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片制作合同合同编号:NO.DG-Pro-2018-09-08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制作方(以下简称乙方):东莞市是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宣传片一事达成一致意见。现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一.视频制作内容及要求:1.视频名称:宣传片2.制作形式:影视制作3.语种:中文配音4.时长:按照宣传片内容,制作两条视频;其中包含制作流程小视频(约10条,每条约10秒),一条3-5分钟视频。二.视频制作期限1、预计制作期限为8个自然日。自2018年月日起乙方开至2018年月日制作完成并交付甲方。甲方逾期向乙方交付视频制作资料或逾期支付预付款的,制作期限可以相应顺延。如因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令制作时间顺延,双方友好解决。2、甲方在制作过程中需修改创意或增加制作长度或其他新的制作要求的,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制作期限和增加的制作费用等问题,并另行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三.视频制作资料的提供及视频制作要求1、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将视频制作资料所需的各种资料、图片交付给乙方,并由双方签字确认。2、甲方应当保证其提供的资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益。3、根据脚本所需采景场地由乙方负责落实,甲方提供相应协助,需甲方协调的场地要提前确认知会。4、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乙方交付本合同的制作脚本,脚本由甲方签字确认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内容应包括甲方的视频制作要求、创意要求、等内容。5、甲方在制作过程中为乙方提供制作所需的甲方企业专业文字及视频画面所需的企业文字、图片、地址、电话号码等资料。6、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制作要求进行制作,保证视频画面品质及技术质量达到双方约定的标准。完成后的视频,其各项技术指标不低于甲方视频制作要求所确定的标准。7.乙方负责将全部的脚本分镜头、字幕。四.制作费用和支付方式1、视频制作费用为¥元,大写:元整。2、付款方式:甲方于签约之日起支付50%的定金于乙方,共计人民币¥元(人民币整)。拍摄完成后,并在乙方按照要求进行修改完成制作并由甲方书面同意签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须付清全部制作费用余款50%,共计¥元(人民币整)3、支付方式:对公转账公司账号:收款单位:东莞市是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开户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南城支行营业部帐号:110010190010077069验收标准和方法1、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附件的拍摄脚本作为验收标准。2、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完成品用数据或硬盘形式交给甲方审查。甲方审查应当在3日内完成,符合甲方视频制作要求的,甲方应当接受。如甲方对该完成品有异议的,应当在审查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修改意见(该修改意见应附有制作脚本中的内容)。经乙方书面确认后,由乙方按甲方修改意见完成修改两次。3、如甲方的修改意见超出已确认文案范围或与文案相侼,则需支付一次合成费用(含剪辑);涉及较大修改如涉及重拍、补拍、演员、动画、特技等则另行报价。五.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1、双方应按本合同中的约定,严格履行合同,一方违约的,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2、甲方未交付余款给乙方,则乙方有权保留视频带不予甲方。3、甲方逾期付款的,逾期期间每日须向乙方支付总制作费1%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超过三个月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不予退还甲方已交纳的广告制作费用,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误工损失、人员费用、材料等)。4、乙方逾期交付影片的,逾期期间每日须向甲方支付总制作费1%的违约金;乙方逾期交付,超过一个月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退还甲方已交纳的所有费用,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5、甲方提供的视频制作资料涉及侵权的,因侵权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此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7、视频制作完成交付甲方后,该视频的版权归甲方所有,但乙方享有此视频的署名权。甲方在视频使用过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该视频作品。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侵权责任。8、乙方保证制作内容版权合法(其中包括:画面、及演员肖像权等),在将来的影片播放中不干涉影片的正当传播,如导致影片不能正当传播,乙方除需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外,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因此带来的纠纷,乙方需承担全部法律责任。9、甲方有权享有全部视频的发布权、出版权和拥有原版带素材权。六.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无法履行的一方在取得不可抗力的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的3日内及时将不可抗力的情况通报给对方。七.合同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的履行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八.其他约定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自行失效。由双方的代表负责签约。2、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双方签章确认后,与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九.合同签章甲方:乙方:东莞市是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代表人:代表人:日期:2018年月日日期:2018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