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财产保险教学目的1.掌握财产保险的概念、特点及主要类别;2.明确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的特点及主要险种;3.熟悉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各主要险种的承保、理赔规定。本章内容第一节财产保险概述第二节财产损失保险第三节责任保险第四节信用保险与保证保险本章的重点、难点本章的重点:对财产保险做一般了解,掌握财产保险合同的特征,从而可准确判断某一特定的保险合同所属的类型。本章的难点:如何在多种复杂的具体财产保险当中,找到各种财产保险的个性以及共性。本章引导案例,本案火灾索赔安保险人是否赔偿?2009年5月8日,某城市贸易大楼四楼锦绣丝织公司向当地某保险公司购买财产综合保险一份,保险金额20万元,保费一次缴清。6月7日下午,该大楼一楼D公司因用电不慎发生火灾,火势迅速蔓延致楼上,将锦绣丝织公司准备运往国外销售的一批丝织品全部熏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该丝织厂向保险公司索赔。本案审理涉及的主要问题是:判定火灾导致财产损失的标准是什么?财产综合险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各包含哪些内容?根据什么原则判定保险是否负责?如果损失责任涉及保险合同以外第三方责任,保险人应如何处理?第一节财产保险概述一、财产保险的概念财产保险:指以各种财产物资和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的财产或相关利益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而遭受经济损失时由保险人予以补偿的保险。二、财产保险的特点(一)承保对象和范围的广泛性和多样性(二)财产保险合同是补偿性合同(三)财产保险的经营内容复杂(四)保险利益的时间要求不同(五)保险期限一般较短三、财产保险的业务分类按投保时是否确定保险标的价值可分为定值保险和不定值保险;按保险标的内容可分为物质财产保险、经济利益保险、责任保险;按实施方式不同可分为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按照保险标的价值与保险金额的关系不同分为足额保险、不足额保险和超额保险第二节财产损失保险一、财产损失保险的特点和分类财产损失保险:是指以有形的物资财产为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所致损失赔偿责任的保险,是传统的财产保险业务。财产损失保险分类根据保险标的可划分可分为火灾保险、运输保险、工程保险和农业保险四大业务种类,每一业务种类又可划分为若干具体的保险险种。与其它财产保险相比财产损失保险具有以下特点:1.保险标的以有形财产为主。2.投保人、被保险人高度一致。3.业务经营较为复杂。4.重视防灾防损工作。二、火灾保险(一)火灾保险概述1.火灾保险的概念火灾保险:是指以存放在固定场所,并处于相对静止状态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由保险人承担被保险财产因保险事故的发生而受损的经济赔偿责任的一种财产损失保险。2.火灾保险的特点(1)火灾保险的保险标的是陆地上处于相对静止状态条件下的各类财产物资。(2)火灾保险的保险标的存放的地址是固定的。(3)火灾保险的保险标的复杂多样,承保的风险责任相当广泛。(4)通常采用不定值保险方式。(二)团体火灾保险团体火灾保险:是以企业及其它法人团体为保险对象的火灾保险,是火灾保险的主要业务来源。1.团体火灾保险的保险标的范围(1)可保财产。(2)特约可保财产。(3)不保财产。2.团体火灾保险的保险险别及其责任范围:团体火灾保险主要承保火灾以及其他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保险财产的直接损失。(1)基本险和综合险的保险责任基本险的保险责任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第一类包括:火灾、雷击、爆炸、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第二类包括:①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直接损毁;②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也由保险人承担。综合险与基本险比较,其保险责任范围包括基本险责任范围第一类和第二类所包含的内容。同时,还包括基本险不承保的风险: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等自然灾害。(2)基本险和综合险的除外责任基本险和综合险共同除外不保的风险责任从两个方面理解:第一,直接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毁,保险人不负责赔偿:①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②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纵容所致;③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第二,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①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②地震所造成的一切损失;③保险标的本身有缺陷或保管不善导致的损失;保险标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自然损耗、自燃、烘焙所造成的损失;④堆放在露天或罩棚下的保险标的以及罩棚,由于暴风、暴雨造成的损失;⑤由于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所致的损失;⑥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3.团体火灾保险的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赔偿处理(1)团体火灾保险的保险金额确定固定资产的保险金额可采用按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投保、重置重建价值和实际价值投保。通常客户可以任选一种方式投保。流动资产的保险金额按照下列两种方式任选一种投保:被保险人物化流动资产最近12个月的平均账面余额投保;或者按照被保险人物化流动资产最近账面余额投保(2)团体火灾保险的费率团体火灾保险费率主要依据不同保险财产的种类、占用性质,按危险性大小、损失率的高低和经营费用、地理位置、投保人防灾设备和防灾措施等因素制定。现行团体火灾保险费率采用的是分类级差费率制,具体包括工业险费率、仓储险费率、普通险费率三类。(3)团体火灾保险的赔偿处理第一,固定资产的赔款计算。①全部损失。当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出险时重置重建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出险时的重置重建价值为限;当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低于出险时重置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不得超过该项财产的保险金额。②部分损失。按照重建重置价值投保的财产,按照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按账面原值投保的财产,如果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出险时重置价值的,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如果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低于出险时重置价值时,应根据实际损失或恢复原状所需修复费用,按照保险金额占出险时重置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保险赔款=实际损失或修复费用×保险金额/出险时重建重置价值第二,流动资产的赔款计算流动资产损失分为如下两种情况:①全部损失。流动资产最近12个月的平均账面余额投保的财产发生全部损失,按出险时的账面余额计算赔偿金额;按照被保险人物化流动资产最近账面余额投保的,财产发生全部损失,按保险金额赔偿。如果受损财产的实际损失金额低于保险金额,其赔款以不超过实际损失为限。②部分损失。流动资产最近12个月的平均账面余额投保的财产发生部分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按照被保险人物化流动资产最近账面余额投保的财产发生部分损失,在保险金额内按照实际损失计算赔偿(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出险时账面余额的,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出险时账面余额为限);如果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低于出险时的账面余额,应根据比例计算赔偿,即根据实际损失或恢复原状所需修复费用,按保险金额占出险时账面余额的比例计算赔偿额:保险赔款=实际损失或修复费用×保险金额/出险时账面余额(三)家庭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是以我国城乡居民的家庭财产为保险标的,由保险人承担火灾及有关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赔偿责任的一种财产损失保险。1.普通家庭财产综合保险(1)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的保险标的一类可以承保的家庭财产,是指被保险人自有的,坐落于保险单所载明地址内的家庭财产。二类特约承保的家庭财产,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的财产。三类不可承保的家庭财产,是价值无法鉴定的,或是日用消耗品等财产。(2)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的责任范围①火灾、爆炸;②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③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④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⑤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的责任免除:其一,事故原因的除外;其二,损失、费用的除外。(3)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的赔偿处理①全部损失的赔偿计算。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价值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按保险金额赔偿。②部分损失的赔偿计算。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应根据实际损失或恢复原状所需修复费用,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2.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家庭财产两全保险:是指兼有经济补偿和到期还本的双重性质。保险人的保费收人来源于被保险人所交存的保险储金的利息收入,在保险期满时将保险储金全部退还给被保险人。家庭财产两全保险的保险财产、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金额的确定、赔偿处理等内容与普通家庭财产保险基本相同,不同表现在:(1)普通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期限一般为1年,而家庭财产两全保险的保险期限最长可达10年。(2)保险储金按每千元保险金额计算,投保时一次缴清,无论保险期限内是否出险,保险期满时保险人将全部退还保险储金。三、运输保险运输保险:是以处于流动状态下的财产及相关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包括运输工具保险和运输货物保险。运输保险在保险标的、保险风险、核保与核赔等方面呈现以下共同特征:1.承保的保险标的具有流动性。2.保险风险大、复杂多样。3.出险在异地、理赔工作难度大。4.意外事故发生常涉及第三者,且责任大。(一)运输工具保险运输工具保险:专门承保各种机动运输工具,包括机动车辆、船舶、飞机、摩托车等各种以机器为动力的运输工具。1.机动车辆保险机动车辆保险:是以机动车辆本身及其第三者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也称汽车保险。机动车辆保险按照保险标的可划分为汽车保险、摩托车保险、拖拉机保险等;按照保险责任划分,机动车辆保险分为车辆损失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1)车辆损失保险车辆损失保险承保的是车辆本身因各种自然灾害、碰撞及其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以及施救费用产生的赔偿责任。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责任:可分为碰撞责任和非碰撞责任。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金额:通常根据投保车辆的重置价值确定,也可以由保险双方协商确定。车辆损失险的赔偿处理:全损时按照保险金额赔偿,但以不超过重置价值为限;部分损失时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偿。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费是由基本保险费和保额保险费两部分组成,其中,基本保险费是统一的,保额保险费则因投保车辆价值的不同而有较大差别。即: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费=基本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2)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承保被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风险。(3)附加险。在投保机动车辆保险的基础上还可附加全车盗抢险、玻璃破碎险、驾驶员意外责任险、乘客意外责任险、自燃损失险等。2.船舶保险船舶保险:是以各种类型船舶或水上装置为保险标的,承保其在海上或内江、湖泊航行或者在港内停泊时,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引起的赔偿责任。船舶保险采用定期保险单或航程保险单。其特点是保险责任仅以水上为限。按照承保区域划分船舶保险可以分为远洋船舶保险和国内船舶保险。(1)船舶保险的保险标的船舶保险是以各类船舶或水上装置及其附属设备为保险标的的运输工具保险,它是传统财产保险业务的重要险种之一。(2)船舶保险的险别与责任范围船舶保险的基本险分为全损险和一切险。①船舶保险全损险的保险责任通常包括:火灾、雷击、爆炸、大风、洪水、海啸、地震、崖崩、滑坡、泥石流、冰凌、碰撞、触碰、搁浅、触礁、沉没、倾覆、失踪等。船舶保险的上述风险多发生在水上或岸边。这里的碰撞为船与船或船与本身以外的物体发生猛烈的直接接触。②船舶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