生产巧克力的食品公司根据其生产巧克力的计划,与专业从事粮油食品进出口贸易的A公司订立一购销合同,要求A公司供应生产巧克力的主要原料棕榈油和可可粉。A公司接受订单后即与美国B公司订立进口棕榈油和可可粉的合同一份,货值USD200,000.合同约定以CIF条件成交,目的港为食品公司所在地某港口,收货人为食品公司,并采用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支付。食品公司作为收货人在该合同上副署。合同订立后不久,A公司即委托C银行按合同中的信用证条款开出以美国B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同年11月25日,C银行收到美国D银行转来的全套交易单证。与此同时,A公司与食品公司得知货已到达目的港,食品公司遂与承运人打通关节,凭保函提取B公司发来的全部货物,结果只有可可粉,未见棕榈油,食品公司无法生产巧克力。食品公司即要求A公司即通知C银行拒付全部货款。C银行经审核认为B公司交付的全套单证完全符合信用证的要求,即在规定期限内将货款全数付出。随后将付出的货款从A公司帐户上全部扣除。但B公司以后一直未发棕榈油。为此,食品公司依据原合同约定向A公司提出索赔。A公司即以B公司单据欺诈为由要求法院冻结信用证。法院经审核认为此案不符合冻结条件,故不再采取冻结措施。A公司只得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C银行承担棕榈油的货款损失和其向食品公司赔付的损失。请运用国际贸易法的原理,回答以下问题。(1)本案中食品公司、A公司、B公司、C银行、D银行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如何?(6分)(2)A公司对C银行的起诉是否成立?为什么?(3分)(3)根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6分)注:中国与美国均为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缔约国。答:41题.(1)本案中①食品公司与A公司之间是国内购销合同关系;②A公司与B公司之间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关系;③A公司与C银行之间是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之间的委托关系;④B公司与C银行之间是受益人与开证行之间的关系;⑤C银行与D银行之间是开证行与通知行之间的关系;⑥食品公司与B公司之间是最终用户与供货人之间的关系。(2)A公司对C银行的起诉不成立。因为C银行作为开证行,其责任是根据单证相符、单单相符的要求审核B公司所交单据,在单证一致、单单相符的情况下,必须承担付款责任,这完全符合UCP500的规定。(3)根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本案应这样处理:首先:B公司的行为已构成根本违反合同,A公司有权宣告合同无效,或要求B公司5补交棕榈油,并要求B公司给予损害赔偿。其次:如A公司主张宣告合同无效,A公司有权自己补进货物(棕榈油)。补进货物的差价损失应由B公司承担。B公司已收的棕榈油货款应退还给A公司,同时应承担A公司相应的利息损失。再次:对于食品公司向A公司的索赔,B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完全可预见,而且该损失也是由B公司的违约行为所引起,故A公司向食品公司赔付的损失也应由B公司承担。42.甲国在其向WTO有关机构提交的《服务贸易总协定》国家具体承诺表“市场准入”一栏中表明:自协定生效时起以先来先审批的原则允许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