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章中国几大道德观和道德教育思想孔子以“仁”为核心孔子生活在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的春秋末期,以倡导仁义道德而在中国和世界历史上享有盛名。他是中国伦理思想史上第一位具有较完整思想体系的伦理学家,他的道德观在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一直为统治阶级所推崇。有的学者认为,“在中国所有的道德哲学家中,孔子是最重要的。事实上,我们可以说孔子规定了中国人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这样的分析是不无道理的。孔子的伦理道德观念,为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思想奠定了基础。他在中国历史上的重要地位,相当于苏格拉底在古希腊史上的地位。研究中国道德哲学,首先要重视研究孔子道德观。孔子不仅是一位伟大的哲学家和思想家,而且也是一位伟大的教育家。他家办私学,长期从事教育实践。相传弟子三千,贤人七十二,把自己的伦理道德思想与教育实践结合起来,开我国道德教育之先河,可谓中国历代教育家中重视德育的“祖师”。因此,以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公允地分析和评价孔子道德观和道德教育思想,对于我们继承我国优秀的道德遗产,汲取历史上有益的道德教育经验,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一)“仁”是孔子伦理道德观念的核心“仁”是孔子道德思想的核心,也是他的伦理学说的根本。孔子平生谈得最多的是“仁”。《论语》中讲“仁”的共五十八章,“仁”字出现109处(除《里仁》章题中一字重复外,实为108处)。孔子不仅最喜欢谈“仁”,而且强调了“仁”的重要性,认为在任何情况下,一个讲道德的人都不可以没有“仁”。他说:“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论语·里仁》,以下引《论语》,只注篇名)还说:“志士仁人,无以生以害仁,有杀生以成仁。”(《卫灵公》)孔子说:“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述而》)这句话反映了孔子最基本的道德价值观。孔子所说的“道”,既是指人在社会生活中待人处世应当遵循的一定途径、规则、规范,又是指社会政治生活和做人的最高准则。“德”是指个人的品德和精神情操。他说:“主忠信,徙义,崇德也。”(《颜渊》)而“仁”是“德”的根本,“道”与“德”都应依从“仁”。“游于艺”,也是如此,即从事包括礼、乐、射、御、书、数等六门技艺及社会生活实践时,都应遵循“仁”这个最基本的道德原则,不可稍悻其旨。由此可见,“仁”是孔子伦理道德观念的核心,在其道德思想体系中占有主导的地位。道德观是指对道德这一人类社会特有的现象的总看法和基本价值取向。孔子的伦理道德思想博大精深,其道德观涉及极为广泛的社会生活领域,有待于人们不断研究探索。我们认为,反映孔子个人思想特点的最基本的道德观如下。1.仁者“爱人”在孔子的伦理思想中,“仁”是最高的道德原则,而“仁”的最重要的含义是什么呢?这一点,孔子自己说得很明白:“樊迟问仁。子曰:‘爱人’。”(《颜渊》)“仁”的首要内容是“爱人”。这种超越人的自私心理,提倡对于他人应有“仁爱”精神的思想,不论在中国的伦理思想史上,还是在整个世界思想发展史上,都具有反映人类道德文明进步的重大意义。孔子在这里所说的“爱人”的“人”,并非仅指奴隶主贵族,而是泛指自己以外的人,可以是贵族,也可是平民,甚至是奴隶。一次,马厩失火,孔子得悉,立即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乡党》)孔子的这一思想和举动,受到许多国内外学术界的高度评价,认为这是重视“人的价值”的“惊世之言”,是世界思想史上最早的人道主义思想之一。显然,孔子的“爱人”思想已经超越了以往中国伦理思想中囿于血缘关系的“爱亲”思想。从“仁”出发,由“爱亲”而推及“爱人”,由“爱人”而“泛爱众”。“子日:‘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学而》)“泛爱众”,就是要求人们普遍地博爱众人。孔子正是从“爱人”的思想出发,提出了“养民也惠”的德治思想。强调统治阶段应考虑人民的利益,“因民之所利而利之”(《尧日》),“博施于民而能济众”坚决反对对人民群众的横征暴敛,残酷压迫。孔子不仅以“爱人”来解释“仁”,而且还把“忠恕”非为实行“爱人”的一种重要方法。他的学生曾参在说明孔子“吾道一以贯之”时说:“夫子之道,忠恕而己矣。”(《里仁》)“忠恕”是孔子对“爱人”思想的重要阐发。所谓“忠”,是指“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雍也》)。所谓“恕”,是指“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颜渊》)。他的这一重要仁爱准则,是建立在人心相通,人欲相近,人格平等,人与人要将心比心这样朴素而重要的思想基础上的。从“爱人”之心出发,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推己及人,“能近取譬”。自己不想得到的东西,也不要用这种东西对待别人。通过“忠恕”,实行“爱人”的目的,达到人与人之间的相互理解、尊重、宽容和友爱。值得我们重视的是,把孔子在公元前五至四世纪提出“爱人”——“忠恕”这一“仁之方”,与基督教《圣经·新约》中提出的“为人准则”(ColdenRule,又译“黄金准则”),即“你想人家怎样对待你,你也要怎样对待别人”中包含的“仁慈”思想进行比较,不仅可以看出,其中都孕含着人类共同的“仁爱”2思想,而且可以看出,孔子的“爱人”——“忠恕”思想比基督教的“仁慈”思想,具有更深刻、更全面的“仁爱”精神。正是这种博大。深广的“爱人”精神,使儒家伦理思想具有全人类的普遍价值。2.“智、仁、勇”统一“仁”是孔子道德思想的核心,但是“仁”不是抽象的、孤立的。孔子提倡“仁”的根本目的,是要塑造能建立和维护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和所需要的理想人格——“君子”。他认为,一个君子的理想人格,应当是“智、仁、勇”的统一。他说:“智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子罕》)《中庸》:“智、仁、勇三者,天下之达德也。”孔子把“智”(智慧)、“仁”(仁德)、“勇”(勇敢)这三种品质称为“君子道者三”,认为是一个品行高尚的君子必须具备的三种美德。“智、仁、勇”这三种品质,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仁”居于核心地位。孔子说:“仁者安仁”,“知者利仁”(《里仁》)。即是说,一个人有了仁德会以仁为本,而他又有聪明才智,能理解能晓人与人的关系的本质,达到“知人”的境界,就会为仁服务,实行仁德。苏格拉底说过:“美德即智慧。”孔子较早地看到人的美德与智慧之间的内在联系,不仅把热爱知识本身看成是一种美德,倡导“志于学”(《为政》)、“敏而好学”(《公治关》)、“学而不厌”(《述而》)的精神,而且提倡“知者利仁”,以自己的聪明智慧为仁德服德,在伦理思想上具有独特的创见。同时,孔子把“勇”看作是实现“仁”的必备品质。他说:“仁者必有勇,勇者不必有仁。”(《宪问》)即是说,凡是真正具备仁德的人,必定是勇敢的;而仅仅勇敢的人,未必有仁的品德。在孔子看来,一个人真正在内心领悟了“仁”的道德,就会不忧不惧,见义勇为,为了实现自己社会主张和道德理想英勇奋斗。他要求“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卫灵公》)。孔子自己就是在“世风衰败,道德式微”的社会环境中,为心中的理想“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勇壬。他倡导的人们应当为社会的正义事业和崇高理想英勇奋斗、无私无畏的精神,为我国世代无数仁人志士所诚服与发扬,成为中华民族的可贵民族精神之一。3.见利思义如果说“智、仁、勇”的统一是孔子以“仁”为核心的理想人格的基本特点,那么“见利思义”(《宪问》),“义以为上”(《阳货》)则是孔子以“仁”为核心的价值观的基本特点。在中国伦理学史上,“义”主要是指道德义务;“利”一般是指功利或利益,在孔子那里,则主要是指个人的私利。他说:“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久而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成人矣。”(《宪问》)所谓“见利思义”是倡导人们在见到有利可图的事情时,要想先到自己应尽的道德义务。凡符合道义的利益可以考虑,但不符合道义的利益一定要自觉舍弃。君子在义利关系的处理上,应把履行道德义务放在第一位,而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二位。如果“义”“利”发生冲突,应“义以为上”。孔子倡导“见利思义”,并不一概否认人有对自身利益的希求。他说过,“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里仁》)。但是,他又接着说:“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同上)。就是说,一个人追求个人的利益求富贵,去贫贱,都必须符合道义,“义然后取”(《宪问》)。孔子坚决反对不顾仁义道德,拼命追逐个人富贵利禄的行径。他说:“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述而》)他进而提出“君子义以为质”(《阳货》),即君子把高尚的道义作为自己一切行为的根本准则,“行义”是君子的本质。他把一味追求个人利益的人贬斥为“小人”或“斗筲之人”(《子路》)。孔子有一句名言;“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里仁》)一种观点认为,这里包含了孔子忽视个人利益,鄙视劳动人民的贵族偏见,集中反映了儒家重义轻利的倾向。实际上,在“人各自私,人各自利”,物欲横流的社会生活中,孔子把昭明道义看作是君子的高尚品格,把只知逐求个人私利看作是小人的特点,多少包含了在利益冲突面前,君子应自觉履行道德义务,个人必须服从群体、国家、民族利益,不考虑个人的利益得失的可贵精神。正是在这一意义上,孔子的这一利义论在我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得以流传和发扬。董仲舒把它发挥为:“正其谊(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汉书·董仲舒传》孔子强调个体对整体的道德义务,在中华民族的发展中逐步演化为自觉维护国家、以民族和民众利益为最大光荣,以不择手段、唯利是图、一心追求个人私利为耻辱的道德精神,这是应予充分肯定的。4.中庸“中庸”是孔子首先明确提出的一项重要道德规范。孔子说:“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雍也》)在孔子看来,中庸是最高的德行,又是人们在道德实践中如何掌握行为分寸与尺度必须遵守的重要道德准则。中庸的含义是什么?孔子认为是“过犹不及”(《先进》),即既无过,又无不及。《中庸》引用孔子的话说:“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中立而不倚”。程颐说:“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二程遗书》卷七)朱熹说:“中者,不偏不倚、无过不及之名。庸者,平常也。(《四书集注·中庸章句》)应该说,这些阐释是符合孔子中庸思想本意的。在《论语》中,中庸又称为中行,指人的气质、德行保持均衡的状态,不偏执于一端,使对立的双方3互相制约,互相补充,孔子说“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子路》“狂”即狂妄,“猖”即拘谨,是两种对立的品质“狂”者勇于进取,敢作敢为,但易于偏激冒进;“狷”者小心谨慎,思前顾后,但流于退缩无为。孔子认为,中行就是不偏于狂,也不偏于捐。他本人则“温而厉,威而不猛,恭而安”(《述而》),是个合乎中庸之道的典范。孔子提倡君子应有“五美”:“君子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泰而不骄,威而不猛”(《尧曰》)。这五种品质,都是不偏不倚,把对立的品质结合起来,达到完美的境界。从伦理学上看,孔子的中庸思想揭示了人类道德生活中的一种规律,认为人的品行应在对立的双方把握某种恰当的分寸或“度”,不能偏执于一端,失之偏颇,走向极端。这是有一定合理性的。他把中庸作为最高的美德,目的是要求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维护社会的秩序与稳定。孔子提倡的中庸之道,与古希腊哲学家亚里斯多德的“中道”思想有某种相同之处。亚里斯多德:“美德乃是牵涉到选择时的一种性格状况,一种中庸之道,即是说,一种相对于我们而言的中庸,它为一种合理原则所规定,这就是那具有实践智慧的人用来规定美德的原则。它乃是两种恶行——即由于过多和由于不足而引起的两种恶行——之间的中道。它既是一种中道,又是由于在激情和行动两方面,恶行是少于应该做的,或者越出了正当的范困。而美德则发现了选取了那中间的。因此,就其裨和就表达其本质的定义而言,美德是一种中庸。(二)“导之以德”的道德教育思想孔子从自己以“仁”为核心的道德观念出发,十分重视道德在整个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他把道德生活看成是高于政治、法律、教育、艺术、宗教等其他一切活动的因素,主张用道德统帅其他活动。他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为政》)意思是说,如果统治者有道德,群臣百姓就会自动围绕着你转。孔子认为,统治者治理国家不要靠杀戮,而应自己“