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资源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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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章资源税法历年考试分值:1-3分。从近三年的试题看,题型多为选择、计算题,2003、2010年曾与增值税结合出了计算题,但分值较小,题量2-3题。2008年单选、多选、判断各1题,共3分。2009年单选、多选各一题,共2.5分。2010年单选、多选、计算各一题,共3分。学习本章首先应关注:一、资源税的特点1、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开采应税资源征收的一种税。目前只对矿产品和盐征收。2、资源税采取一次课征制,税不重征。在资源初级产品销售或自用时一次性缴纳,且进口不征,出口不退。3、资源税额的计税依据为数量(试点地区除外)。4、资源税采用地区差别固定税额,就地征收。二、资源税和增值税的关系应税资源在销售或自用(视同销售)时,不仅要缴纳资源税还要缴纳增值税。两者区别如下:资源税增值税与价格的关系价内税(所得税前可以扣除)价外税(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2计税依据销售或自用数量(试点地区除外)销售额计税方法从量定额(试点地区除外)从价定率纳税环节一次多次联系资源税与增值税的关系类似于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关系。三、资源税会影响所得税的计算。第一节资源税基本原理(了解)一、概念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课征的一种税,属于对自然资源占用课税的范畴。二、资源税征收的理论依据——地租理论三、资源税的发展:普遍征收、级差调节四、各国资源税的一般规定五、资源税的计税方法:从量定额(利弊)第二节纳税义务人与税目、单位税额(熟悉)一、纳税义务人资源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3开采应税资源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注意:1、不包括进口。即进口不缴纳资源税。2、如果开采后出口则要缴纳。3、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的企业,按照现行规定只征收矿区使用费,暂不征收资源税。4、资源税适用于内外资企业和个人。5、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是指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和其他单位。2005年考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资源税纳税人的有()。A.开采原煤的国有企业B.进口铁矿石的私营企业C.开采石灰石的个体经营者D.开采天然原油的外商投资企业答案:ACD解析:进口应税产品是不征收资源税的;中外合作开采原油的企业不是资源税纳税义务人,这里的中外合作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的中国企业和外国企业,而题目中的外商投资企业与这个概念不同,指的是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是一个独4立的纳税主体。【例题】下列单位属于资源税纳税人的有()。A.开采石油的军事单位B.食盐加工企业C.私人采煤企业D.煤炭勘察设计院[答案]AC【例题】依据我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下列单位和个人的生产经营行为应缴纳资源税的有()。(2000年试题)A.冶炼企业进口矿石B.个体经营者开采煤矿C.军事单位开采石油D.中外合作开采天然气【答案】B、C【解析】AD不属于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例题】下列属于资源税扣缴义务人的是()。A.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B.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和个人C.收购已税矿产品的单位D.收购已税矿产品的单位和个人【答案】A09多选:下列各项中,属于资源税纳税义务的人有()A.进口盐的外贸企业B.开采原煤的私营企业5C.生产盐的外商投资企业D.中外合作开采石油的企业【答案】BC【解析】本题考核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资源税进口不征,出口不退;中外合作开采石油企业暂不征收资源税,因此,正确选项为BC。二、税目、税率(熟悉)资源税的税目(征税范围),目前只有7大类,它们是:1.原油。是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2.天然气。是指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暂不包括煤矿生产的天然气。3.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是指上列产品和井矿盐以外的非金属矿原矿。如开采的天然矿泉水。5.黑色金属矿原矿。6.有色金属矿原矿。7.盐。包括固体盐、液体盐。固体盐,包括海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液体盐,是指卤水。2011年新增:自2010年6月1日起,在新疆开采石油、天6然气缴纳资源税的纳税人,原油、天然气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为5%。2010年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征资源税的有()。A.开采的大理石B.进口的原油C.开采的煤矿瓦斯D.生产用于出口的卤水【参考答案】AD【答案解析】资源税进口不征、出口不退;开采的煤矿瓦斯免征资源税。注意:1、并非所有资源都要征资源税,实际只有7种资源征。2、列入税目的7种资源均为初级矿产品或原矿,而对加工的资源产品不在征税范围之内。3、特别注意前3个税目中不包括的资源产品。06多项选择题:下列各项中,不征收资源税的有()。A、液体盐B、人造原油C、洗煤、选煤D、煤矿生产的天然气答案:BCD资源税采用定额税率,也称固定税额。判断:对开采主矿产品的过程中伴采的其他应税矿产品,一律按照主矿产品的税额征收资源税。7答案:错解析:对开采主矿产品的过程中伴采的其他应税矿产品,如果有单独规定税额的,应按照规定税额计税;只有在没有规定税额时,才按照主矿产品的税额征收资源税。三、扣缴义务人适用的税额(要求记忆)(一)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按照本单位应税产品税额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二)其他收购单位收购的未税矿产品,按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产品税额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对于划分资源等级的应税产品,浮动的幅度是30%。第三节课税数量与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一、资源税的课税数量1、销售数量2、移送使用(非生产用)数量。2010年单选题:纳税人开采应税矿产品销售的,其资源税的征税数量为()。A.开采数量B.实际产量C.计划产量D.销售数量8【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或移送使用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注意:一般情况下,产量不作为计税依据,只有在不能得到销售数量和自用数量时,才可以用产量。【例题】资源税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但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其自用数量的,应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2003年)【答案】√3、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一律按原油的数量课税。4、煤炭:按加工产品实际销量或自用量和综合回收率还原成原煤数量作为计税数量。开采原煤100吨,销售70吨,用20连续加工煤炭制品,10吨库存计税依据=70+209开采原煤100吨,销售70吨,剩余的一部分加工煤炭制品5吨(出售4吨,自用0.5),综合回收率0.8,其余库存计税依据=70+4.5/0.85、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选矿比=精矿数量÷耗用原矿数量6、盐:纳税人以自产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纳税人以外购的已税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抵扣。(增值税购进扣税法,消费税领用扣税法,资源税实耗扣税法)【例题】某纳税人本期以自产液体盐50000吨和外购液体盐10000吨(每吨已缴纳资源税5元)加工固体盐12000吨对外销售,取得销售收入600万元。已知固体盐税额为每吨30元,该纳税人本期应缴纳资源税()。(2000年)A.36万元B.61万元C.25万元D.31万元【答案】D【解析】应纳资源税=12000×30-10000×5=310000(元)。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10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的,从高适用税额。09年单选:甲县某独立矿山2009年7月份开采铜矿石原矿3万吨,当月还到乙县收购未税铜矿石原矿5万吨并运回甲县,上述矿石的80%已在当月销售。假定甲县铜矿石原矿单位税额每吨5元,则该独立矿山7月份应向甲县税务机关缴纳的资源税为()。A.12万元B.15万元C.32万元D.40万元【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资源税的计算。收购未税矿产品应该向收购地税务机关缴纳资源税,因此向甲县税务机关缴纳的资源税=3×80%×5=12(万元)。二、应纳税额的计算(熟悉)1、实行从量定额征收的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代扣代缴应纳税额=收购未税矿产品的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2011年新增:2、实行从价征收的11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该销售额的含义同增值税中计算销项税额的销售额。掌握教材中的例题。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关键在于确定课税数量(销售数量、自用数量和推算出的移送数量)。资源税的税额计算与税收优惠结合在一起是常见的考点。2008年单选:某油田2007年12月生产原油6400吨,当月销售6100吨,自用5吨,另有2吨在采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原油单位税额为每吨8元,该油田当月应缴纳资源税()。A.48840元B.48856元C.51200元D.51240元【参考答案】A【解析】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应纳资源税=(6100+5)×8=48840(元)。2010年计算题:位于县城的某内资原煤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1月发生以下业务;(1)购进挖掘机一台,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60万元。增值税税款为10.2万12元。支付运费4万元,取得公路内河货运发票。(2)购进低值易耗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合计为8万元。(3)开采原煤10000吨。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原煤900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500元,购销合同约定,本月应收取1/3的价款,但实际只收取不含税价款120万元。另支付运费6万元、装卸费2万元,取得公路内河货运发票。(4)为职工宿舍供暖,使用本月开采的原煤200吨;另将本月开采的原煤500吨无偿赠送给某有长期业务往来的客户。(5)销售开采原煤过程中产生的天然气125千立方米,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5万元。(6)月末盘点时发现月初购进的低值易耗品的1/5因管理不善而丢失。(说明,相关票据在本月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并申报抵扣;增值税月初留抵税额为0;假设该煤矿所在地原煤的资源税税额为5元/吨,天然气资源税税额为10元/千立方米。)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1)计算该企业当月的增值税进项税额。(2)计算该企业当月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3(3)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4)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资源税。(5)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参考答案】(1)进项税额=10.2+4×7%+8×(1-1/5)+6×7%=17.3(万元)(2)销项税额=9000×500×1/3÷10000×17%+200×500÷10000×17%+500×500÷10000×17%+25×13%=34.7(万元)(3)应纳增值税=34.7-17.3=17.4(万元)(4)应纳资源税=9000×1/3×5÷10000+(200+500)×5÷10000=1.85(万元)(5)应纳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17.4×(5%+3%)=1.39(万元)【例题】(2003年计算题,4分)某联合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2年12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1)专门开采的天然气45000千立方米,开采原煤450万吨,采煤过程中生产天然气2800千立方米。(2)销售原煤280万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2400万元。14(3)以原煤直接加工洗煤110万吨,对外销售90万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5840万元。(4)企业职工食堂和供热等用原煤2500吨。(5)销售天然气37000千立方米(含采煤过程中生产的2000千立方米),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660万元。(6)购入采煤用原材料和低值易耗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货款7000万元、增值税税额1190万元。支付购原材料运输费200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原材料和低值易耗品验收入库。(7)购进采煤机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