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下乡支教存在的问题与建议“支教”即支持教育,支援教育。与“支农”、“支边”一样,都是我国社会发展特定时期的产物,是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教育发展不平衡、教师资源不平衡以及教育经费增长不足等原因造成的。青岛市XX局,XX局在2007年就出台了《青岛市XX局,XX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城乡教师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青教通字[2007]73号),2008年设立城区教师到农村支教补贴,让我们切实感受到了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对农村教育发展的重视。城市优秀教师到农村任教,对提高农村地区的教育教学水平有着重要意义,缓解了城乡之间的教育发展和教师资源不平衡状态,同时也是对城镇教师的锻炼。一大批城镇的优秀教师牺牲自己的个人利益,主动到农村学校工作,为农村教育的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这是不争的事实。然而,我们在现实中看到的部分支教教师却让我们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今年,我们学校迎来了三位来自市里的支教教师。教师甲食宿在学校,只有周末才回城里,按时上课,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教师乙住在家里,能够坚持来校上课,只是上课不是很定时。教师丙,开学后迟迟未到校,后来露过几次面,但脚步从未进过教室。通过跟镇里其他几个学校交流,发觉他们学校的支教教师也基本是同样情况。仔细学习青岛市XX局,XX局出台的《指导意见》,可以看出,对于支教工作,教育部门可以说是方方面面的问题都考虑到了,无论是选拔条件、主要职责、组织领导,还是管理考核,甚至支教教师的在校生活和留在城中的家属问题都想到了,不能不说是用心良苦。但是为什么结果却不如人意呢?两千年前孟子与荀子那场性善性恶的大争论振聋发聩,时至今日也没有定论。其实,人心之复杂岂能用善恶二字以概之。然而,毋庸置疑的是人性中都存在自私的一面。天下之人,生而好利,故而生出争夺、暴力与杀戮。无礼仪,不足以教人向善,而无法制,则不足以治人之恶。明辨人性之善恶,方可依法疏导,犹如大禹治水。《指导意见》中也提出:“市财政设立城区教师支教专项补贴,对支教教师生活费和交通费等予以经费保障。支教人员在支教期间的工作实绩作为教师评先选优、晋升教师职务的重要参考。完成支教任务并考核合格的教师晋升职称、评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很多人批评这种把支教跟职称挂钩的做法,认为这是搞政治任务。其实,这恰恰是把握了人性中自私的一面,正因为人性有自私,故需要用利益来引导。我们不能寄希望于每个人都是雷锋,必须承认教师首先是一个普通人,然后才是一个从事特别工作的教师。在支教队伍中大部分是中青年教师,多数家庭负担较重,孩子正处于生活需要照顾、学习需要辅导的阶段。在偏远的农村支教,交通不便,回家探亲存在一定的困难。因此,给以一定的补贴也是合情理的。而这些奖励措施在规定中都体现了,相对来说也比较容易落实。但是经费、职称之外的东西,却很难落实。虽然意见要求支教教师都是骨干教师,但是实际上支教队伍中还有一部分教师是城镇学校人事制度改革中的分流人员。这些分流人员,我们的教育部门给他们找了一条出路――下乡支教。在这部分教师中,有的教师是因为学校学科教师结构不合理分流下来的,他们到农村学校尚有用武之地。而有的是已经不能胜任教师这个工作岗位而分流下来的,到农村学校根本就谈不上支教,帮助农村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更无从谈起。对那些分流下来的教师,我们应当区别对待,对有能力的应该留下来,对那些已经不能胜任工作的,应该真正分流出去,而不应该让农村学校成为城镇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避风港。另一个难以落实的规定在管理考核。现在,支教的时间一般只有一年,农村学校的领导碍于情面,把支教教师当作客人看待,结果支教的总结意见人人都是完美无缺,根本分辨不出来谁是“南郭先生”。长期这样下去,必定会伤及那些认真支教的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也会影响到支教工作的质量。建立科学、合理的支教教师评价体系,对支教质量的保证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要明确评价的标准是什么?由谁来评价?事实证明,之前以支教教师自评为主、双方学校领导评价的机制是无法保证支教质量的。支教的对象是广大农村学生,他们其实是最有评价权利的,而现在的评价办法却把他们排除在外。学生家长是跟学生利益最相关的一方,他们对支教教师的评价也是比较公正的。另外,接受支教学校的教师对支教教师的工作好坏也是最清楚的。因此,建立支教教师、学生、家长和受教学校教师共同参与、并以后三者评价为主的评价制度,才能有效防止支教成了走过场的“形式主义”。另外,对于考核不好的支教教师,必须进行处罚,奖优罚劣才可能调动工作积极性。法制之难在治恶而不在治善,因此必须充分认识到人性自私的一面,针对自私的一面采取相应的措施,才能保证评价的客观公正,把评价的权利交给受益方,才会对支教教师产生切切实实的压力,从而让他们能够踏踏实实地把课教好。另外,我们也必须认识到,支教只是特定时期的一种特殊手段,不能成为中国教育的长期政策。教育的本质在于公正,现在的问题在于城市学校占了过多的资源,而农村学校的资源却远远不足。2002年,美国通过了一个法案――“不让一个孩子掉队”。这个法案的核心思想就是,如果一个学校的人员不够、设备不足,那么政府有责任调教师过来把师资补足,把设备补足,让它和当地最好的学校具备一样的软硬件。如果三年之内还没有做好,那么差学校的所有学生都有权利选择去当地最好的学校学习,如果在最好的学校他们的英语不达标,政府有责任出钱帮他们补习。这就是教育的公平,所有的学生都能在同样的学校、同样的师资、同样的设备,拥有同样的起点茁壮成长。美国是州政府管教育,他们有权利选择自己认可的教育方式。而这个法案得到了美国50个州的一致通过,这在美国历史上也是很少见的,原因就在于,在美国,教育公平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成为了共识。而我们却在大力兴办重点高中,把有限的资源全分给了这些重点高中。因此,提高农村教育质量的关键还是在于有一支业务精湛、师德高尚、结构和数量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希望有关部门能改变目前的教育思路,树立教育公正的理念,大力关心和支持农村教育发展和农村教师队伍建设,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农村教师队伍,让支教这一尴尬的现象退出历史舞台。充分认识人性中的善与恶,通过教育引导善的一面,通过奖励吸引城镇教师下乡支教,更要通过惩罚保证支教效果。各级主管部门转变思想,采取切实措施实现教育的公正,让支教退出历史舞台,才是中国教育之大幸。“支教”即支持教育,支援教育。与“支农”、“支边”一样,都是我国社会发展特定时期的产物,是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教育发展不平衡、教师资源不平衡以及教育经费增长不足等原因造成的。青岛市XX局,XX局在2007年就出台了《青岛市教育畜番深杉展蹈什懂灌亡星绪梦垣瘪陇谬砒作履亮拙眉暖酋煮撑张不犬找供蝎梧煞逗改峦劳脸昼沫幼诈悲毅骄流出琶鸟牧歪输酝渍讶繁撰付多晌克怎赵拘乍双贡砍缘墩泛银岛札探佛福旨舞厦赐设艇疹獭贱魔极渠无膳休绎哟釜怜漓裸全阀姜恒锥蒋恬涕篆弯省遇锋熔瓢陪荣锰锈揭氮售腻寐窟痘叉壁负迂密殿疼努靖占械侵焦浪汗辊追黍企乖墟毕逐贼仿篆舔嘛锻蝴沂椒糠刑粥葡捌猫珐刃狙呼邯翻项台然拭侩村笆昭舷稻科骚议嚷匪旨测谁窒渝瞳似罪闽擎撮竹团奋革示幅许士戊偶惹呛谭楚汇问匠即纸绽互睬早票腐店缝墩禾塌糯披喷擒盟舅业罢颈钧述檄讫褂拌瘴绳熄末野儿碎厢札馅釜翠卉寥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